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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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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招聘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集团员工招聘工作程序,健全员工选拔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z后勤集团在编员工及非在编员工的招聘工作。

第三条招聘工作原则

1.各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及择优录取的原则。

2.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集团所批准的岗位和编制数招聘员工。

第二章招聘工作的组织

第四条集团人力资源部是集团招聘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各单位的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并监督各单位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各单位的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招聘工作的策划以及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外聘人才的引进工作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后勤集团外聘人才引进办法》统一进行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单位所聘用人员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各单位必须在每月10日前将新增人员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招聘工作策划

第八条各单位应制订招聘工作策划,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按计划组织实施。

第九条招聘工作策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招聘岗位的名称及人数;

2.招聘岗位的任职资格和要求;

3.招聘工作的形式和渠道;

4.招聘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和实施部门;

5.招聘工作的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6.招聘工作的甄选和录用办法;

7.其他。

第四章招聘形式

第十条招聘形式分为内部竞聘、外部招聘和职业院校的校园招聘三种形式。

第十一条内部竞聘

1.内部竞聘是指各单位在集团范围内,对于一些岗位进行轮换、晋升以及部分新增岗位采取的招聘方式。

2.各单位必须选择合适范围、合适渠道及时发布内部竞聘公告。

内部竞聘公告应包括所招聘岗位的名称和数量、岗位类别、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和要求,报名方式,招聘工作时间安排等内容。

第十二条外部招聘

1.在内部竞聘不能满足所招聘岗位要求的情况下,各单位可以采用外部招聘形式。

2.各单位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招聘渠道,常用的招聘渠道有以下几种:

(1)员工推荐:鼓励员工通过各种形式推荐外部优秀人才,由各单位本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程序考核录用。

(2)媒体、网络招聘:通过报刊媒体、专业刊物广告、相关网站发布招聘信息,获取应聘人简历。通过筛选简历,组织面试和笔试等程序,择优录取。

(3)招聘会招聘:通过参加各类招聘会,招聘所需人才。

(4)其他形式:如高级管理、技术人才采取猎头公司招聘等。

3.外部招聘信息的发布:各单位应根据招聘岗位数量,招聘截止时间,以及招聘费用的预算等情况,合理安排招聘信息发布时间、方式、渠道与范围。

4.外部招聘海报:各单位需要制作、对外张贴和发布外部招聘海报时,必须将拟制作的招聘海报具体情况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按要求统一制作和发布。

第十三条职业院校的校园招聘

1.职业院校的校园招聘是指直接与相关职业技术学校、大专院校等联系,并与其达成合作关系,招聘其优秀学员到集团各单位工作的招聘形式。

2.各单位应在每年初将校园招聘的人员需求计划报集团人力资源部,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的人员需求情况进行统一汇总、分类。

3.各单位可与合适的院校进行初步联系、洽谈。在与各单位统一协调的基础上,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签订合作协议,形成合作关系。

4.各单位在所签订的合作协议框架下,按照本单位人员需求的具体情况开展校园招聘工作,并按照岗位工作标准进行工作考核。

第五章招聘甄选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建立严格的招聘甄选程序和方式,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招聘甄选工作。

第十五条各单位的招聘甄选工作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成立招聘领导小组:

(1)招聘领导小组是各单位招聘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负责监督本单位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并决定岗位候选人。

(2)招聘领导小组成员一般为3人以上,原则上是单数。各单位可以根据所招聘岗位的具体情况,决定招聘领导小组成员,也可聘请外部专家参加;对于重要管理岗位和技术岗位的招聘,应有各单位副总经理以上负责人参加。

2.确定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内容一般应包括政治品德素质、工作能力、心理素质及健康程度等要素,各单位可根据招聘岗位的实际情况,合理设计综合测评的项目和权重。

3.确定综合测评方式:测评方式主要包括面试、笔试等形式。各单位可以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情况、综合测评内容决定具体的综合测评方式及综合测评程序。

4.综合测评的实施: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本单位所制订的综合测评程序和内容进行综合测评。

第六章体检与录用

第十六条体检

有体检要求的岗位,各单位必须根据具体工作要求,集中组织、安排录用人员的体检。

禁止各单位录用体检不合格人员。

第十七条录用人员的公示

各单位根据所招聘岗位的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录用人员的公示工作。

第十八条录用

各单位应要求被录用人员提供个人学历、学位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复印件等个人资料,并填写《员工登记表》,签订劳动合同。

被录用人员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各单位有权将其辞退。

第十九条试用

1.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安排员工试用期限。

2.各单位应对试用期内的员工进行试用期考核。

(1)各单位应根据试用期考核结果,决定该员工是否转正。

(2)试用期内员工表现优异的,可申请提前转正。

(3)试用期满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各单位应通知该员工,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辞退或延期转正。

