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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台风的措施【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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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台风的措施【精品多篇】

防汛防台风方案 篇一

省气象台宣布,从昨天起,我省正式入梅了。未来的一段时间,我们将会和雨水相伴。

入梅后,雨水常常会带给大家一些欣喜,一些忧虑。喜的是,闷热的天气会因为雨水带来一丝清凉。忧的是,大雨伴随而来的积水,往往会带来各种不便。

减少雨水带来的尴尬,杭州正在努力。昨天,杭州市城管委市政设施监管中心公布最新的防汛排涝工程进度:截至6月15日,今年全市378个项目已开工326项,完工214项;主汛期前需完成或发挥效益的140个项目,目前已全部完成或可发挥效益。

全年378项防汛排涝项目 已开工326项

今年,杭州共安排防汛排涝项目378项,已开工326项。其中城管系统安排工程260项,开工247项,完工209项。也就是说,今年的城管防汛排涝项目,还有51项还未完工,包括部分河道、道路、小区积水治理项目。这些工程都要求在年底前完工,包括馒头山区域、采荷路方渠清淤改造防汛排涝工程、德胜中路积水治理工程。

以采荷路方渠清淤改造工程为例。方渠起点凯旋路,终点新开河,全长500多米。这条方渠主要接纳周边小区、凯旋路路面、采荷路路面等雨水,自西向东排入下游秋涛北路雨水管道,汇水面积有16公顷。

不过,如今的方渠,淤积十分严重,由于部分方渠处于建筑下,清淤难度大。因此,这次工程会针对这段处于建筑底下的方渠进行清淤改造。改造范围为采荷路双菱路口段,改造长度约90米。

首先会对这段走向弯曲的方渠进行截弯取直改造。“废除现状道路沿线建筑下部分段方渠,重新埋一根粗细差不多的管道,不再拐弯,沿着采荷路直铺。同时,设置雨水口和雨水支管,最大雨水口间距不超过30米。新建雨水管的重现期为3年。” 然后,还要对方渠进行清淤,工程工期预计3个月。

城西短时强降雨 积水3小时内要排除

主汛期前需完成或发挥效益的140个项目已经如期完工,那么能否保证杭州今年安全度汛?

杭州市城管委市政设施监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杭州市城市防汛排涝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的要求,杭州今年的防汛排涝工作目标为“主汛期前,实现城西地区短时强降雨积水及时排除,道路交通不中断,居民家中不进水”。

也就是说,今年主汛期,莫干山路以西,留祥路以南,绕城公路以东,留和路、西溪路以北这个城西区域,在降雨历时不超过3小时,降雨量总量大于30毫米的短时强降雨下,积水后要在1小时内进行处置,3小时内排除积水。

这位负责人对防汛目标进行了进一步解释:

道路交通不中断,是指道路至少双向各有一条车道,积水深度不超过15厘米,交通不因积水原因中断;

居民家中不进水,是指住宅小区底层(不含地下室或地下车库)住户家中不因路面积水倒灌而进水。

不过,工作人员强调,要达到这个目的,还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杭州市区城市河道水位在警戒水位以下,且降雨强度未大幅度超过现有排水设施建设标准。

“如果是像去年6月24日、9月13日这两场短时强降雨的情况,就要尽力做到这个目标;但是如果是像菲特台风这样的长时间降雨,完全消除积水点几乎不可能,一些易积水的区域只能尽力缓解。”

130多个积水点 “一点一方案”待命

今年,杭州市城管委还根据往年的一些易积水区域,总结了130多个点,为它们私人订制了专门对付积水的“一点一方案”。这些方案不同于工程举措,全部都是应对大雨来袭的应急办法,一旦大雨来袭,就能马上派用场。

这次列入“一点一方案”的包括部分小区、道路、34个下穿通道、地下通道等重要设施。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去年积水深度达到15厘米以上,积水面积200平方米。而且今年主汛期前完成的一些小区、道路积水治理工程由于还未经过大雨检验,这次也将一并纳入。

比如九莲新村,为它制定的“一点一方案”,就是结合了小区和周边道路、管网的特点来制定的:

①汛期古荡湾河水位达到3.30m时,堆叠沙包在15幢东西两侧门前阻水;

②放下雨水闸门井和污水闸门井(15幢东侧单元门前)内闸板,切断小区内部与影业路的通道;

③将三台水泵放置在小区东门口,进水管放入集水井内,出水管放入东侧影业路雨水检查井内,启动水泵强排雨水至影业路雨水管网。

防汛防台风方案 篇二

为切实做好我镇防汛救灾工作,限度减少灾害损失,根据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关于开展防汛救灾善后工作督查的通知》(泸纳委督〔x〕7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保障组织有力

成立以党委书记李庆任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救灾善后工作领导组,切实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保障统筹推进

1、救助工作。由副镇长罗东梅牵头,社会事务办公室具体负责,镇财政划拨专项救助资金统筹安排好群众救助工作,并落实好大渡中小学安置点的值班人员以及群众的生活安排,保证群众有房住有饭吃有衣穿。同时,加强防汛善后知识食品卫生知识等知识宣传。

2、清淤工作。由镇长刘国荣负责牵头,镇长助理余子云具体负责,整治办负责具体落实,每天至少组织100人参与清淤工作,保证在最快的时间完成全部的清淤工作。

3、防疫工作。由副镇长罗东梅牵头,卫生院院长龙坤组织落实,每天至少组织10人以上的消毒队伍,对全部区域进行消毒,做到彻底不留死角。

4、排危工作。由党委副书记何海峰具体负责,联系区住建局专家,对受灾房屋全部进行排危工作,并及时做出鉴定报告,做到全面彻底专业,提出处理建议方案。

5、修复工作。由副镇长胡奎牵头,供电供水天然气公司通讯公司具体实施,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进行抢修,本着安全及时的原则,恢复供电供水供气,并对群众做好解释宣传工作,保障群众的正常生活。

