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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局局长的述职述廉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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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监察局局长的述职述廉报告

监察局局长的述职述廉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的有关要求,现将本人任职监察局局长述职报告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行政监察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执政,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服务。基于这一认识,我能够在工作实践中注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履行好人大常委会赋予的职责。

1、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指导,确保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把人大监督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动力。一方面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区人大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会议,邀请区人大的领导出席。从人大代表中聘请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和行风评议员,定期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邀请参加重大执法监察、效能监察活动和政风行风评议活动。

2、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内部管理。为强化监察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近年来,通过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争树好形象,争作新贡献”和“严格自律、秉公执纪”专题教育活动,组织监察干部学习先进,查找不足,提高政治观念、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使全区监察干部的制度观念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制订了学习计划,专题学习党的xx大、xx大精神,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组织开展了各类业务培训,对执法监察、信访、案件检查、审理、纠风专项治理等工作开展培训。二是虚心接受监督。以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自觉把纪检监察机关置于干部群众监督之下。

每年都要召集各镇、各部门负责人,基层纪委负责人,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等进行座谈,征求对反腐倡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年,通过召开座谈会,收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11条。三是不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监察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针对排查和收集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切实加以改进提高。制订完善了行政监察各项制度。年以来,制定了《行政监察工作报告制度》、《行政监察信访受理制度》、《处理政纪案件备案审查制度》等制度,使行政监察工作在制度化轨道上迈出了新的步伐。

(二)切实履行职责,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近年来,本人按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认真履行行政监察职责,坚持依法行政,推动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坚持从严治政,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作为监察局长,我清醒地认识到查办案件、惩治腐败是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为此,我把查办案件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特别是对有影响的案件,抓住不放,一查到底。今年以来,坚持一手抓制度建设,制定了《中共金湾区纪委、区监察局领导接访工作制度》、《金湾区署实名信访举报承诺办理制度》等制度;一手抓依法依纪办案,着重查处了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一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访举报79件次(其中市纪委转办17件),受理信访65件次,已办结62件,办结率95%,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各镇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信件35件,要求报结果25件,已办结23件,澄清问题保护干部8人。

通过查办案件,不仅有力地惩治了腐败行为,震慑了腐败分子,还教育了广大干部,增强了人民群众反腐败的信心。为使办案工作取得实效,我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认识和把握,综合考虑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严肃查处影响经济发展的案件、破坏改革的案件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认真执行政策,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在具体办案过程中,我坚持靠前指挥,深入办案一线,与办案人员一起分析案情,制定方案,保证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篇:监察局局长的述职述廉报告范文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的有关要求,现将本人任职监察局局长述职报告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行政监察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执政,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服务。基于这一认识,我能够在工作实践中注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履行好人大常委会赋予的职责。

1、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指导,确保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把人大监督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动力。一方面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区人大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会议,邀请区人大的领导出席。从人大代表中聘请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和行风评议员,定期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邀请参加重大执法监察、效能监察活动和政风行风评议活动。

2、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内部管理。为强化监察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近年来,通过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争树好形象,争作新贡献”和“严格自律、秉公执纪”专题教育活动,组织监察干部学习先进,查找不足,提高政治观念、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使全区监察干部的制度观念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制订了学习计划,专题学习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组织开展了各类业务培训,对执法监察、信访、案件检查、审理、纠风专项治理等工作开展培训。二是虚心接受监督。以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自觉把纪检监察机关置于干部群众监督之下。

每年都要召集各镇、各部门负责人,基层纪委负责人,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等进行座谈,征求对反腐倡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xx年,通过召开座谈会,收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11条。三是不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监察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针对排查和收集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切实加以改进提高。制订完善了行政监察各项制度。xx年以来,制定了《行政监察工作报告制度》、《行政监察信访受理制度》、《处理政纪案件备案审查制度》等制度,使行政监察工作在制度化轨道上迈出了新的步伐。

