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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福利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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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福利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篇一

一、目的

为了增强公司员工归属感,提高员工的满意度及对公司的认同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福利管理的全过程。

三、名词术语解释:

1、法定福利——是指公司为员工带给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各项福利。

2、统一福利——是指公司全体员工都有权利享受的共有福利。

3、专项福利——是指公司为特殊条件职位的员工带给的专门福利。

四、制度执行者:

1、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执行和统一福利的发放。

2、财务部——负责对公司福利进行综合预算。

3、总经理——负责福利费用的审批与核定。

五、法定福利:

1、社会保险

①。社会保险的定义:社会保险是国家透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潜力的状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忙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②。社会保险的组成: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保险。

③。公司按当地政府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社会保险,并承担公司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缴并从员工薪资中扣除。

六、统一福利:

1、午餐补助

①。公司员工每一天可享有12元午餐补助。

②。午餐补助按实际出勤与当月薪资一齐发放。

2、生日福利:生日福利以员工法定身份证为准

逢员工生日时,公司将为员工举办生日庆祝活动,标准为200/人,以等额生日蛋糕、礼品等方式发放或群众举办庆祝活动,原则上不予现金形式发放。

3、年节礼品:元旦、春节、十五、端午节等假日,员工享有节日礼品。

4、健康保障

①。健康体检: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公司每年带给的常规体检。

②。健康医药箱:公司为员工带给基本常用药品,满足突发疾病需求。

5、员工业余生活

①。部门活动:公司定期利用非工作时间组织各类活动增进交流。

②。公司组织各种郊游踏青、群众文娱活动、岁末聚餐联谊年会等,促进员工身心健康。

③。培训进修:为提高员工的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公司将组织各种培训进修活动。

④。图书角:公司统一为员工征订杂志图书,带给便利阅读条件。

6、休假福利

①。婚假:入职一年以上员工可享有婚假待遇。法定婚龄(男年满22岁,女满20周岁)员工,凭合法结婚证,婚假7天。婚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

无其它福利。

②。产假:入职一年以上女员工可享有90天产假待遇,产假期间停发工资,假后另行安排工作。

③。护理假:正常生产享受3天带薪假,剖腹产享受7天带薪假。

④。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能够享受三天带薪丧假,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员工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去世,能够享受两天带薪丧假。

七、专项福利

1、通讯津贴:

①。公司员工按职级享有必须的通讯补贴。部门经理每月享有150通讯津贴,总监每月享有200元通讯津贴,特殊人员每月享有元通讯津贴。

②。其他特殊岗位可根据工作性质申请适当的通讯津贴。

③。每月15日前向财务部提交正规发票后方可享有通讯津贴。

2、特殊津贴:

①。结婚礼金:公司工作满2年且婚假获批准的员工(首次结婚),可享有结婚礼金,标准为500元/人,夫妻同在公司工作的领取一份。

②。慰唁金:有父母、子女及配偶去世的员工,可领取吊唁金,标准为200元/人。

特殊津贴标准

八、附则

1、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行政人事部。

2、以往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3、本制度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通用 篇二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福利管理,保障公司员工享受到较为健全的福利政策,明确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福利标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词义解释

本制度涉及的福利指企业福利,是公司为了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向员工提供的工资和法定福利以外的物质回报,它有别于法定福利(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带薪休假等,参见集团公司《社会保险制度》和《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

第四条:福利管理职能部门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福利管理制度》的制订。

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和子公司办公室按本制度规定落实各项福利政策。

三、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部根据本制度规定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福利费用的核报。

第五条:福利类别及标准

一、防寒降温

1、每年夏季7、8、9月公司发给员工降温费,冬季12、1、2月公司发给员工防寒费。

2、防寒降温费计发标准:工作场所未安装空调的员工为80元/人/月,工作场所已安装空调的员工为40元/人/月。

入职半个月以上的新员工按标准计发,入职未满半个月的新员工按标准的一半计发。

二、节日礼金或物品

1、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公司发给员工节日礼品,以示慰问。春节等值物品的最高限额为每人300元,端午节、中秋节等值物品的最高限额均为每人200元。试用期员工的最高限额为标准的50%。节日礼品礼金的采购计划与实施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保管和分发由各公司办公室负责。

