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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试点工作总结多篇

栏目: 财务工作总结 / 发布于: / 人气:2.63W

财务试点工作总结多篇

【第1篇】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试点工作总结

一、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主要做法及其成绩

近年来,我市各级民宗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些明显成效。

第一,加强财务督导。8月建立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督导制度,市、县区宗教团体及三一教协会全部成立了财务督导小组,组长由各团体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全面加强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督和指导。较大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内部财务监督小组,监督小组成员由3-5人懂财务的非场所管理组织成员担任,每月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参加人员包括监督小组成员、出纳、场所负责人,具体采购人员列席旁听,对当月发生的每笔资金收支情况实行集中审核。凡是对支出手续不规范的发票,当场予以纠正。凡经理财小组审核后确定无疑义的票据,加盖审核专用章;凡未经理财小组审核或审核未过关的,不允许其入账。财务督导制度实施二年以来,有效地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财务管理有了明显的改观。

第二,加强财务制度建设。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普遍建立了财务和会计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市民宗局出台了《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财务管理指导意见》、《现金和银行存款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市道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两会、市三一教协会统一印制《市宗教活动场所收入专用收据》三联单,加强对较大宗教活动场收入的监督。

第三,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了他们的财经知识,动员有条件的场所财务人员要持证上岗,尽量聘用有会计资职的专业人员担任,对会计科目设置和记帐方法进行规范。基督教堂多年来一直坚持聘用有会计专业资职的人员作为该场所的会计,科目设置合理、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内部监督严格,管理规范。市三一教协会也经常举办财务人员培训班,不断提高场所的财务管理水平。

第四,坚持财务收支公开。按照《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场所的财务收支情况和接受捐赠情况要向信徒群众公开,并接受宗教主管部门的监督。我市较大的场所能够做到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公开一次,接受信教群众、宗教团体的监督,增加透明度,维护场所的团结稳定。涵江鲤江庙从开始,每年年底在鲤江广场进行年度收支的情况向社会信众公布,接受信教群众的监督。市天主教爱国会每季度向宗教主管部门上报一次财务报表,每半年上报一次《资产负责表》,使宗教主管部门能够经常性地掌握了解场所的财务状况,洞察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帮助纠正和解决。

第五,建立规范财务管理示范点。为了培养财务管理的示范单位,市民宗局每年召开1-2次财务规范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让管理较为规范的场所进行现场经验介绍,让大家进行观摩学习,8月从中挑选涵江鲤江庙、基督教堂、东山祖祠等9个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上报省厅作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试点。通过典型示范引路,达到全面规范管理的目的。

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财务制度不够落实。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虽然大部分都建立了财务和会计制度,但不够健全。有的制度挂在墙上形同虚设,根本不按照制度执行。有的场所负责人随心所欲,自已不带头遵守财务和会计制度,造成管理人员内部闹矛盾,不和谐不团结,造成信教群众对该场所的不信任和强烈不满。由于没有严格的财务制度,特别容易形成教职人员在经手钱款方面独断专行,给宗教活动场所的形象造成极大的损害,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一个因素。

【第2篇】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总结

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总结

XX年年度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总结

村级财务问题历来是农村工作中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财务管理工作中稍微混乱或者失误,就有可能引发农民群众上访,严重影响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因此,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逐步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市局《关于做好XX年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意见》(*市农管〔XX年〕1号)的要求,我局在全县范围内积极组织开展了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我县每个乡镇选择一个财务基础好、财会人员素质高的村作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村,其中**镇**村、**镇**村、**镇**村为重点示范村。

二、 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开展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是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局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把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列入了农经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并印发了《**县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确保了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有序开展。各乡镇根据试点工作方案精神,认真挑选试点示范村,并结合当地实际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2、组织培训,确保质量。财务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强、业务要求高的工作。为确保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质量,我局组织乡镇财会辅导员、试点村会计或报账员、试点村出纳、试点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培训,宣传巩固政策,学习财经制度,提高业务素质,加强纪律约束。通过培训,有效地促进了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效果。

3、指导督促,落实工作。方案再好,关键还在于抓好工作落实。为确保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组织督查组定期不定期下到乡村开展工作督查与指导,督促工作进度,强化工作责任,增强工作效果。