(二)切实履行职责,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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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本人按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认真履行行政监察职责,坚持依法行政,推动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坚持从严治政,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2》

第三篇:县监察局局长2014年述职述廉报告

县监察局局长2014年述职述廉报告

2014年度我被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监察局长。根据县纪委常委会分工,我协助县纪委书记做好县纪委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监察局全面工作,联系办公室、执法监察室、案件检查室、党风教育廉政建设室和招监办。近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勇争一流”的奋斗目标,立

足本职岗位,履职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加强党性修养,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学为先,勤学善思强素质

面对新的岗位、新的任务、新的职责,倍感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坚持把学习当成一种工作需要、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境界、一种事业追求,时常给自己“洗脑充电”,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不断增强政治素养,提高领导水平,努力使能力素质与岗位工作相适应。一是突出重点学理论。理论是行动的指南,没有正确的理论就没有正确的行动。平时,除按时参加委局的中心组学习和职工政治学习外,抽出时间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理论、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党在各个时期的大政方针,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用以指导工作。二是关心时事学政策。坚持认真学习文件、随时浏览报纸、按时收看新闻,多角度、全方位了解和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三是根据需要学业务。有针对性地钻研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业务知识及现代科技知识、网络知识。四是结合实际强技能。按照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将所学知识与工作实践融会贯通,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以干为要,履职尽责求实效

一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切实加强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先后3次牵头对全县104个扩大内需项目、324个灾后重建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梳理问题100余个,发出整改通知书75份,取缔不符合享受城镇居民灾后重建政策户16户,追回重建资金10.7万元,纠正违规资金9.3万元,对存在问题的15个单位“一把手”进行了警示谈话。认真做好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全县24个重点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对私设“小金库”的9个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经济处罚和组织处理,组织开展了房地产开发违规变更容积率和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二是加强案件查办,发挥综合效应。2014年,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448件(次),接待群众来访259人次。牵头初核案件线索72件,立案查处28件40人(其中大要案1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6人,移送司法机关7件15人),比去年增加15件25人,查办案件数量创近5年历史新高。查处违法违规金额195.36万元,纠正和退还160万元,追缴县财政35.36万元,有效地震慑了腐败分子,警醒了党员干部,促进了社会和谐。

三是加强招投标监管,净化建设市场。牵头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及矿权出让监督的意见》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创新了以“一议(重大事项集体议)、二制(核准报送制、审查备案制)、三规范(规范工程招标方式、规范中介机构遴选、规范佣金支付比例)、四监督(加强投标最高限价、拍卖保底价、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量变更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机制。该做法被省纪委主办的《四川反腐倡廉建设》和《廉政瞭望》等多家媒体刊载报道,并得到省、市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2014年,安排监督全县公开招标工程建设项目24项,招标金额14623.4万元,节约资金1461.1万元;政府采购60项,采购金额3000万元,比预算价节减800万元;牵头调查处理招标举报3件,成功查处了马立公路路面工程、县农村公路断头路b标段项目招投标中两企业虚构业绩、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问题,两企业被依法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分别禁止两企业2年、1年内在建筑市场的投标资格;对金城镇卫生院和赛金小学违规建设进行了严肃处理。

四是加强执法监察,优化发展环境。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和投资软环境建设。纪检监察机关选聘了150名效能建设“便衣监察员”,先后5次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对全县50余个县级部门、30多个乡镇干部出勤情况、工作状态、服务质量进行了明察暗访,对个别单位个别工作人员上班时间打游戏、脱岗溜号等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全县通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监察12次,提出监察建议30条,督促整改问题60多个。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退耕还林专项执法监察。

五是加强源头防腐,构建长效机制。切实抓好中、省、市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按照“可操作、可量化

、可落实、可考评”的要求,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教育上求特色。组织编写了《县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读本》,审核把关向中、省、市纪委和党报、党刊上报信息40多条(篇),被采用32条(篇)。廉政文化进景区顺利通过省纪委验收,朱德故居纪念馆被省纪委确定为全省廉政文化教育示范点。作为全市唯一一个“勤廉双优”

