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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实验中学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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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实验中学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江陵县实验中学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工作,全面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巩固我县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改革成果,保证招生工作有序进行,根据《江陵县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江陵县实验中学2021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长:涂晓阳

副组长:陈丹、江宜法、邹红

组员:徐方明、章雷、江汉、李亚兰、张然、袁琼、曾红光、黄华军、

王芳、杜晶晶、余丽琼、游凤娥

二、各年级办班地址

实验中学西湖校区:一至五年级

实验校区:六至九年级

三、招生办法

(1)、实验中学小学部应届六年级毕业生

①户口本复印件及父母(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②符合新生入学条件之一资料的复印件。

(2)、郝穴小学应届六年级毕业生郝穴小学的要求执行。

5、到校注册(凡未按时到校登记注册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对象:发放了《江陵县中小学新生入学注册通知书》的实验中学、郝穴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时间:2021年8月20日  上午7:30-11:30

地点:实验校区5号楼

6、报名时间:8月30日、31日。

7、其他

(1)七年级新生入学编班不分重点班、实验班等,电脑随机派位编班,班主任随机抽班。

(2)学校不提供学生住宿,原则上不提供校车服务。

(3)联系人:张然(13886578082)袁琼(13872366332)

(三)实验中学新生入学条件(含乡镇异动到实验中学学生)

实验中学就读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按内容提供相关原始资料供学校审核):

1、江陵县郝穴镇户口。(户口簿)

2、监护人为江陵县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组织 人事部门调令或任职文件、单位证明、户口簿)

3、监护人在城区稳定居住。(不动产证(房产证)、户口 簿、12 个月以上水、电、燃气缴费凭证)

4、小产权房。(含门牌号住房整体图片、房屋买卖合同票据、宅基地买卖合同票据、户口簿、12 个月 以上水、电、 燃气缴费凭证、所在村组或居委会证明、三人以上邻居现场签字证明。)

5、进城务工子女。务工人员劳务合同、12 个月工资银行 发放记录、单位为职工缴交社保明细、企业法人签字盖章证 明原件、独立稳定的居住房屋(租房提供合同、交易税务发 票、居委会证明)。

6、城区企业老板、高管及非江陵户籍员工子女。(户口 簿、企业法人签字盖章证明原件)

7、拆迁户子女。(正式拆迁合同、县(乡镇)拆迁办证 明、户口簿、城区安置房证明、图片及居委会证明、(如果 租房:租房合同、交易税务发票、居委会证明)。

8、城区商业经营户子女。两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经营 场所产权证(租房租赁合同、交易税务发票)、连续 18 个月 水、电缴费票据、进出货台账、独立稳定的居住房屋(租房 提供合同、交易税务发票、居委会证明)

(四)实验中学异动学生操作管理办法

1、县内乡镇异动到实验中学,由所在乡镇中、小学校安排专人按照教育局2021年招生方案规定条款严格审核,对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由原学校审核人签字认可后报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由学校集中将学生资料报教育局基教股验收,验收合格的学生由基教股根据学位统一安排到校,基教股及实验中学不接收学生及家长的个人申请8月27日实验中学安排专人电话联系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实验中学的学生于8月30日、31日到实验中学报名。(乡镇小学六年级学生由所在乡镇中学全部统一办理初中一年级新生注册手续,申请异动由初中学校办理;乡镇幼儿园大班幼儿由所在乡镇小学全部统一办理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手续,有多所小学的由总支书记协调。申请异动由小学学校办理。)

2、实验中学异动到乡镇学校或县外学校,由学生向接收学校申请,经接收学校同意后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由接收学校到基教股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3、户籍为县外的学生异动到实验中学,由基教股核定符合转入条件后转入实验中学,由实验中学到基教股办理学籍异动手续。转入实验中学的学生于8月30日、31日到实验中学报名。

4、跨县异动到实验中学,户籍为郝穴镇的学生,学生凭户口簿直接向实验中学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8月20日上午7:30-11:30,其中1~5年级在西湖校区,6~9年级在实验校区。实验中学根据学位直接安排,报基教股备案。实验中学集中为异动学生到基教股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举报电话:15090780888

江陵县实验中学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