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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建设自查报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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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建设自查报告多篇

【第1篇】社会保障局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近几年来,区社会保障局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部署,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日常管理工作之中,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保障,促进了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一、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目标责任

为了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局坚持以人为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工作机制,致力做到三个强化。一是强化责任分解,明确责任主体。为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我局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抓深入、抓规范、抓提高的工作思路。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全区纪检工作会议精神,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和相关职能股室,使干部职工真正履行一岗双责(工作职责、廉政职责),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体系。二是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在实际工作中,局长坚持亲自抓,做到了四个亲自,即亲自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听取汇报,亲自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亲自督办重大问题的责任追究。坚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强化责任考核。根据社会保障局工作实际,我局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了考核范围,明确目标任务,实行一票否决,切实做到了有方案、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年终对全体干部职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落实奖惩。

二、坚持教育为主,努力营造自律氛围

近几年来,我局坚持从抓学习教育入手,要求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一是抓紧理论学习。建立每周四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织讨论、做笔记、写心得等形式,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心得体会八项规定》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结合社会保障局工作实际,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业务法规。结合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xxxx年政府工作报告原文、党的十八大报告、党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剖析》等内容,集中观看了《苏联亡党亡国xx年祭》纪录片、《警钟长鸣》警示片等,强化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为民务实清廉的思想意识,提升服务水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了电影《焦裕禄》,通过观看电影,促进党员干部对焦裕禄同志的认识得到进一步升华,让党员干部从内心深处深感焦裕禄同志的工作动力是从哪里来的,真正让大家明白要时刻对党忠诚、对岗位热爱、对人民群众要有深厚的感情。结合实际,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在河南省兰考县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讲话和长篇通讯《面向未来的赶考习近平总书记指导河北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访记》,要求大家要坚定理想信念,补精神之钙,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的问题,结合本单位各自实际,把赶考、作风建设与践行三严三实结合起来,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践行群众观,争做焦裕禄式好党员好干部专题讨论活动,极大的提高了学习效果,提高了干部队伍素质,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意识、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二是利用典型抓好正反两个方面教育。通过常念紧箍咒,早打预防针,浇注防腐剂,使干部职工心中筑起了道德和法纪两道防线。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使我局干部职工进一步树立起了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进一步认识到了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廉洁自律的必要性和违法违纪的危害性,增强了在新形势下拒腐防变的能力,坚定了理想信念。

三、坚持防范为重,加大源头治腐力度

几年来,我局始终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一是制订了《政务公开制度》、《接待制度》、《机关会议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把管理重点放在干部职工依法办事上,进一步规范了从政行为,强化对权力的约束。由于制度完善,执行严格,几年来,我局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二是按照管用、管长远、管人、管根本的原则和要求,对相关制度特别是在招待费和小车管理上坚持创新,在招待费上严格执行专人负责、对口接待、严格标准、酒水自带、现金买单的办法。小车的管理,做到专人管理,派车、油耗、修理专人全程负责。严格禁止公车私用。每逢节假日,局机关车辆一律封存在区政府大院内。由于加强管理,我局每年的机关招待费和小车费用控制到最低限度。三是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各项规定,在严肃执纪上狠下功夫,杜绝小金库现象的发生,使财务管理制度得到严格落实。

四、坚持为民务实,不断强化作风建设

几年来,我局始终坚持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办好每件事。一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我局高度重视,落实专人,主动走访了每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对于可以完成的提案,我们以最快的速度落实好;对于一时还难以解决的,我们详细做出了解释说明。做到了见面率、办结率、满意率三个xxx%。二是强化人事纪律,实行阳光招聘。在人员招聘上,我局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布职位、个人申报、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聘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并请区纪委现场监督。确保了招录工作的健康开展,有力地遏制了用人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三是坚持为基层群众办好事实事。今年,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我们深入到联棚乡泉水村进行走访慰问,并广泛征求意见或建议。在活动中,共帮助返乡农民工、返乡大学生解决微心愿x个,送去慰问金xxxx元;积极与民政、新农合办、教育等部门协商,帮助困难户赵建园解决妻子住院费用、双胞胎小孩上学费用等问题;结合春风行动,根据村民就业意愿,组织该村村民参加招聘活动,现场签约xx人;结合生态家园清洁专项整治工作,帮助泉水村解决垃圾清运费xxxx元;结合惠万民活动,为泉水村解决帮扶资金x万元。今年以来,区社会保障局局联合街办、联棚乡人民政府,分别在街办广场、联棚乡人民政府举办春风行动暨被征地农民专场招聘会,吸纳企业xx家,提供就业岗位xxxx多个,现场达成就业意向xxx名,签约xxx名;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先后到辖区内多家企业开展包括政策法规宣传,劳动合同鉴证等多项服务工作,累计发放宣传资料xxx余份,完成劳动合同鉴证xxxx余份。

