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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商驿站”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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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埇桥万达广场“红商驿站”管理规则

“红商驿站”管理规则

宿州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加强红色引领,牢固树立“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通过不断完善阵地建设,增强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功能,把市场党建服务站建设成了团结党员、联系群众、凝聚人心的重要阵地,被广大党员和员工商户们一致称为市场里的“红商驿站”。

“红商驿站”以服务市场、服务商户、服务社会为根本导向。服务市场有作为,在市场实行“楼长包干制”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服务商户经营有活力,定期在市场开展“党员先锋行、共筑商城梦、锤炼好作风、展现新作为”为主题的系列实践活动等。服务社会和谐有成效,重视开展结对共建,集聚站点进行学习、座谈、工作交流、扶贫帮困、社会实践活动等。

宿州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加强红色引领,牢固树立“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理念,通过不断完善阵地建设,增强服务内容,提升服务功能,把市场党建服务站建设成了团结党员、联系群众、凝聚人心的重要阵地,被广大党员和员工商户们一致称为市场里的“红商驿站”。

“红商驿站”以服务市场、服务商户、服务社会为根本导向。服务市场有作为,在市场实行“楼长包干制”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服务商户经营有活力,定期在市场开展“党员先锋行、共筑商城梦、锤炼好作风、展现新作为”为主题的系列实践活动等。服务社会和谐有成效,重视开展结对共建,集聚站点进行学习、座谈、工作交流、扶贫帮困、社会实践活动等。

按照“六个一”标准,设置“党务公开栏”,“党建宣传牌”放置了多功能充电器、饮水器等设备,提供饮水、充电、休息、老花镜、针线包、失物招领等服务。站内还设有母婴室,为母婴游客换纸尿裤和哺乳提供方便。广场添置市场电子宣传屏幕,活动有保障,市场及行政领导全力支持党员活动,组织学习、考察活动等。

红商驿站坚持加强基层、夯实基础,以党建服务凝聚民心的基层党建项目。下一阶段的红商驿站运营工作,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政治建设,体现党味。红商驿站的工作开展首先要讲党性,必须体现党的政治、党的思想、党的惠民政策,实施以党建工作为龙头、以为民服务为支点的红商驿站建设,营造党建、群建发展齐头并进的良好氛围和形象。二是坚持围绕中心,紧扣社区重点工作。红商驿站要抓住重点,加强同各方进行紧密的交流合作。市区组织办、社区运营团队要密切配合,开展紧贴基层实际、紧贴社区需求的各项活动和工作。三是突出工作实效,促进文化、经济、服务等各方面发展。立足工作实际,四是紧贴基层实际,着力多做好事实事。以基层群众的真正需求出发,开展符合基层所需的工作,真正做到惠民生、促发展。

红商驿站是万达广场致力加强基层党建的一次有力实践。驿站兼具“堡垒型+服务型”功能,既可发挥自身优势,单独进行组织生活、党员服务、政策宣讲等工作和活动,又可在红商驿站之间按照区域化党建的模式,围绕网格化管理、开展驻点联系群众等工作,实现“组织共建、活动共办、发展共谋、思想共振、合作共赢”,共享各自资源,有效凝聚发展合力。

“红商驿站”将始终秉持“红色引领、遵法守规、创新提高、兴市富民、用心管理、贴心服务”的工作理念,让红色为市场发展注入新鲜血液,融入市场发展的大格局。具体细则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出于驿站管理需要,为建立积极、互助、向上的驿站团队;凝聚志愿者的战斗力,向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更优质的志愿服务;弘扬志愿者精神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管理规则的调整对象为宿州万达广场党支部全体党员及

该驿站的全体志愿者,各志愿者应自觉遵守本管理规则;明确自己的工作任务,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级管理单位为三八街道办事处及银河社区。执行单位为宿州埇桥万达广场。

第三条:驿站的根本任务系以“为人民服务,精益求精”为宗旨,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便民志愿服务。

第四条:本管理规则由全体驿站成员共同参与修订,拟2020年12月1起开始正式实施。

第二章:志愿者日常事务的处理

第一节:驿站日常工作及处理

第五条:每天驿站在广场开门营业后,当日上岗志愿者应先检查驿站的整洁情况(如发现驿站内务不整洁,应由当天组长登记;然后把内务工作完成),然后把应摆放到位的物品摆放到位后;才开始一天的工作,组长应在次日把上岗当天记录的情况或工作报告递交到执行及统计组处。.