6、补种工作。由副镇长张永安牵头,农技站具体负责落实,对受灾农作物进行清理,能够补种的及时补种,不能补种的联系保险公司及时进行赔付。

7、稳定工作。由党委副书记何海峰牵头,镇群工办派出所具体负责,作好社会治安和信访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8、后勤保障。由党委委员黄桂南牵头,党政办具体负责,作好车辆伙食饮水等后勤保障工作。

9、信息报送。由副镇长张永安牵头,党政办副主任龙廷华负责上报,及时准确上报各类信息。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严肃纪律

全体机关干部各村(社区)各单位提高对防汛救灾善后工作的认识,务必高度重视,所有人员按照安排,接受统筹调配,保证工作有力推进,成效明显。对在工作中失职渎职,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加强值班,坚持请示汇报制度

防汛救灾善后期间,加强值班,对受灾区域进行24小时监控,对灾害易发地段加强监控,有情况发生时,及时上报,并组织力量投入抢险救灾。

防汛防台风方案 篇三

为加强我校紧急情况应急处置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情况处置的快速反映和协调水平,限度地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防台风应急预案。

本预案的目的和原则:

制定本预案是为了提高危机应急反应能力,优化人、财、物等应急资源配置,建立紧急救助体系,提高行动效率,将突发公共事件给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低至最小程度。

本预案是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调一致的原则,坚持科学性、严密性、程序性的方针,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全体教师 职责分工:

①根据预案,在事故现场指挥行动,把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

②指挥现场人员有序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

③负责现场应急救援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

④把情况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项向上级部门报告。

⑤与消防等应急部门合作,提供建议和信息。职责:听从指挥部指挥,负责组织协调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维持现场秩序,负责现场的警戒和保护。

学校防台风事故应急程序:本应急程序的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一、台风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值班人员与领导应到位,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小时轮流在校值班,值班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中心校领导报告。

二、若建筑物在台风中发生倾斜、开裂: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引导所有人员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若有人受伤,医疗救护小组进行现场救治,或打送医院。在危险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密切观察建筑物状况。

三、若电线杆、树木或其它高架物倾斜,应立即组织人力进行支撑和加固。

四、对不牢固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要进行加固或拆除。

五、关闭单位所有的玻璃门窗。

六、在所有存在事故隐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七、学校应当把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和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防汛防台风方案 篇四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预防和处置因台风带来的各种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洪抗旱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以及市、区有关防汛防旱防台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台风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台风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镇(乡)、街道、区防指成员单位是本区防台风工作的责任主体。

(3)科学调度,保障安全。及时预报台风动向及影响范围,认真分析台风可能带来的危害,科学防范,合理预排预泄,保障安全。

(4)快速反应,部门联动。发生台风及次生灾害时,镇(乡)、街道应迅速响应,各有关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高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

(5)抓好“四进”,加强基层。坚持防台应急管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方针,加强基层防台风工作,落实各项预防和应急措施,提高基层防台风能力。

1.5工作要点

(1)组织城乡危房、危险区域、危险地段的人员安全转移。

(2)组织出海渔船及时回港避风。组织避风渔港的安全管理和船员的安全转移。

(3)水库、海塘、水闸、围垦等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4)小流域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防范和人员避险。

(5)城乡高层建筑工地、广告牌、行道树、电线杆、天线等高层设施防风保安,城乡低洼地区的防洪排涝。

(6)风、雨、潮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并及时发布台风消息。

二、组织指挥体系

2.1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实行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全区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当12级以上台风正面登陆或强台风严重影响我区时,区委、区政府部署防台抢险救灾工作,区防指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2.2镇(乡)、街道及其他防汛防旱防台指挥机构

镇(乡)、街道、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防旱防台办事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借鉴温州、丽水防御超强台风的经验教训,修订完善抗台风预案。

三、影响台风等级

按照台风影响范围和程度,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

3.1特别重大(Ⅰ级)

市、区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在我区登陆并严重影响我区。

3.2重大(Ⅱ级)

市、区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我市、区登陆或强热带风暴、台风在舟山、宁波、台州等登陆或紧擦舟山北上,并严重影响我市、区。

3.3较大(Ⅲ级)

市、区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影响范围较小,在宁波或台州以南登陆或紧挨浙江沿海北上,影响我区范围较小。

3.4一般(Ⅳ级)

市、区气象台预报强热带风暴、台风在东经125度以东,或北纬24度以南转向,对我区影响较小。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4.1气象、海洋与渔业、水利围垦、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台风、暴雨、洪水、风暴潮及地质灾害的监察、预报预警,并及时向有关防指机构提供台风、降雨、风暴潮、地质灾害等的实时信息和预测结果。

4.2、水利工程巡查

各镇(乡)、街道应对辖区内水库、山塘、海塘、围垦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与安全监管制度。

4.3防台检查

4.3.1镇(乡)、街道防指机构在汛前、汛中组织开展防台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限期处理和整改。

4.3.2建设、电力、交通、通信等部门应加强市政、电力、交通、通讯等设施的防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4.3.3区建设局、区海洋与渔业局、舟山市港务局普陀分局、沈家门海事处、市国土资源局普陀分局、区水利围垦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危险区域人员、房屋和渔港船只、病险水利工程等情况的调查,并登记造册,报区三防办备案。

4.4台风及次生灾害预警

4.4.1台风影响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气象监察和预报,根据《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信号发布实施办法》,对台风影响情况进行预警。各镇(乡)、街道及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值班,跟踪台风动向,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发布。

4.4.2降雨实时预警

气象部门加强降雨实时监测、预报和预警。各镇(乡)、街道的水文部门应加强降雨监察,当出现强降雨时,应及时向有关防指机构报告,并通报社区、行政村,告知广大居民。区防指接到水文信息后立即向有关地区发出警报。

