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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调研报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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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调研报告多篇

【第1篇】县政法综治工作调研报告

适应新“舞台”唱好“传统戏”

实行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发动和依靠群众维护社会治安,是政法、综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在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社会治安情况,人们的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如何继承和发扬走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也就是说,如何在深化改革这个新舞台上唱好群众路线这出“传统戏”?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面临的一个新课题。作为拥有百万人和素有“江南鱼米之乡”的农业大县,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社会稳定工作,在与基层干警、群众座谈看到,在贯彻执行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方面,广大政法、综治干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适应的方面和问题,需要不断进行新的探索,丰富更新的内容,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

一、新形势下采用的新形式

近年来,随着改革不断深化、经济社会加速转型以及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我县在继承和发扬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新路子、新形式,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一)着力建立保障体系,夯实政法、综治工作基础

在力量排布上,县委、县政府由一名副书记、两名县委常委和一名副县长专抓政法综治工作,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都配备了一名党委副书记专抓综治工作,常设了办事机构,配备了3—5名不等的综治专干。在实际操作中,坚持做到“四个纳入”,即把政法、综治工作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具体规划,统筹安排;纳入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纳入党政一把手政绩评定,与晋升晋职、工资奖金挂钩。在经济待遇上,县财政每年拿出一批专项资金,用于综治维稳津贴,结合平时抓稳定工作,实行奖优罚劣。乡镇党政主要领导每人每月200元,行政村(居)主要领导每人每月100元,综治专干每月享受60元岗位津贴,行政村(居)“两会”主任(治保委员会、调解委员会)享受村(居)委会副主任待遇。在政治待遇上,做到优先入党,优先提拔重用。据统计,近五年,全县先后93名综治干部被提拔到副科级以上工作岗位,乡镇11名分管综治工作党委副书记直接进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岗位,有25名“两会”主任被提拔为村支书或村主任。在经费保障上,采取政策倾斜,做到高投入,仅xx年度,投入基层基础建设和基层创安经费就达987余万元;在群防群治队伍方面,全县共建立各类治保组织783个,专兼职人员3000余人,做到了村里有治保会,组里有治保员,企业有保卫处(科),单位有治保干事;组建专职治安巡防员队伍17支,队员160人;治安信息员111支,成员1173人;综治特派员186人,由“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模范、老教师)组成的治安志愿者2645人,各内保单位均成立了看楼护院(厂、校、库、路)队伍。仅xx年,群防群治队伍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8人,发现治安隐患496处,教育、劝止违法违章行为1700余人次,及时提供治安信息2400余条,群防群治队伍的建立,大大缓解了警力不足的压力,为维护社会治安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宣传方面,我县把宣传教育群众,提高参与意识贯穿于各项措施的落实之中,坚持经常性宣传不断。历年的三月份,县乡(镇)各级领导都要与全县群众一道掀起学习、宣传《决定》、《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为激励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县委、县政府凡对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不定期进行表彰奖励。同时,我县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现代新闻工具,开辟了《警方750》、《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家谈》等栏目,把群众对社会治安问题自发议论吸引到具体的关心治安、关心综合治理工作上来。

(二)着力完善工作机制,高效推进政法综治工作机制决定工作推进力度和成效,我们把机制建设作为推动政法综治工作的重要抓手,重点建立和健全了四大工作机制:

1、实行责任制和责任查究机制

首先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每年采取层层下达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办法,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任务分解、量化,年终考核评比,奖罚分明,实现了“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有力地调动了全社会参与社会治安、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是把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干部身上,凡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委、政府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实行责任查究,坚持做到“四个不放过”。如:不查清原因不放过,对负有责任领导干部不处理不放过,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处理不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同时,在维护稳定工作中,突出强调各级干部的“角色”定位,对维稳这台戏唱得好的给位子,唱得差的打板子,唱走调的挪位子,滥竽充数、假唱的摘“帽子”。

坚持处置不稳定因素、信访突出问题高层决策制。定期分析,及时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仅xx年,共召开高层次决策调度会31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96件(个);县委书记、县长亲历亲为调处重大矛盾纠纷和老上访户反映的问题23件;遏制和化解过激行为集体事件4起。高层决策制度的建立,使全县群众上访数比上年下降38.6,集体上访下降54.9,杜绝了赴中央访。

3、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为保障矛盾纠纷调处制度正常运作。县委、县政府提出了“谁的事情谁办理,谁的人谁管理,谁的问题谁负责,谁的责任谁承担”这一警示,并建立和实施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县综治办每半个月、乡镇每周、行政村(单位)每日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采取层层负责,分级包案调解,对群众反映的热点,可能引发较大治安问题或群众性事件的,实行“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支队伍、一张车票乘到底”的责任制,限期解决。仅xx年排查出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1203起,成功化解了1176起,化解率达98。

4、实行维稳信息督查工作机制

为了全面、准确、快速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化解情况,及时收集全县政法、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动态,督促检查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和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全县抽调了25名优秀后备干部担任专职维稳信息督查员,分别下派到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和中央、省、市驻县单位,建立“宝塔式”维稳信息网络,为及时掌握深层次,内幕性的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我们利用“亲缘、血缘、地缘”的关系,聘请了3126名维稳信息员,建立维稳联络点1121处,仅xx年,共收集涉稳各类信息42761条,有价值信息794条,且全部得到妥善调处。

(三)着力推进“创安”活动,拓展综治“六进”工作空间

近些年来,我县从实际出发,大力推进基层“创安”和综治工作“六进”活动,打造了一批“规范、实在、高效”的“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小区”、“平安学校”、“平安企业”、“平安集贸市场”,为维护城乡治安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促进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为整体推进综治“六进”工作,县综治办制发了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企业、平安学校、平安市场、平安景区、平安边际长廊、平安社区、平安小区等九种不同类型标准的创建标准,统一规划,派员指导,跟踪服务。至目前,全县257个行政村,建立驻村警务室254个,占98.5,综治257个,占100,大中型企业、大中专学校、小区均100建立了综治,进驻综治的村(单位)做到了“十有”:工作有场所、办事有经费、办公有电脑、通讯有电话、交通有车辆、日常有台账、防范有示意图、宣传有专栏、堵卡有防线、报警有岗亭。

我县就是通过夯实这一个个有效“工程”,全方位构筑起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之路”,在社会治安形势严峻情况下,总体营造出了治安秩序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的良好治安环境。我县由此荣获“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连续五年获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

二、新形势下存在的新问题

从座谈、调研中,我们看到,当前发动和组织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还有许多新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五难”:

(一)群众难发动

一些基层干部反映,过去维护社会稳定,缉拿违法犯罪嫌疑人,踊跃参加,、觉得是一种荣耀,现在千方百计搞发动,又是标语口号、又是大小会议布置,又是专栏报道,有些人还是“发”而不“动”。有的村(居)委会就连召开村(居)民会议都召集不齐。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人的价值取向出现了偏差,视赚钱越多越荣耀,视社会治安工作为“负担”、“麻烦”,视见义勇为为“管闲事”、“傻瓜”。二是怕报复,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遇到问题绕着走,一旦出头露面,担心歹徒会找上门来。三是政法队伍中一些干警素质不高,不愿做群众思想工作,不会做群众思想工作,有利益的案件抢着干,无利益的案件不闻不问,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觉得无“油水”就置之不理,有少数政法干警吃了原告吃被告,酒桌上称兄道弟,尤如“鱼水”关系,酒后翻眼不认人,致使警民关系不密切,群众敬而远之,有事不愿参与、有问题不愿反映、有线索不愿提供。