第六条:每天各上岗志愿者必须按时到岗,上岗前必须穿好志愿者马甲、佩戴好驿站工作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徽章徽;检查好个人着装(衣服穿好并拉好拉链、证件佩戴好正面朝外、头发整理好)方能上岗。.

第七条:凡是进入驿站的志愿者应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应因个人问题影响驿站形象和志愿者形象。.

第八条:当天上岗的志愿者应保持好驿站内务以及周边环境卫生清洁;发现有垃圾的应当及时清理干净。.

第九条:一天工作结束后,当天上岗的志愿者应把摆放在驿站外的物品收回驿站内摆放整齐,并完成好驿站内务工作。.

第十条:当天上岗的志愿者在完成好驿站内务工作后把驿站的入口锁好,再次再把志愿者马甲、证件取下并整理整齐摆放在原位(个人的志愿者马甲、驿站工作证除外),最后复查入口是否已锁好。.

第十一条:驿站的内部和外部卫生应每上岗一次进行一次(当天有活动任务除外)。.

第十二条:驿站微信群信息不得屏蔽,驿站的所有通知只在该群公布;因屏蔽微信群消息导致没有收到工作安排以及通知的,后果由其个人独自承担。

第十三条:所有驿站成员可以通过微信群或其他方式向驿站总负责人发表自己对驿站、驿站管理层的意见或建议,但要注意文明用语;意见或建议应当健康、合理。

第十四条:因个人问题使得整个驿站活动或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对该名志愿者或其所在组别予以2小时义务志愿服务令或扣减服务时数2小时处理;严重的交由总经办处理。(如涉及对特别行动组的处罚的,由驿站最高管理层三八街道处理).

第十五条:上岗志愿者服务期间精神饱满,热情大方、文明礼貌、微笑服务;不在站内追逐嬉戏,不在站内接听手机,不在站内吃东西,不在站内吸烟(男性,不留胡须、不穿短裤,不穿拖鞋;女性:不披头散发,不化浓妆,不戴闪光首饰,不穿短裙,不穿高跟鞋。)如有以上情况,予以2小时义务志愿服务令。(组长应将情况登记上交执行及统计专项组登记,特别行动组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通过个人努力使得新的志愿者加入驿站团队中的,每次每人予以增加个人服务时数2小时的奖励。.

第十七条:积极参与驿站工作、活动、积极提出建议或意见的志愿者,由特别行动组对其每次予以加2小时服务时数的奖励;享有优先请假、评奖和评优的优先福利。.

第十八条:在驿站工作中无故缺勤或拒不服从管理(原因由特别行动组调查后汇报驿站最高管理层)的,予以2小时义务志愿服务令。由组长登记情况交由执行及统计专项组登记和特别行动组调查、处理。.

十九条:对发放警告信3次以上(包含本数)的志愿者个人,予以2小时义务志愿服务令并取消其当月驿站评优、评奖的资格。

第二十条:对每月个人加分最多或服务时数最多的前5名志愿者进行评优、评奖,并在志愿时系统上增加个人服务时数5小时和个人分5分。.

第二十一条:对假期间积极参与驿站工作的志愿者个人予以每次增加个人服务时数4小时和加个人分4分,并优先予以参加各项评优、评奖。

第二十二条:所有的工作报告、检讨书等,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上交;不按时上交的由特别行动组催交,提醒后仍不改正的对其发放警告信;屡教不改的直接剔除,并上报银河社区。.

第二十三条:任何管理层和部门不得干扰红商驿站正常开展工作。.