4.4.3山洪灾害预警

区水利围垦、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对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易发区建立专业监察与群测群防相结合的监察体系,落实观察措施。在台汛期间坚持每天巡查制度,加强观察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按照区防指“关于明确山洪灾害预警责任人及岗位职责的通知”的要求,立即向可能影响的地区发出警报,转移群众,并上报所在地防指机构或区防指机构。

4.4.4水利围垦工程险情预警

当辖区内水利围垦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围垦工程管理单位和各镇(乡)街道防指机构按规定权限,通过广播、电视电话、警报等方式向有可能影响的地区发出警报,镇乡(街道)及有关单位及时做好群众转移的各项工作。

五、应急响应

5.1 Ⅰ级应急响应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12级以上台风或超强台风对我区构成严重影响的情况下,区防指召开防台电视电话紧急会议,部署防台各项工作,必要时报请区委、区政府部署抗台工作,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商,根据省防指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全面动员部署抗台工作。影响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区委、区政府或区防指可采取停课、停工、停业、停市等非常措施,保证人员安全。

在台风、超强台风严重影响我区时,并对沈家门中心渔港构成威胁的情况下,区防指指令迅速成立沈家门渔港抢险救灾领导小组,针对沈家门渔港避风船只众多的特点,做好渔港船只和船员的安全工作。

5.1.1沈家门渔港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成员

沈家门渔港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成员由区海洋与渔业局、舟山市港务局普陀分局、区交通局、沈家门海事处、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办等部门领导以及相关专家组成。

5.1.2沈家门渔港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沈家门渔港抢险救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核实回港避风船只数量、船员人数和通讯联系方式;做好避风船只的防碰、撞工作,船员的安全转移、运送和落实避灾点安置以及海上特发事件抢险救灾等工作。

5.1.3沈家门渔港船员转移安置

当台风、强台风严重影响我区,并对沈家门中心渔港构成威胁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人员转移指令和要求,沈家门渔港抢险救灾领导小组迅速开展港内避风船员的安全转移工作,把船员转移到指定场所。根据《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以及就近避灾、集中分散相结合的原则,由区民政部门落实临时避灾场所,临时避灾场所包括普陀中学、沈家门小学、普陀二中、沈家门中学、原职业中学、普陀三中、普陀体育馆、人防隧道、岭陀隧道,以及华晶、华银、港城、港帆、海中州、华侨、名都、海天楼、明珠宾馆等安全可靠的公共场所,同时要对这些临时避灾场所进行安全鉴定。

5.1.4区三防指挥部成员单位按Ⅱ级应急响应分工,做好不同阶段防御台风的各项工作。

5.2 Ⅱ级应急响应

区防指指挥或副指挥主持会商,区防指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有关专家分析台风发展趋势,风暴潮影响情况,作出雨量、风力、潮位、海浪及洪水预报,提出防御目标,防御重点和对策建议。区防指向全区部署防台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根据省、市发布人员梯次转移命令,按需要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向市防指汇报有关情况,必要时报请区委、区政府部署防台工作。区防指加强监视台风发展变化和雨情、水情、工情,掌握人员转移和船只回港避风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赴抗台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做好灾情核查和信息发布工作。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根据台风不同阶段,做好如下工作:

(一)发布台风消息阶段

1、区防指、水利围垦局、气象局、海洋与渔业局、区国土资源分局、交通局、建设局、民政局、电力公司、港务分局、旅游局、教育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区农林局、电信公司等区防指成员单位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台风动向。

2、气象、海洋与渔业部门及时将台风、风暴潮和海浪预报消息报送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和区防指,并向公众发布。

3、区防指、水利围垦部门分析防台形势,明确防御重点,研究落实防台措施,向区政府领导及上一级防指报告防台有关情况,及时向各镇(乡)、街道和区防指成员单位通报台风消息,做好防台各项准备工作。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台风影响地区高水位运行水库降低水位,防止出险。指导做好果树、大棚养殖等的加固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指导检查各地在建的围垦工程,发现隐患及时处理,落实抗台应急防御措施。

4、区海洋与渔业部门组织做好各地出海渔船、海运船、油船、制冰船回港避风,加强避风港的管理,检查督促各地加固深水网箱、鱼排等养殖设施。区港务部门做好工程船、吸泥船、打桩船、运输船等远距离作业船只返航回港避风工作,加强锚地船舶的监管,提前做好辖区内船舶、设施的各项防台准备工作。区海事部门落实航道防台措施,以及海上应急抢险营救等各方面工作。

5、区国土资源部门密切关注台风动向,与气象部门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预报工作。

6、区交通部门组织各地加强公路和渡口、码头以及在建工程的巡查,通知运输船舶、交通船舶、车辆做好防台抗台准备工作;加强对公路沿线指示标志,安排好抢险救灾人员。

7、区建设部门要及时将农村住房防灾能力普查情况(等级评定)反馈给各镇乡(街道),同时要对市政公用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防台各项准备工作。

8、区农林部门提供农情,提出农业、经济林抗灾、救灾措施,做好灾后种子调运和技术指导工作。指导落实鸡、鸭、猪等畜禽养殖户抗灾救灾措施工作,并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9、区卫生部门组织各地做好防疫救灾所需药品、血源、消毒、医疗器械、救护车辆、医务人员等应急准备工作。

