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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明星(精彩多篇)

栏目: 实用文精选 / 发布于: / 人气:2.07W

我喜欢的明星(精彩多篇)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一

1994年1月14日金家添了一份欢乐,这晚大家都很高兴,因为这儿多了一个可爱的家庭成员……金钟仁。

我最喜欢的偶像就是他,他不但是我的偶像,还是我学习的好榜样,他叫金钟仁,我就是喜欢这少年。

之前曾经在网上流传了一句话:'你是大众情人,我是神经病人。'也对,因为他有令人吓疯的人气,我只能怨的是我只能当个亳不起眼的粉丝。

他叫金钟仁,我就是喜欢这少年。

他有深邃的眼神,他有性感的朱唇,他有分明的颚骨,他有完美的身材,他有带磁性的声音,简直是性感的代言人。

能够令我不能自拔的,岂止那么少。

钟仁曾说过:'成绩不好的话,请不要喜欢我。'说到这里,歉疚感立马涌上心头。我顿时觉得自己不配喜欢他,因为我成绩不好。所以我要努力读书才行!我甘愿为金钟仁做任何东西,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虽然我是上千万人群中的一个不闪不亮的女孩。

他很喜欢跳舞,其中的芭蕾和爵士更是从小开始接触,长大后就成为了队内的主领舞。

他对跳舞的热诚加上经理公司的工作安排,令仅仅二十岁的钟仁患上严重的腰伤。一日复一日,腰伤日益严重,终于在一场表演里忍不住痛楚,倒下地了,事后也只是贴了一块药膏。这个坚强的小子仍带着微笑忍着腰痛说了一句:'腰痛没关系,可以表演的。'

当时我眼泪不听唤的从脸滑到下巴,一行两行的流下来了,是心如刀割的`感觉,我很心疼,我敢说那种感觉是非常难受。但是,钟仁的眼泪一定不比我少,一定不会。

金钟仁,我的偶像,我的老师,我的本命。

对不起,我连默默地举着横额和荧光棒来支持你的机会也没有。

对不起,我是如此微不道,丝亳不起眼。

但是,只要我能在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人中为他点起一支明亮的蜡烛,我愿意继续沉迷下去。

他叫金钟仁,我就是喜欢这少年。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二

我喜欢的篮球明星——科比。我最喜欢的球星是科比﹒布莱恩特,他32岁,在美国职业篮球联盟中有“飞侠”的美称。

本来我是不怎么关注篮球的,但自从完整地看了一场湖人队与热火队的比赛后,就迷上了篮球,也开始喜欢湖人队和科比。我欣赏湖人队那奋力拼搏的气势,喜爱科比那永不服输的精神。记得那一次,离终场还有1.6秒,湖人还落后1分,科比突然启动过了半场,抢在哨音响起前的一刹那将球投了出去,最后球不偏不倚地落进了篮筐,这次绝杀让我久久难忘。这一幕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每当遇到困难时,它总是提醒我不到结束绝不能放弃。也正是这种精神,使湖人队进了季后赛,总决赛,并最后蝉联了总冠军,科比也毫无争议地当选了总决赛MVP。

追溯到好几年前,湖人队迎来了在赛前被公认为“最轻松的一场比赛”。但也许是全队太过放松,湖人队打得并不顺利,后面两节打得十分艰难。当大比分落后时,又是科比勇敢地站了出来,全场共得到81分创下NBA历史上不朽的传奇。近年来,正是他,顶着失利的阴影,忍着伤痛,带领湖人队前进。

这就是科比,永不服输的科比,自信的科比,也是我永远支持的科比!我也要学习他这种自强不息,勇于承担责任的精神,让自己始终充满活力和激情!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三

今天,我为大家介绍一位体育明星——林丹。

2002年8月,不满19岁的林丹竟登上国际羽联排名第一的位置。自2004年至2008年,林丹获得大量各类世界比赛冠军,长时间占据世界排名第一,被称为“超级丹”。

林丹,生于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他5岁练习羽毛球,9岁进福建体校,1995年11月(12岁)进入福州八一体工队,是中国羽毛球男子单打运动员。教练是何国权,2001年(18岁)进入国家队,教练是伍佰强、汤仙虎、钟波。