五、坚持当好表率,着力打造廉洁形象

我局坚持自查自纠,认真开展了三查活动。一是查思想,看正确的权利观树的牢不牢。是否爱岗敬业、尽职尽责,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始终保持社会保障局干部的良好形象。二是查纪律,看遵纪守法、执行规章制度严不严。是否有行为不慎、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三是查作风,看求真务实的作风实不实。是否有弄虚作假、方法简单粗暴的问题。局领导带头做表率,严格要求自己,思想上做到自警、自重、自醒、自励。努力做到五官端正,即嘴不歪,说真话、说实话,是则是,非则非,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眼不斜,辨证地看待问题,用发展的眼光分析问题;耳不偏,既听正面的,又听反面的,既能听表扬的,也能听批评的;手不长,坚持手莫伸,廉洁奉公;腿不短,勤政务实,克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陈腐思想。工作中做到不徇私情。在审批、执法过程中,坚持做到不参与,不干预,不打招呼,不写条子。生活中带头顶得住歪风,经得起平淡,挡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

六、坚持创优服务,促进业务工作开展

一是促进了社会保障局工作的快速发展。通过抓党风廉政建设,增加了群众对社会保障局部门的信任度,极大地调动了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了社会保障局业务工作的快速、健康发展。近几年来,我局在劳动保障方面实现了新突破。通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发布就业信息等措施,累计新增城镇就业xxxxx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xxxx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xxxx人。各项就业政策得到广泛落实,惠及全区重点就业群体xxxx人次,高校毕业生就业达xxx人,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xxxx人次。先后成功引领帮扶近xxx名大学生实现创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招考录用成效显著、军转干部待遇全面落实,群众普遍表示认可和满意。

二是进一步优化了服务环境。通过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和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意识,激发了奋发图强、开拓创新的进取意识,形成了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过去办事拖拉等一些不良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主动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二是由于对劳动监察执法部门加强监管,减少了执法的随意性。依法办事,依政策办事已成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三是通过开展文明服务窗口评选活动,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大力倡导微笑服务,规范工作人员言行举止,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开拓创新,强化责任制落实。积极探索社会保障局事业在新形势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项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相结合,实行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是进一步抓好班子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深入学习两个条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执行市、区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强化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完善局领导班子民主决策机制,努力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班子建设成为一个政治坚强、开拓创新、团结实干、清正廉洁的集体。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作风建设。以广大基层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进一步抓好公开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称评聘、职工退休等工作,大力实施阳光工程。要从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公正便民等方面改进业务工作,热情认真地接待每位来局信访的群众,听民声、访民意、解民忧,用雷厉风行的作风取信于民,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理解,促进社会保障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第2篇】2022年社会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您准备的2022年社会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噢!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后续精彩不断,敬请关注!

2022年以来,我们街道党工委按照《2022年大东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责任分工及考核办法》的要求,狠抓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强化管理和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风治乱和源头治理、整顿机关作风等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进展。

我们街道党工委按照区委办[xx]24号文件《关于对全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对照检查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认真自检。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党政领导班子在落实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工作制度及履行职责的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推进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制度保证。在工作中,我们坚持了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明确了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负责,党工委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党办、行政办配合的工作要求,党政主要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亲自过问,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抓所分管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在工作中,我们抓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党工委组织党政班子成员认真学习翟焕珍书记在区委八次全体会议上所做的《关于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为实现四区目标提供政治保证》的工作报告,以及区委书记季建中对贯彻落实胡书记讲话,进一步搞好全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讲话,并认真学习了《xx年大东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责任分工及考核办法》等文件。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形成了党工委书记负总责,党政齐抓共管的机制,同时进行了责任分工,实行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二是征求意见,强化监督。我们通过召开机关大会、社区书记会、离退休老同志会议,征求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在领导干部自身、机关建设、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了良好的监督氛围。三是开好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今年街道党工委在一月份专门召开了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确实解决收送钱物问题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生活会。又于六月份召开了以学习两个条例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民主生活会。