10、区城管部门加强市区巡查,对广告牌、行道树和施工现场脚手架的管理,做好各项防御工作。

11、区电力部门组织各地检查加固电力设施和设备,做好防台准备。

12、区经贸部门组织指导各地船舶修造企业,做好防台各项准备工作。

13、区供销部门组织各地落实防台有关物资,做好防台准备工作。

14、区旅游部门组织各地把台风信息通知到各旅游企业、景点管理单位及游客,消除隐患,做好各项防台准备工作。

15、区教育部门组织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做好防台准备工作。

(二)发布台风警报

区防指、水利围垦、气象、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加强预报,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及时将最新消息报送有关部门;水利围垦、气象、海洋与渔业、交通、国土资源、建设、电力、港务、海事、旅游、教育等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区水利围垦、国土资源、海洋与渔业、交通、建设、民政等部门派工作组到台风影响地区指导抗台救灾工作。

区防指召开防台分析会议,区气象部门对台风发展趋势提出具体分析和预报意见;区防指提出防御重点、措施和建设;区海洋与渔业、国土资源、建设、水利围垦、港务、海事等部门提出各自防御对策。

1、区气象部门作出台风路径、影响范围、雨量等预报,水文部门做好洪水、潮位增水预报和测报的各项准备;区海洋与渔业部门做好风暴潮、海浪的预报工作。

2、区防指、水利围垦部门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大坝、下游有人居住的山塘、重要海塘巡查与监测,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以及临时防台措施。组织指导台风影响地区的河网、水库预泄预排工作,掌握各地各部门的防台动态,检查督促防台工作落实情况。同时要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在建围垦工程,分析在建围垦工程受台风影响可能出险地段,采取紧急补救措施。随时撤离施工人员及附近有危险的人员,做好各项防台工作。

3、区海洋与渔业、港务、海事等部门组织指导沿海养殖人员的安全转移,检查督促未返航的海上作业渔船、渔运船、制冰船、油船等迅速回港避风或就近避风,指导各地做好网箱等养殖的加固工作。加强风暴潮和海浪预报。区海事、港务等部门检查抢险救灾船艇、抢险应急小分队和救灾物资的落实情况,应急小分队进入待命状态。加强对台风影响区域船舶的签证管理。以区海洋与渔业局、港务分局、海事处、交通局为主体,做好对回港避风船舶船员的紧急撤离准备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项防台措施。

4、区交通部门组织各地做好相关渡口、码头、运输、车辆及相关人员的避风防台工作,做好人员撤离的各项准备。

5、区国土资源部门做好防台抗灾准备,组织各地加强对重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巡查,应急小分队处于警备状态。

6、区建设部门组织各地做好城乡危旧房、临时工棚、易出险地段居民和民工的安全转移准备工作;检查落实高空设施、建设工地、城乡防洪排水设施、低洼易涝地带和地下空间设施的防台工作。城区公共场所的电视屏幕滚动播出台风信息。

7、区城管部门组织力量,拆除广告牌、行道树及施工现场的脚手架等危险设施,同时做好简易工棚内人员的撤离准备。

8、区供销部门组织各地落实有关抗台救灾物资,做好随时调运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运输工具和抢险应急人员等。

9、区民政部门做好救灾应急准备工作,指导各地做好被转移人员的安置后的保障工作。

10、区卫生部门组织各地建立应急指挥小组、医疗卫生机构组和防疫应急队伍,准备应急药物、试剂和监察仪器,做好随时派送物资到灾区的准备工作。

11、区教育部门组织各地学校、幼儿园通报台风警报,密切关注台风动向,检查校舍安全,做好防台工作。

12、区电力部门组织各地对电力设施、设备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

13、区经贸部门组织指导各地检查船舶修造企业防台措施落实情况,对险段、险地的无动力船舶做好随时转移的准备工作。

14、区旅游部门督促各地组织游客回到安全地带。

15、区级新闻单位及时播放市、区气象台发布的台风警报,区防指部署的防台工作和防台自救知识。

移动通讯企业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台风消息和预报。

(三)发布台风紧急情报

区防指召开防台电视电话会商会议,紧急部署防台工作,区防指领导组织指挥防台工作。

1、区气象部门作出台风可能登陆地点、时间、移动路径、台风暴雨的量级和登陆区的预报。区海洋与渔业部门作出风暴潮和海浪预备,区水利围垦部门根据气象预报对水库、山塘、河道进行洪水评估,根据降雨实况及时发布洪水预报,同时发布沿海潮位预报。

2、根据省、市指示,区防指或区政府对台风可能登陆或严重影响的镇(乡)、街道,结合农村住房防灾能力普查情况(等级评定),发出人员转移命令(根据情况可提前发布),要求各级领导深入抗台第一线,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落实抗台救灾措施。特别是组织危险区域、危险地段群众实施梯度安全转移。

3、区水利围垦部门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和水库、山塘、海塘、小流域、河网的实时情况,并及时对降雨、洪水、水利工程险情等发出警报。对屋顶水库、山塘根据险情采取放空等措施,对河道、水库、水闸等进行科学调度。组织有关部门重点对在建的围垦工程进行评估,采取必要措施,做好对施工人员及受威胁地段人员安全撤离的各项工作。

4、区海洋与渔业、港务、海事、公安等部门督促检查沈家门、虾峙等地渔港及避风港,做好防止船只互撞、撞堤、撞码头等工作,除必要的人员外,视情做好人员撤离;在台风、强台风严重威胁我区时,根据省、市有关人员转移的命令,包括沿海养殖人员必须全部撤离上岸。

5、区国土资源部门(根据情况)启动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具体部署全区防台抗地质灾害工作,对易发区域的人员实施撤离工作,督促各地加强巡查,提醒有关人员做好撤离准备,加密对地质灾害气象的预报次数。

6、区交通部门组织各地封闭相关渡口、码头,停止运行运输船舶、车辆,必要地段实施交通管制,同时做好简易工棚、危房等有关人员的紧急撤离工作。

7、区建设部门组织各镇(乡)、街道做好辖区内危旧房、临时工棚、易出险地段居民和民工的安全转移工作。台风影响我区时,停止一切在建工程施工,关闭景区,停止游乐设施,做好市政设施的抢修准备。