【第2篇】政法工作的调研报告

民间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是创造稳定和谐社会环境的重要措施,而基层民调工作则是排查调处的基本方式。这项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领导的重视,今年春天,司法部在石家庄召开全国民调会议,做了专项部署。此项工作在基层开展情况到底怎样?效果如何?有何问题?半个月来,笔者走访了3个基层调委会,旁听了两次调解庭,并召开了由6名村调委会主任、2名乡镇司法所长和县司法局同志参加的座谈会。深深感到,##县基层民调工作抓得实、做得细、效果好。在为民解忧、稳定社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独到作用,成为乡土社会中重要的秩序调节器和稳定平衡器。

一、四级网络,互相依托, 规范排调,沟通信息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针对新时期民间纠纷现状和特点,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已经形成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左右协调,依托基层,多方参与” 的调解网络。这个网络以县疑难纠纷调解中心(设在司法局)为中枢,以25个乡镇调委会(日常机构是司法所)为骨干,以367个村(居)调委会为支点,包括1.1万余名调解员。矛盾排查工作已经规律化,除了重大节日、敏感期和上级布置的排查任务外,每月都进行一次例行民间纠纷摸底,乡调解员包村、村调解员包组、十户调解员包户。排查调处结果一月一报,由县调解中心统一造表汇总,掌握总体情况。对排查出的问题,包括随时发生的纠纷,实行分级负责制。首先,由村调委会负责调解,90%以上的矛盾纠纷能够在这里解决,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当事人对村调委会意见不服的,由村调委会出具介绍信,说明纠纷原因调解过程及村调委会意见,介绍到乡调委会。没有村调委会意见,乡调委会不予受理。乡调委会通过调解庭听取双方意见,必要时进行调查,做出维持或改变村调委会意见的决定,至此,纠纷基本都能解决,大矛盾亦不用出乡。需有关部门协调的,由乡镇调委会出面协调解决;对重点纠纷和即将激化的纠纷,基层调解员在稳控势态的同时,及时报党委、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已经解决的纠纷,由十户调解员定期回访,防止纠纷复发,巩固调解成果。由于这个民调网络的存在,一方面,可迅速完成上级下达的矛盾排调任务,另一方面,又可迅速将下面的矛盾纠纷信息反馈上来,反映灵敏,运转灵活,好象人体中的神经,联通着大脑中枢和四肢躯干。在##,绝大多数纠纷都能在当地得到解决。今年上半年,全县调委会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1271件,调解成功1263起,防民转刑案件28起,避免非正常死亡11人,劝阻越级访82人次。

二、受案广泛,对法律拾遗补缺

无论法院还是公安机关,其职能范围都是特定的、有限的,并非全管全能。但现实生活中的矛盾纠纷却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五花八门,千奇百怪。有的纠纷一旦发生,司法机关无法受理,行政机关也无权过问,纠纷无人解决,只能激化。人民调解则正好弥补这个不足,无论是“猪拱院墙鸡挠地”的邻里纠纷,还是“妯娌斗气孩子打架”的家庭琐事,皆可受理。在调解过程中,有法可依,无法可依时,既可依社会公德,也可依村规民俗,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既解决了群众的闹心事,又填补了法律上的空白。韩麻营镇马虎营村村民赵某与兄嫂一起生活,近30岁才订下一门亲事。因有家庭矛盾,订亲时兄嫂借酒撒疯,搅得酒席不欢而散,女方当即提出退亲。一急之下,赵某先后来到派出所、法庭,要求帮助解决,但谁都觉得此事没办法管,都拒绝了他。又气又急的赵某回去后要与其兄嫂拼命,命案在即。村调委会主任于林闻讯赶来进行调解,一日一夜苦口婆心,句句肺腑之言,说的赵某兄嫂满腔愧疚,悔恨万分。第二天于林又亲自到女方做工作,他的真诚打消了女方退亲的念头。事隔不久,就同其兄嫂一同为赵某操办了婚事。事后,乡亲们都说,这事于林要是不管,不定得出多大事呢。据统计,##每年调处的矛盾纠纷中,类似这样进不了司法机关大门的占6 %。民调工作同司法工作相辅相成,互为补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社会调整闭合体系。

三、置身群众之中,随时随地化解纠纷

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在于置身群众,贴近群众,不受时间约束,不受场所的限制。无论白天黑夜,春夏秋冬,还是田间地头、农家小院,都活跃着调解人员的身影。邻里之间发生纷争,都是主动找村委会解决。一位农民对我说,出了纠纷去找派出所,一去三四回不一定见到人;找法庭,骑车一上午,到了也快下班了,赔不起那个时间。好不容易受理了,又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解决。这多少反映出一些现实问题。而民调呢,一不用花钱,二不用跑路,三不用搭工夫,特别是受理解决快,最大限度地防止小事拖大,激化矛盾。今年5月,韩麻营镇东兴村低压电路整改,线拉到村民于连池院内时,与本村电工吕春阳争吵起来。当日晚,于连池父子到吕春阳家将其打伤,村调委会主任于占海得知情况迅速赶到现场,派人将吕春阳送入医院。为了不影响第二天工程,于主任连夜对于连池父子批评教育,让他们明了低压整改工程是利村利民、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不能因为个人利益受损而影响全局,更不能以此为由动手打人。于氏父子觉得理亏,当即请于主任领着到医院向吕春阳赔礼道歉,并承诺负责一切医疗费用。第二天一早,他们三人去医院把吕接回,边输液边指挥架线,保障了低压整改工程的顺利进行。吕病好后,于氏父子备下酒席为吕压惊,请调委会人员作陪。由于大量纠纷涌上民调之路,一些法庭“抱怨”说,法庭都快关张了,民调把法庭给顶了。

四、对症下药,方式灵活,群众买帐

民调工作之所以能在农村地区有效,还在于它不拘章法、对症下药,怎么顶事怎么来的调解方法。农村地区文化较为落后,农民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严格的法律程序、严密的法律语言对他们不太适用,倒是乡村调委会的那些“土办法”反而有效。调解员大都德高望重,能说会道,兼之又了解情况,所以能够灵活机动地采用多种方法调解纠纷,该唱白脸时唱白脸,该唱红脸时唱红脸,该讲道理时讲道理,该拍桌子时拍桌子。一位调解员说“我们就是‘和稀泥’,但‘和稀泥’也不容易,各种情况都有。是坑你得抹平,是疙瘩你得砍掉,最后拿出大家都能接受的意见,问题就算解决了。”谁说这不是本事呢?今年7月20日晚,汤头沟镇布施营村村民陈彩新、董士银饭后在一起乘凉闲聊,一语不和便扭打在一起。这时董士银15岁的儿子正巧路过看见,拾起一块拳头大的石头在陈彩新的脸上连打两下,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共花医疗费和鉴定费600余元。陈、董两人在医疗费上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矛盾激化。村调委会主任陈鹏飞进行调解,他针对当事人的不同心理对症下药,各个解决,使董士银明白伤虽不是他直接造成的,但他应承担未成年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民事赔偿责任;又指出陈彩新出言不逊,引起争端,也存在着一定的过错。双方气一顺,拿钱的不再觉得冤枉了,挨打的不再觉得窝襄了。董士银当即掏出600元钱赔偿给陈彩新,陈不过意,又拿出100元退还给董士银,董当即在家备了一桌酒席,二人开怀畅饮,和好如初。这个结果是诉讼难以达到的。

