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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塔吊合同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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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塔吊合同多篇

租赁塔吊合同篇1

承租方(简称甲方):

出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合同第1条所述设备(以下简称租赁设备或设备)的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租赁设备

1.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机组人员的操作资格,以及市建委核定的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审发的各种有效证件和拆装单位的拆装资质证书复印件。

1.3、乙方保证提供的租赁设备经特种设备检测中心合格检测报告,技术性能良好。

2、设备交付

2.1、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乙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将租赁设备交付到位于 。

2.2、甲方变更上述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无法交付租赁设备也需要提前14天书面通知甲方。因未能及时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

2.3、设备交付时,甲乙双方应派代表清点设备及附属配件,并填写交接清单,由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双方代表的签字时间为实际交付时间。

3、设备安装与验收

3.1、乙方应在2.1约定的交付时间14天以前向甲方提供准确的基础制作图纸和技术要求,并指派专业人员协助甲方完成设备基础的施工工作。

3.2、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确定机械设备基础施工方案并负责设备基础的施工和提供汽车吊。基础验收后将相关技术资料复印件由甲方盖章或甲方代表签名后交付乙方签收,上述费用由甲方承担。

3.3、甲方应向乙方出具一份现场平面图,提供坐标尺寸及详细的地质资料,标明设备位置。甲方负责提供专用的一级配电箱,负责接通电源,提供充足的组装场地,保证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作业方便。若因现场不具备安装、拆卸和设备运行条件而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5、设备安装由乙方负责,拆立塔、装卸车的机械费用由甲方承担。

3.6、安装完毕后,乙方负责验收工作、组织验收资料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配合乙方进行验收。应当有双方代表参加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4.1、甲方应支付乙方设备进出场费 元(大写: ),甲方应在设备进场时支付 元(大写: )。

4.2、设备租赁期限暂定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设备月包干租赁费(不计加班)为每月 元 (大写: )。

4.3、设备到场时甲方支付进出场费和前三个月的租赁费,以后费用按月结清。如甲方拖欠租赁费,乙方有权停塔,停塔期间照常收取租赁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4.4、本合同价格是甲乙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报价经充分协商确定。本合同价格己经充分考虑了施工中可能遇到的诸种复杂因素和一切必需的费用。除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或经双方协商变更,在合同履行期间不论发生其他任何情况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变更合同价格。

5、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运行

5.1、乙方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设备发生故障,乙方维修人员白天应在8个小时之内赶到现场,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损失。乙方塔机故障维修保养而停机每月少于48小时,属于正常维修,甲方不扣减租赁费用。因维修或保养停机每月超过48小时,超过部分按实际停机天数扣减租赁费用。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承担因停机造成的其他损失。

5.3、乙方负责为租赁设备配备机组人员三人,其中包括机长一人。机组人员要接受甲方的指挥,配合施工,保证租赁期间24小时待命服务。对不遵守工地管理制度,无故刁难甲方施工人员的机组人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予以更换。乙方配备的机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4、甲方应配备足够的专职信号工、挂钩人员,且必须持证上岗。信号工不得违章指挥。如因违章指挥或挂钩不当造成的事故,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5.5严禁甲方人员擅自操作、修理塔机。因甲方擅自操作修理塔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因甲方司机自己操作而发生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5.6、多台设备作业时。甲方应制订详尽的作业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向信号工和机组人员作出书面安全交底。

5.7、甲方负责提供住宿,保证机组人员必要的休息。

5.8、当塔吊需要锚固(外用电梯需要接高)时,甲方应在7日前通知乙方 。 甲方应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和需求,认真做好预留孔洞和作业平台的搭设等准备工作。

5.9、乙方应保证机械维护保养制度的落实,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机组应按照《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的规定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月检,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甲方有权检查设备的运行档案和日检、月检记录。

6、出租变更

6.1、在租赁期间乙方如将租赁设备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正式通知甲方,租赁设备新的所有权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方,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6.2、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乙方塔机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6.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移租赁设备;否则,因甲方擅自转移设备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7、设备保管和风险责任

7.1、从租赁设备实际交付给甲方,到设备交还乙方为止,这一期间设备保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7.2、租赁设备发生意外事故后,最终赔付责任按照甲乙双方在事故中的实际责任负担。

8.设备交还

8.1甲方使用设备完毕,要求归还设备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或甲方交付邮局的时间为租赁费计算的截止时间。乙方收到归还设备的通知以后应在 24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与甲方办理设备交还手续。甲乙双方在清点设备以后要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各持一份。

