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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述廉报告(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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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述廉报告

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述廉报告(精选多篇)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任务。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了多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国家局、省局有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文件精神,同时,通过组织观看电教片及治理商业贿赂专题图片展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自己也通过业余时间,认真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治贿工作的要求。通过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了自己廉洁奉公、依法行政的意识,筑牢了自己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下面谈谈我对治理商业贿赂的一些心得体会

我认为,商业贿赂有三大危害性:

一是商业贿赂背离了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目前,商业贿赂已经成为一些行业运行的“潜规则”,市场主体之间正常的比质量、比价格的合理竞争扭曲为比回扣、比私下所得“好处”的非法竞争,破坏了公平交易市场经济秩序。为了避免在竞争中失去市场机会和份额,一些企业迫于无奈,不情愿地选择了屈从,从而使得商业贿赂的雪球越滚越大,造成了恶性循环。

二是商业贿赂增加了交易成本,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商业贿赂的出现,使得商品在流通环节增加额外支出,加大了企业经营的成本,直接损害了企业的经济利益。而商业贿赂最终直接损害的是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发生商业贿赂行为以后的高价、高额的费用,最终还是由消费者来承担。例如,产生看病难、看病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医疗费用和药品价格的虚高,而导致医疗费用和药品价格虚高,很大程度上就是部分费用被用来支付高额回扣,商业贿赂造成的后果就转嫁到患者的身上。

三是商业贿赂是滋生腐败和诱发经济犯罪的温床。随着商业贿赂渐成气候,经营者为了在竞争中获胜,不惜以重金腐蚀、收买商业活动相关单位人员(其中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在我国已查处的领导干部受贿犯罪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中,绝大多数都涉及到商业贿赂。在我们医药行业里也存在不少这样的案例,例如,新会区的人民医院收受回扣案,国家局医疗器械司、注册司官员受贿案等。因此,商业贿赂已经成为经济领域犯罪的一个突出问题,如果不能有效治理商业贿赂,极有可能断送改革开发的成果,影响现代化的进程。

如何才能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用xx的话来说就是要“正确处理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的关系,正确处理抓好重点工作和全面履行职能的关系,正确处理履行自身职责和发挥好其他部门作用的关系,既要坚决惩治腐败又要有效预防腐败,既要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又要重视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结合本系统的实际,我们应该坚决贯彻中央、省、市以及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有关决定,大力加强警示教育,继续规范经营行为,切实堵塞监管漏洞。通过严厉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严惩违法乱纪行为,震慑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营造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提高监管队伍整体素质和监管水平。

今后,我将牢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理以法约束自己,“管好自己的脑,不该想的坚决不去想;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去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去拿;管好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能去”,踏踏实实的做事,堂堂正正的做人。

第二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报告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局党组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高度重视,根据**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我局自4月上旬始,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现将近期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周德源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韦菊月、李玉海、纪检组长张龙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队)主要负责人组成。要求各县分局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并认真抓好落实。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党组和局领导班子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确保全系统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根据**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的实际,我们制订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柳食药监察〔xx〕1号),明确了六个方面的工作重点:一是要严厉查处利用行政权力在审批、认证、抽验、稽查等公务活动中收受贿赂的行为;二是要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的行为;三是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中的失职渎职问题;四是严把准入关,从源头上遏制恶性竞争;五是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商业贿赂手段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六是要对监管相对人在药品研究、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记录,实行诚信分级管理,鼓励企业增强自律意识和守法经营自觉性。

我们在印发实施方案的同时,组织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对我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全面的动员和部署,要求全系统的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行动起来,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去,坚决纠正和杜绝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不良行为,脚踏实地地做好此项工作。要求各县分局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进一步学习上级纪委会议精神和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紧迫性,自觉抵制和反对商业贿赂,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三、开展调研摸底,完善工作制度

一是认真开展调研摸底工作。根据局党组会议的研究部署,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头下到部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在向企业介绍中央、自治区以及**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的同时,阐明了我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设想及步骤,了解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中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发生的主要环节和重点岗位,确定了广西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市医疗器械厂、**市赣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97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作为我局开展专项治理的单位。