第二十四条:驿站的各个志愿者、管理层、部门在特别行动组介入调查或工作时应积极配合,不得干扰其工作;如有不配合或对其工作造成干扰的,直接交由特别行动组最高管理层(总经办)处理。.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和管理层分工明确,各部门和管理层应在其工作和职权范围内进行工作;不应超出其工作和职权范围,如有发现上述情况;交由特别行动组调查或由管理层组成调查委员会介入调查并处理。.

第二十六条:任何管理层、部门、志愿者都严禁泄露驿站内部资料(任何资料),如有发现直接将事件交总经办处理。

第二节:请假要求及处理

第二十七条: 若当天上岗的志愿者当天有事不能按时上岗的,应以电联方式告知相关负责人(请假人员请假时应找好替换伙伴,并告知当天负责管理的组长。)并得到其批准方确认为请假;没有得到批准的应按时上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的,组长应予以登记,递交执行及统计专项组;前2次迟到或早退者对其予以口头警告,第3次予以2小时义务志愿服务处罚)。.

第二十八条:所有请假的志愿者应在批假人处领取批假条(由所属负责人批假并提供批假条,批假条上要签上批假人姓名。),志愿者在请假后的2天内应将批假条递交执行及统计专项组处(超过递交期限不递交列为无故缺勤,扣除服务时数1小时处理;由执行及统计专项组对其发放警告信).

第三节:会议要求及处理

第二十九条:每周三召开驿站成员会议,召开时间统一为下午十五点(特殊情况按通知时间为准);届时尽量不要请假(每次会议只有3个请假名额,特殊情况应得到驿站最高管理层批假);召开地点按照通知为准。.

第三十条:对召开驿站成员会议无故缺勤(包括没有批假条的无效请假)的志愿者予以2小时义务志愿服务令处理,连续犯的予以4小时义务志愿服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会议请假的批假由执行及统计专项组独自行使批假权利,其他部门和管理层不得干扰;如有干扰批假的,报请特别行动组处理。.

第三十二条:在会议进行时,各组成员可以依序提出自己对驿站、管理层的意见或建议。

第三十三条:参加会议的驿站成员必须携带笔和纸,以便做相关会议记录。

第三十四条:所有参加驿站成员会议的志愿者,在参加会议、活动时应佩戴驿站工作证;衣着要整洁,如发现没有佩戴的;第1次予以提醒,第2次予以口头警告;第3次予以扣减个人服务时数2小时的处理。

第三十五条:所有志愿者在未征得驿站最高管理层同意,在会议中途私自离开会场的;对其予以2小时志愿服务时数扣除,并在两天内上交检讨。

第三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各志愿者应当认真完成管理层下发的工作,时刻牢记志愿者精神。

第三十七条:提高自觉能动性,积极参与驿站工作、活动等,积极为驿站工作献计献策。

第三十八条:积极动员更多的社会各界人士投身志愿者行列,使志愿精神得以传承;使得志愿正能量得以永恒。

个一”标准,设置“党务公开栏”,“党建宣传牌”放置了多功能充电器、饮水器等设备,提供饮水、充电、休息、老花镜、针线包、失物招领等服务。站内还设有母婴室,为母婴游客换纸尿裤和哺乳提供方便。广场添置市场电子宣传屏幕,活动有保障,市场及行政领导全力支持党员活动,组织学习、考察活动等。

红商驿站坚持加强基层、夯实基础,以党建服务凝聚民心的基层党建项目。下一阶段的红商驿站运营工作,要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政治建设,体现党味。红商驿站的工作开展首先要讲党性,必须体现党的政治、党的思想、党的惠民政策,实施以党建工作为龙头、以为民服务为支点的红商驿站建设,营造党建、群建发展齐头并进的良好氛围和形象。二是坚持围绕中心,紧扣社区重点工作。红商驿站要抓住重点,加强同各方进行紧密的交流合作。市区组织办、社区运营团队要密切配合,开展紧贴基层实际、紧贴社区需求的各项活动和工作。三是突出工作实效,促进文化、经济、服务等各方面发展。立足工作实际,四是紧贴基层实际,着力多做好事实事。以基层群众的真正需求出发,开展符合基层所需的工作,真正做到惠民生、促发展。

