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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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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精品多篇】

工作措施 篇一

各地市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朱小丹在全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会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扎实推进工作,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一)明确责任,共同推进

各市、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共同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财政部门下达年度改造任务,对改造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财政部门要筹措改造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政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危房改造农户的工作机制,下达改造补助资金;扶贫部门要积极争取扶贫资金,优先帮扶民政救济对象实施危房改造,指导对口帮扶单位做好贫困村、贫困户的危房改造工作,并与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农业部门共同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确定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农村危房改造用地审批,推动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指导废弃宅基地的土地整理、复垦,按照宅基地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二)加强督查,确保进度

各地市要加强对县(市、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督查,检查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改造进度等工作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对进度缓慢或问题突出的县(市、区)进行专项督办;各地市要每两个月开展一次自查,县(市、区)要每月开展一次自查,镇(街)要根据工作实际实施动态检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定期开展督查,对问题突出、改进不力的地市,将报请省政府约谈市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对有关地市进行通报批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月报制度,每个月28日前由各地级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本市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报告(包括: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及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月度进度表书面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三)开展考评,强化督促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参照国家3部委的做法,制订我省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办法,对各地级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绩效评价。省扶贫部门将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扶贫开发“双到”工作考核内容,严格实施考核。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强工作考核,有效发挥相关考核对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促进作用,推动工作扎实开展。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篇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构建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机制为目标,以维护和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出发,逐步改变农村困难群众无房住、住危房的状况,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和原则

(一) 工作目标

全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900户(其中包括2012年11月下达的400户,200户为散户改造,200户为集中连片的建筑节能示范户),2014年下达任务500户。

(二) 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期分批推进。根据困难群众的经济状况,按照先无房户、危房户,后其他困难住房户的要求,科学规划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

--因地制宜,分类分户解决。结合实际情况,既要切实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又要充分考虑各方的承受能力,区别不同对象和住房困难类型。按照旧房维修、危房改建、无房新建等不同类型逐户解决。

--先易后难,满足安全居住。根据经济实用、节地节能节材的要求,要先易后难,坚持低标准起步,广范围覆盖,以满足安全适用的居住需求。

--政府主管,社会多方参与。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水平,要立足于农户自力更生,鼓励群众互帮互助,建立政府补助、住户投入、社会帮助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的机制。

--节约用地,坚持一户一宅。解决农村困难群众新的住房后,应收回原宅基地,防止在危房改造工作中,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三、方法和措施

(一) 危房改造对象

危房改造对象是生活在农村贫困线以下的下列人员,并属于居住在上世纪50年代前建造、不能保障安全的简易土窑洞,简陋土坯房的住户或房屋已经倒塌的无房户:

①经县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户;

②经县政府确认的农村低保边缘住房困难户;

③经县政府确认因灾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

④经县民政部门确认不宜集中供养、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

(二) 改造方式

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坚持个人自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多方面多渠道筹集危房改造资金;坚持旧房利用与新房建设相结合,采取新建、改建、修缮、置换或其他方式推进工作;坚持统一组织建设维修与住户自行修缮相结合,多途径多方法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三)任务分解原则

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要结合全县新农村美好家园建设,在有利于促进全县的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前题下,坚持以分散改造为主,点面结合,以点带面。在各乡镇自行摸底申报的基础上,分解改造任务(后附危房改造任务分解表),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乡镇政府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四) 危房改造要求

1、各乡、镇在安排改造任务时,要严格按照三最原则,即以满足农户最基本需求为目的,优先改造最困难群众的最危险房屋,各村在确定具体改造对象时,要将决定权交给群众,由村民组民主评议决定,并张榜公示,避免优亲厚友,假公济私的情况发生。

2、各乡、镇要将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计划、资金分配等文件进行公示,并及时向农村危房改造办报告。

3、农村危房改造中拆除重建的农房要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和建造成本。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助的危房户,建房面积按照人均不超过20平方米,户均在40~60平方米之间的标准执行。