2、国际“三八”妇女节,由公司举办庆祝活动,送给礼品,其费用按在册女员工人数、每人100元的标准控制。集团公司庆祝活动的组织与礼品的采购、分发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各公司则由办公室负责。

三、伤病补贴

凡公司员工因伤病住院治疗三天以上者(含三天),由公司派员进行探望,并给予100元补贴或等值物品。

集团公司员工因伤病住院治疗,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领导前往探望;子公司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在市住院治疗,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其所属公司共同派员一起探望;地区公司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在本市住院治疗,由公司办公室组织探望;外地市公司员工在公司所在地住院治疗,由外地市公司组织探望。

四、婚丧

1、员工结婚:在职期间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员工,由所属公司发给庆贺金200元。

2、父母、配偶及子女亡故的员工,由所属公司发给慰问金200元或等值物品。

3、庆贺金或慰问金的申办由各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五、生日祝贺

员工每年的生日,由公司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祝贺活动。送给礼品,报销费用限额每人30元。

六、免费工作餐

1、员工在工作日可享受由公司提供的免费工作午餐。

2、晚上加班(含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会议)90分钟以上的员工可享受由公司提供的免费工作晚餐。

七、健康体检

公司每两年组织全体员工体检一次。体检的申报、安排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八、帮困

员工及员工家属突患重病或员工家庭遭遇特大变故、自然灾害等导致生活困难,公司将视具体情况组织帮困活动。

第六条: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篇三

公司高度重视员工的福利管理,力求在提供良好的可持续平台基础上形成劳资双方对奋斗目标的一致认同,真正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特制定本福利制度。

具体福利包括以下几项:

一、保险

1、公司员工于试用期结束转为正式员工后公司办理商业意外险

2、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公司为员工办理的劳动保险主要包括五种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二、节假日福利

节假日福利公司将以购物卡、礼品或现金形式发放。

(1) 春节 (2)元宵节 (3)五一劳动节 (4) 母亲节 (5)六一儿童节 (6)情人节(7) 中秋节 (8) 国庆节

三、午餐补贴:

免费工作午餐,因公出差的员工,公司给予餐补每人每天50元。如出差已公费用餐,则不享受餐补。

四、通讯补贴:

因工作性质需要,员工每人每月补助话费(流量费)30元,随工资一同发放。

五:工龄补贴:

员工入职每满半年底薪上升10%,工作满一年以上发放岗位补贴

六、生日礼金:

为了进一步完善员工的福利待遇,营造快乐和谐的氛围,公司将在每位员工生日当天发放100元生日礼金及生日贺卡。

七、休假:

员工均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节假日。婚丧嫁娶等休假按国家法定执行。

八、旅游:

公司不定期组织员工的短途旅游,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加强员工间的沟通交流,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九、培训:

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公司培训规划。根据具体业务情况进行专项的内训或外训,以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篇四

一、奖金制度

1、满勤奖:当月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矿工者,公司给予满勤奖;

2、技能奖金:有某项特长的员工因该特长为公司取得效益,公司给予一定奖励;

3、效益奖金:每月公司根据经济效益和员工的工作表现来评定员工的效益奖金,一般奖金从高到低分A奖、B奖、C奖、无奖等四类;

4、销售奖金:市场人员在完成销售任务后的奖励;

5、奖励计划:给予对公司具有突出贡献的员工年终奖。

二、津贴制度

1、交通补贴:主要指企业为员工上下班提供交通福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企业提供交通工具接送员工上下班;企业按内部规定为员工报销上下班交通费;企业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交通补助;

2、免费工作餐和住宿: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免费或低价午餐。有的企业虽然不直接提供工作餐,但提供一定数额的工作午餐补助费;

3、差补:对出差人员出差期间的住宿、伙食、通讯等费用的补助:

4、通讯补助;

5、物价津贴;

6、单身补贴;

7、分居补贴;

8、婚后无子女补贴;

9、灾害补贴;

10、衣物丢失补贴;

11、职工防暑降温补贴;

