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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制度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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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制度精品多篇

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范例 篇一

一、消防安全职责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安全责任书,有宣传标语。

2、制定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单位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建筑防火

5、幼儿园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不应超过3层:200M2以上建筑必须有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

6、幼儿园与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间距小得小于30M,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准有踏步。

7、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8、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 OM。

9、安全疏散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火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

10、幼儿园内不能装设蒸汽锅炉房。

三、电器防火

11、幼儿园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不小于1.3M,灯头距地面应不小于2M.

12、学校内荧光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13、幼儿园的儿童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等。

14、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

四、消防设施

15、灭火器应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个放置点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应急灯每l OM一个,楼梯间和走道内必须安装室外消火栓完好。

16、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上边缘距地面不大于1.0,标志的间距不大于20M I袋形走道的尽端离标志的距离不大于l OMo

17、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幼儿园应安装自动报警系统。

幼儿园消防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二

(一)、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幼儿园保教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幼儿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幼儿园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园内每位教职工都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三)、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消防安全目标化管理。

二、消防组织

(一)、园长为全园的防火总负责人;幼儿园设立防火领导小组,对幼儿园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做出决策。

( 二)、园长为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园的。消防工作,各班班主任负责本园具体的消防工作。

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1、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防火领导小组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保证绿色通道标志明显,保证各安全通道畅通无阻。

2、对幼儿园教职工、幼儿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常识,使所有教职工均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各班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

3、支持、配合幼儿园防火安全,履行消防安全检查、监督职责,认真、及时整改本园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4、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协助疏散人员、物品、保护火灾现场。

5、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事故的原因,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防火负责人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幼儿园消防制度。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

4、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

5、组织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 防火管理员主要职责:

1、认真负责做好本园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工作

2、明确岗位职责,每天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内容包括: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

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消防安全制度 篇三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消防安全制度 篇四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开展本单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

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本单位各级领导及全体员工;

4、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每半年开展一次;

5、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对特殊工种人员应进行专项培训。

6、新员工应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7、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应由专人授课,并制作教案,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全体人员应做好学习记录,对无故不参加者通报批评,并组织补训。培训过程中应采集现场照片和影像资料,并做好记录,装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8、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办法,针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应组织补训。

二、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1、消防安全例会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召集、消防安全管理人配合组织召开;

2、参加消防安全例会包括以下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3、消防安全例会每月召开一次;

4、消防安全例会议题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各部门负责人汇报上月消防安全工作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提出整改建议、方案以及需要投入整改隐患的资金情况;

(2)消防安全管理人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以及领导批示等;

(3)总结近期消防工作取得的成绩及不足,解决近期发生有关消防工作的重大问题;

(4)消防安全责任人部署本月消防安全工作;

(5)适时针对春防、冬防重点防火期以及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假日安排部署防火工作。

5、会议应形成会议记录(专人记录),并装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6、消防安全例会应单独召开,不能与其他会议合并召开。

三、防火巡查制度

1、宾馆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对火、电源、客房、厨房等部位进行不间断的巡查。班组交接班前,班组负责人应共同进行一次巡查;

2、防火巡查应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明确专人进行巡查;

3、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

(6)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4、防火巡查应做好记录,并在巡查结束后经当日值班领导签字后存档。

四、防火检查制度

1、宾馆各部门、班组每周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防火检查。每季应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

2、周检查应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开展。月检查、季度检查应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责任人参加;

3、周检查、月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5)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及其它重要场所防爆、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8)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9)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10)其它需检查的内容。

4、季度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消防水泵启动状况;

(2)自备发电机组切换功能;

(3)最不利点消火栓压力、出水量;

(4)消防电梯迫降功能;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末端放水情况;

(6)手动和自动报警设施动作情况;

(7)防烟排烟设施启动情况;

(8)其它消防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检查应做好记录,并在检查结束后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

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安全疏散设施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为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维护、检查、管理,保证完整好用;

2、安全疏散设施种类包括:消防电梯、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火灾事故应急广播、声光报警等;

3、宾馆应落实下列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措施

(1)保证安全疏散设施设置齐全、功能完备;

(2)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在常闭防火门上设有警示文字和符号,在客房设有疏散指示图示;

