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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秋季学期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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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山乡教育管理中心

2021年秋季学期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安排

2021年秋季学期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安排

(乡内就读学生)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好2021年秋季学生资助政策及资助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省、市、县学生资助相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现将我乡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安排如下。

一、义教困难认定及寄宿制学校困难寄宿生评审程序及资料要求

1、学校制定困难认定及寄宿生评审方案(无寄宿制学校只需认定方案)----留存并上交

2、组织学生申请----申请表学校留存

3、学校领导小组困难认定及寄宿制学校困难寄宿学生评审会议记录(领导小组成员需签字)----留存并上交

4、困难认定结束后报“四类” 学生名单填入“附件3-1”(9月16日前报乡教育管理中心尚德贵处)。

注:寄宿制学校将非“四类”寄宿生人数(提醒:不含财政供养人员子女及购商品房、轿车、收入远高于贫困线家庭等富裕家庭子女)9月16日前报乡教育管理中心尚德贵处,待21秋预算资金下达后评审出受助困难寄宿学生名单;非寄宿制学校四类学生人数确定后可以先收集相关信息填入“附件4-2”中提前完成发放登记表相关信息。

强调并提醒:困难认定及寄宿制学校困难寄宿生评审全权由学校实施,教管中心只对过程进行监督并对其结果进行复核,学校应对其结果负完全责任。

5、公示及公示结果----留存并上交

6、2021秋发放登记表----留存并上交

上述资料装订顺序:结果性资料---发放名单(认领表、汇总表、发放登记表)、过程性资料(方案、会议记录、公示)放在发放名单之后。

即:结果性资料在前,过程性资料在后。

二、学前困难认定程序及资料要求

1、幼儿园制定困难认定方案----留存并上交

2、组织学生申请----申请表幼儿园留存

3、幼儿园领导小组困难认定会议记录(领导小组成员需签字)----留存并上交

强调并提醒:困难认定全权由幼儿园实施,教管中心只对过程进行监督并其结果复核,学校应对其结果负完全责任。

4、公示及公示结果----留存并上交

5、2021秋发放登记表----留存并上交

上述资料装订顺序:结果资料--发放名单(汇总表、发放登记表)、过程性资料(方案、会议记录、公示)放在发放名单之后。

即:结果性资料在前,过程性资料在后。

注意:

1、各幼儿园、中小学需对方案进行自查,看与相关资助政策相不相符,避免工作走弯路或出现违规情况;

2、各时间段的工作只能提前,规定时间内未收到资料视为没有四类学生或困难寄宿学生,其后果由学校承担。

凤山乡教育管理中心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