4、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组织技术力量现场监督,监督工程质量,重点加强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施工过程的监管,建筑物承重墙砌筑厚度在240mm以上,楼板应采用整体现浇,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加强对进场材料的监督检查,不准用旧砖和半截砖砌筑建筑物承重墙,确保所使用的材料质量合格。对于集中建房点需由施工单位代建的,必须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5、改造任务结束后,由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进行竣工验收,并向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市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将组织财政、住建、民政、国土、审计等部门,以镇乡为单位进行抽查。

(五) 资金筹措与管理

2013年各级财政对农村危房改造平均每户补助标准为14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500元;省级财政补助2600元;市级财政补助1950元;县级财政补助1950元。建筑节能示范户补助资金每户再增加2500元,由中央财政负担。具体每户的补助标准,按照改造方式等情况,具体验收评估后确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户储存管理。

四、组织和保障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关系民生的工作能够落到实处,县政府决定成立xx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成 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由郭俊斌兼。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的收集、上报、整理,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互相配合,搞好各项政策的落实。

(二)明确责任

危房改造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任务,各负其责抓落实。县财政局要按照年度改造任务,负责安排改造资金,监管改造资金使用。县民政局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和优抚对象等改造对象,配合县住建局搞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决必需的农村改造住房宅基地用地计划指标。县审计局负责改造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并将有关情况提供领导组办公室。

(三)完善机制

为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落实,县政府将建立层层分解任务、级级落实目标责任、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定期督查危房改造工作、年终考核目标任务的目标工作责任制,建立长效、动态的工作机制与监管机制。建立完善公示制度、严密审核制度、透明资金拨付制度。

(四)制定规划

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要组织搞好调查研究,摸清住房困难情况、建立危房改造档案、扎实搞好前期工作,在全面、准确掌握农村危房情况的基础上,坚持分期分批推进、分户分类实施的原则,制定危房改造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改造名单和实施方案。

(五)搞好衔接

在移民整村搬迁、地质灾害治理搬迁的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中,住房问题已经得到解决的困难群众,不再作为此次的解决对象。要搞好政策衔接,避免重复补助。在保持原各项工作责任主体和资金渠道不变的前提下,公示移民整村搬迁、地质灾害治理搬迁、残疾人危房改造、农村住房改造等情况。

(六)舆论宣传

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和标语等形式,宣传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配合改造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发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群众,以捐资、出物、投工等方式开展帮扶和互助,为改善农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作出积极贡献。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篇三

为了从根本上消除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隐患,改善村庄面貌和农村居民生活居住环境,提高村镇建设水平,按照市、县级政府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统一部署,结合近五年来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动跨越式发展为主线,集中连片,整乡整村推进为突破口,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全面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安排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移民搬迁项目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乡村规划、公共基础设施布局相衔接。

2、坚持突出重点,强化示范引导的原则。按照《庄浪县20xx年至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庄办发[20xx]155号)文件要求,20xx年改造重点主要是围绕“两线两点”(“两线”即主要公路沿线和旅游景点沿线,“两点”即乡镇政府所在地和中心村所在地)实施农村危房集中连片改造,充分利用各种惠民政策,把解决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和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充分结合起来,集中连片实施。

3、坚持政府主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以群众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形成整体合力。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尊重群众意愿,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4、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安全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充分考虑群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减灾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

5、坚持公正公平,保证群众利益的原则。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接受社会监督。

三、目标任务

按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要求,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完成800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切实从根本上帮助农村困难群众改善农村生活居住条件。

四、建设时限

各乡(镇)必须于20xx年的2月30日前全面启动,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本年度建设任务。具体分三个阶段:

1、申报阶段(2月30日前)。经村委会评议,乡(镇)政府审查,由乡(镇)制定改造方案,确定危房改造对象,报县危改办,县危改办会同县规划局、县残联审批后实施。

2、建设阶段(3月15日—11月15日)。完成施工任务,并对组织管理、政策措施、质量监督、资金管理、整体效益以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总结,完善各种档案资料,上报县危改办。