1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13、退休补助。

三、有偿假期

1、婚假:假3天,符合晚婚条件者(男满二十五周岁,女满二十三周岁),可享有新婚假十天;

2、产假:女员工产假90天,刨妇产女员工产假105天,男员工护产假7天,基本工资照发;

3、探亲假:未婚员工父母家住外地或夫妻两地分居员工,每年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20天(包括往返路程),基本工资照发,并报销普通硬座车(船)票;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亡故,丧假三天,基本工资照发;

5、病假:员工因病请假休息上交正式医院病假证明,包括急症证明,无病假证明的按事假处理。员工当月因病缺勤时公司仍支付半天工资,病假七天以上(不含七天)按事假计算;

6工伤假:员工当班时间,在工作过程中由于突发事件(客观因素而非工作失误)造成的因工负伤,视为工伤。工伤期间享受全薪待遇同时由公司承担其疗伤的全部费用,如员工乘坐酒店班车上下班期间,由于员工自身责任之外的其它因素造成的意外受伤,由所在部门经理提请上级部门讨论确定员工待遇;

7、节假日:国务院规定中国公民依法享有的包括春节、国庆等的十天节日假。有些企业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定了一些节假日,如:中秋节、端午节。

8、年假:(公休):是指员工根据企业的规章制度,经上级领导同意,一年中可以享有若干天的有薪假期。企业一般根据种种条件,规定员工每年有五天至十四天的公休假期;

四、设施培训

1、公司为了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而设立的项目,包括创建娱乐文化场所,组织旅游,开展文体活动等。

2、公司为使员工的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与不断变动的经济技术、外部坏境相适应而设立的福利项目,包括员工在职和短期脱产培训、公费进修等。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篇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配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建立具有吸引力和竞争性的福利体系,以达到吸引人才、激励员工的目的,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福利体系

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法定福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住房公积金

班车

公司统一福利项目工作餐意外伤害保险

带薪休假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及津贴

福利补充商业保险门急诊、住院综合医疗保险

女员工生育保险

员工子女医疗保险

节日慰问费

公司专项福利项目

应届毕业生安置费

第二章法定福利

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公司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办理时间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的当月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养老保险。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养老保险。

(四)转移时间

员工离职时,在档案关系转出后,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五)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六)缴费标准

公司月缴纳额=企业上年度全体员工月缴费基数总额X 19%

个人月缴纳额=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X 7%

1、公司和个人缴费标准按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和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2、按北京市劳动局规定:从20xx年起个人缴费提高一个百分点,即为8%。

(七)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1、北京市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障号码制度,员工的社会保障号码终身不变。

2、公司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员工的社会保障号码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3、个人帐户按员工本人的缴费工资基数的11%建立。例如,20xx年个人缴纳的7%的部分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公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4%比例划入个人帐户。

4、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5、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员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员工在职或者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余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及其利息,可以继承,其余部分并入养老保险基金。

(八)享受待遇

1、员工在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工作,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10年以上;员工在1998年6月30日后参加工作,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15年以上的员工,同时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办理退休手续,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年限不足规定的,在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个人。

3、员工退休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标准,由员工累计缴费年限、个人帐户储存额、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决定。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

(一)基本医疗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公司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同时按照北京市规定实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的制度。

(二)办理时间及手续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完毕之次月,公司按照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政策为其办理《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员工本人需提供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填写《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基本医疗保险。

(四)参保情况的变更

员工离职时,在停发工资的当月,根据社保中心的规定,员工应将《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交回人力资源部,以便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五)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保中心。

(六)缴费标准

1、基本医疗保险

公司月缴纳额=全体员工月缴费基数总额X 9%

个人月缴纳额=员工个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X 2%

2、大额医疗互助

公司月缴纳额=全体员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X 1%

个人月缴纳额=3元

注:按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

(七)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1、公司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员工和退休人员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2、个人帐户由两部分组成:

(1)员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社保中心依据北京市规定将公司缴纳费用的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员工年龄小于35周岁的,按员工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户;员工年龄在35~45周岁的,按员工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员工年龄在45周岁的,按员工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小于70周岁的退休员工,按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个人帐户; 70周岁以上的退休员工,按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帐户。

