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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2020年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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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2020年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实施方案

某区2020年建设一流营商环境体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三创四建”活动加快建设强区新城美丽安次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我区一流营商环境体系建设,在充分借鉴北京上海等先进城市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标体系

2020年,通过构建优质高效服务市场主体的政务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5%以上,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天,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20天,燃气报装时间不超过 6个工作日,办税“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不低于涉税事项的90%,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3.05,加大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力度,年度调解成功率达 60% 以上,实现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累计完成50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和170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管控任务,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全区营商环境取得大的提升。

二、推进体系

(一)构建优质高效服务市场主体的政务环境

1.大力提升企业开办速度。在安次区政务服务大厅开设企业开办综合服务窗口,提供企业开办综合服务专区,由区行政审批局、区税务局、公安局安次分局相关人员组成,企业登记、初次申领发票、印章刻制实行一条龙服务。将社保登记经办服务纳入“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在办理设立登记同时填报企业、职工参保信息。实行为新办企业免费刻章并与营业执照一并发放。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提交材料,2020年1月1日起,企业开办再优化,进入“1”时代,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其中企业注册、印章刻制两个环节合并为0.5个工作日、发票申领0.5个工作日。取消银行开户许可,积极推进各银行机构进厅服务,推行预约开户。全面推广电子营业的使用范围,推进互认互通,为企业提供电子档案查询等服务,大力推广使用电子印章,电子发票的使用范围。

2.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利用全省统一政务服务平台,打造无纸化、智能化、一站式的网上政务服务环境。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延长网上办事链条,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应上尽上、全程在线”。依托全省统一的网上中介超市,为中介服务机构入驻提供“零限制、零跑动”申请通道,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流程、无差别的网上中介服务。依托全省统一政务服务“冀时办”APP,实现惠民便民事项“掌上办”“指尖办”,推行身份证、社保卡等“电子卡证包”,将各部门(企业)开通的手机客户端与“冀时办”对接,拓展手机端政务服务内容,实现“一机在手,事项通办”。通过配置自助终端一体机、触摸查询机、评价终端、示范文本二维码,建设“自助服务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体验区,方便企业和群众网上办,实现线上线下集成融合,推动网上平台与实体大厅同步运转、功能互补。2020年,全区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95%以上。

3.深化“只进一扇门”。进一步巩固行政审批改革成果,扩大“一枚印章管审批”政务服务事项覆盖面,按照“应转尽转、非转必住”的原则,实现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变“多门”为“一门”。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推动将垂直管理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加快落实“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现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使企业和群众办事从原来的“找部门”向现在的“找政府”转变。变“多窗”为“一窗”,加强窗口能力建设,提高综合窗口办事效率。探索实行“5+X”工作模式,通过预约、轮休等办法,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受理、办理通道。

4.铺开“就近办、一次办”。编制公开全区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实行动态更新,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推动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等延伸,提升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功能,推进网上平台与基层综合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将群众办理量大的证照登记、土地流转、社会保险、劳动就业等事项统一纳入便民服务中心,建设代缴代办服务站点,实现群众办事“就近办、一次办”。

5.打破“信息孤岛”。依托上级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功能,全面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调度能力。有效利用人口、法人、地理空间、政务服务事项、投资项目、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基础数据库和行业主管部门主体数据库信息,扩大数据共享覆盖面,实现数据“一网共享”。配合上级部门加快政务业务办理系统改造,推进各级各部门政务相关系统互联互通,实现系统间数据交换共享和业务协同,避免政务数据和业务应用“两张皮”,减少在不同系统中重复录入,最大限度做到“减证便民”。  

6.推进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企业,实行简易注销,取消清算组备案环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清算组信息备案及注销公告,不再在报纸上发布注销公告。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建立容错机制,允许曾经被终止简易注销的企业再次申请简易注销,优化企业简易注销容错机制。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有关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要求,探索优化企业注销程序,试点并推广企业注销全程电子化。

