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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学作文(多篇)

栏目: 学生作文 / 发布于: / 人气:2.09W

我的同学作文(多篇)

六年级我的同学作文500字 篇一

林可儿是我的同学。水灵灵的大眼睛,小巧的鼻子,粉红色的小嘴,两排雪白的牙齿,一对红红的耳朵,笑起来微黑的小脸蛋立刻变得红彤彤的。

林可儿非常机灵。有一次我看见董源神出鬼没地将一颗巧克力放在手中,面带微笑,神神秘秘地对林可儿说:“我在手里放了一颗巧克力,你猜一下,它在哪只手里。”林可儿凑近一闻,胸有成竹地笑着说:“在你的右手里。”董源无奈地笑了,慢慢张开右手。林可儿眼一亮,双手扑去,拿走了巧克力,开心得左看右看,左摸右摸,不亦乐乎。

林可儿还有不服输的精神。一次我和她玩二十四点,我开心得直跳,因为我早已经把二十四点练熟了,第一局我就大获全胜。林可儿输了,有点不开心,一把把牌扔在地上,不服气地说:“再来!”“ok,我奉陪到底了!”第二轮结束,只见她兴奋地一拍桌子,又把牌扔在地上,不是因为输了,而是因为赢了。我败给了她,后悔莫及。林可儿却高兴得飞上了天。这一点我要向林可儿学习,不要让人生的第一个放弃得太早,要坚持下去。

林可儿学习能力强。有一次我去琴行表演,看见林可儿在上课,只见她学习了七八,而且练得也很熟练,我非常羡慕。在班上,我也曾听她说自己一堂课上七八,七八篇谱子,两三天就熟悉了,可我不信,这回我算是彻底服了,林可儿的接受能力真强啊!

此外,林可儿写字比我漂亮,做题正确率比我高,学习成绩比我优秀……

林可儿既是我的好同学,也是我的榜样。我应该向她看齐,好好学习,努力变得和她一样优秀。

我的同学作文 篇二

最好的同学就像一盏灯,亮光虽微弱,却能照亮你前进的道路!

回忆起读三年级的时候,我有一个最要好的同学,她农眉大眼,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让我佩服不已。她有一头乌黑亮丽的短发,那发型酷毙了,所以大家都叫她“假小子”。你们应该知道她是谁了吧,她就是假小子——易万琴。

易万琴她积极向上,乐于助人,诚实善良。

记得有一次,快期末考试了,晚上我吃完饭后就去睡觉了,没有记得复习,第二天到校,我急急忙忙的翻开课本。不巧,打了上课铃,我很后悔昨天晚上没好好复习。卷纸发了下来,我看了看,唉!还好还好,大部分都会写。快写完时,我忘了个字,实在是想不出来,只好发出求救信,我看了看老师没有往这儿看,就把信仍给了小易,信的内容是:小易,教我一个字,考完试后,我请你吃东西。我心里暗暗高兴,可没想到小易却说:很抱歉,我不能帮你了,这样会害了你,这个字你再好好想想吧!我相信你一定能想出来的,加油哦!我看了看表,时间不多了,我又生气又着急,怎么办呢!一声清脆的铃声让我彻底失望了。我很生气,觉定以后再也不理易万琴了。易万琴特意跑来跟我说对不起,我没有接受。易万琴解释说:“对不起,我并不是要害你,如过我教你写,你一定会急急忙忙的把答案写在卷纸上,而不会去记它。但是,是你自己想出来的话,你就会把它记在你的脑海里。”

我听了小易的(本站☆)解释,惭愧地低下了头:“对不起,我误会你了,我们还是好朋友吗?”小易牵起我的手,说:“当然,我们本来就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我的同学作文600字 篇三

我有这样一个同学:他身材不算很高,但有一双迷人的眼睛,笑起来会在两颊出现两个小酒窝,他的头发不是很黑,而是泛着一点黄色。美中不足的是他满脸的青春痘。

我感觉他是我们班最用功的。当我们在操场上疯的时候,他却在拿着那本厚厚的新华字典在津津有味地读着;当我们在宿舍里快要睡着了的时候,总会瞥见他还在兴致勃勃的那看手电筒在读书,当数学老师在讲枯燥无味的公式、解法时,弄得我们都睡眼朦胧的时候,他却还在专注的听着,当各科老师布置了一堆无趣的作业,我们还在和老师抱怨的时候,他却已经开始做了起来。唉!真搞不懂这种认真学习的人的想法。

