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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入学习贯彻《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汇报材料

栏目: 汇报材料 / 发布于: / 人气:1.82W

持续深入学习《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的重点工作之一,是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生态的关键,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是推动统计调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各级统计部门要从“认、学、用、宣、行”五个方面抓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贯彻落实。

持续深入学习贯彻《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汇报材料

一是“认”。就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学习重要意义。《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是统计工作开展的法律依据,为统计工作开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意见》《办法》《规定》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统计体制要求的具体体现,有助于进一步深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大力推动党中央、国务院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执行。广大统计工作者在思想上必须高度重视,深刻领会《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发布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

二是“学”。就是要做好两个结合,坚持长期学习。一是抓好与党史学习教育暨“牢记殷切嘱托、忠诚干净担当、喜迎建党百年”专题教育相结合。通过学习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关于“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指示。一方面要继续严格遵守《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统计法律法规,依法统计调查;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专业报表制度和调查方案,严格遵守数据生产流程,严格按照各调查专业的统计制度、调查方案及其中规定的方法、指标、口径、范围等去开展好各项调查活动,确保每一笔数据都源于一线、源清流洁。二是以依法治统相结合。以查处统计违纪案件为核心、强化“不敢造假”,以统计宣传教育为基础、强化“不想造假”,以统计机制建设为根本、强化“不能造假”,严格贯彻“双随机”检查制度,严实筑牢数据质量管控体系,有效防范统计调查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调查资料的真实、准确、可靠。

三是“用”。就是要学以致用,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结合现有的工作制度、方案与《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进行对照比较,查找不足、制定出修定、完善的方法,要落实到具体操作上。在数据管理上,要把好出口关,加强贯彻力度,开展业务同时要时刻对照《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规范调查行为。

四是“宣”。就是要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氛围。要将《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一方面适时向省市县乡党政领导及相关人员、基层调查员、辅助调查员开展宣传;另一方面随时向调查对象进行宣传,进一步营造各级领导、干部和调查对象学法用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五是“行”。就是要严格遵守执行《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各项要求和规定。统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履行职权,切实按照相关要求,加强管理,规范调查,努力提升依法统计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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