红商驿站是万达广场致力加强基层党建的一次有力实践。驿站兼具“堡垒型+服务型”功能,既可发挥自身优势,单独进行组织生活、党员服务、政策宣讲等工作和活动,又可在红商驿站之间按照区域化党建的模式,围绕网格化管理、开展驻点联系群众等工作,实现“组织共建、活动共办、发展共谋、思想共振、合作共赢”,共享各自资源,有效凝聚发展合力。

“红商驿站”将始终秉持“红色引领、遵法守规、创新提高、兴市富民、用心管理、贴心服务”的工作理念,让红色为市场发展注入新鲜血液,融入市场发展的大格局。具体细则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出于驿站管理需要,为建立积极、互助、向上的驿站团队;凝聚志愿者的战斗力,向社会各界人士提供更优质的志愿服务;弘扬志愿者精神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管理规则的调整对象为宿州万达广场党支部全体党员及

该驿站的全体志愿者,各志愿者应自觉遵守本管理规则;明确自己的工作任务,坚守自己的工作岗位。上级管理单位为三八街道办事处及银河社区。执行单位为宿州埇桥万达广场。

第三条:驿站的根本任务系以“为人民服务,精益求精”为宗旨,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的便民志愿服务。

第四条:本管理规则由全体驿站成员共同参与修订,拟2020年12月1起开始正式实施。

第二章:志愿者日常事务的处理

第一节:驿站日常工作及处理

第五条:每天驿站在广场开门营业后,当日上岗志愿者应先检查驿站的整洁情况(如发现驿站内务不整洁,应由当天组长登记;然后把内务工作完成),然后把应摆放到位的物品摆放到位后;才开始一天的工作,组长应在次日把上岗当天记录的情况或工作报告递交到执行及统计组处。.

第六条:每天各上岗志愿者必须按时到岗,上岗前必须穿好志愿者马甲、佩戴好驿站工作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徽章徽;检查好个人着装(衣服穿好并拉好拉链、证件佩戴好正面朝外、头发整理好)方能上岗。.

第七条:凡是进入驿站的志愿者应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应因个人问题影响驿站形象和志愿者形象。.

第八条:当天上岗的志愿者应保持好驿站内务以及周边环境卫生清洁;发现有垃圾的应当及时清理干净。.

第九条:一天工作结束后,当天上岗的志愿者应把摆放在驿站外的物品收回驿站内摆放整齐,并完成好驿站内务工作。.

第十条:当天上岗的志愿者在完成好驿站内务工作后把驿站的入口锁好,再次再把志愿者马甲、证件取下并整理整齐摆放在原位(个人的志愿者马甲、驿站工作证除外),最后复查入口是否已锁好。.

第十一条:驿站的内部和外部卫生应每上岗一次进行一次(当天有活动任务除外)。.

第十二条:驿站微信群信息不得屏蔽,驿站的所有通知只在该群公布;因屏蔽微信群消息导致没有收到工作安排以及通知的,后果由其个人独自承担。

第十三条:所有驿站成员可以通过微信群或其他方式向驿站总负责人发表自己对驿站、驿站管理层的意见或建议,但要注意文明用语;意见或建议应当健康、合理。

第十四条:因个人问题使得整个驿站活动或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对该名志愿者或其所在组别予以2小时义务志愿服务令或扣减服务时数2小时处理;严重的交由总经办处理。(如涉及对特别行动组的处罚的,由驿站最高管理层三八街道处理).

第十五条:上岗志愿者服务期间精神饱满,热情大方、文明礼貌、微笑服务;不在站内追逐嬉戏,不在站内接听手机,不在站内吃东西,不在站内吸烟(男性,不留胡须、不穿短裤,不穿拖鞋;女性:不披头散发,不化浓妆,不戴闪光首饰,不穿短裙,不穿高跟鞋。)如有以上情况,予以2小时义务志愿服务令。(组长应将情况登记上交执行及统计专项组登记,特别行动组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通过个人努力使得新的志愿者加入驿站团队中的,每次每人予以增加个人服务时数2小时的奖励。.