2008年获奥运冠军。2010年11月,夺得广州亚运会男单冠军,实现了大满贯。

2011年8月14日于伦敦世锦赛上,获得了第四个世锦赛男单冠军,同时他的世界冠军数达到了15个。

我介绍完了,大家是不是也喜欢上林丹了!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四

我喜欢的明星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永远都数不完,有《美女密令》里的钟爱芳、王晶、秦朗,有《喜羊羊与灰太狼》里的美羊羊,还有《功夫梦》里的成龙……但我最喜欢的就是一个眼睛小小的,鼻子大大的人,他就是著名的电影功夫明星——成龙!

成龙虽然眼睛小,但总是给人笑眯眯的感觉,很亲切;他的鼻子虽然非常大,但我觉得他又帅又可爱。

成龙不仅长得非常可爱,还很会练功夫。不过在大家都知道的《成龙历险记》中,他就只是一个会一点功夫的小孩,到处闯荡。可是他非常受小朋友的喜欢,大家都羡慕他的一身好功夫。可谁都知道,好功夫不是一天练出来的。

我还觉得成龙是一个好心的人,他用自己演出的钱,到孤儿院、灾区……去捐钱、救人,我非常喜欢这个善良的大明星。

我是成龙的小粉丝,他永远是我心中的“大明星”!

精彩点评:小钟琪总是能给人带来惊喜,这次让成龙在“群星闪耀”中出场,还通过他很有特点的长相让大家猜谜,真是非常吸人眼球!

小作者眼中的成龙——“又帅又可爱”,不仅仅是因为他是功夫巨星,更因为他为追寻梦想的付出,他对他们的倾心帮助。这个“大明星”,真是名副其实的帅、可爱!

成龙的小粉丝,别太激动了,电视剧、电影名字要打书名号哦!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五

我相信大家都一定有自己最喜欢的明星吧,而我就格外喜欢杰娜,哦,那就是张杰、谢娜啦。你们肯定多少知道它们的一点事迹吧。

对了,张杰是从【快乐男声】出来的,他虽然没有拿到第一名,但他是快乐男声里面最红的一位,也是混的最好的一位。

那你们说,虽然是陈楚生是冠军,但现在几乎没有他一点消息了,最后还不是吃上了官司。

我喜欢张杰的理由是因为她唱歌很好听,声音又有磁性,又有孝心,对歌迷也非常的好,没有一点大牌的架子、。

而谢娜呢,主持的节目也非常红,她本人也非常搞笑。很多人说他是疯子,其实她是为了节目效果啊,有谁像他一样为了观众一笑。而不顾自己的形象呢,没有对吧,他是最伟大的

张杰、谢娜你们不要担心,你们是最相配的,你们要继续相爱哦,我们永远支持你们。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六

我喜欢的篮球明星——科比。我最喜欢的球星是科比布莱恩特,他32岁,在美国职业篮球联盟中有“飞侠”的美称。

本来我是不怎么关注篮球的,但自从完整地看了一场湖人队与热火队的比赛后,就迷上了篮球,也开始喜欢湖人队和科比。我欣赏湖人队那奋力拼搏的气势,喜爱科比那永不服输的精神。记得那一次,离终场还有1。6秒,湖人还落后1分,科比突然启动过了半场,抢在哨音响起前的一刹那将球投了出去,最后球不偏不倚地落进了篮筐,这次绝杀让我久久难忘。这一幕一直留在我的脑海里,每当遇到困难时,它总是提醒我不到结束绝不能放弃。也正是这种精神,使湖人队进了季后赛,总决赛,并最后蝉联了总冠军,科比也毫无争议地当选了总决赛MVP。

追溯到好几年前,湖人队迎来了在赛前被公认为“最轻松的一场比赛”。但也许是全队太过放松,湖人队打得并不顺利,后面两节打得十分艰难。当大比分落后时,又是科比勇敢地站了出来,全场共得到81分创下NBA历史上不朽的传奇。近年来,正是他,顶着失利的阴影,忍着伤痛,带领湖人队前进。