3.内部续聘员工可直接转正上岗。

第七章招聘工作评估和总结

第二十条招聘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应对招聘程序、招聘结果等方面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并制订改进措施。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长期跟踪被录用员工的工作绩效和流失情况,从而对招聘方法进行分析、评估,从而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招聘工作的实效性。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拟定、修改、解释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

招聘管理制度 篇二

知名地产集团人才招聘录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人才招聘与录用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招聘与录用坚持'任人唯贤、公开选聘、择优录用'原则。第三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人才招聘

第四条 各部门有人员需求时,须填报《人员需求审批表》,经业务分管领导确认,公司综合管理部及人事分管领导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在公司内部不能调配的情况下,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对外招聘。

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对外招聘,可通过人才信息库选择推荐或集中对外招聘两种途径进行,集中对外招聘须由综合管理部制订招聘计划,明确招聘的时间、渠道、任职资格、人数及成本预算等。一般情况下,公司招聘的员工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主管及以上职位最低学历为本科。

第六条 招聘计划获准后,综合管理部通过职业介绍中心、媒体、互联网、员工推荐、学校及猎头公司等渠道组织实施招聘。

第七条 应聘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现场交递等形式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等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免冠证件照等。综合管理部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笔试人选。资料初选主要考察学历、职称、年龄、工作经历等是否达到基本要求。

第八条 应聘人员应填写《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综合管理部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原则上统一组织笔试,并组织公司各部门专业人员组成考评小组进行阅卷工作,将考试成绩进行汇总。

第九条 对于通过考评小组认可的笔试者,综合管理部应将其《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及试卷报用人部门负责人及人事分管领导审核,以确定面试人选。对于笔试不合格者,综合管理部应及时辞谢。

第十条 面试一般情况下需集体进行,面试评价小组成员主要包括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人事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等。每个成员须填写《面试人员评价表》,分别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做出评价,并经集体讨论后填写《面试评价小组意见汇总表》,得出面试结果。

第十一条 根据面试结果,综合管理部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于不录用人员,综合管理部应及时辞谢并视情况将其纳入公司人才信息库。

第十二条 综合管理部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及证书审核、人员背景核查等工作,主要是核查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原件,以及在原工作单位工作表现等。

第十三条 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可按照公司录用审批权限逐级审批,确定录用人选。

第十四条 对于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招聘,须事先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人员需求审批表》,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公司对于突破编制的招聘,须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章 人员背景核查

第十六条 工作内容及程序

1、综合管理部须对应聘人员工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基本资料进行核对和查实。对财务及资金管理、审计管理、成本控制、材料设备采购、人力资源管理、网站维护及信息系统管理等特殊岗位,以及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级人员,还须对工作经历、离职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现等进行专项背景核查。

2、专项背景核查原则上应在应聘人面试通过后,正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进行。应聘人已声明要求延后核查,以及在录用报批前较难核实的内容,可在试用期间补充核查,但须在转正前完成全部核查内容。

3、专项背景核查的主要内容及基本方法:

(1)身份核查。包括身份证、家庭情况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联络和确认家属以及核对本人身份证等形式进行核查。

(2)学历及相关证书的核查。包括毕业学校、专业、毕业时间及各类证书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网络核查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核查。

(3)工作经历及离职原因核查。包括工作单位、岗位、工作时间及离职原因的真实性等,主要通过外调、联系其人事部门进行核对和了解,以及借助社会资源侧面核实等。其中,对于离职原因的核查,应重点考查此前两家单位的离职原因。

(4)品行及工作表现核查。包括上下级关系、同事关系,以及为人处事、行为特点等,主要通过正式联系单位人事部门进行了解或借助社会资源侧面核实等。

第十七条 第十六条中第3项所指背景核查内容中,若(1)—(3)项核查属实,第(4)项内容较难获得信息,但对应聘人的面试评价良好的,可办理录用,但须由综合管理部和用人部门在试用期间重点关注其作风和品行,并继续侧面补充核查第(4)项内容。

第十八条 第十六条中第3项所指的背景核查内容中,若核实(1)—(3)项内容有较大偏差,有虚假、伪造嫌疑,或在对第(4)内容的核查时存有重大疑问、疑点的,应暂缓录用或不予录用。

第十九条 通过试用期补充核查,若有品行疑问,工作表现不佳,以及主要事实有偏差的,应不予转正。

第二十条 应聘人员背景核查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用人部门进行辅助核查。综合管理部主要通过《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中已提供的线索进行正面核查,并辅以其他社会关系的侧面核查,用人部门主要通过其他社会关系进行辅助核查。