调解还有一个特点是能够打动人的内心,不像判决那样通过外在的强制力来保证,所以调解一旦成功,往往变成自觉行为。2022年7月5日,韩麻营镇德吉沟村刘占元、祁凤芝夫妇到镇调委会反映,他们的三个儿子拒不负担二位老人的养老费,祁凤芝患白内障也无钱治疗。他们对儿子又恨又爱,不忍心把他们推上法庭,申请调委会帮助调解。7月19日,镇调委会对这起赡养纠纷进行开庭调解,并邀请村民旁听,营造舆论压力。庭上,调解员对几个儿媳提出的与老人之间的矛盾进行一一评说,不失时机的宣传婚姻法,讲明赡养老人不但是法定义务,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的美德,讲羔羊能知跪奶意、乌鸦尚懂反哺情……,三个小时,时而耐心劝解,时而嘻笑怒骂,旁听群众也纷纷发言指责,儿子儿媳受到震撼,当庭向父母认错,自愿签订了预付其母治病费1500元,以后按期付给老人赡养费的协议,其他旁听群众也深受教育,协议至今履行良好。

五、基层民调仍需进一步加强

无论是从现实状况还是发展方向看,民调工作将长期存在,生命力很强,因为社会稳定需要他,人民群众需要他。特别是今后,随着人们生育观念的转变,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大大减轻;随着农业税的减免,征收工作也将退出历史舞台。只有民调工作方兴未艾,将成为农村基层工作的重要任务。但有些问题制约着此项事业的深入发展,归结起来,主要有两个:一是体制不顺。司法所是乡镇调委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同时还承担着对村级调委会的业务指导。在矛盾排查调处方面,领导权虽然由县政法委行使,但到乡镇,还是由司法所具体组织,所以任务很重。但由于历史原因,司法所不像公安派出所和法庭那样是其上级机关的派出单位,而仅由县司法局作业务指导,人事权掌握在乡镇手里,所以编在人不在问题突出,而且人员变动频繁,影响工作水平的提高。今后,司法所应当像派出所、法庭那样,管人与管事相统一,人事权上移到县司法局。二是经费问题,人民调解不收费,这是由其性质决定的,不能变。但调解经费及调解员的报酬没有来源。目前,##县解决调解员报酬的办法是,乡镇级调解员由乡镇各部门职工担任,村级调解员由村班子成员担任。因为他们有工资,但他们的工资常常垫付在调解费用上,有的村级调解员几乎把一年仅有的2500元的菲薄工资全垫在经费上。调解员无私奉献的精神是令人崇敬的,但光靠奉献精神不是个办法。人民调解要发展,就必须解决经费保障问题。出路是:把调解员的报酬和调解经费列入县、乡两级财政预算,村级调解经费由乡镇适当补助。

【第3篇】政法委科学发展观专题调研报告

政法委科学发展观专题调研报告

根据地委政法委《关于地委政法委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专项调研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委结合县域维稳实际,按照调研课题,组织开展了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5%民力用于治安防范工作情况

(一)现状

我县按照地委政法委的安排部署,将落实5%民力用于治安防范的要求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县共抽调175个单位(包括各乡镇场区治安联防队、基于民兵)的1199人专门用于单位内保和社会面治安防范。特别是在的奥运安保工作中,结合我县网格化治安巡控措施,5%的民力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各乡镇场区基干民兵、治安联防队、治保会等群防群治队伍在公安派出所的统一指挥下,开展24小时治安巡逻;县城镇共抽调80多个单位的干部职工,各社区居委会组织70多名居民、30名退休干部统一配带执勤袖标,由警务室民警带领,在辖区开展治安巡逻,有效地预防了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实现了专群结合、全民管理社会治安的良好局面,为实现“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平安奥运的目标,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第4篇】加强政法文化建设和县级政法委建设专题调研报告

一、关于政法文化建设

我们认为,政法文化不同于单纯的法治文化,它更多地是指一种职业文化、职业精神,是一种行业性的文化。比如,近年来治安状况明显进步,政法战线不断涌现出先进人物,在他们身上所展现的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和执法公正等素质,实际上就是政法文化价值取向和与时俱进精神的良好体现。作为山东精神的基石,政法文化理应成为塑造山东精神的准则、判断标准和发展导向。政法文化反映了人类现代文明的一些理念或精髓,比如法治、平等、人权等,与公正、民主、自由、秩序等内涵是完全一致的。因此,抓好政法文化对于塑造山东精神十分重要。我们认为,塑造山东精神,不单单是要求人们具备一些基本的行为操守,更重要的是要思考山东精神的基本内核是什么。从人类现代文明演进的角度来看,塑造山东精神,关键是提倡一种好的政法文化氛围,从制度建设高度加强对政法文化的培育,并在全社会逐步培养起一种现代的民主和法制精神。

政法文化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依法执政。在实践中,它以政法机关、政法人员、政法行为作为主要载体,而且渗透到政法规则的设计者、执行者、监督者中,泛化到各个社会群体之中,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精神。从这个意义上说,建设平安和谐山东,没有一种现代的政法文化渗透于其中,是不可想象的。政法文化的内容包括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三个方面,主要是指政法干警在长期履行法定职责、执行党的政策,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过程中所积淀的共同群体意识、行为方式,指导、约束政法各机关整体行为及政法干警、法律服务人员行为的价值理念。政法文化主要反映在政法各机关的建设发展理念、规章制度、协作精神、创新意识、外在形象,法官、检察官、警官等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等方面。政法文化作为一种政治价值理论,不仅作用于政法机关的整体作为,而且作用于每名干警、法律工作者行为,对政法机关及其所有工作人员具有强力的指导作用和约束作用。

政法文化是当代政法机关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分为三个方面:第一是物质文化建设方面,它属于表层文化,即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机关的外在形象,包括执法和法律服务机构的名称、办公(执法)场所形象、执法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形象、知名度、美誉度、满意度等。第二是规章制度建设方面,它属于浅层文化即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赋予政法机关的行为规范。包括政法各机关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责(管辖权、业务范围)、机关管理、执法程序、终端结果的处置和运用等,执法理念、法治理念和团队精神。第三是精神文化建设方面,它属于深层文化,包括政法机关每一名干警、法律服务人员的工作态度、责任感、使命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政法机关的整体工作目标的追求。上述三个方面文化建设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具有高度的和谐性,它们同步发展,不可分割。

近年来我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是和政法文化的建设成就分不开的。xx县拥有目前这样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方面有赖于政法战线的努力,另一方面也与近几年着力抓政法文化的建设不无关系。一个地方的安全问题相当重要,它对于提升综合竞争力作用非同小可。近年来xx县政法文化建设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也应该看到,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的政法文化还没有取得广泛的信任,距离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段距离。这些问题的产生,与我们自身的政法文化建设还不到位有关。判断一个地方是否发达,除了看它的经济发展水平如何,还要看它的社会文化观念怎么样。一般来说,一个不发达国家的普通老百姓对法律往往不会有亲切感。因为法有时候会有些威慑力,老百姓对法律理解更多的是刑法。而在发达国家,法,尤其是民法的渗透力非常强大,老百姓通常把法看成是自己的行为规范,甚至于邻里之间、朋友之间有什么扯不清的问题也常常通过法律的手段加以解决。所以,有了文本的法律,有了司法行为,不见得就具有我们所理解的政法文化。在塑造政法文化的时候,应该考虑怎样使老百姓和法律亲近起来,使他们树立一种法律意识,这一点很重要。这就要求我们要进一步加大普法工作的力度,要发挥群众力量,用民主的手段来加强社会治安,要从理念、制度、行为、物质和形象五个层面着手,建设一支清正、廉洁、公道、高效的政法干警队伍,体现出平安和谐精神,体现出山东的特点。

二、关于县级政法委建设

(一)基本情况。xx县委政法委机关(含县综治办)行政编制9人,其中机关配备书记1名,副书记3名;县综治办配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级领导职数2名。内设综合科、政工科。目前,现有在职人员10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3人(其中1人兼任综治办主任),综治办副主任2人,主任科员1人,科员1人,司机1人,离岗待退1人。