8、区民政部门检查指导各地做好救灾应急准备,协助各镇(乡)、街道做好被转移群众的安置和生活安排;遭遇强台风、超强台风并严重影响我区的情况下,会同区海洋与渔业部门、港务、海事、交通、公安、教育等部门,妥善安置沈家门渔港安全转移的船员。

9、区城管部门组织指导城区内广告牌、行道树、高空作物的安全工作以及简易工棚内民工、外来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

10、区供销部门做好防台物资储备,随时听候区防指的调度,做好调运调送准备。

11、区卫生部门组织做好医疗抢险准备,进入临战状态,检查急救设施、设备状态及备用电源等情况;随时准备派出医务人员到各镇(乡)、街道进行抢救伤病员。

12、区农林部门督促检查低洼地段种植场、养殖场的简易居住房内的管理人员,做好各项加固工作,做好及时撤离的准备。

13、区教育部门指导各地做好台风影响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上课、集会等群众性活动。会同区民政部门落实避灾场所及安置沈家门渔港转移的船员。

14、区电力部门部署电力系统防台风、暴雨、洪水工作,停止高空、室外等作业,及时转移危险地带人员,保证防台救灾重要用户用电和应急供电。

15、区通信管理部门做好启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的准备,组织协调相关电信运输业,保证防台救灾重要信息的传递,检查落实通讯设备和备用电源的保安,做好应急通讯保障。相关电信运营企业采用短信等方式向用户通告台风信息。

16、区经贸部门组织指导督促对易出险的船舶修造企业进行再检查,及时组织转移人员、财产、物资等,尤其是要加强监督无动力船只的管理,落实有效措施,确保安全。

17、区旅游部门督查景区游客返回,确保游客回到安全地带。

18、普陀驻军、区人武部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危险地区的群众转移工作,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19、区公安部门组织做好道路、桥梁和城镇街道的交通管制,维护地方治安,协助区海洋与渔业部门做好沈家门渔港船员撤离,通过110掌握各类遇险人员情况,及时调配警力营救,紧急情况及时向区防指和地方有关部门报告。

20、区发展和改革部门积极协调解决抢险和救灾所需的物资和资金。检查和督促基层粮库防汛防台措施的落实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粮的发放和粮食调运供应工作以及其他器材的供应。

5.2.2抢险救灾

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区期间,区防指及时部署有关抢险工作;台风影响后,召开抢险救灾工作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报请区委、区政府召开抢险救灾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组织区水利围垦、海洋与渔业、民政、建设、电力、交通、国土资源等部门到抗灾一线慰问灾民,指导抢险救灾,并对防台工作进行评估。各镇(乡)、街道、区属各部门全力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

1、区防指及时掌握汇总各地灾情,协调抢险救灾有关工作,负责区级防汛抗台物资的调配,联系普陀驻军、人武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台评估工作,做好向市防办和区委、区政府的汇报工作,通报抗台救灾情况。

2、区气象部门继续跟踪监视并做好台风路径、降雨预报,直到台风完全消失、降雨停止。

3、区水利围垦部门继续监视水库、山塘、小流域降雨河网的水位情况,做好水库、河网的调度,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抢险,水毁工程修复,确保安全度汛。

4、普陀驻军、人武部负责组织基层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5、区民政部门组织向灾区紧急调运救灾物资,接受捐赠,下拨救灾款;协调各镇(乡)、街道安置灾民,做好灾民救济救助工作,收集、核实灾情,及时向区防指汇报。

6、区卫生部门组织指导各地医疗队到灾区抢救伤员,指导卫生防疫工作。

7、区农林部门根据灾情及时做好农业生产、畜牧养殖等工作的技术指导,做好动物和公共场所的消毒防疫工作。

8、区交通部门加强对山区公路、桥梁、施工路段和高边坡、高挡墙、高路堤路段的检查,加强公路巡查,及时在危险地段设置警示标志,及时向公众发布公路、水路阻段信息。组织指导水毁公路和工程修复,保障各地救灾救济物资的运输畅通,组织遇险船舶的搜寻救助工作。

9、区建设部门组织指导灾区抢修城镇供排水等市政设施和灾区的房屋重点工作。

10、区电力部门组织指导灾区抢修电力设施、设备,尽快恢复灾区供电。

11、区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和指导相关电信运营企业进行灾区通信设施的抢险工作,尽快恢复通信。

12、区国土资源部门及时掌握各地地质灾害情况,组织专家分析提出处理意见,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13、区教育部门组织指导灾区学校抢险校舍,为开学或复课创造条件。

14、区公安部门及时掌握各地治安动态,指导灾区维护社会治安,参加抢险救灾工作,保障防汛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的畅通。

15、区供销部门组织落实抢险救灾物资。

16、区发展和改革部门组织做好粮食供应,确保灾区粮食价格和市场供应稳定。组织协调灾害重点建设工程中基础设施的恢复。

17、区海洋与渔业、港务、海事部门组织开展海上遇险船只的搜寻救助工作,指导渔船和网箱养殖的抢险救灾,指导沿海养殖恢复生产。

18、区财政部门及时拨付抢险救灾资金,争取省、市财政支持。

19、区经贸部门负责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组织协调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供应。

20、人民银行舟山市普陀区支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普陀支公司、太保财产保险普陀支公司等区级保险机构及时组织灾情核查和理赔工作。

21、市自来水公司普陀营业所、市蓝焰燃气公司普陀销售公司等部门及时检查供水、供气管道和设施的运行,做好灾损管网设施的抢修,确保供水、供气正常运行。

5.2.3防指的应急响应

台风影响区的各镇(乡)、街道指挥机构启动相应的一级响应,及时做好台风及次生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段群众的安置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库、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洪水围困群众,及时将防台情况上报上级防汛指挥机构。