第二十一条 综合管理部对应聘人员的专项背景核查,须填写《应聘人员专项背景核查记录》,并作为录用报批的基本材料。试用期补充核查情况,应在转正报批时予以说明。

第四章 人才录用

第二十二条 人员录用审批的权限为:

1、部门经理(含主持工作的部门副经理)的录用和任命,经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后,由总经理审批并聘任,其余人员的录用和任命直接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并聘任。

2、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录用和任命,须经公司经营班子讨论通过,并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再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第二十三条 人员录用审批流程

综合管理部完成背景核查后,对拟录用人员,应填制《员工录用审批表》进行逐级审批。在《员工录用审批表》中应明确新员工辅导员人选、录用人员的试用岗位、试用期期限及待遇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录用通知与体检

拟录用人员审批通过后,综合管理部应及时通知录用人员、并组织录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通过人员及时发放《录用通知书》,确定报到时间,提醒录用人员报道时应携带的资料;对在体检中发现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等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人员,综合管理部要做好解释工作。

第二十五条 新员工报到

新员工报到当日,综合管理部应及时向用人单位填发《新员工入职通知书》,并配合用人单位负责人、新员工辅导员和新员工进行入职谈话。

第二十六条 新员工入职培训

新员工在转正前须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公司《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七条 新员工试用与转正

(一)新员工试用

1、新员工试用期期限根据应聘人员情况按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2、新员工试用期间,新员工辅导员需按照《新员工辅导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新员工进行入职辅导。

3、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突出表现的,用人单位可建议提前转正。

4、如新员工在试用期没有达到或不符合转正要求,用人单位可向综合管理部建议延长试用期或中止试用。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须参加由综合管理部组织的新员工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 新员工转正

1、综合管理部在员工试用期满一周前将《员工转正审批表》发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应及时会同综合管理部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及面谈。

2、新员工符合转正要求的,由综合管路里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在员工《员工转正审批表》中应明确新员工转正后的岗位、职位及年薪等,并和《新员工辅导员手册》一起交由综合管理部逐级报批。

3、经批准后,综合管理部予以办理转正手续。

招聘管理制度 篇三

员工招聘是每一个单位在经营的过程中进行人员补齐的一种形式,同时在招聘方面,也都要有健全的员工招聘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单位员工招聘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1、总则

1.1为及时准确地补充公司所需人才,建立健全良好的人才选用机制,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补员、岗位调整和面向社会招聘人才的基本程序、方法和规定要求。

1.3公司使用、招聘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自愿”的原则。

1.4本制度适用于总监级(含)以下所有员工。

2、招聘申请

2.1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人员编制和人事调整是确定岗位招聘的基本依据,各部门用人应严格控制在编制范围内。

2.2空缺岗位原则上首先在本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招聘,如不能满足岗位要求再进行社会招聘。招聘申请过程见“补员(增编)审批程序”。

2.3各部门在需要补员时,由该部门负责人填写“补员(增编)申请”,详细说明招聘岗位的工作内容及应聘条件。

2.4编制范围内的招聘:主管级(含)以下员工,统一由该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该负责人的直接上级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部门经理(含)级以上员工,由其直接上级提出申请,隔级上级批准后,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2.5编制范围外的招聘:所有员工的招聘申请均需董事长审批,重新修改编制后进行招聘。

3、内部招聘

3.1内部招聘是指公司现有员工中进行招聘、筛选。内部招聘过程执行“内部招聘程序”。

3.2内部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

3.2.1人力资源部负责内部招聘广告的发布和对应聘人员的初选、统计和汇总,同时进行档案审查,并填写“公司内部招聘资格审查表‘,其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水平审查、工作经验审查、员工以往绩效考核成绩审查及奖惩记录审查等。

3.2.2在人力资源部组织下由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对初选人员进行专业考核。专业考核结束后,该部门应将考核试题、答案及应聘人员试卷、得分或其他考核记录,入选人员名单等移交人力资源部。

3.3经考核确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候选人,同时将其资格审查表、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及考核成绩汇总递交给拟聘岗位的直接上级,由拟聘岗位的直接上级负责提名,隔级上级批准。

3.4人力资源部在征得应聘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办理该员工的人事异动手续,进行岗位调动。若该部门负责人不同意又无其他合适人选时,由人力资源部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最终确定(若申请补员部门和该员工所在部门为同一部门,则由该部门负责人最终确定)。

3.5被录用人员上岗前需先进行首次述职和岗前培训。

4、外部招聘人员的筛选及录用

4.1当人力资源部从公司内部找不到符合要求的员工补充岗位空缺时,应进行外部招聘来补充所需人员。外部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过程见“外部招聘程序”。