在民主生活会上,每位班子成员都对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查找不足,进行表态发言,并做出郑重承诺,接受群众的监督。四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今年街道党工委重新制订完善了党工委工作十项制度,发给党工委委员人手一册,主要有:关于坚决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必须遵循的原则;关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的要求;加强一把手建设有关规定;领导干部责任制;党工委议事规则;会议制度;领导干部廉洁公约;领导干部工作联系点制度等十项制度。通过上述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进一步规范了党工委工作,也规范了领导干部的行为,并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方面,为更好地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和区委开展的创最佳服务环境、树最佳服务形象竞赛活动,我们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机关考勤制度》、《请假报告制度》、《严格工作纪律制度》以及《严格奖惩制度》等机关管理制度,通过上述规定的实施,机关作风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整个机关人人思进,人人争先的良好风气已形成。

二、是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

街道党工委在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中,重点是落实不收送钱物,不超标配备小汽车,不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和不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等。我们街道党政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述廉五项制度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要求,抓好班子的自身建设。

一是召开过廉洁年的座谈会,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在春节前夕,我街道召开了由领导班子成员及居住在本地区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家属参加的二十多人的过廉洁年座谈会,会上发了公开信。领导班子成员及家属一致表示,要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去做,过一个廉洁年,做一个合格的领导干部,市纪委、区纪委的领导到会,并在《沈阳日报》上进行了报道。

二是严格执行制度,公开承诺。在抓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进一步重申了《领导干部收送礼金、领取奖金等行为的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报告重大事项的规定》、《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办法》、《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置审批的规定》和《移动通讯工具和资费管理办法》等,每个班子成员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查找了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在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的基础上,党工委书记在机关大会上公开承诺,做合格的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是把握重点,巩固专项述廉工作成果。我们在工作中,始终把领导干部不准收送钱物的规定,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就业的有关规定,以及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问题,作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工作要点,党政主要领导带头遵守,班子成员从严要求自己,互相监督,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约束自己。区委九届九次全委扩大会召开之后,在贯彻会议精神同时,街道党工委书记陈景武同志代表领导班子,向机关人员、社区干部公开承诺,提出了勤政从我做起,廉政向我看齐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了监督的力度。

三、在纠风治乱、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以及贯彻两个条例工作情况

我们在纠风治乱和执法监督工作中,始终把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等不良风气作为重点,重点加强对长安综合大市场管理所、城管科、社保科、社会事业科等部门的教育、管理、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大市场是马路市场退路进厅的成果,始终坚持全天候清理马路市场,清理占道经营,对市场业户文明、热情服务,同时文明执法,没有发生违法违纪现象。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和拆违建绿工作中,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做过细的思想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使大东三、园中社区的周边拆迁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中,我们坚持学法、用法,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推动机关的学习,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许可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在行政执法、干部任用等工作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事,突出强调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加强了对一把手的监督,办事处的重大决策、人事任免、奖惩等都通过党工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在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中,继续坚持了政务公开,扩大了公开范围,街道办事处城管、低保、法律援助等24项工作全部向群众公开,明确了工作时限、责任人、工作范围,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办事效率,深受群众的欢迎。

在抓信访举报工作中,我们坚持归口管理,建立了有效的信访处理机制,及时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并进行了明确分工。城管主任负责社区所反映的问题,党务书记负责机关干部及离退休老同志所反映的问题,经济主任负责企业所反映的问题,并坚持主要领导接待制度。上半年解决各类如:企业遗留问题、动回迁问题等四十余件,有力地促进了地区的稳定。

除此之外,我们街道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关于责任追究的六个重点,进行了对照检查,没有发生这六个方面的问题。

【第3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报告

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自1999年在国内率先开展探索实践以来,一直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市委的关心和重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市委提出要着力构建“诚信上海”。20xx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2—2022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全市围绕建设“四个中心”的目标,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推动各领域信用信息的记录、公开、共享和使用,成效逐步显现。

一、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展情况

(一)完善推进机制,注重顶层设计

社会信用体系涉及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其建设工作需要各类主体的共同努力。2001年,本市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2022年,成立市征信管理办公室并将其设在原市信息委,联席会议更名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2022年,市政府调整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征信办。同时,各区县也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推进机制。2022年机构改革时,明确市征信办设在市经济信息化委。2022年6月,市政府再次调整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并恢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的原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征信办。目前,两位副市长任联席会议总召集人,两位市政府副秘书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和市政府职能部门、市高院、市检察院、中央驻沪机构、区县政府等,共68家。