9、.纠纷解决

9.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或不能正常履约,守约方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书面材料,说明有关情况和索赔要求。收到此类资料的一方应当在7天内给予书面答复,超过7天不答复视为同意提出书面资料一方的要求。在守约方通知或应当知道对方违约的情况后28天后不向对方提出书面资料,视为放弃向违约方提出索赔请求。

9.2、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纠纷,先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提交人民法院裁决。

10、甲乙双方代表及联络方式

10.1、甲方指定 为乙方的履约代表,其在履约过程中的签字与乙方盖章或乙方法宝代表人的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约代表的通讯地址: ,电话: 。 10.2、乙方指定 为乙方的履约代表,其在履约过程中的签字与乙方盖章或乙方法宝代表人的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约代表的通讯地址: ,电话: 。 10.3、履约过程中发生文件传递应当用书面形式。可以交由对方履约代表签收,或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方式通过邮局递交。按照上述地址将有关文件递交邮局即视为文件己经送达。

10.4、甲乙双方改变履约代表,应书面通知对方。因未通知对方而造成的损失或其他法律责任由未通知一方承担。

11、合同生效与解除

11.1、双方合作过程中,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作补充。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价款支付完毕失效。

承租方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签定日期: 年 月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日

租赁塔吊合同篇2

出租单位:

租用单位:

兹由乙方承建了南昌xx二期____区工程,需临时租用甲方的5013塔吊贰台,安装高度40米,80(5710)塔吊贰台,安装高度75米,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出租。为明确租赁原则及双方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特订立下列租赁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圆满顺利完成双方的共同职责。

一、租用期限:

根据乙方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需租用甲方的塔吊期限为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实际租用进出场日期为准)。如需延期租用,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征得甲方同意后继续租用。

二、租费计价方法:

根据乙方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以下计价方法计算租费:塔吊进场安装调试完毕,塔机检测合格(出具证书)至乙方向甲方报停之日止计算租赁费,按月计价,塔吊租费基价:

1、5013每台玖仟伍佰元月(包括附墙、维护费、保养费及资料费)。

2、80(5710)每台壹万壹仟元月(包括附墙、维护费、保养费及资料费)。

3、塔吊预埋底架每台伍仟元。

4、塔机检测合格并出具证书即日开始算租费,实际使用不足一个月的按日计算。

5、以上租赁费不含税。租费不含塔吊司机工资。春节放假期间租赁费双方平摊,但免收租赁费时间不超过十五天。

三、塔吊场外运输费及安拆费:

1、塔吊场外运输费及安拆费,合计为每台每次贰万伍仟元(此价不含税),由甲方包干使用。

2、乙方补贴甲方塔机监控系统(黑匣子)费用壹万元整。

3、塔吊停机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拆卸的,租费按实际耽误天数向乙方结算。

四、塔吊司机工资:

塔吊司机由乙方自行安排,工资不在租费内。

五、付款方法:

1、合同签订后塔机进场安装完毕,初次安装费、检测费等塔机检测合格后,乙方暂付塔吊进出场费伍万元,塔吊基础脚标准件贰万元,及塔机监控系统费用壹万元。地下室顶板施工完成后一个月内,再支付塔吊进出场费伍万元,及前几个月的塔吊租赁费。

2、租费在次月____日支付塔机租费,塔机拆塔退场后在15内一次性付清租赁、拆卸等费用。

3、乙方如不能按时支付月租费,超过二十天收取滞纳金,每延迟壹天收取滞纳金5,并有权停机,租费照算。

六、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的共同安全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和行政部门颁布的有关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2、安装和使用单位的安装操作人员,设备操作人员均须相关机构培训且持有效证件上岗。

3、设备安装完毕后,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参加验收。验收合格由双方签字后方可使用,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甲乙双方均有维护设备完好的义务。各自应制定相应的设备管理制度,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并做好与设备相关的安全技术资料工作。

(二)甲方责任:

1、合同签订生效后,认真安排塔吊进场计划,保证乙方按时使用,负责提供塔吊基础图及预埋件图纸。

2、及时完成塔吊的安装工作,以利塔吊的检验及验收工作。

3、负责塔吊的检测,并做好使用备案。

4、每月定期派出保养维修人员对塔吊进行检查、检修、维护、保养及填报资料,便于塔吊的正常使用。

5、塔吊如发生故障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修理,尽可能利用空闲时间积极修复,修复时间________区2小时赶到现场,____区或异地按路线而定。________区在8小时不能修复的,免收壹天租费。____区及异地按____区修复时间中另增加路途时间。对无故不修的甲方责任,加倍扣除租费,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为施工现场服务思想,积极配合完成施工任务。