4.2人力资源部将批准的“补员(增编)申请表”进行分类,设计招聘方案,撰写招聘简章并发布招聘信息。

4.3招聘简章内容应包括公司简介、招聘岗位、人数、素质要求、报名截止日期、联系方式等,必要时应写明薪资待遇。

4.4发布招聘信息时应本着“效率第一,经济合理”的原则,针对不同的人才级别,选择不同的方式进行发布。发布招聘信息的方式有:

4.4.1通过职业代理机构发布,如人才交流中心、中介猎头公司及劳动力市场等。

4.4.2通过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如电台、电视台、寻呼台、电脑网络、报刊杂志等,省级以上新闻媒介还须公司专家复核审查。

4.4.3通过在广告橱窗内张贴招聘广告。

4.4.4告知公司员工或熟人,以便于他们推荐所认识的、符合要求的人选。

4.5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一种或几种测试方法。招聘录用的测试方法主要有面试、笔试;心理测试法、行为模拟法、个案分析测试法及工作现场测试法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公司岗位测试题库,以满足不同岗位的测试需求。

4.6人力资源部应对收集的“应聘人员(外部)登记表”按岗位进行分类,依据所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并将初选人员简历、证书复印件及推荐资料等有关资料转交用人申请部门经理,根据其意见由人力资源部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安排面试具体事宜。

4.7面试筛选测评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设计和实施,招聘岗位所在部门参与专业部分设计,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或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承担设计和测评工作。

4.8面试筛选测评方案一般需包括基本素质、知识技能、管理能力、个性偏向等方面内容,各项内容的评估结果须以量化方式显示。具体评估内容和方法依据职位重要性和要求确定。

4.9面试测评分为初试和复试:

4.9.1初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考核。

4.9.2对初试合格者,由用人部门负责复试,进行专业考核。

4.10面试的地点应选择在一个安静无干扰的场所,提前做好场所布置并准备相关资料(面试登记表、应聘者简历等),拟定有效的面试问题,面试问题包括:

4.10.1与工作经历有关的问题;

4.10.2与教育程度及所受培训有关的问题;

4.10.3与工作有关的个人品质、风格、态度、价值观等问题;

4.10.4其它问题。

4.11面试主考官负责“面试登记表”的记录,并将面试意见以如下规范形式作出结论性建议:

4.11.1面试合格,建议在××岗位复试。

4.11.2不适合××岗位人选,建议考虑××岗位人选或存档。

4.11.3不符合要求,建议放弃。

4.12复试由用人部门负责进行。人力资源部将入选的复试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送交用人部门,同时通知复试人员参加复试,并在指定时间将复试人员引送用人部门进行专业考核,技术人员还需进行技能测试。考核人应据实填写“专业考核表”的各项内容,尤其是考核结果和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分“考核合格、建议在××岗位试用”或“基本合格,建议存档待用”或“不符合要求,建议放弃”三种。考核完毕后,考核部门应将“专业考核记录表”,考核试题及答案,送达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4.13人力资源部和申请聘用部门依据候选人测评综合结果共同进行筛选,并确定待聘人选。

4.14对于拟录用的应聘者,人力资源部应了解其应聘动机,离开原工作单位的原因。对财务人员还须调查其家庭背景。调查结束后将背景调查资料、综合测评结果及其他有关资料移交拟聘岗位直接上级,由直接上级确定最终待聘人员后,填写“提名建议书”报录用批准人批准。批准人批准后转人力资源部审核。

4.15公司的人事录用、任命必须坚持“直接上级提名,隔级上级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的原则。

4.16若人力资源部对批准的录用人有异议,应向批准人提出质询,若批准人仍坚持己见,而拟录用人员又因业务能力明显不足,或道德品质有问题,或健康状况不适合该岗位时,则人力资源部不对该录用人的素质负责,同时人力资源部经理有责任和权力就此事上诉。

4.17对于决定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部门确定的上岗时间,填写“录用通知单”,通知员工报到,报到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4.17.1学历证、资格证、身份证(原件);

4.17.2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4.17.3其他证件。如:驾驶证、特种行业操作证。

4.18被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无特殊原因逾期不到者,取消上岗资格。

4.19新录用人员应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4.19.1审核相关证件,复印后存档;

4.19.2新员工填写相关表单;

4.19.3建立个人档案卡;

4.19.4参观企业;

4.19.5安排企业培训。

4.20新进员工企业培训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填写“上岗试用通知单”,并带领新员工到用人部门报到。用人部门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并将岗前培训考核结果送达人力资源部备案。

5、试用转正

5.1新聘人员除董事长或总经理特批或劳动合同中约定无试用期者,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一般都必须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须经过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5.2试用人员由其直接上级对其进行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的考核,直接上级每周要对试用员工的工作进行考核或评价,填写“试用员工周考核表”,对连续三周考核不合格者,退回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岗或辞退手续。

5.3根据新聘员工培训结果和业绩表现情况,试用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该员工的转正申请,申请时需填写“转正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再由试用员工的隔级上级进行审批。