5.3 Ⅲ级应急响应

5.3.1区防指办的应急响应

区防指办主任主持会商,防汛、水利、气象等防指主要成员单位参加,并连线各镇(乡)、街道参加,提出防台工作意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和雨情、水情、工情,做好河水预测预报,监督指导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掌握有关地区的人员转移、船只回港避风、抢险救灾等情况。做好灾区核查和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将防台信息报告区防指指挥、副指挥,并上报区委、区政府,通报防指成员单位。区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各地防台工作的指导。

5.3.2镇(乡)、街道防指的应急响应

台风影响我区时,各镇(乡)、街道防指机构启动响应的应急响应,由防汛指挥机构指挥主持会商,按市、区防指要求,部署防台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进行人员梯次转移工作,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和水雨情,及时预报、预警,根据预案做好危险地段群众转移的准备工作,按照权限做好水库、河网预排预泄和洪水调度。组织水利、堤防险工险段、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及时将防台情况上报区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办公室。

5.4 Ⅳ级应急响应

5.4.1区防指办的应急响应

区防指办主任主持会商,研究分析台风可能影响情况。加强值班,关注国内外气象预报成果,密切监视台风动向,部署有关工作。掌握防台风工作情况,及时将台风信息上报市防指领导和区委、区政府,通报区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指导各地防台工作。

5.4.2镇(乡)、街道防指的应急响应

镇(乡)、街道防指启动应急响应,由防汛防旱防台指挥机构领导主持会商,研究防御重点和对策,部署有关防台工作。加强值班,密切监视台风动向,重点做好海上船只和沿海作业等人员的保安工作。

5.5社会动员与参与

(1)出现台风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防旱防台指挥机构可根据时间和性质、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调度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台抗灾工作,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6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

5.6.1防台抗灾等信息,由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审核和发布;涉及洪涝灾情的,由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会同区民政部门审核和发布。

5.6.2防台抗灾的有关新闻稿必须经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核实后,按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对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洪涝台灾的发展趋势、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消息,由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审核后,按重大突发事件报道管理规定进行报道。

5.7应急结束

当台风及次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事发地的人民政府或防汛防旱防台指挥机构可视情,宣布应急结束。

六、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1)通信管理部门负责保障防台抗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系。

(2)防汛防旱防台指挥机构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水库、堤防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3)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以及手机等通信运营企业,应确保防台抗灾信息的及时播发、刊登和短信形式发布。

6.2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台抗灾的义务。普陀驻军、武警部队和民兵是抗台抢险的突击力量。

区人民政府应组建专业抢险队伍,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应组建抢险救灾小分队。

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应建立防汛防台抢险专家库。

6.3物资保障

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具体储备要求见《浙江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的物资保障。

6.4资金保障

区财政、发改、民政、水利围垦、银行等有关部门负责抢险救灾资金的筹集、落实和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和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落实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和信贷。

6.5技术保障

各镇乡、街道、防指成员单位加快和完善防汛防旱防台指挥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水雨情测报、洪水预报、灾害预警水平。同时,开展科学技术研究,提高调度水平和救灾抢险能力。

6.6治安保障

区公安部门负责做好受灾地区和防灾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台抗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做好防汛抢险和特发事件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受灾地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7避灾场所保障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本地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群众躲避。

6.8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防台抗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9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保障防台抗灾人员、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负责渡口安全。

6.10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医疗等部门负责受灾地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基本的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6.11后勤保障

灾害发生后,各镇(乡)、街道负责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时,由区经贸部门牵头,区发改、民政、交通、卫生等部门共同做好灾区急需物资的调配工作。

6.12宣传、培训与演练

6.12.1各镇乡、街道防汛防旱防台机构和新闻部门应加强防台

抗灾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能力。

6.12.2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各镇乡、街道防汛防旱防台指挥机构应积极参加市、区培训,同时负责组织对社区、村、学校、企业的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分类指导、考核严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6.12.3演练

(1)各镇乡、街道防汛防旱防台机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防台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镇乡、街道的专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本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七、善后工作

7.1救灾

台风发生后,各镇乡、街道及有关单位应组织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7.2救济救助

区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7.3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区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7.4水毁工程修复

7.4.1对影响当年防汛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汛工程应力争迅速修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7.4.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7.5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各镇乡、街道及有关单位对当年防汛抢险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6补偿机制

启用蓄滞区、水库根据防汛调度指令拦洪超蓄淹没造成损失,有关政府应当按规定给予补偿。

7.7灾后重建

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应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灾害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8防台抗灾工作评估

每次台风过后,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应针对防台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防台抗灾工作。

防汛防台风方案 篇五

根据公司人事变动,客服部为积极应对汛期,切实做好中心城市防汛工作,落实“务必高度重视、责任务必到位、措施务必得当”的防汛工作指示,执行公司下发的20xx年防汛工作安排,客服部结合部里人事变动,根据公司20xx年防汛工作方案,特重新制订客服部防汛工作方案如下:

1、成立防汛小组。

组 长:ZZ1xxxx0

副组长:zz 1xxx0

姜 靖xx537605610

成 员:AA1XXXX8

2、防汛指导思路: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涝的思想,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保城市安全供水和员工人身、财产安全,做好汛期责任路段鸡公山大街(彩虹桥至湖东大道)的排水畅通,道路和桥梁通行安全。

3、要求:在全部室深入贯彻“全体参与,人人有责”的思想,由部里统一指挥,调度人员,防汛小组成员要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如遇较大降雨,小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要坚守在防汛岗位上,各班组接受防汛调遣任务。

4、主要任务:安排人员到部门指定路段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道路附属设施有安全隐患及雨水井堵塞、井盖丢失等现象要及时上报。

防汛防台风方案 篇六

一、工程概况

㈠、工程简介

工程名称:福建省交通设计研发大楼工程

建设单位: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设计单位: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勘察单位: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

