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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及书评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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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及书评多篇

《月亮与六便士》并不单纯是一个勇敢追梦的故事;也并非批判现实,仿佛大多数人心中都有一个崇高的的梦想,《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及书评有哪些你知道吗?共同阅读《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及书评,请您阅读!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及书评1

作家把一种性格放大到极致,让我们去体会感受每个人骨子里都有的那一点点对理想的追求。

这本书说是写于一战期间,想要给当时迷茫的人们一些鼓励,希冀人们不致于在战后对生活百无聊赖。不知道这本书对于那些人是不是真的起到指引心的作用?

看这本书的时候,很佩服斯特兰的自私,内心没有一丝愧疚波澜不惊地就抛妻弃子去到巴黎,全身心学画画。其实很羡慕,可是转念想想,现在的人有几个可以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地知道自己的追求?怕是浑浑噩噩地多些。

斯特兰其实往小了看可以是力争上位的庸庸白领,只是没那么彻底,仍旧在自己的生活圈里,会为自己做一点点娱乐的事感到负罪感,但无法避免,那些事总是很克制地去做,这样良心才回安宁。

最后,斯特兰终于去到大溪地,这个地设十分符合他种种要求的地方。爱塔料理他的起居,充当他的画模,满足他自己痛恨至死的性欲,不打扰他的内心世界,事事遵从他的意见,他大概不会想到此生能遇到爱塔这样一个完美伴侣吧。

现实生活中我们并不总能像他这样美满地按着自己所思所想去过日子,但他到底唤醒了一些心底里有执念的人。

第一次看毛姆的书,书名没有在书里出现过,不知道怎么讲对这本书的感觉,可能是没有感觉吧。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及书评2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到了月亮!”

六便士是当时英国通用货币的最小单位,朋友跟作者开玩笑说,人们在仰望月亮时,常常忽略了脚下的六便士。作者觉得这个说法很有意思,书名于是就叫做《月亮和六便士》,一句玩笑成就了这本经典之作。月亮代表美好的理想,六便士则代表目前的现实。

毛姆高明地运用了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相互转换,把读者与他笔下的人物营造成一种旁观的距离,再运用简单的笔触进行描写,使我们徘徊在热情与冷静中不断重复回味情节。

可望而不可及的月亮,赖以生存的六便士,描述的是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两者并不对立,甚至可以通过努力,相互拥有支配。小说毕竟只是小说,主人公作为家中顶梁柱,说走就走,在追求自由的同时也背负了不负责任。其违背人伦的行为,也许只是为了配合那句“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自我的道德绑架,唯有统统失去,才是通向自由之途。”

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之中,只能依靠一些符号向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给别人,但是他人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孤独的行走,尽管身体相互依赖心却不在一起,既不了解别人,也不能为别人所了解。

读完之后,眼中应当有月亮。如果没有,应是乌云暂时遮住了双眼。再读一次吧,直到你读出月光为止!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及书评3

刚看这本书的时候是被这句话所打动——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读完全是却没有这句话,后来才知道这是一位评论家对毛姆的《人性的枷锁》的评论,毛姆很喜欢这个说法便作为下一本的书名,而我则是因为这句话认识了斯朱兰。

斯朱兰,引用书中的一句话就是“斯朱兰非常憎,但我们仍觉得他很伟大。”因为热爱,因为着魔,因为本能,他抛弃了一切,急速脱离原本幸福平稳的常人生活轨迹,猛烈地冲撞向未知的艺术领域。他风餐露宿,衣衫褴褛,恶疾缠身,在艺术的殿堂门口撞得鲜血淋漓,血肉模糊。你以为他很可怜?想要为他投之以同情?可是他又是不屑一切,冷血而无情麻木地对待周遭的环境。大概,他的感情全都燃烧在了那挥动的画笔下五彩的颜料里吧,他就像活在梦里,现实于他无足轻重。

因此,作为一个庸俗的时刻被“良心”监督的社会分子,我即鄙视斯朱兰的荒诞行径,冷血无情,却又不得不佩服他勇于追求那遥不可及的月亮,不顾一切的果断与坚决。如果说,艺术的最大妙趣在于艺术家的个性与生活,事实也大多如此,要成为一个伟大的艺术家,往往是性怪诞孤僻,经历种种痛苦与不幸,幸福与快乐永远与他们无关,他们是异类,是孤独者,是凭借着本能去倾注所有的热情疯狂痴迷着艺术。

月亮很美,孤傲而冷清地挂在高空,可惜我要俯身去捡那六便士了。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及书评4

跟随麦家理想谷读毛姆的小说《月亮与六便士》,想起话题"理想与现实",如果月亮代表理想,那么六便士就喻指世俗的追求~金钱和功成名就。不同的人自然会作出不一样的选择。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的确会徘徊在月亮与六便士之间,难以决择,或者说很难两全。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六便士:或许是无法忍受因为自己追求时旁人的冷嘲热讽,也不想父母为自己担惊受怕,或者不想旁人用看待异类或疯子的眼神来评判,所以在现实世界中慢慢磨平了自己的棱角,把自己塑造成和其他人一样,从而完成社会的责任,这本也无可厚非。

当大家都低头捡六便士的时候,小说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却抬头看到了天上的月亮。并为了追求理想燃烧自身---放弃原来舒适的家庭和普通人的快乐生活,舍弃拥有的一切现世的安稳。他的妻子自然无法理解他的疯狂,原来忠厚老实呆板的丈夫不见了,变成了刻薄、自私无道徳的怪人,外人也觉得他是疯了,无情无义,这么决绝的不回头。弘一法师和书中的主人公一样,也是在人生的中年四十岁左右,经历过人生的富贵和风花雪月之后,抛弃妻子儿女决然离开家庭,一个决定画画,一个一心修佛,眼里再无其他。世俗再无法打扰到他,固执地甚至有些偏激地放下所有,不顾他身后的妻子儿女父母的痛苦。

