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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奖惩制度【新版多篇】

栏目: 章程规章制度 / 发布于: / 人气:3.05W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新版多篇】

员工奖惩制度 篇一

一、目地

1、为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权限及程序,形成良好的奖惩机制。奖: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惩:更好地规范约束员工的行为。

2、是公司各项规制度良好运行的保障体系。

3、是公司各项业务完成效果的评价体系。

4、是全员积极出谋划策、开拓革新的激励体系。

二、分类及适用范围

1、行为规范类:适用于本公司、特殊岗位可以根据经营特色予以适当调整;(惩:约束全员行为)

2、管理操作类:适用于所有中高层管理人面以及具有管理职能的部公基层员工;(惩:保障各类管理制度运行)

3、经营效益类:适用于集团各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团体以及有特殊经营贡献的个人;(奖:业绩好或为企业发展有贡献)

三、奖惩原则

1、奖惩有依据的原则:奖惩在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的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幅度地超过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4、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5、奖惩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四、奖惩项目设置(一)

1、行政类:

行政奖惩:通报表扬、记小功、记大功。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记小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

2、经济类:

经济奖惩:奖金、奖品和旅游度假、考察奖励。

经济处罚:罚款等。

3、专项奖励类:

专项奖励指对员工在专项事件优异所进行的奖励,包括年度优秀员工奖、年度优秀管理者奖、伯乐奖、金点子奖、开源节流和其他特别奖励等。

四、奖惩项目设置(二)

1、累计奖惩:

惩罚:2次通报批评记为1次小过,2次小过记为1次大过,2次大过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奖励:2次通报表扬记为1次小功,2次小功记为1次大功,2次大功公司一性奖励500元。

2、功过相抵:

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一次通报表扬抵一次通报批评,一次记小功抵一次记小过,一次记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二

一、爱岗敬业,时刻维护集体名誉和利益,对工作认真负责,对同事团结友爱,经常主动助别人者,经领导评员工宗合议奖励30元。

二、认真完成本餐厅各项工作,学习任务,品德高尚,业务技术精,服务态度好,经常受到顾客在意见卡上书面表杨者,奖励30元。

三、拾到顾客遗物主动交还者,经核实每次奖励20元。

四、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者,经评估采用奖励20元。

五、经常协助本餐厅总经理、主管、领班等做好管理工作,经评议奖励30元。

六、不按规定佩戴工号牌,当值不保持仪表的整洁及工作服整齐,每次罚款5元。

七、不讲普通话,当班期间聚堆聊天、串岗、打闹、高声喧哗或发出不必要之声,每次罚款510元。

八、不使用本店指定的员工通道,每次罚款10元。

九、当班期间,工作散慢,粗心意,随地吐痰,每次罚款10元。

十、迟到与早退,10分钟之内扣5元,30分钟之内扣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旷工1天扣3天半工资及资金),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十一、整理打扫卫生不合格,无故减少服务项目者,每次罚10元。

十二、厨具、吧台设备及餐具摆放不规格者,每次罚款50元。

十三、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者,每次罚款20元。

十四、见顾客及上级、同事不主动问好者,每次罚款10元。

十五、带情绪上岗,对工作敷衍了事,给宾客脸色、服务态度不好、与宾客顶嘴者,每次罚款20元。

十六、浪费餐厅物品,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者,每次罚款20元,情节严重者按情况研究处理。

十七、偷带本店物品出店、偷食本店或客人食品;酒后上岗带醉态、散布虚假幅言论影响本店、客人或其他人员声誉,每次罚30元。

十八、擅自脱岗,当班乱串包厢睡觉、看报纸、吸烟、打电话,每次罚款20元。

十九、对上级不礼貌,违背不服从管理,或上级合理的工作安排指令者每次罚款30元。

二十、因疏忽搞坏餐厅或客人财物者,按价赔偿,并罚款20元。

二十一、对客人要小费或其它报酬,对客人暴或不礼貌,与客人争辩,私自配制本店钥匙者,每次罚款50元。

二十二、污偷盗、索、行、侮辱、漫骂、恐吓、威胁他人,与客人吵架,每次罚款100元。

二十三、组织参加煽动罢工、斗殴、聚从闹事,经常违返餐厅规定,屡教不改,每次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交部门处理。

二十四、作风不正派,拒不接受领导安排工作者,目无纪律,顶撞领导,无故找理由开脱责任者,一次罚款20元,两次开除。

二十五、故意损害圣多美西餐厅名誉者,扣发当月工资直接开除。

二十六、不在指定区域待岗,乱窜包厢或搞男女关系者,每次罚款100元。

二十七、客人入座,不主动给客人推送茶水及介绍菜谱消费项目者,罚款10元。

二十八、报错房号、台号、在消费清单上多写、漏写、字迹不清造成失误者,每次罚款10元。

二十九、未经上级同意,私自带外来人员在本店逗留,及在餐厅就餐,员工宿舍留宿者每次罚款100元。

三十、替其他人打卡的,一次处罚100元。

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三

一、目的:

实施的目的在于督促全体员工都能严格遵守美容院规章制度,维护员工的切身利益,从而保证美容院维持一流的服务水准。

二、方式:

本美容院实行缺勤,过失记分制

重大过失100分/次;严重过失20分/次过失6分/次;轻微过失2分/次;旷工20分/次(不足4小时按半天计);

当月记分作为当月效益核发依据,每分相应扣减5元,年度内累计记分作为参加年终评比的依据,超过60分,不参加年终评比。年度内累计记分达到80分,自达到之日起给予观察半年或一年的。(因患重病或其它特殊原因,经总经理核准可放宽处理)。

年度内累计记分达到100分,给予劝退或除名(因患重病或其它原因,经总经理核准可放宽处理)。调薪升级考核期限内,年累计过失记分达到30分以上者,取消其调薪升级的资格,调薪试用期为3个月。违纪扣罚的金额列入美容院福利金(包括没有按规定每月定时写信给总经理的罚金)。

三、轻微过失,有下列内容之一者或违反美容院规章制度(另行制定)者,记1-2分,情节严重,增加记分,不受2分限制;

1、上,下班不主动签到及签退者;每月累计迟到超过10分钟者,每分钟扣2分。

2、上班时间打瞌睡,在客人面前打呵欠,伸懒腰,挖鼻孔,剪指甲。

3、上班时间,在工作区内嚼口香糖。

4、上班时间内非经批准打私人电话,私自会见亲友;

5、上班不按规定佩戴工号牌,不穿制服或不经批准不更换美容服,以及在服务和营业区内穿着自己的衣服和携带私人挎包的(特殊人员例外);

6、工作时不保持工作状态,串岗或聚集聊天,吃零食。

7、无故迟到,早退。未经批准擅自在规定地点以外用餐。

8、员工不按规定束发,化妆,佩戴饰物(经批准特殊工程除外)。

9、在美容院内,坐时跷脚摇腿,行走时拉手搭望,成群奔跑,摇头晃脑,大声喧哗或其他声音;

10、不按照美容院规定的操作规和为客人服务。不遵循使用美容院物品,器具应轻拿轻放;

11、不按照规定程序请假。当班时使用市井俗语,讲粗话、脏话。

12、特殊情况下需离开工作岗位而未告知上级领导。

13、未得到上级领导通知前就擅自提前下班。上班时间在工作区域内接打呼机或手机。

14、在为客人服务时,交头接耳,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

四、过失重犯上类过失,有下列内容之一者;记6分,情节严重,增加记分,不受6分限制;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篇四

1、安全生产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充分重视它的重要性,才能保障公司营运和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广大消费者和全体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能够权责分明,建立健全激励和惩罚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xx市安全生产条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本公司《安全生产职责制季度考核》,特制定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

2、财务部按考核结果和年度奖励、处罚方案带给专项经费保证。

3、与各部门经理签定安全生产职责书。

4、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制、消除事故隐患,成绩显著的给予奖励。

5、对员工个人奖励、凡贴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由工会和技术部提出奖励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批,给予一次性100—1000元奖励;

⑴职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⑵事故发生后用心进行抢救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国家和群众利益减轻损失;

⑶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有明显效果的。;

⑷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食品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推荐并取得显著成绩者;

⑸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进行举报者。

6、处罚

按照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规定进行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下发罚款通知,对违章个人进行罚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上交到财务部。如果未按时交纳则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7、处罚标准

⑴违章指挥每出现一次罚指挥者200元;

⑵安全职责制不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生产班组不按规定开展活动及安全活动记录不完整的,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⑶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未造成事故,罚违章者50元;

⑷不组织或不参加各类人员的安全检查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100元;

⑸无“操作证”独立上岗操作的,每发现一人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⑹拆卸或不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每发现一人罚部门负责人100元;

⑺发生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每发现一次罚该部门负责人及办事人各200元;

⑻对认真执行劳动安全法规和维护安全生产的人员故意刁难、打骂或实行打击报复的,每发现一次罚200元;

⑼破坏事故现场,阻挠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或带给假证的,每发现一次罚当事人200元;

⑽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不及时采取措施的,每发现一次罚部门负责人300元;

⑾发生轻伤事故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0元以上1万元以下,扣发部门负责人半年二次工资,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部门负责人加倍处罚;

⑿重伤事故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扣发部门负责人半年岗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对部门负责人扣发全年岗帖并处通报批评;

⒀死亡1人或因燃烧、爆炸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报上级部门处理;

⒁发生一齐多人伤亡事故,视伤亡等级其处罚按上述条款叠加; ⒂对各部门行政正职的处罚还将并处安全生产职责书的处罚规定。

8、个人行为的处罚

违反以下纪律者,给予50元——1000元经济处罚:

⑴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者;

⑵在餐饮业内非规定地点吸烟者;

⑶工作场地(如办公室、值班室、仓库、工作间等)停放自行车、摩托车者;

⑷超范围使用设备者;

⑸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者;

⑹开动有缺陷并有可能造成事故的设备者;

⑺未经允许使用电炉、电褥等或在非指定场所私自焚烧物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