当然也闹过不少笑话。有好多次他都因为边走路边看书而撞到同学或撞到墙,更有意思的是有一次竟然撞到了校长,那可就尴尬了。所以,我们见到他以后总会先说:“小心,别再撞到校长了!”还有一次,有位老师给我们布置课下的作业后,就走了。他就抓紧做了起来。打了上课铃以后,因为这节课上地理,所以地理老师来了让我们背上一节课所学的内容。地理老师见他嘴巴不动,就走了过去,又看了看做的题,当时就气疯了。老师说:“挺能啊,小伙子!上我的课竟然做別科的功课,知识点都掌握完了吗?把上节课的知识点给我抄三遍,另外你这节课就站着吧!”他一脸茫然被吓了一跳,似乎不知道已经上课了,更不知道老师在他后面。我们全班都笑了。诸如此类,好多好多,今天就不细说了。

如果你想认识他,就请站在我们教室门口,看谁在座位上写作业,那个人就是他!

我的同学作文600字 篇四

我们班有个同学,他的名字叫XXX。他中等的个子,长得很普通,一张黑里透红的脸,一头乱乱的、湿漉漉的、时不时就有汗水滴下来的头发,让人感觉他总是精力旺盛。

XXX第一大特点就是非常“善战”。记得在三年级的时候,有一次张中一和他的伙伴正在一起玩,可是突然来了几个四班的同学抢占了这个位置,张中一他们当然气愤不过,一心想赶走四班同学,两方发生了争执,越吵越凶,看来马上就要用手和脚“说话”了。正好XXX从旁边经过,看见了这局面,不问青红皂白,直接站到了好友张中一一方,抡起左勾拳向对方进攻。“战争”打响了,双方开始了火热的拼杀。XXX不愧是一员善战的大将,只见他频频出击,一会儿左勾拳,一会儿右直拳,打得对方落花流水,“仓皇逃窜”回自己的大本营——四班教室。我班男生在旁围观纷纷叫“好”。这场战争的风云人物——XXX的结局是:被胡老师严厉地训斥了一顿,责令他向四班同学道歉。

XXX第二大特点就是时不时让老师头疼一下。其实也都是些“小”问题,也就是上课不认真听讲啦;家庭作业没做啦;考试倒数第一啦……一年级、二年级的时候,XXX只受胡老师一个人“监控”,所以他的日子还舒服些。不过三年级来了个“特种兵”——美术课的陆老师,XXX被左右夹击,就不像以前那样舒服了。现在是四年级了,来了个更为严厉的孙老师。上星期XXX因为没做科学作业被孙老师罚抄十遍,XXX只抄了五遍

就想蒙混过关,结果被孙老师识破了,这种时候他还能脸不红心不跳地“拼死抵抗”,全班同学都很“佩服”他的勇气。这场“师生之战”的结局是XXX被孙老师痛打了一段。

这就是我们班的XXX同学!

我的同学 篇五

我们五年级(1)班有四十多个同学,但是和我最要好的要数马文权了。

他风趣幽默,爱发小脾气,时常还会和同学们打个架,但是他在学习上非常用功,成绩在班里总是名列前茅,我很欣赏他认真学习的态度。

每当老师布置作业,他总会第一时间写完。他写作业时极其认真,虽然写作姿势不太正确,头几乎挨在了作业本上,所以才会导致他的眼睛很早就近视了。在阅读方面他也是十分专注,作业写完只要一有时间,就会读课外书,那才叫个如痴如醉。一晃一个小时过去了,他还以为才过了十分钟。上自习,老师让大家写作业,他一写完,就会偷偷地从桌堂里拿出书,放在桌子下悄悄地看。

马文权还有一个缺点,就是挺倔强,别人说他一句坏话他就会大发雷霆,拿起东西就会往别人身上扔。有时还会抱住人家,和满分作文网他们扭打在一起。偶尔有人来劝架,也会被他误伤。记的上个学期,他和陈胖子发生了一次小打斗。一开始陈胖子拿笔袋和马文权玩,胖子以为马文权真的想动手就骂了他一句,马文权二话不说就拿起一本书扔向陈胖子,还举起自己的手锤了胖子好几下。有几个女生好意拦他,结果也被他吼了几句。事后他也向那几个女生一—道了歉。因为那事,他还被罚站了一节课。听说回到家还哭了一顿。后来老师和他妈妈给他讲了很多道理,他才平静下来不生闷气了。

在我的心里他是一个聪明,天真可爱的小男孩。虽然贪玩是每个孩子的天性,但他没写完作业从来不玩,把时间安排的井井有条,让我对他刮目相看。他乐观幽默,学习认真,成绩优秀,让我很想拜他为师。至于他的那些小缺点,我希望他能尽快的改过来,我喜欢我的同学马文权。