这就是科比,永不服输的科比,自信的科比,也是我永远支持的科比!我也要学习他这种自强不息,勇于承担责任的精神,让自己始终充满活力和激情!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七

我最喜欢的卡通明星是哆啦A梦,它胖乎乎的,总是披着一件蓝色的外衣,在它那大大的眼睛下,长着一个红红的鼻子,它有一个大大的嘴巴,笑起来占了脸的二分之一。它的脖子上系着一个小领带,走起路来会发出叮叮铛铛的声音。它的两只手像两个绒球,在它的肚子上有一个口袋,任意门、缩小灯……里面什么宝贝都有。

哆啦A梦有一个主人:大雄。大雄经常被胖虎和小夫欺负,每当胖虎和小夫欺负大雄时,它就会从口袋里拿出宝贝来帮助大雄。是每当大雄偷懒不写作业的时候,它也会用各种方法来惩罚大雄,我们要向它学习这种惩恶扬善的精神。

这就是我喜欢的卡通明星哆啦A梦。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八

我喜欢的明星是我国著名数学家————苏步青。

苏步青,你们可能以为他作为一名数学家小时候成绩很好,其实不是的,苏步青曾经是“背榜生”(排名最后,背着全班同学的排名)。

苏步青出生在一个叫带溪村的村子,他的学习成绩在村里很好,父母觉得他很好,就决定把他带到县城里读书。

到了县城,开始读书了。可学校里的富家子弟瞧不起他,课间他一直被同学排斥,还有上课时,老师讲的语言是温州话,搞得他一头雾水。从此,他就肩负“背榜生”这个名称了。后来,父亲咬了咬牙,决定给他换一个学校。

换了个学校之后,他的“背榜生”称号被他的语文老师谢老师得知。从此,他被语文老师排斥。

一次,语文课上老师说写作文,苏步青自信起来了。因为他小时候熟读《三国演义》,写出的文章使谢老师不相信,就在他的文章上打了个“毛”(“差”)。后来,他发誓从此以后再也不上语文课。有一次,他逃课时,碰见了他特别崇拜的地理老师————陈老师,他把苏步青拦下,问他这是怎么回事,苏步青把事情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陈老师沉默了一下,给他讲了牛顿小时候的故事,故事内容打动了他。

之后,苏步青努力学习,从“背榜”到“头榜”,很令人惊讶。

后来他突破自我,成为著名数学家。

他这种“突破自我”的能力,让他毫无疑问地成为了我最喜欢的明星。

我喜欢的明星作文 篇九

每个人都有梦想,每个人也都有自己心目中的偶像和明星。体育界,我最欣赏的明星是刘翔,著名的110米栏选手,之所以喜欢是因为他在田径赛场的飒爽的英姿,一次一次的为国人夺得好成绩,成为了中国的骄傲,奥运会1291的金牌,希腊的黄金联赛的1288重新改写田径史上110米栏的记录。中国的奥运冠军,世界冠军够多的了,为什么偏爱刘翔呢?我崇拜)他不仅是因为他的好成绩,更是因为我被他的永不服输的精神所折服,他在赛场在奔跑的姿势就像一只高敖的豹子,那么的不可一世,那么的勇猛无比。

其实在动物里我最喜欢的就是豹子了,不是因为它的野蛮,也不是因为它矫捷的身手,是它追捕猎物时的势在必得的霸气,我觉得在运动场上,就需要这种霸气和杀气,要有让对手心寒的力量。田径场上的刘翔就是有这种风采。动物世界里的狍子也是有这种风采。我也去过动物园看过那里的豹子,但蜷缩在笼子里慵懒的豹子不是我想要看到的状态,大自然中野生的豹子,我没有机会见到,我更喜欢看到电视里诸如动物世界之类的节目拍摄的画面,那才是自然界中豹子的本来的面貌。

由我喜欢的体育明星刘翔联想到我喜爱的动物豹子,是因为这二者的身上都有着某种共通的东西,那就是对既定目标勇往无前的奋力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