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我们利用学习贯彻《党章》活动、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的契机,加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让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紧迫性,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堵塞以权谋私漏洞,用廉洁勤政形象遏制商业贿赂行为。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我们制定并执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在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基础上,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对现有制度和审批环节进行认真梳理,完善了党风廉政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监督举报、责任追究等制度,通过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开展自查自纠,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推行政务公开,严把准入关。

首先,我局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依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并将全部审批事项集中到**市行政审批大厅统一受理,从制度上坚决杜绝厅外私自接件审批现象。

其次,对行政许可事项申办流程进行了调整或简化。总体缩短办事时限30%以上,对审批事项实行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承诺时限和收费等完全公开。

第三,严把准入关。对全市已经通过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跟踪检查强化动态监督,确保药品生产企业从生产的全过程的控制来确保药品质量。对新开办的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验收、审批和发证;在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认证过程中,严把申报材料关、认证标准关和严把廉洁关。

二是推行医疗器械安全信用分级管理办法。我局在前期开展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诚信单位评比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了**市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负责人会议,学习和推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安全信用分级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安全信用等级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级。我们要求各相关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做到依法生产、经营,诚信经营,不向行政机关、中介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贿送礼,不制假售假,不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确保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三是开展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专项检查。我们利用开展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专项检查的契机,认真抓好药品生产企业的专项治理工作。今年4月14日至25日,我们对**市辖区的11家药品生产企业所生产、上市销售的185个品规的药品进行了有关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检查中,我们还介绍了日前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并强调了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开展商业贿赂的紧迫性,企业表示将积极主动地参与专项治理,认真进行自查自纠,杜绝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四是认真梳理意见,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根据调研摸底掌握的情况以及**市实事办《关于反馈群众和纳税人对各有关部门意见及建议的通知》精神,结合自身情况,我们对群众和纳税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共整理出有关“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共8条。为此,我们专门制定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xx年为纳税人办实事活动整改措施》,并狠抓落实,以确保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的专项治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第三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报告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局党组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高度重视,根据**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我局自4月上旬始,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现将近期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周德源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韦菊月、李玉海、纪检组长张龙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队)主要负责人组成。要求各县分局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并认真抓好落实。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党组和局领导班子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确保全系统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根据**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的实际,我们制订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柳食药监察〔2014〕1号),明确了六个方面的工作重点:一是要严厉查处利用行政权力在审批、认证、抽验、稽查等公务活动中收受贿赂的行为;二是要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的行为;三是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中的失职渎职问题;四是严把准入关,从源头上遏制恶性竞争;五是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商业贿赂手段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六是要对监管相对人在药品研究、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记录,实行诚信分级管理,鼓励企业增强自律意识和守法经营自觉性。

我们在印发实施方案的同时,组织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对我局治理商(转载请注明来源:)业贿赂工作进行全面的动员和部署,要求全系统的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行动起来,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去,坚决纠正和杜绝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不良行为,脚踏实地地做好此项工作。要求各县分局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进一步学习上级纪委会议精神和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紧迫性,自觉抵制和反对商业贿赂,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三、开展调研摸底,完善工作制度

一是认真开展调研摸底工作。根据局党组会议的研究部署,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头下到部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在向企业介绍中央、自治区以及**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的同时,阐明了我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设想及步骤,了解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中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发生的主要环节和重点岗位,确定了广西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市医疗器械厂、**市赣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97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作为我局开展专项治理的单位。

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我们利用学习贯彻《党章》活动、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的契机,加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让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紧迫性,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堵塞以权谋私漏洞,用廉洁勤政形象遏制商业贿赂行为。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我们制定并执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在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基础上,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对现有制度和审批环节进行认真梳理,完善了党风廉政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监督举报、责任追究等制度,通过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开展自查自纠,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推行政务公开,严把准入关。

首先,我局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依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并将全部审批事项集中到**市行政审批大厅统一受理,从制度上坚决杜绝厅外私自接件审批现象。