我的同学作文 篇六

她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小小的鼻子,樱桃一般的小嘴巴。她是谁呢?原来是我们班的曾怀慧。我和她认识已经有很长一段历史了呢!她有三个特点:助人为乐,贪吃,爱看书。

其一:助人为乐。有一次上学,我一不小心把音乐书忘带了,这下子可不得了了,没有带音乐书是要被记名的呀!我告诉了曾怀慧,她毫不犹豫地拿出音乐书递给我。上课时,老师问有没谁没带书,她自告奋勇地站了起来,镇定地说:“我没带。”这之后,我给了她一颗糖,当作是礼物。

其二:贪吃。星期天,我去曾怀慧家玩。我走到了她家门口,按她家的门铃。哦?真奇怪!平时,我去她家只要按一两遍门铃就可以了。今天,都已经按了第五十遍了,怎么还没有开门呢?当我按下第五十一遍的时候,门终于打开了。我被她的样子吓了一大跳,只见她的头发十分凌乱,像一头刚刚睡醒的狮子,嘴角还沾着油,衣服上也是油渍斑斑。还没等开口,她老人家就先发话:“快去帮我把所有零食都清干净!”正在这时,她的爸爸妈妈回来了,见到这一景象,气愤地直向曾怀慧大吼。看来,她是免不了一顿皮肉之苦了。

其三:爱看书。下课了,我找曾怀慧一起去玩游戏。她说只要再看一篇文章就可以了。我等呀、等呀,抬头一看,哦!都过去五分钟了。我看一篇文章只要两分钟就可以了。她怎么……叮铃铃……哎哟!看一篇文章居然用了十分钟!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道:“不好意思,我多看了几篇。”最后,还落了一个“书呆子”的外号。

这就是曾怀慧,虽然她长得不怎么漂亮、可爱。可是,她在我的心灵深处,却是最美的。

我的同学作文600字初 篇七

莫业泉是我的同学,也是我的好朋友,下面就让我来给你们介绍他吧!

莫业泉的头发,非常有个性,虽然是中分,但是非常油亮,像是擦了油似的,我们都叫做“公鸡头”或“鸡毛头”。他很“爱护”他的头发,每次上完体育课,他都会到水龙头前认认真真地捋他的宝贝头发,回到教室,再拿喷水瓶喷喷头发,有时还会借女生的小梳子,一边照镜子,一边梳头。真是个臭美的小伙子!

莫业泉是我们班最爱听歌的,可是不管听多少歌,他唱出的歌都是变调的多,但他好像没有发觉自己没有唱歌的天赋,仍然开怀大唱。但奇怪的是,他跟着音乐节奏唱,倒反不走调,而且还唱得比谁都好。记得有一次,一个同学邀请我们去他家过生日,一到同学家,我们就赶紧放下书包,到电脑房去“K歌”了,莫业泉这一次开口,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不仅没有跑调,而且唱得非常动听,让人完全想不到他不跟音乐节奏唱歌时五音不全的样子。

莫业泉的最大爱好是跑步。以前我们只是上体育课才跑步,现在可不一样了,因为他是我们球队队长,所以他会和我们一起晨跑,每人跑10圈。有一次,体育老师要测我们50米,我和莫业泉一组,之前我还小看了他,可最终我还是跑不过他,他跑了7。15秒,这在五年级可是个了不起的速度哦!

他还有许多令人佩服的优点,比如他投篮投得很准,我们投三分球时大多数球都碰不到篮板,可是,他一个后仰投就进球了,真是让人佩服不已!

再说一下莫业泉的缺点吧,他学习成绩不是很好,因为他有时不认真听课。在这里,我希望我的这位好朋友在以后的日子里能够好好学习,做个全面发展的人。

我的同学作文600字 篇八

我们班有一个同学,他除了玩,剩下的时间,只有发呆,他只要一发呆就连眼睛都不会眨一下,在他耳边大叫一声都没有反应。他姓王,所以我们都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王呆呆。”

有一天,我跟他一起去上学。他有一头鸡窝似的头发,一双小小的眼睛,穿着一件大棉袄。他在进校门的前一刻,还是活蹦乱跳的,可后一步,他像电影中中了失魂术一样又变成了“王呆呆”。我一直都跟在他后面,一路走到了教室,他坐到了椅子上,像机器人般地打开了语文书,死死地盯着它看,而我去楼下打扫卫生了,但当我上来时,它还是跟刚拿出书时的动作一模一样,我在一边默默地感叹了一声:王呆呆,你何时不呆。

“叮铃铃”下课了,铃声让他回过了神,他盯着了老师看,走出门时,王呆呆好像从“失魂术”中挣脱了似的,立刻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拉上小周同学,一起去门外玩了,不一会儿,他们两个人大喊一声:“老师来了!”便急匆匆跑到了座位上,坐得笔直。其他的一些同学也急匆匆地跑回了座位上。“王呆呆”和小周同学,走了出来,一边做出一些奇怪的动作,一边说:“怎么回事呀!怎么这样就上当了呀!”。

于是他们又跑了出去,不一会儿,王同学大跨步,甩着手,大摇大摆地走上了讲台,大喊一声:

“看,哥的新发型!”