7.优化缴纳税费服务。不断拓展“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清单,发布办税指南和标准化材料清单,“最多跑一次”事项比例不低于涉税事项的90% 并不断增加;积极推行电子税务局,实现企业即时报税、“一键报税”。拓展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宝和微信等多元化缴税方式。全力支持推广廊坊纳税服务微平台,实行手机预约叫号,加快推进税务注销网上办理,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互联,探索注销一站式办理,简化一般注销办理流程。积极探索发票“网上申领+专业配送”,实现365天24小时不间断领用发票。进一步在一类、二类、三类出口企业中扩大城镇纸化退税申报的范围。推动一般退抵税全程网上办,为纳税人提供网上办理误收多缴、减免、汇算清缴结算多缴等一般性退抵税服务。

8.深入推进机构改革。持续巩固和提升区级机构改革成果,认真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和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强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全面推进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圆满完成改革任务。

9.深化领导干部包联机制。积极发挥“五人领导小组”作用,落实领导干部包联责任,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协商机制,进一步做实区领导包联企业,开展党政部门与民营企业家“面对面”活动,严格实行“六个一”工作机制,用好项目管理平台,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及诉求,建立包联台账,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10.提快项目落地速度。落实廊坊市工程建设项目分类要求,落实市级改革相关配套制度,梳理审批事项,精简整合审批环节和前置条件,规范审批事项,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在廊坊高新区、龙河高新区或安次区高新区探索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分类制定审批流程。实行“一窗接件、容缺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审批模式,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积极配合同廊坊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和市规划“一张蓝图”业务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实时互联互通。实行施工许可证全程网上办和并联审批,施工许可阶段审批事项10个工作日内办结。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20日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58个工作日以内,建筑质量控制指数得到进一步提高。

11.提升水气获得便利度。全面清理涉及水气接入的前置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申请资料、优化办理流程、压缩报装时间,将供水、燃气报装提前到施工许可阶段受理,与项目审批平行办理。建立健全网上申报系统,实现便捷受理。将用户参与环节减少为“用户申请、现场踏勘、装表接通”3个环节,用水、用气报装申请材料压减至1份。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容缺受理”以及前置咨询服务等改革,从用户申请至通水、通气时间不超过4个工作日(不包含外线工程规划及施工等行政审批、确定方案、用户内部工程施工及气密性试验等时长)。对于无外线工程的用户,立即安排装表开通。督促燃气、供水企业大力压减报装安装费用,减轻用户负担。

12.提升政府采购效能。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依托河北财政信息系统一体化平台等采购环节网上办理。依托廊坊市公告资源交易平台,实行安次区采购交易全流程电子化。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采购项目进行验收,支持未中标供应商参与验收。鼓励结合项目实际和供应商诚信情况,对于信誉特别好的适当提高预付额度。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研究制定《廊坊市安次区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从资格条件设置等方面明确禁止事项,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努力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向市场主体及时无偿所有依法公开的各类政府采购信息。积极推进采购内容及需求、预算金额等内容进行公开,2020年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开。健全“双人执法,律师审核,集体研究,限时办结”投诉处理工作机制。鼓励优先采购和预留份额方式,采购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注册市场主体出产的农副产品等。

13.提高工程招标投标便利度。大力实施电子招标投标,促进招标投标与互联网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大对我区招投标工作的监管力度,针对监管浮于表面、项目招标文件审查不够精细等突出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对全区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职能。开展招标投标领域围标、串标行为专项治理。依法核准招标事项,严格落实招标公告发布制度。通过网上河北省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对招标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所涉标段、招标文件内容严格审查,对招标公告发布、变更公告、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过程严格把关。严格审查招标(比选)文件的合法性,严禁设定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资质和条件。准确把握政策法规,坚持底线,严格把关,廉洁从政,不断提升招投标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处理公示工作机制。

(二)构建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4.加大劳动力市场监管力度。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建立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平台,实现一地投诉、全网受理,方便劳动者提出维权诉求。建立劳动投诉公示制度,定期公示被劳动者投诉的用人单位及被投诉事由、投诉次数、查处结果等。实现就业登记与工商信息数据共享。在全区乡镇(街道)推广“互联网+调解”平台。深入实施“百万燕赵工匠”培养支持计划,广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大力推进创业创新培训。完善多部门综合治理和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加强劳动保障诚信评价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