(3)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4)禁止在疏散走道、楼梯间悬挂或摆放可燃物品

(5)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禁止在公共区域的外窗上安装金属护栏。

4、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在检查结束后经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范围和职责包括:消防设施的运行、维护、日常操作管理等;

2、当发生突发事件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确认是否存在火警,如发生火情,应按照《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火警处置规程》,根据火情启动相应消防设备及时进行处理,并立即通知本单位义务消防队组织灭火,同时将情况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并立即拨打119报告火警;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数量应不少于2人,保证24小时值班,并应经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睡觉、饮酒以及从事各种娱乐活动;

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按时做好各种记录,并在交接班时应做好交接。

七、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消防设施、器材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主要职责是掌握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种类、数量、设置部位、功能和使用方法;

3、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种类、数量、型号以及新购、报废情况进行登记,并确定维护管理人;

4、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应制作图示并分别粘贴在消防设施和器材上;

5、宾馆对其配备的灭火器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具备资格的维修单位实施的功能性检查;

6、宾馆每年应由具备资格的单位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功能测试;

7、消防设施、器材的维修、检测应做好记录。

八、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火灾隐患应采取措施整改。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逐级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

2、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申报复查;

3、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1)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使用甲、乙类可燃液体、气体作燃料的明火取暖炉具的;

(3)违章用火、用电的;

(4)客房内卧床吸烟的;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6)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它用的;

(7)常闭式防火门关闭不严,防火卷帘下方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8)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9)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10)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4、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九、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宾馆应加强电气防火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2)营业期间不应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作业;

(3)不应在营业区、仓库区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

(4)非营业时间应关闭非必要的电器设备;

(5)停送电时,应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

2、宾馆应加强可燃物及明火设施管理,采取下列措施:

(1)严格内部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防范措施;

(2)固定用火设施和大型用电设备应确定专人负责;

(3)宾馆内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客房内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照明;

(5)服务区禁止使用溶剂汽油、可燃气体做燃料的取暖炉具;

(6)在客房的明显部位应设置禁止卧床吸烟的警示文字和符号,制止住宿客人卧床吸烟行为,及时清除烟头等杂物;

(7)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禁止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3、每年应由气象部门对有关设备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并做好记录。

十、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1、宾馆应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机构;

2、义务消防队成员包括: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成员,楼层负责人,全体员工;

3、义务消防队的职责主要是及时扑救本单位初期火灾,当发生火灾时,要迅速展开灭火行动,并维护火灾现场秩序;

4、义务消防队要每季度开展业务技能学习,并开展灭火演练。

十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及职责:

(1)指挥员: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

(2)灭火行动组: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到达现场扑救火灾;

(3)通讯联络组:报告火警,迎接消防车辆,与相关部门联络,传达指挥员命令;

(4)疏散引导组:维护火场秩序,引导人员疏散,抢救重要物资;

(5)安全防护救护组:救护受伤人员,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

(6)其它必要的组织。

2、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要点:发现火警信息,值班人员应核实、确定火警的真实性。发生火灾,立即向“119”报火警,同时,向单位领导和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发出火灾声响警报;

(2)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要点:开启火灾应急广播,说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线。组织处于着火层等受火灾危胁的楼层人员,沿火灾蔓延的相反方向,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 。疏散过程中,应开启自然排烟窗,启动防排烟设施,保护疏散人员安全。情况危急时,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员;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要点:火场指挥员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材迅速扑救,视火势蔓延的范围,启动灭火设施,协助消防人员做好扑救火灾工作;

(4)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程序要点:按预定通讯联络方式,保证通讯联络畅通。准备必要的医药用品,进行必要的救护,及时通知救护部门救护伤员;

(5)善后处置程序要点:火灾扑灭后,寻找可能被困人员,保护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开展调查。

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演练一次;

4、演练时应在宾馆入口处设置带有“正在进行消防演练”字样的标志牌;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并做好记录。

十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检查、维护记录;

2、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异常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3、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禁止非电工人员作业,徒工在作业时需有证电工监护;

4、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5、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并做好记录。

十三、值班制度

1、宾馆应落实值班制度;

2、宾馆实行带班领导、值班人员、保安三级值班制度;