5.4试用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应在优良以上方有资格转正。

5.5若试用部门在员工试用三个月内未能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转正申请,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向试用部门了解情况,以决定该员工是否转正或辞退。

5.6员工转正以“直接上级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核,隔级上级批准”的原则进行。

5.7人力资源部根据批准人意见,如批准办理转正手续,发放“试用人员转正通知单”。如不批准视情况不予聘用或调整岗位。试用人员转正后纳入公司日常人事管理。

6、附则

6.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6.2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废止,与之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6.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招聘管理制度 篇四

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2012年乐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岗位)报名资格审查的原则是:对专业性强的专业(岗位)按照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对口掌握,综合性的专业(岗位)适当从宽。具体掌握如下:

一、文秘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1、秘书方向专业:文秘、文秘档案、秘书学、涉外文秘、现代秘书与公共关系、现代秘书与微机应用、公共关系与文秘、文秘与办公自动化、司法文秘、商务文秘、法律文秘等;

2、哲学方向专业: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宗教学、科学技术哲学等;

3、政史方向专业:科学社会主义、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党史、中国革命史与*党史、社会学、社会工作、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国际政治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政治与行政学等;

4、教育学方向专业:教育学、科学教育、文秘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技术学、艺术教育、教育管理、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教育史、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育论、成人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等;

5、中文方向专业:汉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文艺学、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学、应用语言学、儿童文学、古典文献学(古籍修复方向)

、中国文学、汉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教育、汉语言、汉语言文学(含师范方向)、中文、中国现代文学、古典文学等;

6、新闻学方向专业:新闻学、传播学、新闻学与大众传播、广播电视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播音和主持、新闻等;

7、广告学方向专业:广告学、媒体创意、网络传播、广告等;

8、历史学方向专业:历史学、专门史、考古学及博物馆学、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世界历史、民族学、博物馆学等;

9、管理学方向专业:社区管理与服务、公共关系、人力资源管理、管理科学、工商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公共政策学、行政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公共事业管理、公共管理、劳动社会保障、社会工作与管理、社会管理、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关系学、行政管理学、机关管理与办公自动化、党政管理、人力资源、经济与行政管理、企业管理等;

涉及秘书、哲学、政史、教育学、文学、新闻学、广告学、历史学和管理学岗位的,其报考专业应为上述对应专业。

二、档案学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档案学、图书档案管理、图书馆学、信息资源管理、档案、科技档案、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

三、新闻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传播学、媒体创意、新闻广告、

广告学、广播电视编导、新闻采编与制作、新闻学与大众传播、新闻传播学类。

四、法律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刑事司法、行政法、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涉外经济法、宪法、民事诉讼法、民商法、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经济法学、法律学、法律、法律事务、法律文秘、律师、法律教育、法理、司法助理、法律硕士、法硕(法学)等;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或A类、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

五、计算机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1、计算机技术应用方向专业: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科学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器件及设备、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技术、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科学技术与应用、计算机技术与教育、计算机数控、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电子工程、电子商务、电子信息工程、经济信息管理与计算机应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系统管理、计算机现代教育、信息对抗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应用、计算机科学、计算机科学与应用、计算机应用与维护、智能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计算机图形图像技术、计算机多媒体运用技术、多媒体计算机、电子技术与科学、信息与计算机科学、数字与媒体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与数字媒体技术、计算机等;

2、计算机软件方向专业:计算机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开发与理论、计算机软件、软件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设计、计算机软件技术与应用、软件编码与测试、计算机软件与网络应用等;

3、电子信息科学方向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安全、信息科学技术、电子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电子信息工程、电子学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科学与工程、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应用电子技术教育、微电子学和固体电子学、微电子学、信号与信息处理、计算机信息、信息管理系统、科学系统与信息管理、信息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科学、信息管理技术与应用、电机电子工程、电子商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路与系统、信息技术应用与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光信息科学与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电路与系统、电子通信工程等;

4、电气信息方向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自动化、自动化、通信与信息系统、工业自动化、应用电子技术、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电气工程与自动化、计算机系统结构、通信工程、广播电视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信息技术与管理、管理信息系统、通信工程信息对抗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

计算机通讯与技术

、通信与无线网络、卫星通信、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信息与信息处理、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计算机和信息科学、电子与通信工程、光学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系统理论、嵌入式系统、计算机通信工程等。

六、通信工程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通讯、通信、通信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信息与通信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通信技术、无线电通信、多路通信、通信网络与设备、移动通信技术、通信与可视技术、数字通信设计、计算机通信、无线电通信通讯、信息管理、通信系统运行管理、信息对抗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等。

七、电子科学与技术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机与电器、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物理电子学、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电路与系统、电子电工等。