(二)主要职能。县委政法委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的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检查政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组织、推动政法战线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探索政法工作改革的路子,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研究和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党委及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组织协调对政法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宣传工作。指导下级综治办的工作。完成县委和上级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近年来的主要工作

1、加强班子建设,提升整体素质。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是政法队伍建设的关键环节,是不断提高政法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几年来,全县政法机关狠抓班子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加强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全县政法机关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理论学习,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着力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上下功夫。二是加强班子的组织建设。政法机关在选拔班子成员上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严格按程序办事,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使班子形成了年龄结构科学合理、知识结构博采众长、能力结构优势互补的新型领导班子。三是加强班子的作风建设。政法机关利用民主生活会为载体,认真坚持和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让班子成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发挥了班子的整体作用。政法委及政法各部门每年召开多次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党内团结,改进了领导方式和方法,提高了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四是加强班子的业务建设。政法机关领导班子成员采取有计划参加业务培训的方法,提高了班子的整体业务素质。先后举办了领导科学培训班,后备干部理论学习班,素质考试等培训教育形式,以培促学,以考促学,切实促进了领导干部业务水平的提高。

2、端正执法思想,强化为民意识。政法队伍建设,必须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重要地位上,这不仅是解决当前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需要,也是政法机关的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县委政法委结合我县的实际,开展思想政治教育,重点在三个方面下了功夫:一是加强了理想信念教育。始终坚持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先后组织开展了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集中处理涉法涉诉活动、专项执法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检察机关还突出开展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活动,审判机关突出开展了以“公正执法树形象”等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思想教育。二是搞活了时事政策教育。在全县政法机关中深入开展了党风、党纪和清正廉洁教育,结合对党员的“两会一课”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使干警增强了“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意识和防变拒腐能力,全面提高了干警的政治敏锐性,严格了政治纪律。三是狠抓了职业道德教育。针对政法队伍内部存在的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不健康的现象,在全县政法机关中深入开展了为期三年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题整改活动。政法各部门防微杜渐,也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如:检察机关开展了“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公安机关开展了“查找问题、争创一流、树立形象”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端正了干警执法指导思想。

3、深化教育培训,增强业务能力。一是重视了学历教育。近几年由于业务的需要和对干警水平要求的提高,政法干警非常重视学历教育,各级政法机关更是鼓励干警接受更高层次的学历深造,更新知识结构,实现科技强警。全县政法机关干警整体文化素质较往年有了较大提高。二是狠抓了岗位培训。政法机关认真解决工作与学习的矛盾,有针对性的开展了以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拓宽知识面为重点的专业知识和更新知识的培训。检察机关针对岗位特点和实际需要,组织开展了业务知识竞赛和应知应会知识考试;法院组织模拟法庭、参观优秀示范庭庭审等活动,利用新的法律法规实施之机,聘请优秀学者为工作人员进行授课,以保证审判人员的知识储备能得到及时更新;公安局在全系统内开展“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公安干警的实战能力。

4、坚持从严治警,建立长效机制。首先,树立典型模范。为了激发政法队伍的活力,全县政法机关下大力气抓典型教育。开展了争创人民满意单位及干警、优秀执法官等系列活动,开展了公正执法、司法为民,树立政法干警良好形象活动以及学习先进典型人物活动。通过树立干警身边的先进人物来激励干警自觉培养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倡导一种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忠于事实、大公无私、廉洁奉公、以身殉法的精神。其次,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第5篇】关于县政法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政法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活动的安排,县委政法委围绕平安#县、法治#县建设,专门组织召开县公、检、法、司分管负责人座谈会,抽调人员组成调研组,通过座谈走访、收集资料等多种方式,利用一个星期时间,对#县政法队伍建设现状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通过调查座谈和综合分析,初步掌握了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的建议和对策,撰写了《关于#县政法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一文,供各级领导决策时参考。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政法部门包括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五个单位。全县现有在职政法干警688人,95%以上干警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县公安局共有在职民警440人,编制473名,党员民警370人;硕士2人,大学本科139人,大专279人,高中(含中专)20人;正科级8人,副科级37人,一般干部395人;内设10个科(股)室,8个直属单位,26个派出所。县法院共有干警104人,编制114人,党员干警80人,在读硕士2人,大学本科86人,专科15人,高中(中专)1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8人,副科级23人,一般干警72人;内设13个庭局科室,辖3个派出人民法庭。县检察院共有在职干警61人,编制70人,党员干警47人,大学本科41人,在读硕士2人,专科18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9人,副科级17人,一般干部34人;本院内设法13个处局科室。县司法局共有在职在岗人员57人,离岗退养人员工11人,编制77人,党员56人,大学本科18人,专科27人,高中(中专)12人;正科级2人,副科级9人,一般干部46人,内设7个科股室,指导管理14个镇司法所、15个法律服务所和2个律师事务所。县委政法委共有在职人员15人,编制12人,大学本科8人,专科7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5人,副科级5人,一般干部4人,内设四个科室。

二、主要成效

近几年来,我县政法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富民强县,跨越发展”目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线,大力加强政法队伍作风建设,认真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能,积极为全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广大政法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得到增强,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了平安丰县、法治丰县建设,赢得了社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赞誉。县公安局连续十一年被市公安局评为警风建设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被省公安厅评为优秀公安局,被公安部授予xx-xx年度全国优秀公安局荣誉称号。县检察院xx年被省授予“xx-xx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xx-xx年度均被市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院”,xx年被省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院”。县司法局在xx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中排名第三位,在全县万人评议60个执法机关活动中排名第6位,在xx年度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中获二等奖。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抓班子,带队伍。近几年来,全县政法各部门狠抓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加强班子思想建设。全县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能够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xxxx”武装头脑,着力在理论联系指导实践上下功夫。县公安局新一届党委围绕“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廉政勤政”的班子目标,班子成员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奉献,面向全体民警喊响“自我看齐”的口号。县检察院班子成员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班子决策水平和驾驶全局能力得到不断提高。二是加强班子作风建设。县政法各部门坚持和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县检察院健全党组议事规则、检察长办公会制度,重大问题做到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县司法局党组、班子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民主决策,重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做到对单位政务、财务定期公开。三是加强班子廉政建设。县政法各部门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严格制定了关于领导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决策和领导行为。县公安局党委制定并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一般双查考核制度》等,按照治警先治长的原则,全面强化班子廉政勤政建设。

2、抓队伍,树形象。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县政法各部门始终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先后组织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立党为公、执法为民”主题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主题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题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思想教育。县司法局认真抓好局机关干部、基层司法所干警和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支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每周三政治学习、周四业务学习计划,实行月考核、季讲评,定期不定期对机关作风情况进行抽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二是深化教育培训,增强业务能力。近几年来,政法各部门鼓励干警接受更多层次的学历教育,更新知识结构,实现科技强警。现公、检、法、司有6人参加硕士研究生学习,xx年有5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总人数的95%以上,队伍文化结构不断得到优化。

同时,狠抓岗位练兵,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县公安局制定出台了《民警素质教育培训规划》,把培养业务尖兵、行业能手列入规划项目,形成制度,落到实处,开展了创建“学习型”公安机关、争当学习型民警活动,聘请公安院校专家、教授定期为民警上课。县检察院开展了法律文书制作点评和比赛、汇报案件评比、多媒体操作培训等业务技能竞赛活动。三是坚持从严治警,健全长效机制。县法院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加强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该制度涵盖了人事、组织、教育培训、纪律、监督、目标考核、八小时外管理等各个方面,实行了打卡考核制度,加强了检查督促,对制度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促通报,把队伍管理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体系,逐步形成了长效管理机制。