“哈哈哈……”他的发型引得我们全班哈哈大笑,他也得意得很。

我们班的王呆呆真的让人无法用语言形容。

我的同学800字作文六年级 篇九

田玉凤

看!正值青春年华的他在闹着,折腾着。他叫郑涛彦,因为名字的缘故,我们习惯了叫他“真讨厌”。在我的眼中,满分作文网他是个幽默风趣的人,是一个“戏精”,是我们班快乐的源头,一枚正儿八经的开心果。

他黝黑的皮肤,矮小敦实的身体,乌黑亮丽的秀发。不大却炯炯有神的眼睛,浓密的眉毛,细密而短的睫毛,塌塌的鼻子,大嘴简直让人难忘。

说起他的大嘴,有时像是抹了蜜,是最好的疗伤圣药;有时像是淬了毒,攻击性极强,是摧残心灵的毒药。同时也是一个大喇叭,像开了扩音器一样将小道消息迅速传播到每个角落。所以这个“真讨厌”跟他真的是绝配。

他是一个“戏精”,经常把自己夸的天花乱坠。还有他的模仿,无论是老态龙钟的老者、风华正茂的年轻人、历尽沧桑的中年大叔,还是年幼无知的孩童、濒临死亡的绝望者,他都能模仿的惟妙惟肖。那本就让人忍俊不禁的面部表情,再配上那张自以为“英俊潇洒”的脸和那欠揍的语气,经常让人笑的直不起腰来。

每天早上发给同学的营养餐包,本是稀疏平常的面包和奶,可他总是拿着一支笔当短刀,面包当做了大鱼大肉,奶当成了什么百年佳酿,一个营养餐包能吃出得胜归来的将军在和将士们举杯同庆的豪迈气概。

他的舞蹈也是独树一帜的,就像唐老鸭从电视机里跑出来。左三步,右三步,扭一扭,华丽丽地转个圈,用自己认为最绅士的动作鞠个躬,再冲你发出一个“迷死人”不偿命的电眼。

他的歌声可以说是相当魔性了。他那“上天独赐”的磁性的嗓音可以让你瞬间石化,然后又被震耳欲聋的高歌击的哗啦啦碎成石头渣子……

他是一个很有个性的人。与众不同的幽默,与众不同的抗压能力……

这就是我那幽默风趣,让人讨厌却又让人心生喜欢的同学,欢迎大家来我班感受他的“魅力”!

我的同学作文700字 篇十

一棵苍翠挺拔的树上已挂满了果实,在这其间,有一个八岁左右,矮个子,圆脸蛋儿的短发女孩正在不断地向那棵树的顶端爬去——摘果子。

这女孩便是李明,我与她是很好的朋友。那时正值丰收季节,树上的桃子白里透红,让人垂涎欲滴,但是让人苦恼的是,不知如何把它们摘下来,树太高了,我根本爬不上去,用棍子打又怕打软。每天,一看到那桃子,我便苦恼。我的好朋友来我家玩,我向她倾诉,她说:“你爬不上去?看我的!”我对她半信半疑,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她挽起袖子,向树上猛的一窜,一只手迅速抓住一根树枝,膝盖紧夹着树干,另一只手也同时抓住另一根树枝,三两下便爬到了顶端,顺手摘下一个桃子,“接着!”她喊了一声后,便向我丢下来,我稳稳地接住了。她下来后,我不停地夸赞她,她却说:“这有什么的,我以前在乡下时,爬的树可比这高得多呢!”“你老家在乡下?那你以前的生活一定很有趣吧!”我期待地看着她。

“那当然,小时候,这个季节,我们那儿有一片草地上开满了野花,有芙蓉花,秋海棠,山茶,野菊……,我和小伙伴们经常上山采花。”

“我们那边还有蚱蜢,只要是有草丛的地方都有,我以前可喜欢捉蚱蜢了,这是要有技巧的,你得先俯下身,不要惊动它,然后屏住呼吸,死死地盯住它,看准时机后用双手猛地盖住它,记住下手要快,不然它就跑了,捉来的蚱蜢可以放在玻璃瓶里,看它跳来跳去,可有意思了。”

我对她的乡村生活充满了向往。

我的好朋友李明就是这样一个人,总是那么“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