3、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居民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4、员工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基本医疗保险,患病时可以支取。员工在职或者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中储存额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八)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员工可依据北京市规定,报销在中国境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例如:20xx年在职职工,门诊医疗费用在20xx元以上、42000元以下部分报销50%;住院医疗费用在1300元以上、56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80%~97%;住院医疗费用在56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70%。

2、个人帐户用于支付下列医疗费用:门急诊的医疗费用;凭定点医院的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按规定由本人自付。

第五条失业保险

(一)失业保险由公司和员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公司和员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二)办理时间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当月起,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失业保险。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失业保险。

(四)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五)缴费标准

单位年缴纳额=企业缴纳基数X 1.5%

个人年缴纳额=员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 0.5%

注:按北京市规定员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基数和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六)失业保险待遇

1、户口在本市员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员工,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在此期间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1)累计缴费时间在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在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在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在4年以上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在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在1999年11月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时间,计发失业保险金时合并计算。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5、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90%。

具体标准为: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一律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6、北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7、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医院就诊的,可以领取本人失业保险金总额60~80%的医疗补助金。

第六条工伤保险

(一)工伤保险由公司负担费用。

(二)办理时间

员工自办理入司手续当月起,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工伤保险。

(三)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工伤保险。

(四)办理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五)缴费标准

公司月缴纳额=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总额X费率(0.7%)

个人不需缴纳费用。

(六)享受待遇

1、经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和指定医院或者医疗机构认定属于工伤范围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治疗工伤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提出意见,必须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24个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

3、员工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员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内平均月工资。工伤医疗期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1)鉴定1~4级的,应当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待遇;

(2)被鉴定5~10级的,一次性发给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6~16个月工资。

(七)工伤情况的申请:

自发生工伤事故之日需提交如下材料: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主要经过、现场证人和本人工资收入、家庭成员等情况。同时,有关职工、当事人或亲属应当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调查了解工伤情况,并如实提供情况。

第七条住房公积金

依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公司为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员工个人所有。

(一)办理时间

自员工办理入司手续次月起,依据个人自愿的原则,按照中央在京企业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

(二)停办时间

公司自停发该员工工资次月起停办该员工的住房公积金。

(三)办理地点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四)缴费标准

单位月缴存额=被员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 10%

员工个人月缴存额=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X 10%

(五)住房公积金的使用

1、购、建、大修自有住房;

2、偿还用于本人住房方面的贷款;

3、支付本人分摊的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15%的部分。

(六)住房公积金的支取

1、员工支取住房公积金时,需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书、购房发票等有关证明,经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向资金管理中心代为办理支取手续。

2、支取分期付款或贷款方式购买住房的,每年可支取一次,直至付款或贷款还清为止。

3、一次性付款买房的,自购房合同签署一年内,凭购房合同或房产证书

、购房发票等有关证明,经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向资金管理中心代为办理支取手续。依据规定只能支取一次。

4、以配偶名义买房的,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住房公积金的结算

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向员工提供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止的本息对帐单。

(八)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1、员工离职或调动工作时,应提供调入单位为其开户的个人帐号,持调入单位开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转移手续。

2、员工因离职、停薪等各种原因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其公积金结余本息仍可保留在该员工个人帐户内。

3、员工退休、调离本市或出国定居时,可办理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全部本息余额。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九)个人住房委托贷款

1、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是指由公积金缴存人以所购住房为抵押物,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其委托银行申请优惠购房贷款。

2、在公司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员工,都可以申请贷款,贷款条件及程序依据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公司统一福利项目

第八条工作餐

在正常工作时间,公司为员工提供免费工作餐。

第九条班车

公司为员工提供正常上下班的班车服务,由公司总裁办负责协调安排相关事宜。

第十条带薪休假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补充商业保险

为了给公司员工提供更好的医疗待遇和人身保障,公司为全体正式员工购买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具体内容有: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意外伤害医疗及津贴保险、小额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大额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补充保险、基本住院综合医疗保险、女员工生育保险、员工18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医疗保险。具体保障范围、报销管理及赔付标准详见公司《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第四章公司专项福利项目