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本市一贯注重顶层设计。2022年至今,本市先后印发了两部“意见”、一部“五年规划”和三部“三年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每年印发工作要点。2022年,根据市委要求,市政府组织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各有关单位开展了上海社会信用体系新一轮发展调研,形成了总体运行框架总报告和29个子报告。在广泛听取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推进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市政府印发了《三年行动计划》,在五个方面提出了47项具体举措,共涉及40个委办局、17个区县,并聚焦建设市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工商管理、环境保护、民政管理、政府采购、政府诚信与公务员诚信等12个重点领域的信用建设,强化奖惩,着力解决现实紧迫需求。《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作为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顶层设计,确立了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一轮发展运行框架。2022年8月29日,本市召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出席,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全面启动了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基本框架

制度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要推动形成符合发展需要和国际惯例的信用监管法规体系,牵头设计信用制度框架、标准以及政策层面的制度性安排,营造和维护有序竞争的信用市场环境,以联动奖惩来约束社会各主体,进一步加大失信成本,强化守信激励。本市在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一贯重视制度建设,《意见》及2022年印发的《关于加强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均提出“以制度建设为核心”。通过多年的努力,已经形成了一批与信用相关的制度性安排,并持续推动制度完善和配套,规范和促进了信用信息的记录、共享、使用、保护以及信用服务业发展。

在地方性法规层面,20xx年以来,本市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中嵌入了社会信用制度安排;20xx、20xx年,《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条例》(暂定名)被列为市人大立法预备项目,正在加紧开展研究起草工作。在政府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层面,2022年以来,本市制定实施了《个人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企业信用征信管理试行办法》等2件政府规章,出台了《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在2022年2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上海市企业失信信息查询与使用办法》和今年5月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试行办法》中,对各级行政管理部门记录、共享、使用信用信息都作出了规定。在标准、目录、指南等技术层面,围绕信用信息的记录、公开和使用等,本市于2022年前后发布实施了《企业信用信息数据规范》、《个人信用信息数据标准(试行版)》、《商业征信准则》、《中小企业信用评估准则》;近年来,围绕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公开和使用,编制发布了《行政和司法部门企业信用信息公开目录》、《政府部门示范使用信用报告指南》、《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2年版)》等,并正在研究促进企业、园区、平台等加强信用管理的标准规范。此外,全市各部门、各区县围绕本部门、本区域的管理和发展需求,在政务、金融、公用事业、商业等领域,围绕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资源分配、行政审批、风险防范等方面,建立和完善了120余项制度性安排,初步形成涉及面广的信用信息记录、共享和使用机制,信用奖惩不断强化。

(三)梳理数据基础,建设运行平台

数据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信用奖励和约束机制的实现,依赖于信用信息的记录与传播。政府部门掌握大量信用数据,也数据开发利用的条件。《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确立的运行框架,将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信用平台”)建设作为本市新一轮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20xx年,市政府将市信用平台建设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着力加以推动。该平台主要归集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公用事业单位等负有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生成或掌握的与法人、自然人信用相关的登记类、资质类、监管类、违约类、判决类、执行类等信息,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前提下,依法面向社会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和比对等服务,为全社会的信用联动奖惩提供支撑。

在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下,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征信办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信息记录,梳理数据家底,于去年4月、7月和12月开展三轮数据确认工作,同步梳理政府部门、信用服务机构的数据需求,提高数据归集的针对性。今年4月30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2年版)》正式发布,全市67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公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向市信用平台提供数据,平台归集信息1249项,涉及法人138万个、自然人2400余万人,可提供查询的数据近3亿条。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信息中心积极推进市信用平台建设,市信用平台于2022年6月3日按计划面向政府部门开通试运行,12月31日面向信息主体(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开通查询服务,自贸试验区服务窗口同步开通,2022年4月30日正式开通运行,面向符合条件的信用服务机构提供服务。43个政府部门在市信用平台开通了323个部门用户查询账户,形成18项应用合作意向;法人信用信息查询超过1.5万次,自然人信用信息查询超过250万次。此外,同步促进领域、行业信用信息平台的建设和完善,推动平台间信息共享交换,保障和促进了社会对公共部门、金融行业和市场信用信息的综合利用。