县检察院抓住“管理立规章、管理动真格、管理定责任、管理出效益”四个环节,建立了一套近60项的较科学、适合本院特点的规章制度。县公安局强化管警措施,以行为规范、工作规范、装备规范等“三大规范”为主要内容,在基层所队推进《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范》、《公安派出所一日制度》,全面落实“首接、首问、首办”责任制,在全局推开公安部30项便民措施、省厅23条贯彻意见及服务经济建设20项承诺。同时政法各部门还完善内外监督机制,进一步推行了警务、检务、审判公开。县公安局全面推行警务公开,在全县26个派出所及窗口单位普遍设立了警务公开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县法院聘请了18名人民陪审员,并不定期地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法庭,县检察院聘请了9名人民监督员,定期通过简报信息的方式向有关部门报送,全方位接受监督,这些措施使政法部门增强了执法工作透明度,以公开促进了公正。

3、发挥职能,维护稳定。政法各部门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最重要发展环境和投资环境,作为招商引资最具吸引力的竞争优势,树立“抓发展是硬指标,抓稳定是硬任务”的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促进法治丰县、平安丰县建设,为丰县经济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今年初,我县被省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县”,9个镇被徐州市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镇”。今年我县还全面启动了“法治江苏合格县”创建活动。县公安局充分发挥维护稳定主力军作用,敲响公安职能奋进鼓,唱好平安稳定重头戏,坚持严打不放松,加大构建治安防控力度,全力遏制重大犯罪,xx年八类案件破案率达95.2%,杀人案件破案率达到93.3%,刑事案件破案率位居徐州市第一名。县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认真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一批社会影响极大的案件得到查办,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不断加强批捕公诉工作,重点打击暴力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力度,全面开展刑事案件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监管监督等,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县法院牢固树立审判工作为法院第一要务的理念,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51件,结案1351件,结案率达88%,各项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指标均有较大提高。县司法局巩固完善“大普法”、“大调解”体系,努力提升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水平,各项业务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

三、存在问题

1、队伍素质还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是执法思想不正。少数干警宗旨意识淡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公仆意识差,特权思想较重,有的部门对有经济利益的案件争着办,以罚款代管,使办案单位处于一种创收经济效益的状态,损害了部门良好的形象,影响了经济发展环境。二是工作作风不佳。存在少数干警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搞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执法不公、不廉,违反程序执法,办案办事环节多、工作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的问题。三是办案质量不高。部分干警满足于已有的知识水平和办案能力,不思进取,特别是有的办案人员不认真判断案件的事实,不认真研究法律规定,主观臆断,往往出现适用法律错误或与法律规定相悖的处理结果。据群众反映有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态度冷漠、粗暴,不允许当事人辨解,甚至与当事人当庭吵架;有的干警靠打、逼、吓、暴力取证和询问及口供,有的干警在八小时之外对“五条禁令”的贯彻时紧时松,有的干警扣押当事人财产物品不认真登记,个别严重的私自留用。

2、警力人员严重不足。县公安局警力严重不足,目前我县共有在职民警44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万分之3.76,远远低于全市万分之7.59的平均水平。警力不足,直接影响维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导致基层民警身体素质普遍下降。县检察院现有在职检察官35人,因人员少,干警长期超负荷工作,特别是业务部门人员短缺,工作任务繁重,经常加班加点。县司法局也存在队伍结构失衡,人员缺编严重的问题,基层司法所人员大部分是从乡镇其他岗位上转进的人员,业务知识十分生疏,专业人才少,人员年龄老化,45岁以上即将离岗退养人员较多,中层骨干人员少,人员青黄不接。县法院由于近几年来案件数量上升,办案任务的增加,审判队伍的力量和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队伍的执法理念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亟需加强人员,增加审判力量。

3、经费保障不完全到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犯罪也呈视智能化、集团化,与犯罪分子作斗争也往往呈现出智能化的较量,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显的尤为重要。就我县而言,政法部门的经费保障普遍不足,政法装备与政法工作的实际需求仍有很大缺口,工作运转困难。县公安局尤其是刑警、治安以至基层派出所作为一线实战单位,侦查破案昼夜工作,服务群众全天侯,通信、水电、车修等经费远远超出其他行政机关,办公经费缺口较大,全局120名事业民警工资仍由公安局自筹发放,一直未列入财政预算。县检察院经费保障不完善,物质装备较差,技侦大楼筹建资金缺口大,各项基础设施不完备。由于县财政困难,县司法局也存在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不到位,基层普法、办公经费难落实,部分基层司法所人员特岗津贴无保障等问题,目前基层司法所运转较为困难。县政法委由于平安丰县、法治丰县建设任务繁重,办公开支较大,办公装备条件较差,经费保障困难。

4、政法队伍流动机制不畅。政法队伍体制上进口不活,出口不畅,存在进人难、留住人才难的问题。《法官法》、《检察官法》对法律本科学历硬性规定和国家司法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提高,在提高队伍素质和能力的同时,司法体制带来一定影响,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存在通过招录考试,招进人员但留不住人才现象,县检察院招录13人,已有3人调离,法院招录8人,已有4人调离,县司法局招录4人,现已全部调离。主要原因是法、检、司招录门槛高,进入者必须是法律本科生,且还需通过司法资格考试才能具备法官、检察官条件,另外丰县经济基础差、财政困难、福利待遇难兑现,留不住人才。另外,由于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职数、职级职数有限,人员得到提拔机会少,政法各部门横向交流和流动机制不健全,干部竞争上岗、轮岗、轮训、交流制度未有效落实,影响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未能激发队伍活力。

5、内部监督力度不够。县政法各部门都根据各自业务特点,普遍制定了相应的规定、纪律、制度、办法等,但在个具体落实上,却缺乏广度和深度,没有起到干警之间相互监督,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的作用。使得目前我县政法机关内部启动监督程序力度不大,特别是错案责任追究工作不尽人意。表现在政法机关内部拉不开情面,怕得罪人,处罚力度经常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对办理错案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往往只停留在批评、警告或罚款上,缺少严厉措施起不到警示作用,会对队伍建设带来负面影响。

四、强化队伍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针对我县政法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当前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方面,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干警政治素质。要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大思想政治教育力度,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占领政法干警的思想阵地,在广大政法干警中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主题活动,教育广大干警知荣辱,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断提高干警严肃公正执法的自觉性。在组织学习教育中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更新内容,改进教育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教育干警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接受人民监督,努力提高政法队伍的社会公信度,树立自身良好的形象,使全体政法干警都牢固树立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自觉地坚持为民执法、公正执法,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2、从优待警,加强对政法部门的保障力度。县财政要逐步增加对政法机关的经费投入。一是要保证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照“从优待警”原则,切实加强对工资资金的管理,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优先保证政法部门编制内人员基本工资和各项特岗津贴及时发放,让干警解除后顾之忧,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二是要加大对办案经费的保障力度。办案是执法机关一项基本职能,要逐步增加对政法部门办案经费的投入,对大要案经费要实行专项报批、专项安排。避免出现让办案人员垫支办案经费的现象。三是要大力支持政法部门业务建设。通讯、交通工具和基础设施是政法部门履行职能必需的物质条件,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办案的效率和质量。要安排资金逐步改善政法部门的装备条件。要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提高政法部门的装备水平。四是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要加大对基层所的办公经费的支持,配齐配强必备的交通工具、通讯办公设备,解决部分所无住房办公的问题。同时,多调配一些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的干警深入一线,促进工作开展;从多角度关心一线基层所,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保证干警全身心投入工作。