监理单位:福建嘉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州市交通路43号

㈡、设计概况

1、工程规模

⑴、总建筑面积约20xx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8025㎡、地下室建筑面积约2069㎡;建筑层数为地上21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约75m;建设用地面积2949㎡;建筑结构为框架-剪力墙。

⑵、功能布局:办公。

⑶、建筑等级一级。

⑷、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50年。

⑸、建筑防火分类:高规一类,耐火等级一级;人防工程等级六级。 ⑹、上部结构体系: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7度。

福建省闽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省交通设计研发大楼工程 ⑺、室内±0.00相当于绝对标高(罗零)7.60m。

2、施工范围

福建省交通设计研发大楼基础、土建、外墙装饰(不含玻璃幕墙)及门窗、室外场地绿化及路道、总体水电安装及部分预埋、通风及人防等工程。

㈢、编制目的为了保证雨季及台风期间本工程项目全体施工人员及财产的安全,减少经济损失和预防因气象灾害引起的事故,确保工程的顺利进展,最终实现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特编制本方案。

㈣、编制依据

1、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设计研发大楼工程《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2、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设计研发大楼工程施工图纸;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7、《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20xx)

8、国家、地方其他安全文明生产方面的有关法律、标准、规范、条例及本公司内部有关制度、文件等。

二、雨季施工防护措施

㈠、组织措施

以项目经理为核心,以项目技术负责人为指挥成立防汛领导小组,重点做好思想工作,组织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具体作到现场排水通畅,工程防护,材料防护,安全防护,施工用电防护。

雨季施工前首先做好防洪排水工作,如做好截、排水沟的设置、场地疏水、汇水坑、集水井的挖设、抽水机的配备、机械停放位置、材料的堆放等。

注意气象预报,做好每日气象预报记录,以便正确合理地安排指导施工。特别是在雨水预报后,要加强工地材料保护,对部分临时工程要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

㈡、现场排水

1、首先在施工现场设置集水、排水、排污系统,保证雨天施工场地不积水。在大雨时节,派专人进行疏通。

2、潮讯季节随时收听气象预报,配备足够的抽水设备及防台防讯的应急材料。万一天气突变,施工中途下雨,则可有备无患。

3、在主要道路侧修建排水明沟,用红砖砌筑,地面排水汇入沟中经沉淀后排至场外。

㈢、工程防护

1、大雨天不进行砼浇注施工,在浇注过程中遇雨,将砼浇注至最近一处合理位置留施工缝,并留直槎,并将已浇注的砼进行覆盖,雨后恢复施工时,待砼抗压强度达到1.2MPa,处理施工缝,重新继续施工。若不得己情况,必须及时做好防雨措施,预备好足够的活动防雨棚,准备好塑料薄膜、油布等防雨遮盖措施。

2、现场有足够的覆盖材料,要保证新浇灌的混凝土不被雨水冲刷,已喷刷脱模剂的模板不被雨水冲掉。

3、外装修施工时,及时听取天气预报及观察天气情况,有降水情况时停止外装修施工。

㈣、材料防护

袋装水泥均存放仓库,底部架空0.3米,并铺防水油毡一层,下雨前对现场露天堆放的钢筋均需覆盖雨布,其他易受潮变质材料均存放仓库或用雨布覆盖。

㈤、施工用电防护

1、雨天一般不允许高空作业,所有脚手架上走道均有防滑条措施。 暴雨天,尤其是雷雨天要提前下脚手架,以防遭雷击,并严禁触摸电气设备、导线。

2、雨季施工用电设备,均搭设防雨棚,并保护装置及有可靠接地,移动设备均移入室内。

3、暴雨,雷雨天气,电动设备均停止使用,并切断电源,雨后重新启动电气设备时,经电工检查合格后方可开车。

4、脚手架,设置避雷装置。

5、现场机电设备,均采取防雨防水措施,防止雨水淋泡而造成破坏。

㈥、台风防护

1、在强台风到来之前,必须做好防台准备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备、临时线路、施工电梯停靠装置等进行检查,针对检查出的具体问题,应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整改,并安排人员进行值班抗台。

2、对高耸物如塔吊、施工电梯、脚手架等必须检查避雷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大风、大雨时,起重机械应立即停止使用,大风过后,应对上述设备进行复查试车,有破损及时采取加固措施,等符合安全要求后再开展工作。

三、雨季台风施工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

为了在台风暴雨自然灾害来临前,能够事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并确保在暴雨、台风破坏或坍塌事故发生后,项目部能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落实抢救措施,把台风暴雨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特制定该台风应急预案。

应急准备

(一)、组织机构

(1)防台风暴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聪平副组长: 陈秀才 廖培辉

成 员:陈政团 魏兆林 张永乐 张 杰 林 宇 陈 云

金永光

值班电话:

(2)防台风暴雨抢险工作小组: 组 长:张 杰 副组长:魏兆林 组 员:全体员工

(3)防汛抗台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突发触电事故的应急处理。

(二)、培训与演练

响应的模拟演练。组织机构各相关成员按照其职责角色分工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协调配合完成演练。演练结束后由组长组织对台风应急响应的有效性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对于需要调整和改进的地方要做好记录,以便台风应急预案更可靠更实用。

(三)、应急物资的准备

(1)台风应急预案不但要有人员的配备,思想的重视,还要有充足的物资准备,这样在台风暴雨来临的时候才能做到处事不惊,运筹帷幄。具体有以下应急物资:

(2)应急物资的堆放要分类明确,放置于明显部位并保持过道畅通,以方便随时取出。防汛抗台物资禁止挪做他用。

(四)、响应预案

(1)台汛来临前

预报后,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根据原定的计划立即布置分工任务,并组织检查防汛抗台各项工作的准备情况,协调解决及明确有关应急事项。组织值班巡查,做好防风避险工作和危险区内人员和物资转移准备。

