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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多篇

栏目: 实用文精选 / 发布于: / 人气:1.81W

江南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多篇

报名条件 篇一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7年高考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且满足下述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申请:

(一)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二)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

(三)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作文比赛获二等奖及以上(具体赛事名称为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

(四)对于所报专业(类)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类)领域确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考生须提供高中阶段与所报专业(类)相关的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证明材料。

选拔程序 篇二

(一)材料初审

学校成立由学科专家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审核工作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初审合格名单。考生可于4月30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者,请查阅“报名系统”及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的网上交费确认、现场确认、考核安排及考核要求等相关通知。

(二)考核安排

学校定于6月11日组织自主招生现场考核,如有调整,以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信息为准。

1、笔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各专业(类)笔试科目见下表:

2、面试:满分100分。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组织专家进行面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随机确定。

(三)资格确定

本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自主招生各专业(类)计划和生源等情况,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自主招生各专业(类)入选资格名单,其中各专业(类)综合成绩前30%的考生获得A类优录政策,其余70%获得B类优录政策。

(四)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进行。入选资格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须与公示的专业(类)一致,否则视为放弃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请考生及时关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报名系统”公布的自主招生相关通知与信息。

信息公开与监督保障 篇三

(一)信息公开

学校对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即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方可获得相应资格。

1、学校公示时间

(1)初审合格名单:4月底

(2)入选资格考生名单:6月22日前

(3)录取名单:7月底

(二)监督保障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照自主招生的程序进行选拔,保证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自主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学校从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4、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监督电话:0510-85913557。

联系方式 篇四

招生网址:

咨询电话:0510-85915666 传真号码:0510-85913570

电子邮箱:zhshb@jian

通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江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214122

报名时间 篇五

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时间为3月24日至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