(四)聚焦重点领域,加强应用推广

应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要实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关键是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在推动应用上下功夫。当前的重点就是推动公共信用信息的查询使用,以及基于公共信用信息再开发的各类信用产品的使用。按照《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聚焦重点领域,以政府应用为示范,以市场应用为重点,发挥信用服务机构的专业优势,不断加大市信用平台的应用推广力度,积极推动信用产品使用。

服务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形成自贸试验区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基本完成相关信用信息目录梳理,设立市信用平台自贸试验区服务窗口和子平台。对3200多家进出口企业、17000多名试验区企业法人代表等实施信用核查。市经济信息化委与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上海海关、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金融管理部门等共同研究应用信用信息加强相对人管理,推动建立“事前诚信、事中评估分类、事后联动奖惩”制度,防范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中的系统性风险。

服务政府职能转变。使用信用手段优化管理和服务,工商、税务、食品药品监管、环保、质量技监、海关等部门和长宁、宝山、金山等区县都推出信用分类管理和配套奖惩举措,在提升管理效率的同时形成良好的社会影响;市统计局强化对政府统计机构、统计调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一些部门和区县开展行政审批中使用相对人信用记录试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等部门以及浦东、杨浦、徐汇等区县,应用信用信息优化公共资源分配,将查询相对人信用信息或使用信用产品作为专项资金分配管理的前置环节,将公共资源向信用良好的主体倾斜。市公务员局开展诚信核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率先在公务员评优中使用个人信用记录,并拟在公务员考录环节使用信用报告。

服务城市运行和民生发展。各有关责任部门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专项试点,完善信用制度安排,在建设市场招投标、交通港航企业和驾驶员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制造企业质量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探索加强特定人群信用管理,市司法局发布管理办法,加强对律师等五类法律服务人员的信用管理;上海银监局加强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信用管理,并促进金融行业内信息共享;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居住证积分管理中,探索将失信行为列为减分项;长宁区探索对“四医联动”帮困人员、群租人员等加强信用核查。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利用市信用平台对互联网企业开展信用核查,加强网络空间治理。

服务经济转型发展。支持信用服务行业协会推进诚信建设示范区、企业信用管理示范基地、电子商务信用服务示范平台等示范试点。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加强系统建设,促进互联网金融企业信息共享。支持市信用平台以专业机构为依托,面向人才市场、会展行业、金融机构等提供信用服务。

(五)培育信用行业,促进行业自律

发展专业化、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服务行业,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意见》明确提出,要培育市场、发展产业。目前,上海是国内信用服务机构集聚度的地区,全市有备案信用服务机构86家,业务覆盖企业征信、个人征信、信用评级、企业信用管理等领域。2022年,行业总营业收入8.32亿元,同比增长近7%,整体继续保持增长势头;业内机构出具企业信用报告约46.6万份,涉及应收账款管理金额45.62亿元,涉及主体评级对象贷款余额6.46万亿元。

在行业发展方面,市信用平台为信用服务机构采集公共信用信息提供了更方便、快捷的通道。各有关政府部门通过示范使用信用产品,扩大信用服务市场。市经济信息化委通过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持信用服务机构研发产品、推广服务。市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制定了信用服务机构综合排名评价指标体系,认真落实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征信机构学习研讨《征信业管理条例》,定期编辑出版《上海信用服务行业发展报告》、《上海市信用服务指南》。

(六)营造诚信氛围,拓展区域合作

积极组织开展诚信宣传活动,每年举办“诚信活动周”,每五年举办一次“诚信活动月”。2022年“诚信活动月”期间,组织各委办局和区县开展了重点领域信用制度建设成果展等120多项活动,逾5万名市民参与。

设立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每年资助公共安全、现代服务业、中小企业发展等领域的项目约20个,2022年专项资金额度将达到1000万元。

开展企业信用管理、从业人员信用能力提升等培训,编写出版《上海市公务员诚信建设知识读本》,并纳入市公务员培训课程。

稳步推进“信用长三角”区域合作。沪、苏、浙、皖“三省一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共同探索公共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和应用合作机制,共同签署《长三角地区信用服务机构备案互认协议书》,联合公示了长三角地区186家备案信用服务机构名单。“三省一市”信用服务机构联合发布了《长三角信用服务机构规范服务倡议书》。

总体来看,本市新一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局良好,《三年行动计划》的发展目标有望如期实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效促进和保障了本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符合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要求,形成了具有上海特点的建设与发展模式,在国内保持了地位,得到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和市委的肯定。

