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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精彩多篇)

栏目: 证明书 / 发布于: / 人气:2.67W

出生医学证明(精彩多篇)

关于无效《出生医学证明》 篇一

(一)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要求内容准确、字迹清楚、严禁涂改。有下列情形的,视为无效:

1、《出生医学证明》手写时未用钢笔或碳素笔的;

2、《出生医学证明》被涂改的、填写字迹不清的、有关项目填写不实的;

3、私自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的;

4、《出生医学证明》未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的;

5、《出生医学证明》为非法印制的。

(二)无效《出生医学证明》的换发

1、因签发单位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签发单位应及时换发有效的《出生医学证明》。

2、因当事人的责任而导致《出生医学证明》无效的,可向原签发单位申请换发。

3、无效《出生医学证明》自换发之日起作废,有签发单位存档保留并做好登记。

《出生医学证明》的填写与签发 篇二

(一)签发对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活产婴儿(活产婴儿系出生时有呼吸、心跳、脐带搏动及随意肌收缩4项生命体征之一的婴儿)。

(二)填写要求

1、接生人员填写<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 记录婴儿出生状态,根据<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接生人员或指定专人填写《出生医学证明》。

2、《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不得勾画涂改。由计算机打印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接生人员本人及婴儿母亲签字。

3、新生儿姓名根据新生儿父母申报姓名填写,用字必须正规。

4、性别、健康状况及出生地点分类,应根据新生儿出生时的实际情况予以确认,分别在有关文字上或□内划“√”;健康状况可结合Apgar评分判定,出生地按新生儿出生时所在地填写。

5、新生儿父母姓名、身份证编号必须依据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填写;无居民身份证的现役军人或外籍人,在身份证栏目□内填写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如军官证、士兵证、外籍护照,按实际数码顺序填在□内,尾数后□内标“●”。

6、父母为台、港、澳居民,已获得外国国籍的填相应国籍,未获外国国籍的填“中国”籍,其后标(台)或(港)、(澳)。

7、在综合医院和其他医院出生的, 在医院后□内划“√”;在妇产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乡(镇)卫生院出生的`,在妇幼保健院□内划“√”家庭接生的,在家庭后□内划“√ ”;其他地点出生系指在车、船、飞机上出生等情况,填写时需注明,并在其后□内划“√”。

(三)签发要求

1、《出生医学证明》由新生儿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后签发。

2、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分娩的婴儿,由县级以上的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出具此类《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在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时,应要求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亲子关系证明”,

(2)、该婴儿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旁证为家庭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同时附家庭接生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婴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的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这些证明材料应由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机构保存。

3、家庭接生的新生儿,由接生地所在的乡(镇)卫生院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后签发。

4、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向户籍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籍登记机关保存《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户籍登记的原始凭证,《出生医学证明》正本交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保存。《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必须由户籍登记机关拆切,私自拆切视证明无效。

出生医学证明 篇三

委托人:xx

性别:x

出生年月:xxxx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xxxxxxxxxxxx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xx

受托人:xx

性别:x

出生年月:xx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xxxxxxxxxxxx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xxxxxxxxxxxx

联系电话:xxx

与委托人关系:xxxxxx

委托人因不能亲自来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领取事宜,特委托受托人代理本人领取婴儿姓名为xx__的《出生医学证明》。凡由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领取《出生医学证明》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xx

受托人签名:xx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出生医学证明 篇四

委托人:_____ 性别: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 性别:___ 出生年月:________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与委托人关系: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因不能亲自来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领取事宜,特委托受托人代理本人领取婴儿姓名为_______的《出生医学证明》。凡由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领取《出生医学证明》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 篇五

(一)依据卫生部、公安部卫基妇发〔2001〕45号文的有关规定,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二)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出生证明时,以“出生公证书”为合法有效文件。

(三)《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在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补发办法如下:

1、未办理户籍登记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2、已办理户籍登记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出生医学证明 篇六

xxx公证处:

兹证明 ,男/女,于 年 月 日在 (此处填写出生的市、县)出生。 的生父是 (如去世需注明:已故), 的生母是 (如去世需注明:已故)。

特此证明。

盖 章

年 月 日

出生医学证明 篇七

委托人姓名(新生儿母亲):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人于 年 月 日在 (新生儿出生地点)分娩,特授权委托 (受委托人姓名)办理(新生儿姓名)的《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受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受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生医学证明 篇八

妇幼保健院:

因不慎将孩子出生证明丢失,现申请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信息:司俊翔(男),20xx年x月x日在桂阳县人民医院出生,我们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望贵院给予补办为感!

特此申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出生医学证明 篇九

_________单位:

兹委托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负责办理__________工作事宜请予以办理,或请将________具体事务如何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我本人或单位承担与贵单位或部门无关。

特此申明。

授权有限期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委托人: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被委托人: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生医学证明 篇十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性别:

出生年月: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身份证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

性别:

出生年月: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身份证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与委托人关系:

委托人因不能亲自来

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领取事宜,特委托受托人代理本人领取婴儿姓名为的《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领取《出生医学证明》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