其次,对行政许可事项申办流程进行了调整或简化。总体缩短办事时限30%以上,对审批事项实行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承诺时限和收费等完全公开。

第三,严把准入关。对全市已经通过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跟踪检查强化动态监督,确保药品生产企业从生产的全过程的控制来确保药品质量。对新开办的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验收、审批和发证;在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认证过程中,严把

第四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报告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局党组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高度重视,根据**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我局自4月上旬始,在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现将近期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周德源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韦菊月、李玉海、纪检组长张龙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队)主要负责人组成。要求各县分局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并认真抓好落实。要求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党组和局领导班子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确保全系统的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制订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根据**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的实际,我们制订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柳食药监察〔2014〕1号),明确了六个方面的工作重点:一是要严厉查处利用行政权力在审批、认证、抽验、稽查等公务活动中收受贿赂的行为;二是要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的行为;三是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中的失职渎职问题;四是严把准入关,从源头上遏制恶性竞争;五是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利用商业贿赂手段销售假劣药品的行为;六是要对监管相对人在药品研究、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记录,实行诚信分级管理,鼓励企业增强自律意识和守法经营自觉性。

我们在印发实施方案的同时,组织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对我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全面的动员和部署,要求全系统的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行动起来,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去,坚决纠正和杜绝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不良行为,脚踏实地地做好此项工作。要求各县分局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进一步学习上级纪委会议精神和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紧迫性,自觉抵制和反对商业贿赂,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

三、开展调研摸底,完善工作制度

一是认真开展调研摸底工作。根据局党组会议的研究部署,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头下到部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在向企业介绍中央、自治区以及**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的同时,阐明了我局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设想及步骤,了解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中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形式、发生的主要环节和重点岗位,确定了广西花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市医疗器械厂、**市赣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97家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作为我局开展专项治理的单位。

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我们利用学习贯彻《党章》活动、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的契机,加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让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紧迫性,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堵塞以权谋私漏洞,用廉洁勤政形象遏制商业贿赂行为。

三是完善管理制度,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我们制定并执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在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的基础上,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对现有制度和审批环节进行认真梳理,完善了党风廉政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监督举报、责任追究等制度,通过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四、开展自查自纠,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推行政务公开,严把准入关。

首先,我局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依据《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并将全部审批事项集中到**市行政审批大厅统一受理,从制度上坚决杜绝厅外私自接件审批现象。

其次,对行政许可事项申办流程进行了调整或简化。总体缩短办事时限30以上,对审批事项实行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承诺时限和收费等完全公开。

第三,严把准入关。对全市已经通过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跟踪检查强化动态监督,确保药品生产企业从生产的全过程的控制来确保药品质量。对新开办的药品经营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验收、审批和发证;在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认证过程中,严把申报材料关、认证标准关和严把廉洁关。

二是推行医疗器械安全信用分级管理办法。我局在前期开展全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诚信单位评比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了**市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负责人

第五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实 施 方 案

根据区委办发[2014]138号《甘州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及区牧总支字[2014]19号文件的通知,我站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依纪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目标任务:综合运用教育、法律、纪律、经济、行政等手段,集中治理商业贿赂行为,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逐步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通过治理,使市场秩序、行政权力进一步规范,商业贿赂行为得到有效治理,使机关工作人员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二、治理重点

在工程建设方面,重点治理工程建设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招标投标,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他方面的问题;在土地出让方面,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他方面的问题;在政府采购方面,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制度,单位公务用车、车辆保险、大型会议、办公用品、电器设备等是否

实行公开招标采购,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他方面的问题。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25日—5月25日)

根据全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召开动员会,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单位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精神,加强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筑牢思相道德防线,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5月25日—10月15日)

一要畅通举报渠道。学习借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对本单位的意见建议,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本行业的商业贿赂问题。二要坚持边查边纠。要组织本单位对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土地管理法》、《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分析原因,认真查找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10月16日—12月31日)

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不足认真进行总结,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建立治理商

业贿赂工作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巩固专项治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