争创活动试点县,在全省“勤廉双优”争创活动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交流,该做法被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转载,四川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作了深度报道。制度上求创新。牵头探索建立了纪委全委会评议制度、县委委员、纪委委员撤换罢免制度、纪委常委分工廉政谈话制度、农村公路监察巡查制度,完善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监督上求实效。牵头探索建立的“四分法”责任制考核办法、“三级信访网络”监督机制等得到了中省市纪委肯定并在全市推广。党员“动态质询”制度被中央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系会议办公室《工作动态》第十三期采用,并印发全国推广借鉴。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37人次,对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2014个拟表彰、任用对象进行了廉政审查,对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的6名拟表彰对象实行了“一票否决”。

六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队伍形象。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牵头在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了以“争当五路先锋”(开道先锋、监察先锋、维权先锋、护法先锋、探路先锋)为主要内容的“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该做法被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四川新闻网等网站转载;组织系统干部职工赴南江学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推行季度工作汇报和学习会制度;通过采取外出培训、学习考察、以会代训、重要案件调查、重要课题调研等方式,加大对新任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有效解决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人员变化大、新手多带来的负面影响,有效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

三、以法为镜,依法行政重监督

我坚持把学法、守法作为依法行政的前提,把接受人大监督作为自己应尽的法定责任和义务。高度重视和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认真听取人大对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并切实加以整改落实,对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和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信访件,及时办理,及时报告,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真正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满意。

四、以廉为范,正人律己树形象

修身。始终保持乐观向上、积极进取的精神状态,不因工作压力巨大、外部环境变迁而丧失斗志。始终保持一颗平常之心、平和之态,坚持“低调做人,高调做事”的人生信条,以诚待人、谨言慎行,谨小慎微。

奉献。古人云“名为招祸之本,利乃忘志之媒”,大凡历史上争名者未必得名,夺利者未必获利。为此,我坚持做到把心思用在工作上,把精力用在事业上。无论组织安排我在什么岗位,做什么工作,我都能做到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一丝不苟,不偷奸耍滑,不拈轻怕重,不计较个人得失。

正己。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坚持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在对待违法违纪人员的处理上,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条规为准绳,客观公正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从未带有私心杂念和个人成见。工作中,坚决服从安排,干好份内、不推份外,谋事不争权,尽责不越位,分管不包揽,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不猜疑同志,不嫉妒他人,不说东道西,不说长道短,不凭自己的好恶判断是非,诚实待人不虚伪,踏实办事不偷懒。

守廉。一是不存私心。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名位观、发展观,不追名逐利,不揽功诿过,不显山露水;二是不徇私情。做到谨言慎行,不负责任的话不说,影响团结的事不干,违反原则的态不表,一视同仁,表里如一,言行一致;三是不谋私利,从未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亲属谋私,坚持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干,不与同事争名、争利、争功。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在本职岗位上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自己所取得的每一点进步,工作中所取得的每一点成绩,都离不开组织的关心、同事的支持、领导的指点。同时,我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还有许多不足之处。主要是理论学习不够,看问题、办事情,缺乏深层次和高起点,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这些问题,我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认真加以解决,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务实创新,以卓有成效的工作回报组织和人民。

2014年12月

第四篇:监察局局长的述职述廉报告

监察局局长的述职述廉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的有关要求,现将本人任职监察局局长述职报告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

(一)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行政监察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执政,为贯彻执行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服务。基于这一认识,我能够在工作实践中注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履行好人大常委会赋予的职责。

1、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指导,确保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把人大监督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动力。一方面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另一方面积极争取区人大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会议,邀请区人大的领导出席。从人大代表中聘请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和行风评议员,定期召开座谈会了解情况,邀请参加重大执法监察、效能监察活动和政风行风评议活动。