3、从严治警,加大政法队伍内外监督管理力度。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加大政法队伍的管理监督力度。首先,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健全纪检、监察、执法督查等内部监督机构,充实监督力量。按照责任到人、相互制约、领导把关的要求,在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和行政执法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其次,要加强外部监督管理。主动接受党的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向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的报告制度。继续聘任一批社会各界政治思想好、素质高的人士任廉政建设监督员,加强对政法干警的监督。大力推行警务、检务、审判和政务公开制度,完善警风评议、院风评议、行风评议制度。深化警务、检务、审判、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保公平。不断增强政法工作的透明度,使群众对办事程序一目了然。三是要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把纪律作风整顿作为一项制度,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经常开展警示教育,让干警深刻领会“严是爱,宽是害”的道理,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行为上严于律己。要把德治与法治相结合,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干警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对容易出现腐败的执法部门和执法环节,要加大查处力度,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认真核查群众举报的政法干警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和腐化堕落等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切实解决少数干警办案效率低下,态度简单粗暴,随便吃请受礼,侵犯群众利益等问题,树立政法干警公正、文明、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4、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政法部门要营造好学上进的良好学风,不断增强学政治、学法律、学业务、学文化、学科技的自觉性。要在继续开展学历教育的同时,加大岗位培训力度,努力办好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班,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完善专业结构。在培训内容上,按照“要精”和“实用”的原则,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特点,在内容安排上各有侧重,以提高培训效果,促进干警向知识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着力提高政法干警的业务素质。加强干警的学历教育,开展岗位业务培训,努力培养高新术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使广大干警在实践中不断增长才干,成为有知识,懂业务,胜任本职工作的内行。通过培训,力争在短期内,培养造就一批精通政法业务、懂得使用现代科技手段的高素质人才,从而推动政法部门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建设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政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县委、县政府要把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部门和干警依法履行职责,千方百计为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着力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用足用好现有编制,对公安局33名空余编制,建议通过接收部队转业干部和公开招警尽快补齐,对法院10名、检察院9名和司法局9名空余编制,建议通过公务员招考尽快补齐,将全县800名保安队伍工资纳入县、镇财政预算,保证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建立健全政法部门人员横向交流制度,健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人员轮岗、轮训机制,激发队伍活力,调动广大干警积极性,要认真落实政法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逐步改善政法队伍的通讯装备、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条件。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决维护政法干警的合法权益,及时研究解决政法队伍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落实“从优待警”的政策措施,保护和调动一线干警的积极性,逐步改善政法干警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使政法部门各项工作得到及时、正常、有序地运转。

【第6篇】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调研报告

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调研报告

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调研报告

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是党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执法监督是其主要工作职责。执政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不但是宪法赋予的光荣历史使命,也是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法工作的客观需要。随着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的贯彻实施,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工作也呈全面铺开之势,并逐渐成为各级党委政法委的一项基本职能和重要工作内容。通过几年的实践,党委政法委对各级政法部门的监督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对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职能的地位和作用存在不同的认识,在实践中缺乏规范化的机制保障等原因,使执法监督工作尚未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在执法监督实践中确实存在若干急需我们认真研究的理论及工作操作的问题,对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进行理论上的研究探讨也显得十分必要。

一、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1、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对当前比较乏力的执法监督手段具有充实的作用,保证了法律的正确实施。在我国现行司法体制中,虽然设定了法律监督的制度,但还很不完善,缺乏可操作性;虽然检察机关是国家设置的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其重要作用无可置疑,但在实际操作中遇到阻力较多,有时很难发挥作用。而且检察机关自身也需要监督。而这时候,党委及其政法委则能起到支持和弥补作用。政法委虽然不是执法司法职能机关,但它是党委的工作部门,是党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执法监督上有自己的优势。它比较超脱,而且对政法机关具有一定的处罚建议权。所以,这种监督具有一定的抗干扰性,并借助这种抗干扰能力而得以推行。在其他监督遇到困难的情况下,加强党委执法监督,对消除当前司法腐败问题无疑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2、党委执法监督对执法司法中造成的失误具有补救作用,保证了执法的方向。初道县被确定为全省社会治安重点整治县、道江镇被市里确定为社会治安重点整治镇、看守所被公安部列为全国后进看守所,群众对全县社会治安状况极为不满。政法委有的领导认为是法院判得不够重,有的判了缓刑。我们则认为,少数案件判缓刑也是依法审判的,社会治安不好,不是法院打击不力,其他部门也有很大的关系。如公安机关每年抓几百人,真正起诉到法院的不到几十人,大部分人都被公安机关取保后不了了之。政法委研究作出决定,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不得批准取保(当然,没有多久公安部就作出不准取保候审的规定)。并在全县连续开展了城区社会治安整治、农村社会治安整治、建筑领域治安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摘除了三顶落后帽子,并连续两年社会治安进入全省先进县行列。

3、党委执法监督对司法腐败具有超前防范的作用,有利于队伍建设。党委及其政法委按照党管政法工作的要求,督促和引导政法机关特别是审判机关建立完善各种内部监督机制和错案责任查究机制,从制度建设上设防,可以有效地解决司法体制上存在的许多漏洞,为预防和遏制司法腐败发挥积极的作用。我县政法委每年都要召开几次全县政法工作人员大会,主要是进行教育整顿,处理一批违法乱纪的工作人员,教育大多数工作人员。今年年初,我县政法委作出严禁政法工作人员参与赌博的规定,并在电视台发布公告,号召全县群众举报政法工作人员涉毒问题。党委执法监督超前防范司法腐败的作用还体现在具体个案监督中,比如一些久诉不息的信访案件,虽然尚未启动审判程序,但就所反映的情况看,确有可能引发司法腐败的因素,提前批转给法院领导,提醒给予关注,往往会收到防范于未然的效果。

4、党委执法监督对执法司法机关独立办案起着保障作用。我国司法体制目前面临许多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在党的领导下,积极争取党的领导,要把法院的一些想法变成党委的想法。比如,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提出和法律化,就是党在总结了几十年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自我完善。在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实践过程中,各级党委及其政法委对其支持的态度是非常鲜明的,并为此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一些地方的党委政法委为了确保执法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还专门出台了有关政策规范,明确规定除对超出法定期限久拖未决和审决后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案件进行监督外,任何领导者不得干扰司法机关正常执法司法活动。这样,就使司法机关独立办案的职权得到了更好发挥。

二、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几年来,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确实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执法监督缺乏规范化的机制保障。

党委政法委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在立法上没有相应的具体规定和有效的措施保证。特别是缺乏具体的规范化保障机制。既使发现执法中出现了问题,要进行纠正,也只能由执法部门按照法律 程序进行。因此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工作具有间接性。这与具有法律上的效力来源的人大、检察机关的执法监督有着根本的区别。虽然,近年来,中央、省委政法委员会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有关规定,并且,从执政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角度来看,党委政法委的监督力度应当更大,但党的执法监督既缺乏规范性的法律规定,又缺乏具体条文化的程序操作,这给实际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如果要制定具体的执法监督规范,又容易与司法部门独立的执法产生冲突。因此,党委政法委对法律实施的监督,无论从法律还是实践上都存在着争论。

(二)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关系尚未完全理顺。

在我国现行的执法监督机制中,有党委的执法监督,人大的司法监督,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舆论监督,以及各执法部门的内部监督等等,同时,党内还有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而且,我国这种多头监督不能区别谁主谁辅,因此出现了想监督就监督,不想监督就不监督,对自己有利的就监督,对自己没有利的就不监督的混乱局面。由于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起步较晚,许多工作还处于探索起步阶段,还没有完全理顺监督机制。别是与相关部门的关系还不够顺畅,致使目前工作手段乏力,没有完全掌握监督的主动权,容易陷于被动,甚至被有的部门“牵着鼻子走”,存在调查难和处理难的问题。采用来信来访、案件督办和执法检查等一些传统的方式被动地应对复杂多变的执法活动,达不到标本兼治的目的。另外在执法监督中监督与纠错、管事与管人脱节,无法监督到位的现象也不同程度地存在。