15.强化清理企业欠款工作力度。加大依法保护力度,继续深度清理拖欠民营企业欠款,2020年实现无分歧拖欠账款全部“清零”,持续用力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保护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加大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进一步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将清欠工作纳入地方绩效考核体系,对不能完成清欠任务的政府部门严格实施“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降低公务出行标准、从严控制津贴标准、加强办公用房管理”等措施,倒逼清欠工作落实。从预算、立项、审计上对政府投资项目加强审核把关,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拖欠问题发生。

16.改善企业融资环境。探索建立集银企对接、信用信息收集、企业培育、政策公告等于一体的金融服务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的有效信贷投放,鼓励区内企业挂牌上市,强化企业上市政策扶持,支持企业上市融资。

17.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市场监管领域主要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监管事项、执法人员、抽查结果全部公开。推进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综合监管相互联动,强化结果运用。建立“1+N”联合抽查模式。

18.加强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推进失信联合奖惩措施落地。开展政府采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政府投资项目、地方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专项治理,强化政府和公务员失信惩戒问责,建立政府和公务员失信惩戒机制,切实提高政府诚信水平。有效纠正政府不守信用承诺、“新官不理旧账”等行为。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政府部门信用信息目录,加强政务信息记录建设,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为实施信用联合奖惩提供支撑。实现备案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产权和企业侵害、严重违法失信、产品和服务质量抽检、监督检查等信用信息共享。

19.提升土地要素保障能力。规范土地征收,加快供地速度,促进新增建设用地有效利用。落实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要求,提高建设用地审批效率。依法依规妥善解决用地“旧账”。对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用地优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省政府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予以优先保障。除房地产业外的产业用地,可以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供应。主动对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强化土地要素保障能力。

 20.开展重点领域问题清理规范。深入实施违法违规圈占地、违规违建项目、资源能源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五项重点领域清理规范,依法依规整治到位,建立健全科学规范长效机制。

21.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依托龙河高新区双创示范基地、星火孵化器等优质平台,加速创新资源聚集,积极与京津高校对接,搭建高技术型、科技型等创业和孵化平台,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提升市场创新主体数量和质量,推出一批高质量科技型企业;按照国家、省、市创新政策,更加重视科技研发投入、技术交易、自主知识产权运用,完善科技创新奖励措施,扩大科技企业受益面,大张旗鼓奖励科技创新企业,加大对创业、创新企业和人员的资金支持和帮扶力度,进一步激发创新主体创新热情。建立改革创新尽职免责机制,构建系统、协调、完备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搭建政银企服务平台,组织科技型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通畅创新创业资金支持渠道,加大对创业、创新企业和人员的资金支持和帮扶力度。持续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和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工作,2020年力争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60家以上;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家以上。全力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2020年实现工业技改投资增长率明显提高。

22.优化提升市场开放度。重点围绕我区优先发展的新材料制造产业、电子信息技术产业、现代金融服务产业、智能制造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和大数据产业等领域加强与欧美、日韩等发达国家和港澳台地区合作。借助中国——中东欧16+1合作机制,鼓励安次高新技术产业园加强与斯洛伐克在国际产能、基础设施、合作园区、农业、旅游等领域的合作。

23.完善人才流通和社会服务保障体系。对引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海归”人才和职业经理人,在配偶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完善相关措施。加大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我区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的保障工作力度,确保“有学上”。大力发展法务、财务、税务等中介服务,增加高质量社会服务供给。

24.加强企业用工服务。积极举办各类招聘活动,为企业搭建完善的人岗对接平台。扎实开展企业用工指导,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力就业意愿开展定向培训,引导各类院校在企业设立实习基地,为企业定向输送毕业生。打好社保降费率、缓缴社保费、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等“组合拳”,努力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25.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深入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在实现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安次区文化中心建设, 2020年实施建设档案馆和图书馆。开展效能治理工作,提高乡镇(街道)文化站服务效能。