2、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健全内部管理。为强化监察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近年来,通过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争树好形象,争作新贡献”和“严格自律、秉公执纪”专题教育活动,组织监察干部学习先进,查找不足,提高政治观念、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使全区监察干部的制度观念进一步增强,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制订了学习计划,专题学习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组织开展了各类业务培训,对执法监察、信访、案件检查、审理、纠风专项治理等工作开展培训。二是虚心接受监督。以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自觉把纪检监察机关置于干部群众监督之下。

每年都要召集各镇、各部门负责人,基层纪委负责人,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等进行座谈,征求对反腐倡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年,通过召开座谈会,收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11条。三是不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监察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针对排查和收集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切实加以改进提高。制订完善了行政监察各项制度。年以来,制定了《行政监察工作报告制度》、《行政监察信访受理制度》、《处理政纪案件备案审查制度》等制度,使行政监察工作在制度化轨道上迈出了新的步伐。

(二)切实履行职责,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近年来,本人按照《行政监察法》的规定,认真履行行政监察职责,坚持依法行政,推动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坚持从严治政,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作为监察局长,我清醒地认识到查办案件、惩治腐败是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为此,我把查办案件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特别是对有影响的案件,抓住不放,一查到底。今年以来,坚持一手抓制度建设,制定了《中共金湾区纪委、区监察局领导接访工作制度》、《金湾区署实名信访举报承诺办理制度》等制度;一手抓依法依纪办案,着重查处了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进一步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一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访举报79件次(其中市纪委转办17件),受理信访65件次,已办结62件,办结率95%,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原则,转各镇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信件35件,要求报结果25件,已办结23件,澄清问题保护干部8人。

通过查办案件,不仅有力地惩治了腐败行为,震慑了腐败分子,还教育了广大干部,增强了人民群众反腐败的信心。为使办案工作取得实效,我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去认识和把握,综合考虑查办案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严肃查处影响经济发展的案件、破坏改革的案件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认真执行政策,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在具体办案过程中,我坚持靠前指挥,深入办案一线,与办案人员一起分析案情,制定方案,保证办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篇:监察局局长2014述职述廉报告

在地委、行署和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的正确领导下,在地区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和全体同志的支持、配合、帮助下,2014年以来,我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工作,狠抓落实,圆满地完成了各年度的工作任务。现述职述廉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

注重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对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行认真学习领会和思考,坚持以理论指导工作实践。能够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地委、行署的决策、决议。能够坚持坚定的政治立场,面临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周边地区宗教极端势力、疆独势力肆意破坏以及乌市“7.5”事件等严峻形势,能够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委保持高度一致,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民族分裂主义、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新疆稳定。在注重理论学习的同时,注意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把从书本中学与在实践中学紧密结合起来,勤动脑、多思考,扩展了知识面,认识、分析研究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得到提高。

二、抓好工作落实,圆满完成分管工作任务

作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在工作中树立了全委局一盘棋的思想,在重点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全委局的各项工作,能够发挥自身特长,出注意、想办法,做好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为委局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

(一)扎实推进行政监察和源头治腐工作。围绕地区为民办的十八件实事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制定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建立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月报季查制度,要求责任部门每月底报送为民办实事工作进展等情况,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进行现场核实,对十八件实事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通过限期整改、下发监察建议书或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确保2014年地区为民办的十八实事得到全面落实。组织开展了政府采购工作专项检查,对地区各部门、各县市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2014年政府采购金额达10856万元,节约资金985万元,资金节约率为8.32 %。2014年,围绕财政管理改革,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确立了各类收费性资金、国债和基建等专项资金,以及非部门预算单位陆续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范畴;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建立了覆盖全地区县级以上执收单位的政府非税收入计算机收缴网络,对各项非税收入从源头上进行有效控制,规范了执收单位的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了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和破产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以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对政府投资和民生工程的监督检查力度。2014年,对关系民生的公路、水利、城建等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集中力量实施监督,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单位和政府监管部门两个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主抓、纪检监察机关主推的工作机制,努力使每个工程都成为阳光工程、廉洁工程和安全工程。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织专项检查23次,发现问题302个,下发整改建议49项,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开展专项效能监察54项,督查337次,给予行政效能告诫22个,效能谈话提醒27人次,组织处理17人,促进了行政效能不断提升,切实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2014年,加强了对中央、自治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和中央支持新疆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73个中央扩内需项目、河南援建项目和地区重点项目进行了全面督查。共发现问题153个,针对发现的问题,逐一下发整改通知书,给予3家单位通报批评。深入推进地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按照自治区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组织制定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检查验收工作方案》。地区及各县市专项办先后组织专项督察23次,检查项目256个,发现问题302个,下发整改通知书84份,整改问题297个,整改率98.3%。对2家单位进行了行政问责,并在全地区范围进行了通报批评。全地区共立案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案件4起,追究刑事责任4人,挽回经济损失48万余元。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组成了16个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104个单位,推进了综合防治。