(三)监督方式缺乏,随意性很大。

目前,在执法监督中,流行于“批条子”,有时不同级别的党委、同级别的不同领导分别作出不同的批示,政法委没有确定唯一性,进而又批转到被监督的单位,使被监督的单位不知如何办理为好,容易打乱战。有时侯有的领导在监督时,渗透了个人感情,没有经过有关部门调查研究就以个人名义乱作指示。

(四)执法监督工作呈现个案量不断增大的趋势。

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的范围定位,应当是重点监督政法部门在执法当中存在的带有普遍性和突出性的问题,通过对这类问题的监督,来促进规范执法和严格执法。即使对个案的监督也是为了从中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带普遍性的问题。通过对我县近年来执法监督状况的调查了解,党的执法监督却主要体现在对个案的监督上。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通过司法渠道解决各种纠纷已成为主要的手段,涉及个案的反映越来越多,当事人寄希望于党委政法委通过对执法部门的监督来解决个案问题,使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部门成为了涉法信访申诉机构,而党委政法委过多的使用执法监督权来过问个案,不仅精力用过来,而且有干预司法的之嫌。

(五)对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宣传不够,认识不深。

据调查,一九九八年中央和湖南省委对实施这项工作下文后,市、县两级没再下文,极少数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中央关于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的一系列指示精神领会不深,对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监督措施也不够具体、有力;少数县(区)的执法监督工作还没有真正摆上议事日程,不能理直气壮地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少数政法部门把监督与执法活动对立起来,尤其是涉及到维护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时,往往以反对干预等为借口,应付执法监督,甚至认为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影响了政法部门独立行使职权。有的领导干部以及在政法部门的一些同志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干扰论”、“形式论”等误区,有少部分人甚至认为,现在是法制社会,各政法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法律的规定,即使政法部门在执法中出现问题,自身不能纠正,法律也都赋予了人大、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的职能。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只能是宏观上的领导,不宜对具体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

(六)政法委的执法监督自身还存在机构、人员、和业务素质的问题。

我市除市委政法委设立了专门的执法监督机构外,各县(区)基层政法委由于编制少,执法监督机构尚未建立,专兼职人员也未落实,执法监督工作难以落在实处。另一方面,执法监督工作要求监督人员具有一定的法律政策水平、较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较强的案件协调能力,而目前从事执法监督工作的专、兼职干部中有的法律素质不高;有的对新形势下出现的问题调查研究不够,遇到棘手法律问题束手无策,个别干部缺乏法律专业知识,难以有效行使监督职责。

三、对做好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思考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执法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党委政法委开展执法监督工作,是执政党领导国家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领导政法工作的重要体现。市、县(区)党委政法委一要充分认识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不仅是一致的,而且是辨证统一的。保护、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保护先进文化的传播,保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社会主义法治价值的最高追求。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是我国的国情和司法机关的性质决定的,是司法工作成功经验的总结和今后健康发展的保证,也是实现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的保证。二要充分认识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努力防止和克服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是“越权”、“千扰”、“没有必要”等各种模糊认识,自觉抵制西方资产阶级司法观念的影响,牢固树立在党的领导下推进依法治国的思想。三要树立敢于主动监督的意识,抛弃无所作为的观念,把执法监督工作作为政法委的一项重要的职能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作出部署,积极推进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有效地运用党的权威,推动和协调各方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全力支持司法部门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努力为政法部门公正执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制环境。同时,要努力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力争法律和政策的统

一、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

一、支持和保障政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统一。

(二)准确把握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特点,正确履行职责任务。

根据中央政法委1998年8号文件的规定,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与其他形式的执法监督相比,在地位作用、工作原则、职责范围、工作方式等方面,都有其显著特点,有不同的运作规律。党委政法委要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对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进行再认识,准确把握工作特点,正确履行职责任务。要认真做好宏观指导工作,研究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特别是对涉及法律和政策方面的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要切实做好重大疑难案件和影响稳定的重大事件的协调、督办工作,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执法思想,发挥政法部门的整体功能。

(三)建立健全政法委执法监督组织机构,加强执法监督队伍建设。

要加大政法委执法监督力度,首先就要加强领导,做到定机构、定编制、定人员,要有一个正规的班子。要尽可能地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构,或设置执法监督和政法队伍管理职能的综合机构,选调政策法律水平高、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的干部负责执法监督工作。暂不具备条件的县(区)也要专设一个执法监督职位,有人兼职负责这项工作。同时,要对执法监督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培训,不断扩大他们的知识面,提高他们客观、全面、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扎实练好基本功,使他们的整体素质要有等于甚至高于司法机关的法律水准,才能够准确监督、正确监督,真正实现“内行”监督。

(四)严格遵守工作程序,依法规范开展执法监督。

要严格按照中央政法委1998年8号文件和省委政法委湘政法〔1998〕5号文件的规定,认真规范地开展各项执法监督工作。要把执行法律与执行政策结合起来,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结合起来,把监督制约与服务保障结合起来,把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结合起来,自觉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在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制度还不够完善的时候,监督范围宜小不宜宽,范围大了,人员不够,素质不适应,监督没有实效。检查宜粗不宜细,主要是宏观上、方向性、影响大的问题,而不能纠缠于细枝末节。因此,实践中,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应坚持适度原则,即监督内容应突出重点,在不同时期有相应的侧重,并充分体现其职权的政治属性,防止越权和失职。

【第7篇】2022最新的司法局政法队伍建设现状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全面了解全县政法队伍现状,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根据上级要求,对我局政法队伍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司法局队伍现状

(一)机构设置:县司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下设六个职能股室,包括办公室、法规教育股、律师管理股、基层工作股、财务室、政工股,按照规定设立纪检组和党支部。下属三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公证处、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和法律援助中心。

(二)干部构成:司法局共有在职乡科级正职干部2名、乡科级副职干部7名。

(三)人员结构:司法局在编人员中30岁以下31人,31至40岁22人,41至50岁22人,50岁以上11人,队伍呈年轻化状态,中青年干部成为中流砥柱。干部队伍文化程度较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人,占总数2.3%;本科学历46人,占总数54.5%;专科及以下学历37人,占总数43.2%。司法局人员民族全部为汉族,女性干部为21人。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放在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一是加强班子思想建设。司法局高度重视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采取定期组织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班子成员的政治观念和大局意识显著增强。二是加强班子作风建设。领导班子的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到一支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近年来,司法局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工作中始终把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同时,注重发挥班子成员的率先垂范作用,以此来激发广大政法干警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三是加强班子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在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同时,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多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坚持加强司法局队伍管理工作。近年来司法局司法行政队伍呈现年轻化和多元化的特点,多元化表现在人才素质和选拔方式上,分别通过省xx年、xx年政法干警试点班招录和xx年省公务员公开招录的方式录用人员,充实司法行政队伍,更新了干部队伍血液。在多种选拔任用方式中,众多年轻人脱颖而出,加入司法行政干警队伍,使司法局司法行政干警呈现日益年轻化、多元化的特点。