26.提升基础教育承载力和教育服务水平。解决大班额问题、缓解学校入学压力、提升基础教育承载力,启动实施廊坊市第十四小学装配式专用教室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等5个项目,计划投资1700余万元,预计增加学位1800个,于2020年底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加快推动实施廊坊市第一小学等5所新建学校项目,总投资4.8亿元,总建筑面积9.6万平方米,预计新增学位8460个。启动廊坊市第十五中学新建项目和广程国际学校项目。加强城区新建住宅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的建设管理,保障教育设施规划建设,不断加大教育资源供给,满足不断增长的城区生源入学需求,为进城务工人员消除后顾之忧,为我区引进高端人才子女入学打造优质的教育环境。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合理划定义务教育招生片区,保证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免试入学。

27.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增进百姓健康增强福祉。鼓励有资质的养老院开设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常见病、多发病治疗,开展健康教育及用药知识讲座;加大医务人员培训力度,提升专业技术能力;鼓励京津医师到我区执业,为群众就近享受优质医疗资源提供条件。

28.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加大养老服务工作资金投入力度,争取上级养老服务工作资金,完善养老机构各项补贴制度。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推行养老机构备案制。推进新建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健全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和养老服务评估制度。探索构建完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间协作机制,在养老机构设立医务室,增配医疗设备、养老护理床位,逐步构建起养老与医疗相互融合的服务模式。

29.努力建设宜居生态城市。到2020年,安次区PM2.5平均浓度持续改善,低于46微克/立方米,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持续减少。全面提升污水处理标准,实现城市污水处理率达95%以上,累计完成50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和170个村庄的农村生活污水管控任务。2020年,国、市控断面全部达到V类水体,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5%,配合上级优化设置全市土壤环境监测点位。

30.提升农村交通便利度。全面提升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推动城乡交通一体化发展。到2020年底新改建农村公路33.3公里。

(三)构建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

31.健全民营企业维权渠道。尽快建立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中心。建立以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社会专业服务机构共同参与的三个层面的立体服务体系。同时,纵向与省、市工商联法律维权服务中心建立有效对接。定期开展法律维权调度会。通过座谈、发放问卷等方式收集、反映民营企业意见建议,推动民营经济领域法律政策源头维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培训。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向民营企业宣传民营经济领域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民营企业开展信用建设。强化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工商联例会活动,积极对接法律培训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研判、维权路径“一对一”指导,推动对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的最大范围覆盖。

32.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围绕实战,加强业务建设,增加案件侦破数量,严厉打击扰乱企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坚持“刑警”搭台,各警种“唱戏”的合成联动机制,打破警种界限,集结精英警力,整合队伍,集中精力开展对违法犯罪的重点打击。同时,加强所队联动机制,打击整治一体推进,彻底消灭重点行业、领域的黑恶势力,运用科技手段,确保打准、打精、打实,真正实现打击与防范、治标与治本有机统一。

33.提高商事合同案件审理执行效率。2020年底前,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90%以上,结收比达到95%以上,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60%以上,一审陪审员适用率达到10%以上,发还改判率不超过5%。建立绿色通道,推进商事合同案件快审快结快执,对商事合同案件优先立案、审理、判决和执行,减轻涉诉企业诉累。强化审限管理,及时对临近审限案件进行催办、调度和督办,严格控制延长审限和扣除审限,杜绝超审限案件。推进多元纠纷化解,加强诉前调解工作,提高案件诉前分流率和化解率,建立诉调团队,加大诉前案件调解力度,减少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加大繁简分流力度,对简单案件积极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审。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和专业法官会议作用。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敏感案件、系列案件以及发还重审案件的集中研究讨论,统一思想认识和裁判标准,提高案件质量,减少发还改判。大力推进信息化应用,加大诉讼服务网、12368热线、易送达系统、微法院平台、视频云调解平台等信息化系统推广应用力度,方便当事人网上办理诉讼事项。加大网络查控力度,确定专人负责网络查控工作,充分利用网络查控系统精准查扣被执行人财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推进网络评估和司法拍卖,提高评估拍卖规范化水平和财产处置效率,减轻当事人负担。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司法协作,健全协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提高查人找物能力和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效果。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创造和争取培训机会,对办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适时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不断提升办案能力。