康德曾说"凡人立身行事,务使其行为堪为万人楷模",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无法完全做自己,人是社会中的人,做文明人,必须承担责任,这就意味着做别人要你成为的人,并非是他们自己想成为的人,而是不得不成为的人。

而作为独立个体的斯特里克兰以和世俗的责任决裂的姿态做自己喜欢的事,忠诚地做自己,冲破满是枷锁的人世,最后在一个远离喧嚣的隔世小岛上生活。"那里完全没有声音,那个夜晚是如此美好,乃至于你的灵魂似乎再也忍受不了身体的束缚".或许正是因为绘画对斯特里克兰来说,是一种创造美的过程,他不仅不以为苦,甚至在灵魂深处感到快乐和自在,不求回报,只是付出,就像献身于魔鬼一样,无怨无悔。甚至于弘一法师圆寂之时都没有多余的一件物品。

"幸福"两字的定义在每个人看来都不一样,你称之为蜜糖的东西他可能觉得是砒霜,谁能说物质上的成功是成功的惟一方式呢?斯特里克兰是一个受本能引导而逐渐剥离社会规则逐渐接近自然的人,或者是一个理想状态下的"野蛮"人。从这点上看,仰望月亮的人比好好过日子的人更需要有一份勇气。

人生快乐有三个层次,初级的快乐是肉体的快乐,那是饱、暖、物、欲,中级的快乐是精神的快乐,那是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游走天下,高级的快乐是灵魂的快乐,那是付出、奉献,让他人因为你的存在而快乐。

平庸的人只有一条命,叫性命;优秀的人有两条命,()即性命和生命;卓越的人则有三条命,性命、生命和使命。它们分别代表着生存、生活和使命。斯特里克兰和弘一大师无疑是灵魂快乐之人,我们常人无法企及。

那么作为常人又不甘平庸的人有没有可行的中间道路?兼顾平衡理想与现实。做一个不只是生存而拥有生活和情趣的人。胡适在致毕业生的一封信里给出的建议可供参考,或者也叫做中国文人的中庸哲学。

第一个方子只有一句话:总得时时寻一两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如果你有了一个真有趣的问题天天逗你去想它,天天引诱你去解决它,天天对你挑衅笑你无可奈何它——这时候,你就会同恋爱一个女子发了疯一样,坐也坐不下,睡也睡不安,没工夫也得偷出工夫去陪她,没钱也得撙衣节食去巴结她。没有书,你自会变卖家私去买书;没有仪器,你自会典押衣服去置办仪器;没有师友,你自会不远千里去寻师访友。你只要能时时有疑难问题来逼你用脑子,你自会保持发展你对学问的兴趣,即使在最贫乏的知识环境中,你也会慢慢地聚起一个小图书馆来,或者设置起一所小试验室来。

第二个方子最为紧要,发展一点非职业的兴趣。离开学校之后,大家总得寻个吃饭的职业。可是你寻得的职业未必就是你所学的,或者未必是你所心喜的,或者是你所学而实在和你的性情不相近的。在这种状况之下,工作就往往成了苦工,就不感觉兴趣了。为糊口而做那种非"性之所近而力之所能勉"的工作,就很难保持求知的兴趣和生活的理想主义。最好的救济方法只有多多发展职业以外的正当兴趣与活动,一个人应该有他的职业,又应该有他的非职业的玩意儿,可以叫作业余活动。凡一个人用他的闲暇来做的事业,都是他的业余活动。往往他的业余活动比他的职业还更重要,因为一个人的前程往往全靠他怎样用他的闲暇时间。他用他的闲暇来打麻将,他就成个赌徒;你用你的闲暇来做社会服务,你也许成个社会改革者;或者你用你的闲暇去研究历史,你也许成个史学家,你的闲暇往往定你的终身。

第三个方子"你总得有一点信心。"古人说:"信心可以移山。"又说:"只要功夫深,生铁磨成绣花针。"我们要深信:今日的失败,都由于过去的不努力。我们要深信:今日的努力,必定有将来的大收成。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及书评5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因为这句评价,我读了这本书。

小说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个英国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本已有稳定的职业和地位、美满的家庭,像被“魔鬼附体”一样,突然放弃了自己的生活,“我”从他妻子那里得知他跟着一个女人逃到了巴黎,那时“我”对斯特里克兰德是一种近于厌恶的感觉,之后他对真诚善良的斯特罗伊夫的伤害,“我”对斯特里克兰德不遗余力的鄙视和痛恨。

但到了后来,“我”在从间接的过程中,了解到了他的超人之处,艺术的成就也令“我”佩服,甚至感到震撼。

这个人可以说是一个疯子,他抛妻弃子,伤害了一直帮助自己的朋友,他对最恶毒的评价丝毫不在乎,他也确实该骂。

但从另一个方面来看,他又是一个天才,40岁才开始画画,没有任何基础,也没有人去教他,他也并不打算去跟任何人去学习。在巴黎生活窘迫到快要死去,他还是在追求他心中的“艺术之美”,后来他的画作也证明了,他是一位足以载入史册的艺术家。

天才异于常人,他们过着疯狂的日子,创作出疯狂的作品。在斯特里克兰德心里,艺术之美高于一切,在追逐美的路上,他自己就是神。

读了这本书,人们才突然发现,潦倒与伟大、卑微与善良、仇恨与热爱原来可以这样毫不排斥地共存于一颗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