4、强化监督,完善制度。做好一时的工作并不难,难就难在能否长期坚持下去。要确保工作质量的长期稳定,必须加强财务的日常审核与审计监督,同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让制度管人,用制度理财。为此,我局一方面及时督促做好村级财务民主理财监督工作,逐步扩大农村财务审计面和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力度;另一方面指导试点村完善《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村级财务收支票据管理制度》、《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村级资产台账制度》、《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村民民主理财制度》等项制度。

5、规范票据,严格管理。鉴于村级财务收入票据杂乱难以控制财源,白条列支现象非常严重的事实,我局下发文件,严格要求村级财务收入统一使用市减负办监制的专用收款收据,白条列支行为分5年纠正,力争到2022年规范性支出票据比例达到95%以上。

三、工作成效

通过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推动了村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带动了村级账务处理的及时、规范与完整,促进了村级财务公开的经常化、制度化和有效化,增强了村民民主理财的实质性、责任感与监督力,保障了村级集体资产的安全、稳定与保值、增值,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减少了因村级财务问题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村级财会队伍不够稳定。由于村级财会人员存在临时调换和换届选举后另外任用或者落选的可能性、随意性和动荡性,队伍稳定性较差,很难确保村级财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长期稳定在一个较高水平的层次上,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面的扩大、示范带动效果的提高和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的可持续发展。

2、村级财务公开不够规范。一是公开的时间上有时不及时;二是公开的内容有时不全面;三是公开的数据有时欠真实准确;四是有时回避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公开时避重就轻。

3、村民民主理财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一是对村级财务活动的监督有时受到限制;二是否决村级不合理开支有时难以执行;三是受托查阅审核村级财务账目有时被加以约束;四是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行使监督权有时夹杂着个人好恶与私心杂念。

4、村级报刊征订与招待费用较难控制。村级报刊征订虽然没有明显的摊派现象,但实质上存在隐性压力,迫使村级报刊征订费用严重突破限额。村级“零招待”制度很难落实到位,一是监督力度不够;二是有关规定与农村工作实际情况不太吻合,执行上有难度;三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不配合、不遵守、不履行职责。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保障村级财会人员整体素质的不断巩固与提高。队伍的稳定是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条件。尽管当前推行村级换届选举,但总体原则上仍然要维持村级财会队伍的相对稳定:一要选拨任用德才兼备、诚实稳重、群众口碑好的同志从事村级财会工作或民主理财工作;二要经过县乡农经部门的专业培训,并通过考试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三要报乡镇农经部门审核、县农经站审批后,才可以正式任用和调换村级财会人员或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四要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对县乡农经部门审核、审批权限的支持;五要培养村级财会人员或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自学精神,激发他们的进取心,增强责任心,树立荣誉感;六要奖罚分明,鼓舞先进,鞭策落后。

2、规范村级财务公开。一是做到全面、真实、准确、及时、重点公开;二是经常听取群众意见,拓展财务公开内容;三是加强财务公开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3、落实民主理财责任。一是严格挑选民主理财成员;二是强化培训指导;三是明确责任;四是保障权限;五是公开监督成效。

4、严格执行村级报刊征订限额制。不管任何理由,凡报刊征订费用超过当地规定限额标准的,一律严肃追究村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党纪、政纪责任,超支费用由审批人个人承担。

5、增强“零招待”制度的可操作性。一是加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提升他们的思想境界;二是结合农村实际修订制度的相关条款,使之更切合实际更具操作性;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严肃追究不按制度办事人员的党纪、政纪、经济责任。

6、扩大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面。示范带动效果要比单纯的理论学习更为明显,2022年力争示范村比例达到20%左右,重点示范村比例确保10%以上

【第3篇】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总结范文

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总结

xx年年度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总结

村级财务问题历来是农村工作中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财务管理工作中稍微混乱或者失误,就有可能引发农民群众上访,严重影响到农村社会的稳定。因此,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逐步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市局《关于做好xx年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意见》(*市农管〔xx年〕1号)的要求,我局在全县范围内积极组织开展了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我县每个乡镇选择一个财务基础好、财会人员素质高的村作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村,其中**镇**村、**镇**村、**镇**村为重点示范村。