3、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对危房改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评估,并做好迎接省、市评估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建设标准

为确保农民住房抗震安居质量,要遵循以下要求:

一是按照标准进行设计,抗震设防为8度(5级);

二是结构应为砖混结构和砖木结构,以砖混结构为主,砖混结构的房子要做到有上下圈梁和构造柱;砖木结构的房子要做到有木柱、木梁和屋架;

三是每户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5平方米至60平方米,严禁将换门头、改围墙、硬化巷道列入危改项目,一经查实,取消危改项目。

四是集中统一建设的农房要统一规划、统一放线,要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来承建;

五是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六是各乡(镇)政府要统一标准,突出特色,做大点、做亮点,做大规模、提升建设档次,原则上以青瓦白墙为主,墙体必须用保温空心砖,彻底杜绝粘土实心砖,建立质量安全巡查制度,定期不定期进行质量安全检查;

七是各乡(镇)政府要加强农民自建房屋的技术服务和指导,解决好农民自建房屋中存在的结构设计安全隐患等问题。

六、实施程序

1、申请。实施危房改造的农户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一式三份),说明建房位置、建筑面积、施工图纸、投工和自筹资金情况,提供相关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2、评议。村两委班子会议研究提出意见,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申请危房改造户进行评议确认并公示,将村民无异议者上报乡(镇)政府。

3、审查。乡(镇)政府对上报的危房改造户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初步核定危房改造户,并对需改造的危房进行拍照存档,经公示后将无异议的危房改造户上报县危改办。

4、审批。县危改办对各乡(镇)上报的危房改造户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上报,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上报,并说明原因。危房改造对象为长期居住存在安全隐患的窑洞、土坯房等危房,以及达不到抗震安居要求的其它结构的住房。重点是残疾人家庭、低保户、单身特困母亲、困难退伍军人、散居的五保户和困难归侨侨眷、成年孤儿、贫困独身子女领证户和两女结扎户优先安排。

5、验收。各分部、分项工程完工以后,乡(镇)政府要按规范程序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工程整体完工后,由乡(镇)政府逐一对项目进行验收后,县危改办按要求进行抽验,抽验面不低于30%,最后由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县级验收,重点验收四个方面:

(1)建房时限,必须是年内动工修建并且完成竣工。

(2)建房面积,必须控制在45平方米至60平方米。

(3)抗震设防,房屋必须达到8度(5级)抗震设防要求。

(4)房屋结构,必须是符合相关要求的砖木或者砖混结构。验收合格后申请市危改办验收。凡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准交付使用,并责令其限时整改

七、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为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县上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四大家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住建、财政,发改、监察、国土、审计、规划、残联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庄浪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职责,靠实责任,形成以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全面落实资金。按照农户自筹为主、政府扶助为辅的原则进行资金筹集,并将财政、发改、扶贫、残联等部门的有关资金进行整合,本着“渠道不乱、投向不变、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捆绑使用,完善分级负责、部门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各乡(镇)政府要管好用好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一折统”发放,对优亲厚友、瞒报虚报、贪污、挤占、挪用、截留危房改造资金的要严肃查处。

3、加强档案管理。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对涉及危改工作的摸底调查、公示、工程进度图表、照片、财务管理等资料要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归档,要求改造户户主站在改造房前,将改造前、中、后的形象进度全部进行拍照,并编号存入档案,做到程序完善、手续完备、资料全面、管理规范。电子档案录入要在纸质档案确保无误的情况下对照录入,以防录入错误。

4、严格监督检查。县监察、审计、财政、住建、残联等相关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工作,加大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使用管理的督促检查,严肃纪律,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目标任务 篇四

2016年,全省改造任务视情况分批下达,首批下达10万户。各地要结合精准扶贫工作,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优先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