3、各级值班人员职责包括:带班领导负责检查、督促值班人员和保安开展检查、巡查。值班人员负责对本单位开展检查、巡查。保安负责不间断的巡查,严禁值班期间睡觉;

4、检查、巡查时应认真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应逐级向值班人员、带班领导汇报,如发现火情应立即通知消防控制室并进行扑救,必要时直接向119指挥中心报告火警;

5、值班期间严禁脱岗、饮酒以及从事各种娱乐活动。

十四、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年初消防安全责任人与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与各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

2、成立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考评,内部通报,并上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

3、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小组应制定考核细则,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规掌握情况,防火知识掌握情况,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功能掌握情况等,并明确考核方式、范围、时间等;

4、消防安全工作考评细则应采取百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60—9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每年应根据需要对考评细则进行必要的修改;

5、对考评结果为优秀的个人应给予物质奖励,对不及格的个人,应给予经济处罚。奖励及处罚标准应在考评细则中明确。

十五、消防宣传制度

1、宾馆有开展消防宣传的权利和义务;

2、消防宣传方式主要有:广播、音像、板报、电子屏幕、条幅、内部刊物等;

3、宾馆应经常性开展消防宣传,春防、冬防重点时期,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假日期间要加强消防宣传;

4、宣传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消防法律法规、防火基本常识、典型火灾案例、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等,并不断更新消防宣传内容;

5、消防宣传应制定计划,并做好记录;

6、宾馆应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开展大型消防宣传活动。

消防安全制度 篇五

一)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消防设施是指用于火灾报警、防火排烟和灭火的所有设备。消防器材是指用于扑救初起火灾的干粉和1211灭火器及其他灭火专用轻便器材。消防设施是人身安全的重要保证,因此,任何器材和消防设施必须保证灵敏可靠,保证良好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特制定本规定:

1、保安部全面负责超市所属的消防报警设施、灭火器材的管理,负责定期检查、试验和维护修理,以确保完备,并建立档案登记。

2、超市保安部负责维护、管理超市公共场所内的消火栓。在重大节日前对器材、装备进行检查,春秋季进行试喷抽查。

3、各部门、班组对本岗位的消防器材由义务消防员进行兼管,定期进行维护,禁止无关人员挪动、损坏消防设施。防止消防器材丢失,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保安部。

4、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挪用消防器材,各部门、班组的消防器材因管理不善发生丢失、损坏,该部门、班组应承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

5、禁止无关人员动用消火栓内的设备,禁止将消火栓用于其它工作。动用消火栓必须向保安部报告。

6、严禁以任何理由阻挡、遮拦、装饰、侵占、利用、拆除消防设施及消防标志。

7、本规定未尽条款,均执行消防法规所规定的有关条款。

二)公寓防火制度

1、公寓内所有的装饰材料,应采用非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2、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公寓,凡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寓,需立即交服务处专门储存,妥善保管。

3、禁止在公寓区燃放烟花爆竹。

4、公寓内应配有禁止吸烟标志、应急疏散指示图及内部消防安全指南。

5、楼层管理员须经常向住户宣传,不要躺在床上吸烟。烟头和火柴不要乱扔乱放,应放在烟灰缸中。入睡前应将音响、电视机关闭;人离开房间时,应将房内的电灯关掉。

6、楼管员应保持高度警惕,平时应不断巡视查看,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

三)办公区防火制度

1、办公区严禁吸烟,并在明显位置设置防火标志。

2、办公区不得储存杂物,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办公区不得使用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电饭锅等电热工具。

4、如发现违反此制度者,将对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给责任部门处于以500—20__元的罚款,并给予通报批评。

5、因违反此制度而造成火灾事故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主管领导的刑事责任。

四)小区消防安全制度

1、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华联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规定。

2、经营场地的安全要有明确的负责人,本着

3、经营单位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公安消防部门和消防安全员工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违法、违章行为及火灾隐患,必须在限期内改正,如逾期不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经营单位负全部责任。

4、经营单位在开业前必须对员工做好防火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5、经营单位在华联超市区域内作业、施工,必须向超市保安部等有关部门申请,得到允许后,方可作业,如需动火作业,必须持有超市保安部签发的动火作业证,方可作业。

6、文明经商、礼貌待客,在小吃经营中各项工作须严格按规范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7、经营单位必须按《消防条例》配备有效地、足够地消防器材,以保证经营的安全。

