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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关于征求意见的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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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关于征求意见的整改报告

法院关于征求意见的整改报告

按照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针对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征求意见整改》的通知要求,滦南法院将市纪委监委和市律师协会的反馈意见进行梳理并对照有关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市纪委监委反馈意见的整改

(一)关于“近年来职务犯罪案件审判情况,大部分案件均能达到预期效果。但也有少数案件,审判时间过长,有的甚至长达两年以上,导致办案效果下降”的问题。

经查,我院近年来涉及职务犯罪案件均在审限内审结完毕,不存在审判时间过长,甚至长达两年以上情况。做法是:我院不断加大清理积案督办力度,坚持每周定期通报清理进度,对清理任务重、进度慢的业务庭重点督办,对短期不能清结的要求承办人上报未结案件原因报告,同时要求兼顾正常程序内的在办案件,坚决防止出现前清后积、边清边积的现象。

(二)关于“人民法院职务犯罪审判人员要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同时也要加强对此类案件的内部监督”的问题。

整改措施:未发现刑事办案人员存在不廉洁问题。一是压实领导责任,着力强化“一把手”责任担当,带头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开展经常性巡谈工作,并形成常态。二是严格干部选任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干部选任条例》、省市县委相关制度,修订完善干部动议提名、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管理及个人报告重大事项等干部监督操作规程,规范干部选任与监督工作。全面实施领导班子综合研判制度,常态化开展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综合分析,及时掌握领导班子工作实绩、整体结构、能力水平、廉洁自律等,及时提出调配意见,增强班子有效发挥整体功能。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把围绕法院工作大局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重用起来,在全院形成争当思想创新者、改革促进者、落实行动者的浓厚氛围。2020年1月3日至16日,按照省高院统一安排,我院倴城法庭庭长王汝利同志参加了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举办的“河北省法院青年干部综合能力提升研修班”的学习,取得了较好的学习成效。三是持之以恒抓作风。加强廉洁教育,使全院干警始终紧绷廉政弦,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采取多种形式狠抓“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和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坚决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三)关于“人民法院应加强对行政审判案件的审核力度,从讲政治的高度谨慎对待,认真审核,必要时主动进行核实取证,避免因职业操守和责任心问题造成政府败诉,给国家利益造成损失、政府公信力受到影响”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我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逐步加强行政案件受理工作,严格遵守立案登记制度,依法保护当事人诉权,正确理解和把握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行政案件的受理条件,进一步畅通行政诉讼渠道,坚持司法为民、便民、利民,通过加强诉前引导、诉讼权利告知等措施,支持和保障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努力为群众提高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同时,不断规范行政审判行为,依法行使行政审判权。在实践中,对当事人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主体不适格等问题,我们会耐心的对当事人进行一次性告知,对确实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做好释法明理工作,让当事人明明白白行使诉权;对于依法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做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努力从制度上、源头上解决“立案难”问题,为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敞开大门。二是我院积极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充分行使行政审判职能,规范和促进行政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同时,我们始终坚持公平公正,促进行政执法规范运行,并在法律、政策的框架下,拓宽行政案件的协调和解渠道,促进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

二、关于市律师协会反馈意见的整改

结合实际工作与市律师协会的反馈意见,我院基本能够做到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自觉践行司法为民。但在有些方面做的还不够好,比如:

(一)关于“就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与律师行业党委进行交流,增强互建、互促、互帮、互信”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理念。深入践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工作方案》,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建工作述职考核等制度,促进党建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强化党建引领,大力实施党建引领、基层党组织提升工程,设立党员示范岗、模范先锋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赴潘家戴庄惨案纪念馆进行体验式学习,重温入党誓词,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增强。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紧抓实抓好。党组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坚持做到早研究、早部署,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仪,安排部署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律师行业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交流,推动形成聚精会神抓党建的整体合力。

(二)关于“加强对书记员和辅助人员的作风纪律教育与培养”问题

整改措施:近期,我院开展了为期百天的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了《滦南县人民法院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袁铁山副院长在动员部署会议上通报了2019年以来法院系统发生的干警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要求大家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纪律底线,自觉抵制诱惑。他从编外人员工作的重要性和规范性两个方面提出要求:要主动学习业务,提升能力素质,做法官、法官助理的好帮手;要遵守规章制度,规范举止言行,不折不扣完成好上级、全院部署的各项任务。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士刚表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认识本次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将活动融入法院工作实际,把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与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自觉把专项整治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之中;三是讲究方式方法,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抓好此项工作,尤其是编外人员,一定要增强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时刻保持警觉,不存侥幸心理,绝不触碰底线;要明确底线红线所在,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学会正确的待人接物处事的方式方法;要牢记初心使命,坚守对公平正义的追求,秉持大格局、高追求,绝不恶意挑战规则。

(三)针对“网上立案形同虚设”问题

整改措施:疫情防控期间,我院依法及时对审判工作作出调整,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互联网来办理诉讼事项,大力推行网上全流程办案。疫情当前,实现网上立案、送达、庭审,畅通12368诉讼服务平台,既保障了案件当事人诉讼权益,有效维护诉讼秩序,又减少了人员流动,阻断疫情传播,做到审判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法院力量。截至3月17日(审管办提供最新数据),滦南法院网上立案240件(其中审核通过149件、审核未通过79件、未审核12件),网上缴费76件,电子送达86件(其中送达签收53件),网上阅卷4件(其中阅卷审核完成3件),网上质证1件,网上开庭86件,预约开庭数10件,转调解94件,调解成功1件。我院网上立案成果显著,下一步将继续根据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网上立案工作办法(试行)》的文件通知要求,严格网上立案工作,对不符合网上立案规定的,尽可能做到一次性告知,提高工作效率。

(四)针对“追求年终结案率”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扭转思维定势,增强均衡意识。强化审判人员的均衡结案意识,树立“公正是灵魂,高效是基本,均衡是重点”的司法理念,转变观念,扭转过去“前松后紧”的不良工作习惯,及时审理案件,把均衡结案变为法官的自觉行动,打破过去“年年清案,年年积案”的怪圈。二是加强审限监控,强化审判管理。强化审判流程管理,控制案件流程,强化节点管理,加强对立案、分案、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监控。建立审限动态监控机制,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及时进行预警催办和督办,提高审判人员实现均衡结案的自觉性。三是完善考评机制,提升办案效率。以审判工作常态化推进均衡结案,将结案均衡指标纳入法官绩效考核体系,改按年度的综合考核为按月、季的动态考核与半年、全年考核相结合,引导法官在结案均衡上下功夫,合理调配时间和精力,实现结案均衡、苦乐均衡。四是完善工作计划,合理配置资源。加强立案管理,对新受理案件进行合理分流。

(五)关于“法官依法判案,强化责任担当”的问题。

整改措施:我院狠抓纪律作风整顿及警示教育工作,通过召开政治性警示教育大会、邀请市中院领导讲课、组织干警收看警示教育片等不同形式,促使干警常怀律己之心,绷紧遵规守纪思想之弦,审慎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干警遵规守纪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下一步工作中,滦南法院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整改措施,让人民群众看到法院的变化、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将认真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律师调查令等制度,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积极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推动滦南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