第十二条节日慰问费

(一)涉及人员

公司正式员工。

(二)发放标准

根据公司当年度的经营财务状况,可适当调整发放额度,参考标准如下:

春节500元/人;

五一劳动节500元/人;

国庆节1000元/人。

第十三条应届毕业生安置费

(一)涉及人员

公司当年度接收的学历在大专(含)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二)发放标准及手续

1、路程费:毕业生凭乘坐车票,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可以报销从学校到北京站路途中的硬座火车票和北京站到公司的出租车费。

2、生活安置费:毕业生凭《报到证》,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在当月工资中向其每人发放生活安置费为500元。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篇六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给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吸引人才,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并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以促进企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3条 权责单位

(1)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和废止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核准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等。

第2章 福利的种类及标准

第4条 社会保险

企业按照《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5条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在国家规定的实施政策和实施条件下为本企业员工建立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保险。它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其资金由企业和员工共同承担。

(1)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资金来源的主要渠道

①参保员工缴纳的部分费用。

②公益金。

③福利金或奖励基金。

(2)企业与参保员工缴费比例

企业每月缴费比例为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员工工资总额的××%,员工每月缴费为其月工资总额的×%。

第6条 各种补助或补贴

(1)工作餐补助

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日×元,随每月工资一同发放。

(2)节假日补助

每逢“五一”、“十一”和春节,企业为员工发放节假日补助,正式员工每人×××元。

(3)其他补助

①生日补助:正式员工生日时(以员工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企业为员工发放生日贺礼××&ti uaw s;元,并赠送由总经理亲笔签名的生日贺卡。

②结婚补助:企业正式员工满一年及以上者,给付结婚贺礼×××元,正式聘用未满半年者贺礼减半,男女双方都在企业服务的正式员工贺礼加倍。

第7条 教育培训

为不断提升员工的工作技能和员工自身发展,企业为员工定期或不定期地提供相关培训,其采取的方式主要有在职培训、短脱产培训、公费进修和出国考察等。

第8条 设施福利

旨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包括组织旅游、文体活动等。

第9条 劳动保护

(1)因工作原因需要劳动保护的岗位,企业必须发放在岗人员劳动保护用品。

(2)员工在岗时,必须穿戴劳动用品,并不得私自挪做他用。员工辞职或退休离开企业时,须到人力资源部交还劳保用品。

第10条 各种休假

(1)国家法定假日

包括元旦(1天)、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

(2)带薪年假

员工为企业服务每满1年可享受×天的带薪年假;每增1年相应增1天,但最多为××天。

(3)其他假日

员工婚嫁、产假、事假、病假期间,其休假待遇标准如下表所示。

员工婚嫁、产假、事假、病假期间,其休假待遇标准

假日 相关说明 薪资支付标准

婚嫁 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员工结婚时,享受3天婚假。若是晚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 全额发放员工的基本工资

产假 女职工的产假有90天,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按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政策执行

事假 必须员工本人亲自处理时,方可请事假并填写《请假单》 扣除请假日的全额工资

病假 1.员工请病假,需填写《请假单》

2、规定医疗机构开具的病休证明 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标准工资的××%确定

第3章 员工福利管理

第11条人力资源部于每年年底必须将福利资金支出情况编制成相关报表,交付相关部门审核。

第12条福利金的收支账务程序比照一般会计制度办理,支出金额超过××××元以上者需提交总经理审核。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审核部门修改日期

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篇七

一、宗旨

1、为保障员工利益,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提供优良的福利条件,并根据国家、当地政府有关劳动、人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福利,是指除工资之外公司提供给员工的补充性报酬,是公司薪酬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福利对象

具体是这三类人,但是不同员工群体在享受福利项目上有差异。

1、正式在职员工;

2、试用期员工;

3、离退休员工。

三、福利的种类

1、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国家规定执行的福利项目,以及公司根据自身条件及实际设置的福利项目。

2、国家政策规定的福利项目是公司为员工办理的社会保险。具体险种为:

(1)养老保险;

(2)医疗保险;