(三)乙方责任:

1、塔吊基础必须保证有足够的承载力,本塔吊基础承载力应满足为20吨平方,以乙方工地工程师签字为依据。

2、确定塔吊进场日期,日期提前十天书面通知甲方,并于两天前做好场地准备,保证电通、路通基实。电源接至塔吊底部,按要求设置电箱,电源开关及防护接地装置、电压应保证380伏35千瓦要求,排除塔吊安装或拆卸过程中的一切障碍物及脚手架,保证塔吊降之高度8米,保证塔机拆除时25汽吊到塔机基础的路基扎实,如因工程原因无法达到的超出费用由乙方承担。

3、按甲方要求保质完成塔吊的设备基础及附墙预埋件的预埋,并保证尺寸准确性。

4、合理布置吊运构件和材料堆放位置,吊装物绑扎牢固,由于绑扎不慎而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责(以甲方吊钩为界)。

5、提供甲方在设备的安装、拆卸过程中所需的电源、气割、电焊机等设备。

6、塔吊在乙方使用期间,乙方必须按照塔吊安全使用规范执行,并由专人负责指挥及调度,以免发生班组纠纷及事故。

7、塔吊设备基础及塔身附着点预埋铁件等(附墙超过8米均由乙方负责)。

8、配合甲方做好塔吊的使用备案。

七、合同签订后,如乙方原因无法履行或中途停工需要塔吊提前退场,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付补偿损失费 万元。

八、租用期间乙方或第三者原因造成塔吊损坏,或由于违章指挥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照价赔偿,并负其它责任。

九、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分清责任,甲乙双方各负其责。

十、本合同未详之处或因违约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通过诉讼解决。合同修改处需双方盖章,否则修改内容无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各执贰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有效,货款两讫后无效。

租用方(乙方):

出租方(甲方):

日期:

租赁塔吊合同篇3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签名: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签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名称:qtz20…。25米塔吊一台,独立高度。

二、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1、租金的标准,每天元)不含税费。

2、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押金元,塔吊租金按每月支付 陆千元 ,预计用 叁个 月

4.预订日期如果完不成,需提前半个月来续签合同,如果不来续签合同出租人要承租人负法律责任。

三、租赁物资的保管与维修:

1、承租人对租赁物要妥善使用、保管。租赁物返还经双方检查验收,必须能正常运行使用,如造成租赁物人为损坏、丢失,由承租人照价向出租人赔偿。

2、在租赁期间,租赁物资的维修费、材料费、配件费均由出租人承担。

四、出租人或承租人变更:

1、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第三人,应正式通知承租人,租赁新物的所有权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

2、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随意将租赁物资转给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物,如有发生,承租人应向出租人赔偿所有的损失。

五、其他约定:

1、进场的拉运费、安装费由承租人承担。

2、退场装卸费、拆卸费、拉运费由承租方承担。安装费、维修费、电动机损坏、人工工资等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3、计费时间:

1)、租金计算按安装调试合格之日开始计算,截止日期按退单日期计算。起止时间双方签订协议为合同附件。

2)、如冬季不退还,按南疆供暖日期计算。

4、由承租人人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租人承担。

六、本工程完工后,不需要塔吊运行时,申报出租方,办理退还塔吊建筑机械的协议手续后停止合同。

七、本合同在租赁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的附件均为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租赁塔吊合同篇4

出租方: (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传真:

承租方: (简称乙方)

联系电话:qq:

因乙方建筑工程施工需要,由甲方出租 x台塔式起重机给乙方 xx项目工地施工

使用。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现就租赁期内的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租赁设备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二、租期、租赁费标准:

三、租期计算方法:

1、租期暂定为 12个月,从甲方塔机主机到场之日起至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拆除之日止。乙方签发的设备拆除(停用)通知书须经甲方代表人签收或加盖公章有效。设备连续使用期限超过 1 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月租金÷30天×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2、塔机安装调试完毕,甲、乙双方配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甲、乙双方在自检报告上签字、盖章。同时,甲方将塔机交给乙方工地使用,乙方在塔机使用确认书上签字、盖章。乙方未签塔机使用确认书,不得使用塔机。

3、从签自检报告、塔机使用确认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为办理塔机申报检测、使用备案登记正常工作日。在此期间,乙方可正常使用塔机,甲方按本条第一款之约定,计算租期,收取租金。在办理备案手续期间如有关单位检查,协调由甲方负责。

