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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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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X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等规定,对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应急管理部关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和执法检查的意见》等要求,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编制实施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指导我局承担执法职责的股室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水平,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从根本上消除风险隐患,推动全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下降,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任务

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结合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和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确保监督检查计划完成率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督促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力争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败诉率为零。

二、编制依据及考量因素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应急管理部关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和执法检查的意见》《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年版)》以及《X省安全生产条例》《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X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X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政策。

(二)考量因素

1.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能力。

2.本部门监管检查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数量、分布、生产规模及其安全生产状况。

3.重点检查的行业领域及生产经营单位状况。

4.道路交通状况以及执法车辆、技术装备配备和执法经费情况。

5.影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的其他因素。

(三)编制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守牢底线的原则,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三、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根据《中共X县委办公室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等14个部门“三定”规定的通知》(X〔2019〕X号)和《中共X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等事项的通知》(X〔2022〕X号)等规定,我局共有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19名,实际在册人员25人(其中,局领导5人),实际纳入2024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为17名,占在册人数的68%。其中:

从事工矿商贸(非煤矿山行业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2名;

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人员2名;

从事应急管理监管执法工作人员2名。

从事政策法规、综合协调、执法监督、调查统计、办公室、行政审批等工作人员11名。

(二)执法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2024年全年366日,共53周,双休日104日,国家法定节假日11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日数-国家法定节假日数)×执法人员数量=(366-104-11)×17=4267个工作日。

2.其他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完成上级及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等。

参照前3个年度的统计平均数,结合执法工作实际,测算2024年度其他执法工作日为2057个工作日。

3.非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包括参加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等。

参照前3个年度的统计平均数,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测算2024年度非执法工作日为1866个工作日。

4.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4267)-其他执法工作日(2057)-非执法工作日(1866)=344个工作日。

其中,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企业212个工作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企业118个工作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关单位14个工作日。

四、检查名单和责任股室

根据X县应急管理局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监管范围、监管对象等因素,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计划在2024年安排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3家,其中重点检查单位69家,一般检查单位34家,分别占年度监督检查比例为67%、33%。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计划4家,不纳入监督检查占比统计范围。

(一)重点检查单位名单(X家)及责任股室

1.工矿商贸企业(X家):

2.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X家):

3.烟花爆竹经营企业(X家):

4.应急管理专项检查企业(X家):

(二)一般检查单位计划(34家)及责任股室

由相关股室从2024年局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重点检查单位除外),随机抽取一般检查单位34家。其中,工矿商贸企业12家,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1家,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20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关单位1家(责任股室:综合监管股、危险化学品监管股、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

(三)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计划(4家)及责任科室

根据双随机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要求,今年拟对4家企业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其中,工贸企业2家,加油站2家(责任股室:综合监管股、危险化学品监管股)。

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监督检查计划详情见附件1、2、3。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执法责任。提高政治站位,以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为抓手,按照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尽快理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体制,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业人员力量,压紧压实应急管理执法责任链条。深刻认识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在履职尽责中的导向作用,务必将思想统一到全局的决策部署上来,结合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精准化执法,抓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并做好实施过程中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

(二)提升执法效能。深化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联合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无处遁形。按照工作需要邀请专家参与监管执法活动,充分发挥专家专长,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给予指导服务。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检查、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检查力度,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和处理处罚质效。要踩稳“执法刚性”与“执法温度”的平衡点,注重适用法律答疑解惑,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激发企业守法自觉,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三)精准严格执法。科学统筹人员力量和时间,进一步细化、分解年度监督检查任务,积极谋划、提前部署,提高执法检查针对性、实效性,坚决杜绝一般化、简单化等粗放式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重点时段执法,聚焦重点检查事项,要紧盯关键环节、要害岗位、重点设施,强化对安全管理条件差、问题隐患突出、严重违法违规、存在重大危险源以及上一年度发生事故的企业的监管力度。

(四)规范执法程序。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动态更新综合检查事项清单,避免多头重复检查。推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工作模式。推广“互联网+执法”系统应用,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提升执法水平。深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持续提高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合理运用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规则,严格落实各项执法措施,确保执法闭环。

(五)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要求,统一着装,佩戴统一标志,加强执法队伍仪容风纪教育管理,使用规范用语,树立文明执法良好形象。强化执法人员思想政治理论、执法业务、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推动实战化执法能力训练,做到学、思、践、悟上的深度融合,形成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全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执法高效、群众满意的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