8、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用具,必须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并保证其日常安全使用和维护、保养工作。

9、经营单位应服从__消防安全管理、监督、检查,对不承担责任书所规定的责任、违反消防条例或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给超市造成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华联有权依情节轻重对经营单位进行警告并处以100元—1000元的经济处罚,限令停止整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燃气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为确保燃气的安全使用,维护保障超市的正常经营秩序和利益,防止因燃气使用不当发生火灾,特制定本规定:

1、燃气使用部门定期对燃气管道及燃气具进行安全检查,杜绝因设施及设备的损坏、带故障运行造成的安全隐患,发现损坏、锈蚀立即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2、燃气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由所在部门对其进行燃气安全操作培训,作到:

一知:燃气安全使用规定二知:燃气具构造

一会:燃气安全操作使用二会:保养维护燃气具

三会:发现隐患,处理意外险情

3、涉及使用燃气的部门,须设有专职安全员,负责燃气的日常管理。

4、燃气具必须由专职操作人员使用,任何与燃气操作无关或与之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燃气操作间。

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对燃气管道、阀门、开关、计量表、灶具私自拆改,使用燃气具严格按照先点火后开气的顺序进行操作。

6、定期清洗燃气操作间的排烟道,避免因排烟道积油、积污过多而引起的火灾事故。

7、燃气操作间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发现燃气外泄时,要采取应急措施,开窗、开排风扇,加大通风量,严禁吸烟、开灯、动火。

8、每日班前、班后燃气使用部门要对燃气操作间进行安全检查并要有文字记录。

9、对保安部门配置于燃气使用区域内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不得挪做它用,对闲置燃气灶具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

六)防火检查制度

1、营业小组及其它部门要设立一名防火检查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检查记录。

2、防火检查员要认真负责,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发生火情。

3、各部门要在经理(主管)带领下,每月要进行两次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把情况向保安部汇报(书面材料)。

4、保安部每月不定期的对各部门进行安全防火检查,主要检查放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实,有无重大火险隐患,有无安全防火检查记录,以消防工作为依据,协同各部门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篇六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我站消防管理工作,消除各种火险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一、消防安全基本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消防安全基本制度。

A 、我站成立以副站长刘京昆为组长、谢红军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实施对全站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站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设在后勤部门,由梁海舰负责。站组长为第一负责人;班组(队、科)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二责任人;班组设消防安全员;站建义务消防队,形成全站消防安全管理网,做到组织、职责、制度“三落实”。各级负责人要尽职尽责,做好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工作变动时要做好交接工作。

B 、装备各种消防器材。按照《公安部消防器材配置规定》,根据不同部位的具体情况和消防灭火需要,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建立消防器材管理制度,并设专人管理,使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

C 、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对全站员工及新入站员工实行三级(站、部门、班组)消防按教育,使全体员工达到“四懂四会”的要求。

D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站领导要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以“四查”(即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现场及消防器材的完好状态)为内容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研究解决。

E 、健全消防设施的检查维修保养情况记录、灭火器档案,档案要做到内容完整,图字清晰,随时记载,管好用活。

F 、对各类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并认真填写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表,严肃查处违反消防规章制度和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并将事故调查结果及时上报。

G 、消防安全工作必须抓好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五个环节。对于认真执行防火制度,努力做好消防工作,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在消防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由站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违反消防规章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的部门、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二、站分级放火安全岗位责任制

1 、站消防安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A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消防法规。

B 、组织实施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C 、建立健全消防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D 、督促部门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员工执行和遵守消防法规的自觉性。

E 、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G 、组织制订消防预案,组织带领员做好火灾扑救、火灾现场保护工作。

H 、组织火警、火灾事故的查处,追查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

I 、负责对消防有功和失职人员实施奖惩。

2 、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岗位职责

A 、在上一级消防负责人的领导下,监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B 、确定本部门消防职责和任务。

C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主持研究、整改火险隐患。

D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E 、确定本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F 、领导本部门的义务消防组织工作。

G 、指导监督本部门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

H 、组织扑救初起火灾,并协助消防安全部门查明事故原因。

3 、班组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A 、在上一级防火负责人的领导下,监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消防规定,负责本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