4、乙方通知塔机主机进场后,因乙方原因导致塔机不能及时安装,或者塔机安装调试合格,乙方暂时不使用塔机,乙方同意从甲方塔机主机进场之日起第三天为租期计算起始日,甲方开始计算租期,收取租金。

四、租赁费结算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塔机进退场费、月租金标准均为不含税价,采用人民币结算支付。

2、进退场费支付:甲方设备进场申报完后,乙方一次付清甲方设备进退场费 贰万元整。

3、合同签订后,甲方设备到场后乙方支付预付月租费整(¥ 元)。

4、月租金按先交付租金,后使用设备的原则,采取预付方式支付租金。即塔机进场之日起(以甲、乙双方签字的塔机使用确认书日期为准),使用满月支付下月租金,以此类推,至租期结束,租金结清止。

5、塔机进退场费:乙方凭甲方开出的租赁收据付款。月租金从起租之日始每足一个月乙方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租金划拨到甲方账户里,如超时未付款将停止使用塔机。付款方式:乙方可采用电汇、转帐支票方式支付给甲方。未经甲方书面委托,乙方不得支付现金(含司机借款)。

五、乙方要求塔机进场,应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接到乙方塔机进场通知后,应按乙方通知的塔机进场日期要求,将塔机备好,运送到乙方安装使用工地,做好安装准备工作,并及时组织安装。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塔机进场、退场的运输及费用,负责进场后的安装、顶升加节、拆卸工作。

2、塔机安装、拆卸前,应编制安装、拆卸方案,送乙方公司审批。负责塔机检测资料的收集、整理、报送,做到塔机检测一次合格,并及时将特种设备检测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送交乙方。

3、负责租期内塔机的维修、保养、配件供应及费用。

4、负责配备持操作证或上岗证的塔机操作司机两名,并支付司机人员工资;塔机司机每人每天上班工作时间为8小时,如超过8小时以外工地需要司机加班的,司机应服从工地安排,上机加班。

5、负责提供塔机预埋的地脚螺栓(固定支腿)、附墙架及附着预埋件,并按乙方通知预埋日期要求送到工地,配合乙方处理塔机基础及附着预埋。

6、塔机司机必须严格按照塔机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塔机,制定塔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填写塔机维修、保养及运行检查记录,送乙方现场机械管理人员确认签字。

7、负责承担因塔机本身质量缺陷或操作不当造成的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

(二)、乙方的责任:

1、甲方人员在安装、顶升加节、拆卸塔吊时,乙方必须保证塔吊周围20米内不允许任何人员走动,否则出现任何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负责塔机进场、退场时道路障碍清理,确保运输板车(12米~18米)进、出道路畅通;确保25吨汽车吊能正常安拆,如因工地原因25吨汽车吊不能达到安拆要求,多出部分的吊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负责根据塔机生产厂方提供的图纸,做好该台塔机基础并承担其费用。

4、负责提供塔机申报检测的相关资料,如基础隐避工程资料、工程概况、塔机使用备案表、工地塔机施工平面布臵图、塔机安装验收表等,并协助甲方报装报检。因提供资料不及时,导致不能及时申报检测,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5、负责配备塔机吊钩以下的吊具并承担其费用。

6、每台塔机乙方自行足额配备(至少两名)指挥人员,负责行政及劳动用工管理,并承担支付工资及福利费用。

7、如塔吊需顶升加节、安装附墙,需至少提前5天电话与甲方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取得电话联系,便于甲方合理安排工作。

8、负责支付塔机司机工作时间每人每天超过8小时以外加班时间的加班补贴,加班补贴标准按乙方工地标准支付。负责对甲方派到工地工作的塔机司机的现场教育、管理。司机人员应服从乙方工地现场管理,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服从管理,不遵守劳动纪律的塔机司机,乙方有权通知甲方予以更换。

9、在塔机升高加节安装附着时,负责免费提供电焊机、氧气、乙炔等物资,供甲方施工作业使用。同时,派4名员工配合甲方(限地面)施工作业。在塔机使用过程中,负责免费提供符合塔机运行要求的专用电源,并送到塔机下部(5米以内)专用电箱内。负责提供塔机司机与指挥相互联系的对讲机两对,乙方提供的对讲机应保证通话效果良好,若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除司机人为损坏外),应负责免费调换和维修。

