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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栏目: 公文写作范文精选 / 发布于: / 人气:7.69K

创新发挥监督职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纪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纪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为拓宽营商环境监督渠道,拉长监督链条,提高监督质效,鲁甸县纪委县监委切实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创新监督方式,全力使出监督“洪荒之力”,全面助力营商环境大提升,有效助推营商环境大改善。

一、工作情况

(一)严格标准,优选人员。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严格制定4项具体选聘标准和选聘条件。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工商联代表、无党派人士、市场主体代表、媒体记者等7类群体中,通过组织推荐、个人自荐两种方式,经过纪检监察、组织人社、司法政法等13家相关部门严格资格联审后,优选出20名人员作为营商环境特派监督员,到全县有社会资本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项目企业中无偿开展监督工作,确保各行业、各领域的优秀人才积极参与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着力发挥权威人士和干部群众的监督作用。目前已完成特派监督员的选聘和颁证工作,近期开展业务培训后,将入驻企业开展工作。

(二)明确职责,压紧责任。聚焦营商环境监督治理重点清单中3方面18个具体问题表现形式,针对鲁甸全县社会资本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单项工程项目,精准量身制定鲁甸县营商环境特派监督员具体职责任务6项,明确职责,细化任务,压实责任,确保特派监督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全县招商引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政商关系等涉及营商环境的各个事项,清单化、具体化地开展全流程跟踪监督。

(三)瞄准重点,着力监督。围绕鲁甸县力争3年内实现全县营商环境挺进全市“前三”的目标任务,结合“清廉鲁甸”建设行动,以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专项行动为切入点,对照鲁甸县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十要十严禁”具体内容,重点盯紧工程质量、资金安全、设备材料采购、设计变更、监理履职情况等五个重要环节,着力监督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正之风,以及是否存在利益输送等问题,确保精准监督,有效监督。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认识,把好“思想”关。以干部作风大提升、营商环境大提升两个专项行动为契机,结合主题党日、学习培训、“双报到双服务”等,大力宣传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积极引导鼓励素质高、责任强、业务精的各行业优秀人士参与营商环境监督工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奉献力量,形成全民参与改善营商环境的社会共识和责任意识,提前强化做好营商环境监督工作的信任感和荣誉感,为后期优选营商环境特派监督员奠定思想基础,把好思想关、责任关。

(二)强化要求,把好“标准”关。紧密结合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具体要求,逐一对选聘范围、选聘条件、选聘程序和聘任期限进行细化明确。如:明确聘任期限,期满后可以根据情况适时解聘、续聘或增聘等。同时对县人大、政协、宣传、工商联、政务服务管理、融媒体中心等涉及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或监督曝光职能职责相关的6家部门,提出必须推荐2至3名监督人员的明确要求。通过发布公告、统一报名、资格联审、拟任公示4个程序,严谨规范、严选优选监督人员,按照选人、颁证、培训、上岗4个环节7个程序规范做好监督员入驻企业前的前期工作,切实把好营商环境特派监督员标准关,确保监督人员素质过硬、业务精通。

(三)强化职责,把好“监督”关。紧紧围绕营商环境存在问题的3方面18个具体问题清单,制定营商环境特派监督员6项主要职责任务,使监督员职能职责具体化、明确化。如:要求积极宣传营商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参加县营商环境相关培训、座谈、调研、明察暗访活动,收集反馈社会各界对营商环境提升工作的意见和反映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每半年书面汇报监督工作情况等。同时,通过对监督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定期交流座谈等,不断强化监督员职责任务,把好“监督”关,确保监出质量,监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