八、财务会计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会计学、会计、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财务信息管理、财务会计电算化、财务会计、会计与审计、会计与统计核算、理财学、企业理财、财务会计教育、财务会计与教育、国际会计、工业(企业)会计、管理会计、投资与理财等。

九、经济管理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货币银行学、经济管理、国际经济、农业经济、建筑经济、工业经济、贸易经济、运输经济、产业经济、技术经济、区域经济、劳动经济、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工商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投资经济、投资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建筑经济管理、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金融学、国际商务、农业经营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市场营销、经济信息管理、商品学、国际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和国际贸易、国际商务和管理、网络经济学、经济研究、商业经济、金融、企业管理、投资经济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农村经济管理、商业经济管理、物流管理、建筑经济与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商务管理、金融管理、金融与证券、投资金融管理、经济消息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区域经济学、国际贸易与经济、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国际商务学、国际商务管理、国际商业、国际商务金融与经济、金融和管理、金融和经济学、经济管理学、经济系统分析与管理、企业管理学、西方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与银行、物流管理与金融、银行与金融、经济原理、经济信息管理、投资与理财、国际贸易实务会展经济与管理、国际贸易和管理、市场营销管理、技术经济评价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方向)、教育经济与管理、经济金融与管理、商业与管理、工商管理学、技术经济评估与管理、国际贸易和供应链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经济金融等。

十、财政税务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财政学、金融学、税务、审计学、投资学、经济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会计电算化、财务与精算学、财务会计教育、财务会计与教育、国际会计、会计与统计核算、工业(企业)会计、财务信息管理、国际财务与金融、财会教育、国际金融、银行与国际金融、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财务管理、会计与金融、金融、金融工程、金融管理与实务、企业财务管理、财政税收、

财政学(理财与税收筹划方向)、金融统计、金融投资学(应用经济学)、金融证券、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等。

十一、统计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统计学、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数学、统计与概率、基础数学与应用数学、经济统计、应用数学、应用数学统计方向、计划统计、经营计划与统计、应用统计、金融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统计、应用统计与计算科学类统计专业、统计、计算数学等。

十二、工商管理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工商行政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国际企业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物业管理、海关管理、商务管理、连锁经营管理、工商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企业理财、乡镇企业管理、工业工程、工程管理、系统工程、管理信息系统、林业信息管理、管理工程、涉外建筑工程营造与管理、国际工程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渔业资源与鱼政管理、教育管理、体育管理、文化艺术管理、卫生事业管理、环境经济与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文化产业管理等。

十三、金融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金融学、经济学、投资学、国际金融与贸易、区域经济学、风险管理、金融与投资、金融信息、国民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与证券、国际金融等。

金融、国际财务与金融、金融财务管理、会计与金融、金融工程、金融管理与实务、金融管理、金融与证券、投资金融管理、工商管理硕士(金融方向)、国际商务金融与经济、金融和管理、金融和经济学、国际金融与银行、物流管理与金融、银行与金融、贸易与金融(硕研)、货币、银行和金融(硕研)、金融学(信用管理方向)等。

十四、社会学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工作与管理、社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等。

十五、城建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村镇建设、建筑工程、土木工程、规划、建筑学、路桥建筑、工民建、建筑设计、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城市规划、交通土建工程、交通土建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岩木工程、结构工程、工程力学、城镇建设、房屋建筑工程等。

建设基础工程、道路与桥梁施工、城市建设工程管理、城市管理、市政工程设施与管理、市政工程技术、民用建筑与装饰、工程监理、工程管理、给水排水工程、城市规划与设计、城镇基础设施、城镇建设规划、城镇建设规划与设计、城镇建设设施与管理、城镇建设与管理、道路与桥梁、房屋工程建设、工程建筑管理、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建筑、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筑设计技术、建筑施工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路桥、市政工程施工与管理、土木、土木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土木工程施工与管理、景观建筑设计、工业与民用建筑、景观建筑等。

土木建筑(建筑工程)、建筑工程设计、建筑装饰技术、测绘工程、建筑装饰、建筑装饰技术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城镇规划设计、城镇规划等。

十六、市政工程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市政工程、城市建设工程管理、市政工程设施与管理、市政工程技术、给水排水工程、城市规划与设计、城镇基础设施、城镇建设规划、城镇建设规划与设计、城镇建设设施与管理、城镇建设与管理、工程建筑管理、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建设基础工程、建筑、建筑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与管理、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筑设计技术、建筑施工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交通土建工程、工程力学、路桥、市政工程施工与管理、土木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土木工程施工与管理、景观建筑设计、工业与民用建筑、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城市规划、岩土工程、水务工程、测绘工程、工程造价等。