二、 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开展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是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局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把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列入了农经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并印发了《**县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确保了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有序开展。各乡镇根据试点工作方案精神,认真挑选试点示范村,并结合当地实际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2、组织培训,确保质量。财务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强、业务要求高的工作。为确保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质量,我局组织乡镇财会辅导员、试点村会计或报账员、试点村出纳、试点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参加培训,宣传巩固政策,学习财经制度,提高业务素质,加强纪律约束。通过培训,有效地促进了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效果。

3、指导督促,落实工作。方案再好,关键还在于抓好工作落实。为确保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工作落到实处,我局组织督查组定期不定期下到乡村开展工作督查与指导,督促工作进度,强化工作责任,增强工作效果。

4、强化监督,完善制度。做好一时的工作并不难,难就难在能否长期坚持下去。要确保工作质量的长期稳定,必须加强财务的日常审核与审计监督,同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让制度管人,用制度理财。为此,我局一方面及时督促做好村级财务民主理财监督工作,逐步扩大农村财务审计面和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力度;另一方面指导试点村完善《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村级财务收支票据管理制度》、《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村级资产台账制度》、《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村民民主理财制度》等项制度。

5、规范票据,严格管理。鉴于村级财务收入票据杂乱难以控制财源,白条列支现象非常严重的事实,我局下发文件,严格要求村级财务收入统一使用市减负办监制的专用收款收据,白条列支行为分5年纠正,力争到2012年规范性支出票据比例达到95%以上。

三、工作成效

通过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推动了村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带动了村级账务处理的及时、规范与完整,促进了村级财务公开的经常化、制度化和有效化,增强了村民民主理财的实质性、责任感与监督力,保障了村级集体资产的安全、稳定与保值、增值,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减少了因村级财务问题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村级财会队伍不够稳定。由于村级财会人员存在临时调换和换届选举后另外任用或者落选的可能性、随意性和动荡性,队伍稳定性较差,很难确保村级财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长期稳定在一个较高水平的层次上,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面的扩大、示范带动效果的提高和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水平的可持续发展。

2、村级财务公开不够规范。一是公开的时间上有时不及时;二是公开的内容有时不全面;三是公开的数据有时欠真实准确;四是有时回避群众关心的重点问题,公开时避重就轻。

3、村民民主理财制度落实不够到位。一是对村级财务活动的监督有时受到限制;二是否决村级不合理开支有时难以执行;三是受托查阅审核村级财务账目有时被加以约束;四是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行使监督权有时夹杂着个人好恶与私心杂念。

4、村级报刊征订与招待费用较难控制。村级报刊征订虽然没有明显的摊派现象,但实质上存在隐性压力,迫使村级报刊征订费用严重突破限额。村级“零招待”制度很难落实到位,一是监督力度不够;二是有关规定与农村工作实际情况不太吻合,执行上有难度;三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不配合、不遵守、不履行职责。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保障村级财会人员整体素质的不断巩固与提高。队伍的稳定是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条件。尽管当前推行村级换届选举,但总体原则上仍然要维持村级财会队伍的相对稳定:一要选拨任用德才兼备、诚实稳重、群众口碑好的同志从事村级财会工作或民主理财工作;二要经过县乡农经部门的专业培训,并通过考试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三要报乡镇农经部门审核、县农经站审批后,才可以正式任用和调换村级财会人员或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四要积极争取乡镇党委、政府对县乡农经部门审核、审批权限的支持;五要培养村级财会人员或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自学精神,激发他们的进取心,增强责任心,树立荣誉感;六要奖罚分明,鼓舞先进,鞭策落后。

2、规范村级财务公开。一是做到全面、真实、准确、及时、重点公开;二是经常听取群众意见,拓展财务公开内容;三是加强财务公开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3、落实民主理财责任。一是严格挑选民主理财成员;二是强化培训指导;三是明确责任;四是保障权限;五是公开监督成效。

4、严格执行村级报刊征订限额制。不管任何理由,凡报刊征订费用超过当地规定限额标准的,一律严肃追究村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党纪、政纪责任,超支费用由审批人个人承担。

5、增强“零招待”制度的可操作性。一是加强干部职工的廉政教育,提升他们的思想境界;二是结合农村实际修订制度的相关条款,使之更切合实际更具操作性;三是加强督促检查,严肃追究不按制度办事人员的党纪、政纪、经济责任。

6、扩大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试点示范面。示范带动效果要比单纯的理论学习更为明显,2010年力争示范村比例达到20%左右,重点示范村比例确保10%以上

