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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毒法的心得体会多篇

栏目: 专题心得体会 / 发布于: / 人气:2.03W

关于禁毒法的心得体会多篇

关于禁毒法的心得体会篇1

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吸毒在全世界日趋泛滥,毒品走私日益严重。面对这一严禁形式,1987年6月12日至26日,联合国在维也纳召开了有138个国家的3000多名代表参加的麻醉品滥用和非法贩运问题部长级会议。会议提出了“爱生命,不吸毒”的口号,与会代表一致同意将每年6月26日定为“国际禁毒日”以引起世界各国对毒品问题的重视,号召全球人民共同来抵御毒品的危害,

今年又迎来了一年一度的“国际禁毒日”,今年是开展禁毒斗争的第17个年头了,今年禁毒的主题是:“抵制毒品,参与禁毒”。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向毒品宣战。

为了迎接“6.26禁毒日”我们学校专门开了一个报告会,特意邀请了戒毒所的一名教官和学员来为我们献身说法。

那名学员是一位正处在花季的少女,但她已经被毒品摧残的体无完肤了,她每天都在与可怕的毒魔作斗争,而她那双腿也在毒魔的侵袭之下变得千疮百孔。当她每次看见与她同龄的少女们穿着漂亮的裙子,自信的走在大街上的时候,她都感到非常难过,因为她那双被毒魔“亲吻”过的腿已经不可能示人了。而她自己也再也无法像正常的人们一样生活,当她自己走在大街上时,她都觉得自己是异类,而这一切一切的痛苦都是因为她接受了毒魔的邀请。

在她的自述中,我们知道了她是多么悔恨自己当初的无知,她希望可以用她的亲身经历来告诫我们,让我们知道毒品的危害,也让我们明白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亲情之外所有其他的东西都要付出代价。

同学们想想,一位花季少女,远离学堂和亲人,第二次进了戒毒所,在四面高墙中独自忍受着身体上和精神上的痛苦,还失去了自由……,那是我们无法去想象的地狱生活,所以我们要远离这个可恶至极的毒魔,珍爱自己的生命。

而在最后,我真心的希望这位女孩可以戒掉毒瘾,能够重新开始,回到那个原本属于她的家庭和生活,我想她一定会迎来自由的那一天的。

让我们共同“抵制毒品,参与禁毒,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向毒品宣战”吧!

关于禁毒法的心得体会篇2

你知道毒品是什么东西吗?顾名思义,就是有毒的东西,既然有毒,为什么还是有很多人吸毒而无法自拔呢?吸毒者是因为好奇才吸毒,可是这一吸,就再也不能出来了。

我看过一幅漫画,画的是一个人吸毒,他骨瘦如柴,和一只狼跳舞,狼身上写了:毒品,这就是典型的“与狼共舞”。与狼共舞很危险,所以吸毒也很危险。

人在他们毒瘾为发作前,和平常人没什么两样,但当他们的毒瘾上来时,就会不顾一切代价,去买毒品来止住毒瘾。没钱的时候更会想到去偷钱甚至去杀人。而其原因只为了得到一小包白粉状的毒品,等待他们的最终是一副冰冷的手铐。许多有钱人和一些及富声望的官员,只为了尝试一下毒品对人体的吸引力,而越发堕落。最终成为了遭人唾弃的千古罪人。

毒品理当被人唾弃、遗忘。它会让一个人失去家人,失去一切人间美好的事物,让他觉得人间已无值得他留念的了,从而结束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会让一个和睦的家庭,充满硝烟的战火。

有个家庭的丈夫,原本是一位品质很好的人,他有一个孩子,而且家庭也很富裕,家里什么家用电器都有。但吸毒以后,他完全失去了理智,不但把家里值钱的东西拿出去变卖,换成毒品,而且自己断送了宝贵的生命,给妻子和儿子带来悲痛。看,一个孩子就这样没了自己的父亲,一个妻子就这样没了丈夫,一对父母就这样没了儿子。他们是多么伤心呀!

毒品_它,是腐蚀人们心灵的恶魔;它,是破坏温馨家庭的“第三者”;它,是吞噬金钱的“机器”它,是摧残人们身体的“黑市医生”;它,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它,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是一座随时都能使人掉入万丈深渊的绳索桥……。抵制毒品,这是我们每个地球人应尽的责任!

关于禁毒法的心得体会篇3

现在,社会上有一种一沾上它,就永远不能自拔的物品_毒品。它像是一种白色瘟疫,一个杀人不见血的刽子手,吞食了一条条宝贵的生命!

有一个干部家庭出身的青年,做生意挣了不少钱。但精神十分空虚,他听人说什么当今最时髦的莫过于吸海洛因,便去试过几次,很快变成了瘾君子,再也离不开它了。等他醒悟时,他已经一无所有。他深深认清了海洛因的危害,却又无力自拔。最后,他自杀了。他最后用自杀来告试后人:毒品不是好东西,是试不得的!一旦受到它的诱惑,也就是开始走向死亡,没得选择!