十七、土木工程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工民建、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桥梁与结构工程、土木建筑工程、城镇建设、道路与桥梁工程、工程力学、给排水、给排水工程技术、环境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交通工程(土建路桥)、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方向)、建筑管理、交通土建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房屋建筑、交通土建工程、土木工程(道路与交通工程)、给水排水、道路桥梁、建筑与土木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土木工程(道桥方向)、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土木工程(交通土建)

、土木、建筑技术科学等。

十八、公路桥梁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交通土建工程、交通土建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路桥建筑、道路与铁道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公路桥梁学等。

道桥、道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建筑方向、土木工程(道路与交通工程)、土木工程(公路桥梁)、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土木工程(桥梁工程)

土木工程(交通土建工程方向)、公路桥梁、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土木工程(交通土建)、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与渡河工程。

十九、城市规划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城市规划、建筑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城市规划与设计、城乡规划与设计、景观规划等。

二十、工民建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工民建、建筑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土木建筑工程等。

二十一、土地管理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土地资源管理、土地规划利用、土地管理、土地评估与管理、土地资源管理与利用等。

二十二、生物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生物科学、生物信息学、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动植物检疫、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动物生物技术、动物科学(畜牧)、生物技术等。

二十三、医学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儿科学、中医学、临床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影像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护理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内科学、心理学、男性科学、泌尿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麻醉学、急诊医学、预防医学等;

医学临床专业、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中西医结合临床方向、医学影像学、临床医疗、康复治疗学、眼视光学、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眼科学、临床麻醉、医学检验、眼视光、中医骨伤;

临床医学(老年医学方向)、中医、中西医结合肝胆临床研究、中医学临床、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针灸推拿、临床眼视光、眼视光临床专业、临床医学(眼视光学方向)、临床医学(眼视光方向)、临床医学眼视光学方向、妇产科、临床医学(医学影像诊断)、临床医学(儿科方向)、康复治疗、中医(中西医结合方向)、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方向)、中医学(信息工程方向)、中医学(针灸英语方向)、麻醉、临床麻醉学、临床学、临床五官科、临床专业。

二十四、药学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中草药栽培与鉴定、藏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应用药学、海洋药学、药事管理、制药工程、化工与制药、药物分析学、生药学、药学化学、药物化学、药剂学、生物制药、药理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物分析、生科药物、化学制药、临床药学、临床药理学等。

二十五、水利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文学与水资源、水力及河流动力学、河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水文与水资源利用、农业水利工程、水利学、水资源与海洋工程、水文与水资源等。

二十六、园林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园林、园艺、风景园林、园林设计、艺术园林、环境艺术设计、园林规划与设计、园林建筑、观赏园艺、园林管理、市政园林绿化、园林艺术设计、城市园林规划、园林植物与观赏园术、园林技术、景观设计、园林设计(景观方向)、园林城市景观规划与设计等。

二十七、仪器仪表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测控技术与仪器、精密仪器、光学技术与光电仪器、电子信息技术及仪器、检测技术及仪器仪表、电子仪器及测量技术、热工计量测试、力学计量测试、光学计量测试、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无线电计量测试、检测技术与精密仪器、测控技术与仪器等。

二十八、化工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化工工艺、高分子化工、化工与制药、精细化工、生物化工、资源科学与工程、工业分析、电化学工程、工业催化、化学制药、石油化工、化学工艺、应用化工、应用化学、轻化工程、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有机化学、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轻化工程)、化学生物学、无机化学、生物工程、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化学分析、分析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工)、物理化学、高分子技术、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应用化学(分析化学)等。

二十九、旅游管理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旅游管理、涉外旅游、景区开发与管理等。

三十、农学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植物生产方向: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草业科学、蔬菜、热带植物学、作物生产技术、园艺技术、设施农业技术等;

森林资源方向:林学、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森林采运工程、木材加工技术、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林业技术、森林保护学、森林培育等。

三十一、兽医学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基础兽医学、预防兽医学、临床兽医学、兽医、畜牧兽医、动物防疫与检疫等。

三十二、机电设备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修、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机电一体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机电器及其控控制、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等。

三十三、安全工程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安全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等。

三十四、公共卫生管理类(岗位)

可报考专业:

公共卫生管理、预防医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等。

三十五、医疗卫生类(岗位)

可报考专业:

临床医学、临床、医学临床专业、临床医疗、预防医学、药学、公共卫生管理等。

三十六、护理类(岗位)

可报考专业:

护理学类、预防医学类、高等护理学、医学护理学、高级护理、护士、临床护理等。

三十七、环保类(岗位)

可报考专业:

环境工程、环境规划、环境管理、环境生态、环境科学、环保工程、生命环境科学、资源环境科学、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有机化学、化学(师范)、化学工艺、材料化学、分析化学、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分析、应用化工技术、农业资源与环境、材料科学与工程、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精细化工、化学、环境治理工程、生态学、生态保护、生物环境、化学(教育)、复合材料科学与工程等。