10、负责免费提供甲方派到工地现场工作的司机人员在工地工作期间的食宿及生活用水、电。

11、负责承担因基础制作不合格和指挥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经济损失。

12、负责搭建附着安装平台和提供塔机附着拉杆并承担其费用。

13、乙方负责做好工地塔机维修、保养,运转情况的确认工作,乙方工地现场管理塔机的施工人员必须每天在塔机维修、保养、运行记录上签字确认。

14、乙方负责设备进场日起至设备退场日止甲方设备及部件、配件在乙方工地施工现场的看护责任,塔机进场后须填写一份塔机设备及配件交接清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如需调动设备及配件时,应由甲方指定人员持加盖公章的物资调动申请单,乙方登记确认后方可放行。如未按此程序或因乙方工地现场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设备部件、配件被盗丢失,乙方应按所丢失部件、配件当时的市场价格照价赔偿。

15、塔吊安装调试完毕,乙方人员不得随意调节各个限位器,或指使塔吊司机进行调节。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6、除指定的塔吊操作员外,任何人不得上塔吊或操作塔吊。因此造成的一切人身和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设备未按乙方书面通知日期进场,每延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塔机延期进场违约金,违约金按(月租金÷30天x 实际延期天数)计算。

2、单台塔机故障停机时间每月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如超过48小时,其超出部分时间甲方同意乙方每天(24小时折算为1天)扣款(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停机时间除外),扣款额按[月租金÷30天x (故障实际停机天数-2天)]计算。

3、租期结束,因乙方工程场地障碍(含地面、空中),不具备塔机拆卸条件造成延期拆塔,延期期间租期从书面通知停用之日起连续计算至工地现场具备塔机拆卸条件,塔机拆卸退场日止。

4、乙方不按期支付租金,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违约金额按(月租金÷30天x实际延期天数)计算:同时,超过合同约定支付时间____天时,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使用,停机期间租期租金照计照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5、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甲方有权拒绝乙方附墙、顶升加节、更换钢丝绳等一切售后服务,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工程完工拆塔之日,必须付清全部塔机租赁费。若乙方延期支付租赁费,每天按拖欠租赁费总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为了保证乙方工程按时使用塔机和甲方设备的合理利用,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保留塔机时间为一个月,塔机安装进场日期超过一个月,甲方不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塔机品牌、型号提供塔机。

九、设备所有权属甲方,乙方在按期支付租赁费的前提下,拥有设备使用权;任何情况下,乙方无权对设备进行抵押、转让或转租。

十、合同签订时,甲方、乙方均要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一、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甲 方: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开户行:农行张家湾分理处

账 号:xxxxxxxxxx

租赁塔吊合同篇5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同意按照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由甲方租给乙方下列财产:

第一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的租金执行,每月1日—5日给算一次上月所的生的租金,所产生的租金不含税费和发票费用,乙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每日加收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租金赔偿给甲方,塔吊基本高度为12节,超出高度加节另附租赁费,每节每天30元,每套附墙每天30元,加节加附墙以甲方通知单为准。甲方所出租的塔吊以厂家出厂时的基本配置为标准出租给乙方,不含其它附属配置。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天,(自20xx年8月29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根据租用财产数量,双方商定预交押金元,(所租财产未退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条、甲方塔吊司机3人由乙方负责食宿及安全管理,如因非本吊车司机操作吊车发生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乙方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甲方要积极配合,服从乙方人员的指挥,按时作业,保证乙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乙方辅助作业人员将所吊物件捆扎牢固,必须符合操作规程标准,如发生松散落物发生的事故或乙方指挥不当发生的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做好基础,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基础不标准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吊车正常运转,及时办理安检手续,保证作业时间,出现故障及时抢修乙方必须配合协助,因故障导致停工每天不得超过12小时,如超过扣除甲方当天租赁费。

第七条、塔吊设备产权甲方所有,乙方在租用期间仅拥有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动或处理甲方拥有的塔吊机,更不得抵押或卖与他人,租赁期满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或阻止甲方拆除所租塔吊,若出现本条所描述的情况视为乙方自愿同意按甲方塔吊的价值购买此塔吊,并及时付款,未到合同期满退还所租塔吊,按原约定租期计算租金。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此合同履行地为银川市本合同未尽事宜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如需安装监控设备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自己安装。

第九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以后发生业务不另签合同,一律按此合同执行。

第十条、冬季停工乙方向甲方报停工时间,由甲方负责人确认为准,否则视为乙方正常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方式执行,冬季停工不予报停,继续向承租方收取租费。

第十一条、运输方式: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施工现场、并负责安装调试,退还撤离施工现场由甲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___元,如乙方未按时支付,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补充开之日期从开工。

出租方(章):____________

承租方(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