毒品,不仅毁坏人的身体,还吞食人的灵魂,逼人走上犯罪的道路。记得云南省前两年发生的一起凶杀案,凶手竟然是四名十六岁的花季少年!那起凶杀案发生在云南昆明的一所豪华住宅里,那所住宅的主人很有钱。一天,他刚走出家门准备去买东西,被四个从门后蹿出来的少年推回屋中,全身被捅十几刀。他们走了几万元的现金。原来这四位十六岁的少年,被“朋友”引诱,沾染上毒品。他们为了吸毒,先是偷拿家里的钱,变卖家里的东西,而后就发展到去社会上偷和骗,最后竟合伙实施了这起杀人抢钱案。正是毒品吞食了四位花季少年原本善良的心灵,让他们失去理智,变成无人性的家伙!

十六岁的少年,应该充满青春活力。青春是什么?青春是早时晨八九点钟的太阳,是长出翅膀翱翔蓝天的纯真的心灵,是志在天下的抱负,是绚丽多彩的理想。但是,青春一旦和毒品结缘,立刻就枯萎,就沦丧。那四位花季少年,沾上了毒品,也就意味着远离青春了!

吸毒的自毁和堕落的事例说也说不尽。他们吸毒,是为了寻找刺激,寻找快乐,享受青春。但结果他们都变麻木了,没了快乐,没了青春,倒是找到了地狱!这是吸毒者做梦都没有想到的呀!

毒品的危害,已经曼延全世界。打击吸毒、贩毒违法犯罪行为的斗争,已经成为一场全世界各个国家都在在进行的禁毒的“世界大战”。我国曾经有过一段遭受鸦片毒害的屈辱历史。今在,在这片神圣的土地上,决不允许历史的悲剧重演。我国执法机关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捣毁了一个个贩毒窝点,销毁毒品数以吨计。那熊熊的销烟之火,使我们联想起当年民族英雄林则徐的虎门销烟,显示了我国政府禁毒的决心,也显示了我国人民反毒的人心所向。但是,有些不法分子,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不惜冒着杀头的危险,仍在我国运输、贩卖毒品。因此,同学们要提高警惕,加强学习,懂得贩毒有罪,吸毒违法,提高抵御毒品侵袭的能力。

俗话说“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青少年吸毒,不仅仅毁了自己的一生,还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呀!难道我们能够忘记旧中国两千万人民深受鸦片的祸害吗?难道我们能够忘记鸦片泛滥使旧中国丧权辱国,积弱不振和民族危亡的屈辱历史吗?不能!为了自己的幸福,为了国家的繁荣冒盛,我们不仅要擦亮眼睛,不受别有用心的朋友的诱惑,还要敢于同毒品犯罪作斗争。同学们,让我们携手一道珍爱生命,拒绝毒品!

关于禁毒法的心得体会篇4

上星期,我们学校举行了法制教育讲座,让我们学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次讲座,就像一股清泉,洗涤了我们的心灵,净化了我们的思想。

?未成年人保护法》共七十二条,它于2007年6月1日制成,为我们未成年人明确了各项保护法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让我们明确了如何预防和纠正我们的不良行为,如何预防犯罪。

青少年的成长,离不开家、学校和社会的影响。社会这个大家庭,形形色色的东西鱼龙混杂,有的对我们身心大有益处,有的则对我们有害,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有是非观念,必须让我们有所判断和选择。《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为我们作出了指引,特别是在预防我们人生错误上作出了明示。我曾读过一首诗“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其实人的一生中有许多个十字路口,许多个选择,有时只是因为年少的无知,年少的冲动走上一条不归路,有时也只是因一念之差,铸成大错,往往醒悟后,又追悔莫及。

这都是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的。我们生存在这个社会,言行就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鲁迅先生曾说过:“中国欲存争于天下,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所以我们要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斗争,我们要知法、懂法、会用法,学会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从现在开始学好法律,我们要以实际的行动证明,青少年不是枯萎的残花,而是灿烂的鲜花!

我们要以法律为准绳,以法律为武器,以法律为保障,作一个知法懂法的少年!

关于禁毒法的心得体会篇5

在人生中,我们会被各种各样的善与恶包围着,我们必须分清哪些是善,哪些是恶,哪些是好人,哪些是坏人。当坏人千方百计诱惑你时,不要被一时的假象蒙骗了。“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我们知道:吸毒是不好的,有些人也想戒毒,可沾染容易戒时难啊,大家都在电视里看过,只要毒瘾一来,如果没有在吸毒品,那种痛苦将生不如死,痛不欲生,多少意志坚强的人都忍受不了。

我在各种禁毒宣传画上看到,甚至有的人用各种方法来分散注意力,有的用刀割自己,有的用头撞墙,还有的把牙刷往鼻孔里塞……难道他们不痛吗?他们也是没办法的,有的人就索性不去忍受,去向父母或亲戚骗钱。骗不到了就去偷、抢、去杀人。有些人吸毒不是故意的而是在毒品贩子的煽风点火下,或是在朋友的推荐下:“你就试一下而已,再说你意志力不是很强吗?没事的。”这样就会有人也这么想结果就去试一试。就是因为这么一试出大事了,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所以我们应该杜绝毒品。目前,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在认识上还存在着一些误区:一是怕学生知道毒品。认为禁毒教育会引发学生的好奇心,促使他们冒险尝试;二是认为禁毒教育是公安部门的事,与学校无关。这些认识误区的一个前提,就是目前在校学生吸毒者罕见。事实上,毒品蔓延的速度相当快,若等到毒品在校园时再来教育,则为时已晚。由此可见加强禁毒教育,做好超前预防工作,是解决青少年吸毒问题的根本途径和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