二、当前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制度层面,对公共部门掌握的法人、自然人信用信息的公开或面向社会提供的程度较难把握,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广度、深度和归集的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府部门使用信用信息尚处于探索阶段。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缺乏相应法律规范、受到条线规范制约、现有工作机制较难支撑、各方面认识差异较大等。今年5月刚发布的《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对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已有初步安排,但随着市信用平台正式投入使用,可能会有预料不到的问题出现,需要我们不断完善信息目录,加强信息分类分级管理。此外,信用惩戒措施的刚性有待增强。目前,在行政性惩戒方面,缺乏有力的依据,调整行政业务流程和管理方法需要较大投入;在社会联动惩戒方面,因各类信用信息获取难度较大、市场主体信用管理相对较弱,尚未形成风气。《上海市企业失信信息查询和使用办法》虽然为行政性惩戒提供了一定的原则、依据,但其法律位阶不高,要将其作为工作依据,还存在一定难度。

在技术层面,信息的规范性、准确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一些部门和单位在相关工作中并不要求记录组织机构代码、个人身份证号码,各单位信息系统建设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在市信用平台、市法人库、市实有人口库之间,需要进一步加强联动与协作,以满足社会对市信用平台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此外,市信用平台在查询的便捷性以及用户体验方面,也存在改进空间。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20xx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22—2022年)》,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今、明两年是全面落实本市《三年行动计划》的关键时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将继续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发展导向和创新导向,着力巩固工作成果,深化工作内容,拓展工作范围,延伸工作链条,创新思路方法,突破应用瓶颈,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一)健全制度规范

力争在地方立法、政府规章、部门规范性文件和标准指南等方面,取得进一步突破。积极跟踪国家信用立法进程,推进落实《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试行办法》,争取《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条例》(暂定名)研究起草取得成果。各有关部门、区县将加强信用制度建设,着力健全信用信息、信用产品使用和信用联动奖惩的制度性安排。逐步健全政府部门公开信用信息、使用信用报告、依托第三方开展信用评价的工作标准和制度安排。

(二)完善市信用平台

将市信用平台的建设和应用作为政府数据开放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市信用平台的服务功能,优化服务模式,推动自然人、法人信用信息的跨领域、跨部门共享和应用。围绕特定人群、重点领域管理等应用需求和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深化各有关部门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工作,拓展市信用平台的数据归集范围,增强归集数据的有效性和指向性,健全信息分级分类管理机制。建设和完善重点领域、行业信用信息平台,推动平台间信息共享交换,逐步实现公共信用信息、金融信用信息和社会信用信息的互动共用。

(三)加强信用信息应用

全面总结12个重点领域13个试点专项的经验成果,进一步围绕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发展、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等需求,探索建立信用管理长效机制。重点强化政府示范应用,着力探索信用信息和产品在城市管理、市场管理、公共安全管理、特定人群管理以及公共资源分配中的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逐步形成政府部门使用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刚性要求。强化市场应用,重点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在自贸试验区投资、贸易发展中的应用;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应用信用手段防范经营风险,扩大业务范围和经济规模;鼓励社会组织应用信用记录加强自律规范,树立良好的市场形象。

(四)发展信用服务市场

推动市场主体加强信用管理,扶持信用服务行业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研究落实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信用服务行业与金融等服务业以及制造业协同发展,创新研发信用服务产品,支撑互联网金融、小微企业融资等加快发展。总结深化信用管理示范达标试点等工作成果,以行业协会为依托,拓展应用范围,提升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意识和水平。支持信用服务行业加强行业规范和自律,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

(五)培育诚实守信环境

积极传播信用管理理念和方法,大力推进“信用长三角”区域合作。总结宣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秀成果,举办“诚信活动周”,广泛开展诚信创建活动,组织开展企业、公务员信用管理培训,引导企业和市民珍惜自身信用、查询信用信息。拓展区域合作,组织落实区域合作重点任务,争取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信息共享交换、重点应用领域信用联动监管等方面取得突破。

(六)完善规划计划和组织推进机制

积极对接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22—2022年)》,尽早谋划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不断完善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导、协调、考核和监督职能,进一步发挥市、区县两级财政资金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本市加快建设“四个中心”、推进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更多需求,带来了更多挑战。市政府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积极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各项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市场主体的能动作用,继续加强与兄弟省市的通力合作,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探索推进信用制度建设,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使用,推进建立广覆盖的信用奖惩机制,努力营造“知信用、守信用、用信用”的社会氛围,加快建设“诚信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