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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司法考试报名条件【新版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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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司法考试报名条件【新版多篇】

司法考试的授予资格 篇一

国家司法考试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颁发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地方政策、成绩合格可以申领B类或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2017年司法考试改革后的报名条件: 篇二

什么人可以参加改革后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A)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B)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C)或获得其他相应学位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即:∨可参加考试,×不可参加考试

∨ 法律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含取得双证的专升本)

∨ 非法学全日制本科+法学法律硕士学位及以上

× 法学大专

× 法学自考(函授、党校、网络)本科

× 全日制法学本科但未获学位

× 政治、行政管理、中共党史等专业,拿法学学位但不属于法学专业

× 辅修法学本科专业

∨ 从事法律工作三年以上

安徽司法考试报名程序 篇三

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和报名事项在司法部公告及有关文件中公布。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司法部公告和有关文件,确定并公布本地具体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在公布报名事项时,应当明确要求报名人员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其工作、学习地报名。

司法行政机关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应当要求报名人员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地点办理确认手续。

各地具体报名事项由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向社会发布公告。

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篇四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包括国家或者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县级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安徽司法考试的真题 篇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B)1.关于刑事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司法解释也是刑法的渊源,故其时间效力与《刑法》完全一样,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B.行为时无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应当依新司法解释办理

C.行为时有相关司法解释,新司法解释实施时正在审理的案件,仍须按旧司法解释办理

D.依行为时司法解释已审结的案件,若适用新司法解释有利于被告人的,应依新司法解释改判

(C)2.关于危害结果,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危害结果是所有具体犯罪的构成要件要素

B.抽象危险是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

C.以杀死被害人的方法当场劫取财物的,构成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

D.骗取他人财物致使被害人自杀身亡的,成立诈骗罪的结果加重犯

(D)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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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试该如何备考 篇六

十八届四中全会(2014年10月),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提出:应推进司法考试的改革,只有经过正规法律本科学习的人才有资格参加司法考试这一意见。此消息一出,引起了老师学生的一片争论,其中不乏反对声音 “限制学科,这是对非法本的歧视,是学科利益垄断。”“法律训练对人格的培养并没有什么独特性。就法律知识来说,如果能够通过司法考试,说明其掌握的知识已经够了。有很多伟大的法官并不是法律本科毕业的。”

自此,很多考生开始担心司考改革会不会限制非法本学生报考?从当前情势上看,考生们的忧虑是多余的,2017年司法考试非法本目前是可以参加司考的。

主要原因有:国家正大力加强法制建设 司考改革不会与国家政策趋势相悖。

2015年6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会议指出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加强对法律职业人员的管理,把好法律职业的入口关、考试关、培训关,提高法律职业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公信力。

目前,很多地区的司法工作人员很多都是非法本专业。国家要加强“对国家司法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制度”,那么一定会鼓励司法工作人员加强法律学习,鼓励未取得司法考试证书的参加司法考试,加强法律知识专业度。如果说司法考试报考“必须是法学专业”这一门槛,那很多在职司法工作人员将无资格报考司考,这与国家大力推进法治的趋势相悖,所以非法本将无法司考的可能性非常小。

原因二:司法考试改革需要时间实施,2017年司法考试改革可能性不大,但改革势在必行,司考难度可能会越来越高。

从2002年第一次司法考试至今,已有13年未进行过重大改革,随着国家大力提倡依法治国的相关政策,司考改革势在必行。

关于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改革,现在仅停留在通过意见阶段,还未出台任何相关草案和文件说明。按常理来说,任何法令规章条例的出台,从提出草案到收集意见,再到最后真正的`落实实施,必将经过一到两年的时间,究竟怎么改,如何改,现在还没有提出明确的方案,所以2017年司法考试制度可能照旧,但在2017年出台相关草案的可能性非常大,如果相关草案出台,则意味着在最近的1-2年内即可能施行。

司考改革限制所学专业的可能性不大,但一定会加强法律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实际应用能力,所以司考的难度会越来越难。

综上所述:司法考试改革势在必行,但非法本无法参加的可能性非常小。司法考试难度会越来越高,所以,请备战2017年司法考试的考生们不要过多担心,全力以赴,争取在明年通过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的备战课程 篇七

第一,司法考试ABC证说明,

A类是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当年考试成绩达到公布的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A类证书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法律职业。

B类属于国家规定放宽学历条件地区,报名学历为法律专科,当年考试成绩达到公布的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B类证书在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后,可享受与A类证书同等的任职或执业范围。

C类——属于国家规定放宽学历条件地区,报名学历为法律专科,当年考试成绩达到公布的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的考生;C类证书只能在放宽学历条件地区任职或从事法律职业。

第二,报名条件,具备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教育即可,不要求有学位,不受专业限制,本科学历含:统招、自考、成考、函授、网络本科,其中党校本科不能报考,如果你的户口在放宽地区,那么学历是法律专科即可,

第三,考试科目(总计15门法律),共4卷,每卷150分,总计600分,360分过关。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6个案例题、2个写作题。包括:试卷一、二、三所列科目。

前述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题(含法律文书写作)。

第四,司法考试报考安排,司法考试每年大约在5月底发布考试大纲,6月上旬—6月底网上报名,现在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取消了现场确认,一般安排在9月份的第三个周末考试。

第五,司法考试指定教材,司法考试官方指定教材全名为201*年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共三卷)。

第六,关于通过率的问题,各位报考的学员无需关注通过率多少,自己尽最大的努力学习就行了,通过率对你来说只有一种可能,要么是通过,要么是不通过。

司法考试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篇八

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县级市、区)(不属于国家或者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

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县级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或认证。

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今年的话就是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学生证。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格式证明电子照片。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上述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

安徽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篇九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十四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所辖县(县级市、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市、区);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包括国家或者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的县级市、区);内蒙古、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区所辖县(县级市、区);重庆、陕西省(市)所辖县(包括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级市、区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县级市、区);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