B 、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协助整改火线隐患。

C 、负责本班组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D 、定期对本班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保养,保证完好有效。

4 、员工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A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消防法规,负责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谁在岗谁负责。

B 、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C 、班前班后对本岗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D 、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宣传和义务消防队组织活动。

E 、达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补救方法,懂逃生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险肇事故,会逃生。

F 、保证本岗位消防器材的完好有效及卫生,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G 、发生火情积极参加扑救。

三、职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A 、为提高广大职工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认识,提高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对班组(队、科)进行普遍、深入、经常地消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及操作技术培训。

B 、对新入站职工(包括临时工、徒工、实习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必须进行三级(即站、部门、班组)消防安全教育。

一级教育由站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进行。内容包括:消防安全方针、危险性质和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防火防毒急救常识等。

二级教育由站消防领导小组组织进行。教育内容:各部门岗位的危险特点及机械设备特点与事故预防方法,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及消防安全注意事项等。

三级教育由班组织进行。教育内容:本岗位的火险危险性、岗位防火安全制度等。

C 、凡从事锅炉、电工、特殊危险操作工种的员工,由专业主管部门组织专门培训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操作。

D 、日常教育,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四大节日”(元旦、五一、国庆节、春节)前,要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灭火技能,不断提高职工的消防意识自防自救能力。

E 、承包单位来站内从事工程施工,危险性大的作业,由承包单位与我站安全管理部门签定施工协议书,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防火安全知识及消防安全注意事项教育,施工中的防火措施由施工队进行组织负责实施。

四、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制度

A 、重点消防安全部位:

B 、凡被确定为重点部位的岗位,一定要认真执行有关管理规定,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配备消防器材,做到防患于未然。

C 、凡重点部位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遵守操作规程,因违章操作,违反防火制度,造成事故的要严明制度,追究责任。

D 、重点部位工作人员要由政治可靠,工作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对上岗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教育或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和操作。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禁止介入。

五、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A 、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由站消防安全小组统一采购调配。

B 、各班组(队、科)的消防设施及器材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做好日常维护及检查,发现器材失效应及时报告站消防安全小组进行调换。无故丢失或损坏,对责任班组(队、科)进行经济考核。

C 、消防器材只能用于消防,不得挪做它用。

D 、部门或个人私自动用消防器材,影响消防工作造成后果要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六、火警、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

A 、凡发生火警、火灾事故,首先发现者应立即向站主管领导报告,并采取扑救措施和报火警。

B 、发生火警、火灾事故的部门应在2 4 小时内将具体情况报告站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并积极组织事故分析会,找出事故原因,查明责任,吸取教训。

C 、火警火灾事故发生后,站领导要及时指定站消防安全小组与发生事故的班组(队、科),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

D 、调查分析事故应对事故现场情况和事故当事人、见证人提供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分析,确定事故原点及造成的原因,查明责任。

E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及间接责任者,视造成事故的后果及认识态度,按站消防安全奖惩制度处理。

F 、站消防安全小组对事故调查分析后,应制定防范措施,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站领导进行处理。

七、消防安全奖惩制度

A 、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工作方针,认真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努力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队、科),由站对班组(队、科)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员和职工进行表扬及奖励。

对避免重大火灾事故,在消防安全工作方面有突出贡献者,给予表扬或奖励。

B 、凡不认真执行消防安全制度,未按规定落实防范措施发生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职、降薪等行政处分,后果特别严重的移交公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C 、对于有章可循、违章作业造成火灾事故者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D 、各班组(队、科)对职工的奖励与处分,按站规定的审批手续办理。

八、火警处理制度

A 、发现火情,在场人员应立即扑救并报告,站消防安全小组接到火警报告后,立即通知站领导。

B 、站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并立即召集当班消防人员,携带消防器材迅速赶赴现场,查看火情大小,即使扑救。

C 、火情不大时,就立即用灭火器扑灭,分析引起火灾的原因并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D 、无法用一般灭火器扑灭时,应及时组织在岗人员利用室内、外消火栓进行扑救。