4.1.2项目部安全员组织有关施工班组人员对工地机械(塔吊、井架、施工电梯等)、设备、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施工用电、排水系统、脚手架、支模架等重要部位进行检查,形成记录。对隐患部位立即要求整改,需要加固的立即进行加固处理,整改后进行验收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4.1.3在存放防汛抗台物资的仓库安排值班人员,能够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迅速发放防汛抗台物资。

4.1.4项目部还应预先公布各方的联络方法,以便台汛期间的相互联络保证通讯的顺畅。

(2)台汛期间

4.2.1台风暴雨来临时停止一切露天作业,防汛抗台工作小组进入备战阶段。防汛抗台领导小组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密切注意台汛动向,随时准备组织人员进行抢险。

4.2.1在出现险情时,防汛抗台领导小组立即与有关人员对险情进行紧急分析,提出抢险方案。在遇重大险情时,防汛抗台领导小组应果断采取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抢险人员的人身安全和避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同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险情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3)台汛期后

4.3.1台汛期过后,防汛抗台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各班组对临建设施、机械设备、电源线路、脚手架、提升井架、被淹坑池进行检查,排除存在的隐情和隐患,及时安排卫生防疫工作,经过上级部门检查符合要求

4.3.2如发生人身或机械安全事故,则项目部应及时组织或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事宜。并形成备案记录。总结经验教训完善该应急预案。

(五)、指挥处理程序

(1)接到灾情报告后,指挥部即指令现场指挥组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或掌握险情,同时指令调度组立即预调抢险队伍。

(2)现场指挥组到达现场后,立即向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同时参加与组织指挥抢救工作。指挥部根据灾情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根据现场调集抢险队员和物资、器材赶赴现场,后勤保障及联络组要按指挥部指令,进入岗位开展工作。

(3)抢险结束后,由后勤保障部及联络组及时将处理结果报上级有关部门,并及时进行小结。

(六)、要求

(1)抢险指挥部应于每年六月上旬召开一次指挥部全体人员风险单位全体会议,部署和检查工作,核对和落实各抢险单位人员。通讯工具和联系方法等事项,做到领导重视,组织落实,人员器材到位,把各项抢救准备工作抓实抓好。

(2)通知就是命令,要不折不扣按指挥部要求落实所需人员和物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积极完成抢险任务。

(3)要注意抢险中的安全工作,抢险前,要对抢险人员进行战前动员教育,杜绝、减少安全事故。

防汛防台风方案 篇七

强台风梅花即将影响我市,所到之处受损严重,台风灾害性天气极易诱发各类安全事故,因此应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为了确保企业职工健康安全及生产活动正常进行,在强台风来临前的防范措施尤为重要,现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防强台风的具体措施:

(一)人员及组织机构的准备

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防台风抢险队伍,全面负责抗台风工作;

2、应急小组成员在出现台风时,要迅速出击,实施抢险工作;

3、做好值班和监控工作,由专人收集气象信息。及时、准确反馈到施工班组,做好防御准备。

(二)物资准备

1、材料员负责防台风物资的采购;

2、仓库管理员负责防台风物资的保管,负责日常检查,确保性能良好;

3、安全员负责防台风的执行情况和日常检查。

(三)预防措施

1、检查并疏通工地排水系统,防止施工现场大面积积水。

2、停止受台风的土方开挖砼浇筑等作业,做好善后安排;

3、采用可靠的手段对水泥材料进行保护;

4、对施工区域内的围挡和临时住宅进行加固;

5、台风、暴雨期间,施工现场严禁施工作业人员滞留,台风、暴雨前后加强对宿舍、仓库、食堂等临设、工地围挡、线路电箱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防止发生倒塌、坍塌、触电等安全事故。

(四)应急预案

1、接到预报时,各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对重要部位进行防护,施工现场的围挡、堆放的材料要采取加固措施;

2、台风来时,停止一切施工作业;

3、领导小组及时到位,指挥抢险工作,并向有关上级部门及时汇报;

4、各部门抢险突击队立即集合到位,在领导小组指挥下,实施抢险工作。

防汛防台风方案 篇八

为能及时、高效、有序的预防台风,保障我校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公共财产受不到损失,特制订我校的《学校防台风事故应急预案》。遵循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的指示,以人为本,关注生命,防范事故、确保师生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一、学校防台风事故指挥机构:

1、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2、留守预防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3、监督:

4、防台风抢险成员:全体教师

5、值班电话:

二、具体措施

(一)台风过境前

1、接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台风来临的通知后,防台风领导小组成员集中回校安排台风过境时领导值班,布置防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负责人:xxx)

2、组织防台风应急小组成员全面检查学校的校舍、场室的安全。(负责人:xxx)

3、做好校园的排水系统的清理工作,保障学校排水系统畅通。

4、组织师生关好教室、办公室、各教仪室、教师房间等的门窗。清理台风过境时可能发生安全隐患的所有杂物。(负责人:xxx)

5、组织防台风应急小组成员巡查校园,加强对学校电线、煤气的检查,并对上述设施做好防台风的各项预防工作。(负责人:xxx)

(二)台风过境时

1、台风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主管和单位领导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2、组织留守教师留在学校,安定教师情绪,防止发生意外。

3、在做好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防台风应急小组成员加强对校园巡查,特别加强对学校水电设施、排水系统的检查。出现突发事件活安全隐患,立即报告防台风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研究是否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活组织排险。

4、做好学校的安全防卫工作,做好防盗、防水的各项工作。

5、若建筑物在台风中防水倾斜、开裂:

(1)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应急人员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学校电源。

(2)若有人受伤,要及时进行抢救,情况紧急要及时报120送医院。

(3)在危险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排专人密切观察建筑物情况。

6、学校把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和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台风过后

及时组织学校职工对校园进行前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活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