(3)失业保险;

(4)工伤保险;

(5)生育保险;

3、公司设置的其他福利项目包括:

(1)休假福利:

①法定节假日;

②病假;

③事假;

④婚假;

⑤丧假;

⑥产假;

⑦公假;

⑧工伤假。

(2)补贴福利:

①住房补贴;

②伙食补贴;

③岗位补贴;

④交通补贴;

⑤工龄补贴;

⑥通讯补贴。

(3)教育培训福利:公司积极为每位员工提供受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机会,根据公司各个层面员工的特点组织不同的培训,具体培训包括:

①员工在职培训;

②公司出资外出培训;

③公费进修。

(4)健康福利:公司每年组织员工到医院进行体检,包括常规身体检查、乙肝两面三刀对半、肝胆脾B超、心电图、X光等,具体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5)设施福利:公司为丰富员工的文化生活,培养的员工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设立的福利项目。具体包括:

①公司每年出资组织员工旅游一次;

②每年春节前组织员工举行辞旧迎新文体活动;

③庆春节新年晚餐及联欢活动;

④农历新年开工早茶。

(6)庆贺福利:专门为庆祝传统节日和特殊节日,以及祝贺员工重大喜事而设立。具体项目:

①过节费:每年中秋节、春节发给员工礼品(礼金)一份;每年三八妇女节发给女职员礼品一份;

②结婚礼金:工作满一年的正式员工结婚(以结婚证日期为准)公司发放结婚礼金一份;注:如夫妻双方同为公司员工,则一方享受;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两次以上者只享受一次。

③年终奖:按员工全年的绩效表现发放年终奖;

④开工利市:农历新年开工第一天,为当天准时上班的员工发放开工利市一份。

(7)特别福利:公司为核心骨干员工、及连续在公司工作多年具有一定忠诚度的员工提供的参与企业管理与决策的渠道,如加入持股会,实行员工持股。

四、福利待遇的给付

1、社会保险费用由财务部统一缴纳。

2、误餐费、住房补贴每月随工资发放,通讯费采取凭话费发票报销或公司按额度为每每部手机预存话费的方式,具体方式公司可视情况进行调整。

3、享受休假福利的员工视同出勤,生育假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篇八

为了规范本公司的考勤制度,特此订立此管理方案,望全体员工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请假制度

1、请假两天以内的由部门组长批准,请假三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二、病假制度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_______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上班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三、事假制度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提出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上午上班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事假当日不支付工资。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4、事假期限期满未返岗的,按旷工计罚。

四、年假制度

1、根据国务院出台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后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必须先休完,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公司不扣工资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已提出离职申请的员工,如还有本年度没有使用完的带薪年休假的,部门经理须安排其休完当年年休假后办理离职手续。

五、婚假制度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满足在本单位工作期间领取结婚证,且须在领取结婚证后1年内申请,否则视为放弃休假。

2、由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休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4、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六、产假制度

1、员工休产假前须提供结婚证、生育服务证、户口本、诊断证明等有关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并提供员工本人签字确认的证件复印件。复印件人力资源部存档。如无法提供以上证明原件而休产假的均按照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及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2、女员工怀孕流产的,应根据医院诊断证明,妊娠不满四个月的,给予15天的产假;妊娠在四个月以上的,给予42天的产假。

3、实行计划生育的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8天。根据《XX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有X日产假。男员工依法享受陪产假。

4、难产可额外再享受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七、丧假制度

1、员工的亲属(配偶、子女、本人或配偶的父母)亡故可以申请3天(自然天)有薪丧假。

2、丧假期间工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八、旷工规定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_______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_______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九、迟到与早退制度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 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特别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1)08:30—17:30(午餐时间:11:30—13:00)。

(2)8:3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7:3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十、打卡制度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平时三次,若需要加班的,一天四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安排员工加班,最好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工资基数是企业与员工发生劳动纠纷时的争议焦点,所以建议企业明确工资基数的计算标准。另外,建议企业在发放加班工资的时候最好有相关备注,做好与基本工资的区分,以明确企业确实支付员工加班费。

十一、加班、调休制度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夜宵。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