(二)积极开展宣教调研工作。组织制定了《2014年哈密地区纪检监察重点调研课题通知》,抽调派驻纪检组长,成立四个课题小组,开展了以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医疗购销不正之风、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为主要内容的纪检监察调研工作;会同地委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局、团委等部门,制定印发了《哈密地区关于开展“青春倡廉”活动的意见》,开展了“青春倡廉”活动;加强了对县(市)廉政文化“六进”工作的调研,召开了地区廉政文化“六进”现场观摩会,两县一市六个单位在会上做了经验介绍,为进一步推进地区廉政文化建设提供了鲜活的经验。全面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在2014开展的廉政文化“六进”的基础上,2014年重点开展廉政文化 “六创建”活动。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为依托,开展“廉洁勤政好机关、廉洁环境好社区、廉洁教育好学校、廉洁诚信好企业、廉洁和谐好乡村、廉洁明理好家庭” 六个创建活动,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长效机制,2014年深入开展了“六个一”活动。依托哈密报、电视台、电台、政府网站等主流媒体,开设“廉政之窗”、“廉政之声”等栏目,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媒体宣传,扩大了廉政宣传教育的影响力。2014年重点加强了对县(市)纪委业务骨干、乡镇纪委书记、地直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共集中培训110余人。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领导干部及新提拔干部的任前岗位培训、任前廉政谈话工作,对2014年以来新提拔的200余名县处级干部进行了岗前廉政培训。

(三)严格依纪依法开展案件审理工作。一是坚持案件审理工作制度,严格按程序办案,严把案件质量关,有效地保证了案件质量。坚持“审理大计,质量第一”,严格遵循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较好地保证了案件质量,使案件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二是加强审理业务指导,提高案件审理整体水平。针对基层人员新手多、案件少、兼职多、业务不熟练的实际情况,在指导本级案件审理工作的同时,对下级纪委在案件审理中遇到的问题予以指导。三是严格依纪依法处理申诉复查案件,确保复查质量。在办理申诉复查案件的过程中,要求审理人员坚持按照有错必纠、部分错部分纠、不错不纠的原则,经过大量细致的工作,认真查阅案卷材料,补充调取相关证据,在力求做到认定事实清楚,处理决定有理有据,使申诉复查工作既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又保护受处分人员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案件审理工作水平。要求审理人员抓好审理业务理论学习,结合地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的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高审理人员的理论修养和业务水平。五是重视审理工作调研,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新途径。

三、遵纪守法,廉洁从政

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作为一名战斗在纪检监察战线上的党员领导干部,我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只能用来为人民办事,不能用来谋取任何私利。上任之初,我就把廉政建设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坚决执行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自觉强化党纪国法约束。严格遵守党的“四大纪律”和“八项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认真执行《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工作中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能够摆正自己的位子,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重大问题集体研究讨论,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求大同,存小异,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善于听取不同意见,不自恃高明,做到谦虚诚恳,虚怀若谷,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上。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的有关规定,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思潮,勤政廉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没有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始终做到廉洁从政。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理论学习上还不够系统,理论水平和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在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上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