【第4篇】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试点工作总结范文

宗教活动场所中的矛盾纠纷,大多数都是因为经济的原因引起的,财务管理是否规范不仅直接影响着团体的凝聚力和场所的稳定,也关系着广大信教群众的切身利益。长期以来,我市因财务问题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有的矛盾一触即发,相当激烈,广大信教群众要求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的呼声越来越高,并强烈要求政府部门加强监督和管理。现将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试点工作汇报

一、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主要做法及其成绩

近年来,我市各级民宗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的规范化建设,取得了一些明显成效。

第一,加强财务督导。8月建立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督导制度,市、县区宗教团体及三一教协会全部成立了财务督导小组,组长由各团体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全面加强对各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督和指导。较大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内部财务监督小组,监督小组成员由3-5人懂财务的非场所管理组织成员担任,每月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参加人员包括监督小组成员、出纳、场所负责人,具体采购人员列席旁听,对当月发生的每笔资金收支情况实行集中审核。凡是对支出手续不规范的发票,当场予以纠正。凡经理财小组审核后确定无疑义的票据,加盖审核专用章;凡未经理财小组审核或审核未过关的,不允许其入账。财务督导制度实施二年以来,有效地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财务管理有了明显的改观。

第二,加强财务制度建设。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的规定,我市宗教活动场所普遍建立了财务和会计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市民宗局出台了《市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财务管理指导意见》、《现金和银行存款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市道教协会、市天主教爱国会、市基督教两会、市三一教协会统一印制《市宗教活动场所收入专用收据》三联单,加强对较大宗教活动场收入的监督。

第三,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了他们的财经知识,动员有条件的场所财务人员要持证上岗,尽量聘用有会计资职的专业人员担任,对会计科目设置和记帐方法进行规范。基督教堂多年来一直坚持聘用有会计专业资职的人员作为该场所的会计,科目设置合理、账目清楚、日清月结,内部监督严格,管理规范。市三一教协会也经常举办财务人员培训班,不断提高场所的财务管理水平。

第四,坚持财务收支公开。按照《宗教事务条例》有关规定,场所的财务收支情况和接受捐赠情况要向信徒群众公开,并接受宗教主管部门的监督。我市较大的场所能够做到每月将财务收支情况公开一次,接受信教群众、宗教团体的监督,增加透明度,维护场所的团结稳定。涵江鲤江庙从开始,每年年底在鲤江广场进行年度收支的情况向社会信众公布,接受信教群众的监督。市天主教爱国会每季度向宗教主管部门上报一次财务报表,每半年上报一次《资产负责表》,使宗教主管部门能够经常性地掌握了解场所的财务状况,洞察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帮助纠正和解决。

第五,建立规范财务管理示范点。为了培养财务管理的示范单位,市民宗局每年召开1-2次财务规范管理现场经验交流会,让管理较为规范的场所进行现场经验介绍,让大家进行观摩学习,8月从中挑选涵江鲤江庙、基督教堂、东山祖祠等9个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上报省厅作为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规范管理试点。通过典型示范引路,达到全面规范管理的目的。

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财务制度不够落实。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虽然大部分都建立了财务和会计制度,但不够健全。有的制度挂在墙上形同虚设,根本不按照制度执行。有的场所负责人随心所欲,自已不带头遵守财务和会计制度,造成管理人员内部闹矛盾,不和谐不团结,造成信教群众对该场所的不信任和强烈不满。由于没有严格的财务制度,特别容易形成教职人员在经手钱款方面独断专行,给宗教活动场所的形象造成极大的损害,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一个因素。

第二,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大部分宗教活动场所由于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在银行开设户头,仍有相当数量的较大的宗教活动场所和经济收入较多的宗教活动场所仍然以个人的名义在银行存款,存在公款私存的现象。特别是有相当数量佛教场所仍然存在“个人账”和“口袋账”的现象,经济坐收坐支,从来没有建立账目,当家一人说了算。目前仍有部分场所收入不使用各宗教团体统一印制的收入专用发票,收不入账,存在“账外账”和小金库的现象。有的场所报销仍然没有正式凭据,白条现象依然存在;有的场所报销发票没有经过会计审核,报销手续不健全,没有经办人、证明人和负责人审批;有的场所大笔开支事前没有研究,审批不按制度规定,没有向信徒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第三,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