第十七条:积极参与驿站工作、活动、积极提出建议或意见的志愿者,由特别行动组对其每次予以加2小时服务时数的奖励;享有优先请假、评奖和评优的优先福利。.

第十八条:在驿站工作中无故缺勤或拒不服从管理(原因由特别行动组调查后汇报驿站最高管理层)的,予以2小时义务志愿服务令。由组长登记情况交由执行及统计专项组登记和特别行动组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对发放警告信3次以上(包含本数)的志愿者个人,予以2小时义务志愿服务令并取消其当月驿站评优、评奖的资格。

第二十条:对每月个人加分最多或服务时数最多的前5名志愿者进行评优、评奖,并在志愿时系统上增加个人服务时数5小时和个人分5分。.

第二十一条:对假期间积极参与驿站工作的志愿者个人予以每次增加个人服务时数4小时和加个人分4分,并优先予以参加各项评优、评奖。

第二十二条:所有的工作报告、检讨书等,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要求上交;不按时上交的由特别行动组催交,提醒后仍不改正的对其发放警告信;屡教不改的直接剔除,并上报银河社区。.

第二十三条:任何管理层和部门不得干扰红商驿站正常开展工作。.

第二十四条:驿站的各个志愿者、管理层、部门在特别行动组介入调查或工作时应积极配合,不得干扰其工作;如有不配合或对其工作造成干扰的,直接交由特别行动组最高管理层(总经办)处理。.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和管理层分工明确,各部门和管理层应在其工作和职权范围内进行工作;不应超出其工作和职权范围,如有发现上述情况;交由特别行动组调查或由管理层组成调查委员会介入调查并处理。.

第二十六条:任何管理层、部门、志愿者都严禁泄露驿站内部资料(任何资料),如有发现直接将事件交总经办处理。

第二节:请假要求及处理

第二十七条: 若当天上岗的志愿者当天有事不能按时上岗的,应以电联方式告知相关负责人(请假人员请假时应找好替换伙伴,并告知当天负责管理的组长。)并得到其批准方确认为请假;没有得到批准的应按时上岗(无故迟到、早退、缺勤的,组长应予以登记,递交执行及统计专项组;前2次迟到或早退者对其予以口头警告,第3次予以2小时义务志愿服务处罚)。.

第二十八条:所有请假的志愿者应在批假人处领取批假条(由所属负责人批假并提供批假条,批假条上要签上批假人姓名。),志愿者在请假后的2天内应将批假条递交执行及统计专项组处(超过递交期限不递交列为无故缺勤,扣除服务时数1小时处理;由执行及统计专项组对其发放警告信).

第三节:会议要求及处理

第二十九条:每周三召开驿站成员会议,召开时间统一为下午十五点(特殊情况按通知时间为准);届时尽量不要请假(每次会议只有3个请假名额,特殊情况应得到驿站最高管理层批假);召开地点按照通知为准。.

第三十条:对召开驿站成员会议无故缺勤(包括没有批假条的无效请假)的志愿者予以2小时义务志愿服务令处理,连续犯的予以4小时义务志愿服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会议请假的批假由执行及统计专项组独自行使批假权利,其他部门和管理层不得干扰;如有干扰批假的,报请特别行动组处理。.

第三十二条:在会议进行时,各组成员可以依序提出自己对驿站、管理层的意见或建议。

第三十三条:参加会议的驿站成员必须携带笔和纸,以便做相关会议记录。

第三十四条:所有参加驿站成员会议的志愿者,在参加会议、活动时应佩戴驿站工作证;衣着要整洁,如发现没有佩戴的;第1次予以提醒,第2次予以口头警告;第3次予以扣减个人服务时数2小时的处理。

第三十五条:所有志愿者在未征得驿站最高管理层同意,在会议中途私自离开会场的;对其予以2小时志愿服务时数扣除,并在两天内上交检讨。

第三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各志愿者应当认真完成管理层下发的工作,时刻牢记志愿者精神。

第三十七条:提高自觉能动性,积极参与驿站工作、活动等,积极为驿站工作献计献策。

第三十八条:积极动员更多的社会各界人士投身志愿者行列,使志愿精神得以传承;使得志愿正能量得以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