E 、火情较大时,应立即报火警1 1 9 。

F 、报火警应准确无误的报告详细情况,火警地点、燃烧物质及火势大小,报告报警人姓名、电话号码并派专人在失火地点处接应。

G 、警卫人员对大门和所有出口进行封锁,严禁不法分子趁火打劫。

H 、消防人员应积极协助消防队的救火工作,保护火灾现场,并配合调查起火原因。

I 、站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及时将火灾调查情况报站领导。

九、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K 消防安全检查是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主要任务是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做到防患于未然。

1 、组织方式

A 、全站的消防安全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组织进行,每月不少于两次。每年“四大节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按上级要求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由站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B 、不门的消防安全检查,由消防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每周不少于两次。

C 、各班组要做到随时检查,班组(队、科)长和职工应严格进行交接班和班中巡回检查。

D 、查出事故隐患,要及时记录、有整改意见、有整改措施,做到定时间、定项目、定人员落实整改项目计划完成时间。

2 消防安全家查的主要内容

A 、查思想:重点查对消防工作的认识情况,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烈,查是否敢于和违章行为做斗争。

B 、查制度:重点消防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查是否有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情况。

C 、查领导:重点查是否把消防工作纳入本班组(队、科)重要议事日程;是否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抓不安全隐患的整改;是否抓消防教育,是否本着“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各类事故。

D 、查现场:查是否重点部位(仓库、配电室)的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操作规程;查电器设备、生产设备的线路开关是否符合防火技术要求;查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3 、消防隐患的整改

A 、对查出的消防隐患,站消防领导小组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分析研究后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见附录1 ),要按照“三定: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三不准:凡是班组(队、科)能整改的不能向上推,站消防领导小组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领导)的原则进行整改;隐患责任部门要认真落实整改计划,指定隐患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及人员,并将整改结果反馈给站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B 、所有隐患问题,都必须立即整改,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限期解决。

C 、《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由站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存查,一份叫隐患所在的班组(队、科)部门作为整改依据。其内容包括隐患项目,需经站领导审查批准,属于那以级整改的`交给该级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整改结果要按期反馈给站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存查。

消防安全制度 篇七

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企业各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企业各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各公司及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总部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公司防火责任人由各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级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部门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条各公司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厂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给生产班组、仓库各要害部位及职工宿舍区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核,报行政管理部总监审批;三级动火作业由防火安全责任人提出意见,经行政管理部总监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下班前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严禁使用电炉。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保安部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叁加扑救。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一)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者;

(二)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於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险,勇於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者;

(四)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者;

(五)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消防安全制度 篇八

为了更好地落实《消防法》,防止火灾危害,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

每学年初食堂责任人与各承包点责任人签定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二、使用液化气安全管理规定

1.凡配有液化气灶具的承包点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液化气灶具正确使用方法后方可上岗操作。任何人员在使用过程中不得违返操作规程,以免意外事故发生。

2.液化气灶具点燃后操作人员不得离开,避免液化气意外、泄漏。

3.对液化气灶具、钢瓶、胶皮管、减压阀等部件,应做到每餐开饭前彻底检查一次,发现漏气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

4.严禁随意倾倒液化气钢瓶中的残液。

5.对配备的灭火器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灭火器应放在拿取方便的位置。

三、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任何人不得私接电路,不得私自改动、迁移各种供电设施。

2.不准盗电使用,不得在公用供电线路用电或绕过电表用电。

3.未经允许不得私自使用大计量电器。

4.严禁伪装或启动电表铅封。

四、凡违反本制度

处以100——1000元罚款。

幼儿园消防规章制度 篇九

一、牢固树立治安消防意识,认真学习有关消防制度。

二、本部门成员要充分认识治安消防工作对确保完成处内各项工作的重大作用,努力学习有关知识、制度和技能。

三、领导干部重视消防安全,经常通过会议、自查等形式做好学习、宣传、部署等工作。

四、实行领导干部责任负责制,具体工作有专人负责。

五、本部门各办公室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防火、防盗责任制。

六、出现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的治安、消防事故,必须立即向部门领导报告,部门办公室应立即着手处理并向学校报告。

七、配合校保卫处及有关部门做好有关治安、消防的日常工作。

八、在执行本部门治安消防制度过程中,必须表彰先进,批评不良现象,对重大事故责任人,要给予必要的惩罚。

九、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开展对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

十、发现火灾及隐患要及时报告,及时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