三十八、专业不限类(岗位)可报考专业:

不限专业。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酌情研究处理。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招聘管理制度 篇五

当一个公司在招聘员工时,必须有一个合理的管理制度来规范招聘的一个流程,这也是公司人力资源法务师所要了解的一个制度。下面就与大家分享一下新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之原则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或内部晋升。

第二条 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工作岗位需要为原则。

第三条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各部门填报《人才招聘申请表》报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招聘;行政人事部将在收到简历后进行简历筛选及初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将安排相关部门经理进行复试,部门经理(主管)以上级别或有特别需求者须经过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第三次复试后方可录用。

第四条复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门将对其学历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其到会从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必检项目有:肝功能、b超、心电图等。经检查有乙肝等传染病、有重大病史的公司将不予以录用。

第五条 新进员工通过审核及体检后,经公司领导签署同意聘用意见后,由行政人事部办理试用手续。

第六条新进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入职培训,并办理入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填写个人《员工情况表》、交登记照片4张、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交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领取门禁卡等手续,未领得门禁卡者不得进入公司工作。《员工情况表》必须在到职当日填写,由部门经理写明薪资待遇和使用期限后在当日送交人事部门备案。各分公司人事需每周向中搜总部人力资源部提报新员工入职情况。商务部员工须经过岗前培训与考核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第七条部门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的招聘,由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提出申请,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执行。

招聘管理制度 篇六

1.0 目的

规范物业集团人员招聘工作程序,确保能及时、有效地为用人部门输送合格人才。

2.0 范围

适用于除物业集团各部(室)助理级以上及所属物业公司(管理处)总经理助理级以上人员的所有员工的招聘工作。

3.0职责

3.1 物业集团各部(室)及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负责制定用工计划并负责招聘工作的业务考核。

3.2 行政管理总部是人事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

3.3 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3.4 物业集团副总经理负责用工计划、招聘计划及录用人员的审核,物业集团总经理负责审批。

4.0工作内容

4.1 物业集团各部(室)、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依据人事定编及实际情况于每月25日前将用工计划填入《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行政管理总部。

4.2 定编内的主管以下人员的招聘按正常手续办理。

4.3 定编外:或定编内的主管以上人员的招聘报物业集团总经理审批。

4.4 行政管理总部根据《物业集团定岗定编》及各单位缺编情况,每月27日前编制下月招聘计划,报物业集团总经理审批。

4.5 行政管理总部拟定招聘方案,报物业集团总经理审批。

4.6 行政管理总部在招聘方案确定后三个工作日内联系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4.6.1 招聘的主要渠道有:人才市场招聘、报刊杂志招聘、网络招聘、学院、部队招聘、猎头公司招聘等。

4.6.2 招聘公告内容必须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时间、地点,报名须带的证件、材料以及其它注意事项。

4.7 物业集团业务总部、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以及用人单位协助行政管理总部做好题库的建立、面试、笔试等相关工作。

4.8 初试时:要严格审查硬件,包括核实员工的身份证、最高学历证、相关岗位技术证书、退伍证、健康证等证件。初试合格人员资料要分类整理,根据初试结果拟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并在初试完成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到人。

4.9 初试过程中,若发现应聘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4.9.1 有严重疾病史或者传染病者;

4.9.2 组织观念极差,不服从工作安排,纪律涣散者;

4.9.3 以往工作经历中职业道德欠佳、品行不端、自私自利者;

4.9.4 心胸狭隘,有严重心理障碍者;

4.9.5 性格特别内向,且与人交流沟通明显困难者;

4.9.6 吸毒者;

4.9.7 其他不合格的情形。

4.10 复试由行政管理总部统一安排。复试必须经过笔试、实操测试。

4.11 复试合格,择优进入岗前培训。进入岗前培训人员需报集团劳动人事保障中心审查。三日内未答复者,视为审查合格。

4.12 应聘人员资料的整理与保存

4.12.1将已录用人员、待考虑人员、不合要求人员资料分门别类存放。

4.12.2将需要补签的已录用的人员资料送有关领导签名确认。

4.12.3已录用人员资料待员工报到入职后,存入员工人事档案。

4.12.4待考虑人员资料保存期限为一年。

4.12.5不合要求人员资料保存期限为一个月。

4.13 行政管理总部将招聘结果进行统计并写出招聘工作总结(招聘方式、面试的组织、招聘的结果及存在的。问题等内容)呈物业集团总经理批阅。

5.0相关文件

6.0记录表格

6.1《人员增补申请表》(qr-6.3-01-13)

6.2《物业集团定岗定编》(无固定格式)(qr-6.3-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