34.健全破产案件的审理机制。建立破产案件审判团队,挑选业务水平高、协调能力强的法官组建破产清算审判团队,负责办理破产案件和破产衍生诉讼案件,提高审理破产案件的专业化水平。提高破产案件审理效率,探索建立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力争做到简单案件6个月,复杂案件3年内审结。加大财产处置力度,按照中院统一部署,探索适用“管理人办理破产案件信息化赋能平台”,提高破产财产处置效率,实现财产价值最大化。妥善处理“执转破”案件,对执行过程中符合执转破的案件及时启动程序,可以实现重组的尽量避免破产清算,努力盘活企业。加强破产案件处理机制建设,按照中院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破产案件单独绩效考核制度、破产管理人选人管理制度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建立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加强信息互通,确保破产案件妥善处理。加强破产案件审判团队业务培训,积极组织破产案件办案人员参加上级法院开展的破产审判业务培训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组织的破产工作相关培训,提升办案人员业务能力。

35.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各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记录、执法决定、执法事项、执法人员、执法流程、服务指南及相关合法性规章制度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监督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加强联合执法,建立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明确执法内容,统一监管标准,坚决防止“一刀切”、工作简单化,要坚持文明执法,力行和谐执法,注重程序正确,避免多头高频次检查对企业造成损失。

36.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在全区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动”和“安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雷霆行动”,加大对知识产权案件的查办力度,争取结案率100%。进一步完善我区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加大对知识产权的资助和奖励力度。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提升我区专利数量和质量,全区专利申请量年增速不低于15%。争取到2020年底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有明显提升。实施优势企业培育工程。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推进知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工作。为企业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真正做到服务企业。引导企业通过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加强核心技术专利布局,提升知识产权价值的市场认可度;开展针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政策宣讲和实务培训,使企业深入了解相关扶持政策、融资渠道、办理流程等信息。加强专利权质押登记业务培训,规范服务流程,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配合市局加快培育和规范专利保险市场,支持保险机构深入开展专利保险业务,推动保险机构规范服务流程,简化投保和理赔程序,重点推进专利执行保险、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等业务运营。加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和商标培育。围绕我区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业发展的需要,对本辖区符合地理标志商标要求的农产品资源的土壤、气候、人文传统、类别分类、品质特色、数量状况、生产流通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建立资源档案。今年我区拟培育“牛角葡萄”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

37.治理环保“一刀切”问题。制定实施生态环境领域正面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和项目,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不检查、不打扰。建立完善防止“一刀切”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对存在的“一刀切”问题进行监督,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

三、保障体系

38.加强责任落实。各任务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亲自研究部署推动本单位、本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牵头推进,定期开展协调调度,确保《实施方案》落实到位。

39.加强评价考核。建立工作督查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区重点工作大督查内容,定期督查督办。结合我市参评2019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对标先进、查找不足、积极整改,把全区营商环境优化工作推向深入。将落实《实施方案》情况纳入“三创四建”活动考核评价内容,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40.加强政策宣传。依托河北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立统一权威的政策发布平台,集中发布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类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多渠道多载体政策宣传解读,用老百姓和企业看得懂、听得明白的表述,着力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应用度,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在线服务专栏,加大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的总结推广力度,推动形成优化营商环境互促互进的良好氛围。

41.推行容错纠错机制。为充分调动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过程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因制度创新需要须突破现行规定的,各有关单位应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或授权;优化过程合法、合规,未谋取私利的、无乱作为、不作为的,对各有关单位和负责人不负面评价。纪委监察机关、组织、审计部门根据“三个区别分开来”和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42.坚持依法推进。贯彻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梳理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清理和取消妨碍公平竞争和开放的政策规定,破除影响和制约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障碍,实现各类投资主体在资质许可等方面依法享受同等待遇,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统一设立线上线下维权渠道,通过区长信箱等方式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