(三)坚持把加强干警教育培训作为推动政法队伍发展的不竭动力。为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的需要,我局坚定不移地走强素质之路,大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政法干警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进一步提升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坚持狠抓思想、作风、廉政建设,始终把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放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作风整顿。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素质。把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主线,同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良好的司法行政职业道德结合起来,不断创新教育载体,健全长效机制,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司法局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有力地保障了各项业务工作,促进了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但也要看到,与经济社会、法治进步的发展水平相比,我们在思想观念、工作方式、体制机制等方面都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地方。经过梳理,当前我局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干警队伍存在的问题。目前,司法局局机关共有在职人员30余人,肩负着六个职能科室以及三个下属事业单位重要职责,任务多、压力大,不能完全满足日常工作要求,尤其业务科室由于近年业务量增大,人员力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人员学历、素质有待提高,全局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占总人数53.5%,特别是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才较少,高学历人才匮乏;专业人才短缺,通过司法考试人员共7人,仅占全局人数8.3%,后备力量明显不足。

(二)教育培训的载体上形式过于陈旧。目前只着眼在思想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纪律作风整顿、简单培训、学历提升等活动上。思路不宽,眼光不远,致使队伍建设只围绕工作来开展,而不能用队伍建设的成果来指导工作的创新开展。同时,就基层政法部门而言,由于警力紧张,基层民警工作相当繁重,很难抽出专门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培训。教育培训专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在购置教学仪器、设备、教材,以及培训师资等方面存在欠缺。

(三)工作创新意识不够,存在因循守旧、求稳怕变的观念障碍。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而创新是各项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因此,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但在个别干警身上,改革创新精神不足,开拓进取意识不强,争先创优劲头不够,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工作中循规蹈矩,按部就班,求稳怕变,不求创新,导致工作机制落后,工作没有亮点,长期打不开局面,妨碍了司法工作深入发展。

四、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的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博同志高度重视,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把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全面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并在局机关、14个乡镇司法所及各党支部征求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共15条,经归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要在广大干警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增强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自觉抵御“四风”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努力提高政法队伍的社会公信度。

(二)切实加强组织建设,造就高素质政法人才队伍。深化领导班子建设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前提条件,是提升政法队伍执行力的基础。在科、处之间形成讲团结、顾大局,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工作作风,形成整体合力,作出表率。

(三)切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一要严把入口关,从源头上提升干警文化层次,进一步研究深化司法队伍管理机制改革的措施。二要开展岗位练兵,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和胜任本职能力和执法水平。三要加大学历教育,努力培养高素质执法人才。鼓励干警参加各种形式的在职学历教育,不断提高司法干警的整体素质。

(四)坚持从严治警,建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新机制。从工作实际出发,不断完善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督察经常化,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处理。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队伍的动态。

(五)坚持从优待警,努力解决干警实际问题,不断激发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满足广大干警的合理需要,切实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一要充分利用各种机会积极向县有关领导汇报,取得有关部门支持。二要进一步加大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妥善解决干部职工各项福利待遇问题。三要深入群众调查了解,充分掌握干警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为干警排忧解难,激发广大干警为司法行政事业奉献的激情和斗志。

五、下一步加强和改进队伍建设的思路、办法及工作对策

通过调研,我们进一步认识到队伍建设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只有紧密结合我局实际,以业务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为方向,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才能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一)司法局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思路,坚持从班子自身抓起,一是定期安排集中学习,把中心组理论学习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作为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理论素养,提升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重要事项报告等相关制度,把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实干、廉洁的坚强集体。三是提高团结协作能力,积极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增进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谅解,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

(二)着重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县司法行局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中国梦、道德讲堂等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坚持人性化管理,进一步激发司法行政队伍的活力。一是在政治上关心。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定期进行思想交流,摸清队伍成员的思想脉搏,对干警思想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二是在工作中激励。注重用典型引路,以先进示范,通过学习典型、培养典型、弘扬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励每一名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三是在生活上体贴。领导班子经常过问干警生活中的冷暖,对生活困难的干警给予尽可能的帮助,使全体人员切身体会到大家庭的温暖。

(四)抓教育立机制,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围绕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按照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加强教育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核心,深入开展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上级各项管理制度,对照自查,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第8篇】县政法委综治维稳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一、全县综治维稳工作现状

事2件,殴打28件,故意伤害3件,盗窃3件,其他5件,处理违法人员45人(其中:拘留7人,警告5人,其他处理3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现受理数及查处数多8件,上升24%;查处率持平。共发生交通事故9起,死亡2人,直接经济损失6000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多5起,上升125%;死亡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多2500元,上升71.4%。共发生火灾事故2起,直接经济损失50000元,无人员伤亡。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减少1起,下降33%;直接经济损失少15000元,下降23%;人员伤亡情况持平。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51件,调处251件,成功247件,成功率为98%。其中:山林纠纷56件,土地纠纷44件,水资源纠纷32件,家庭纠纷27件,赡养纠纷10件,人身损害纠纷2件,债权债务纠纷25件,婚姻纠纷8件,邻里纠纷4件,其它43件。总体上看,全县社会大局较为稳定。

二、我县综治维稳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提供政治保障。县委、政府不断强化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意识,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平安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西畴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举措,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各级各部门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把开展平安建设作为维护新时期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抓手,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党政领导的任期目标,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切实落实社会治安三、当前我县综治维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影响当前社会治安的因素

一是偷牛盗马案件时有发生。随着经济蓬勃发展带来流动人员逐渐增多,交通日益发达,农村人、财、物流动逐步加大,流窜作案现象,侵财型可防性案件时有发生,特别是边远村寨偷牛盗马案件有所抬头。据统计,2022年以来,全县共发生大牲畜被盗案件45起,其中:有56头耕牛、6匹骡子被盗,直接经济损失达18.7万元。二是矛盾纠纷错综复杂。当前因建设征地、拆迁和补偿标准以及征地后生

活安置引发的矛盾日益增多(如:铝土矿山征地、坟墓搬迁、选厂管道设施建设、资金分配等问题);在新农村建设中,因政务和村务公开不透明,劳动力和物资等分配问题引发的矛盾仍然存在;在落实当前各项惠农、补贴政策(特别是农村低保问题)方面因透明度不高引发的矛盾,成为新的不稳定因素,同时,农村山林、土地、水资源纠纷频繁发生。三是“法轮功”邪教活动有所抬头。今年以来,法轮功、邪教不法分子相继在城区居民住户的门脚、环城路上和学校及周边地区散发反动宣传品,且散发地段有从县城向城郊、农村发展势头。

七是信访问题突出。由于历史的原因,很多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难以解决,难免会产生集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如:蚌谷乡龙正村民委员会大路边、马鞍山等6个村民小组与香坪山林场林权纠纷问题;莲花塘乡革岔村民委员会三岔冲与交枝坟村民小组因水塘权属纠纷问题;西洒镇摩洒村民委员会老街子村民小组干部转让土地未经村民同意,引发群众上访问题;新马街乡大江东水库水淹没相邻6个村民小组的土地问题;兴街镇戈木村民委员会老冲子与岔路口村民小组山林权属纠纷问题;兴街镇龙坪村民委员会老房子村民小组村民阻止坪寨林场伐木问题;法斗乡小桥沟自然保护区内林农林地未参加林改,群众反映的问题;董马乡

因矿山开发涉及坟墓搬迁的补偿问题;鸡街乡因矿山开采造成水土流失,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

【第9篇】政法单位经费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

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保证行政政法经费是财政预算优先考虑的主要内容,也是今后财政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此,我们于近期对区本级行政政法单位及两个乡镇行政政法经费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我区财政及行政政法单位的基本情况

几年来,全区上下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坚持“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规”的原则,依法理财,制度创新,确保财政收入稳定、有效增长。

xx年我区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682万元,其中:增值税173万元,营业税546万元,企业所得税238万元,个人所得税186万元,房产税8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22万元,专项收入242万元,罚没收入226万元,行政性收入321万元。扣除专项收入等后的经常性上级补助收入为2693万元,上解支出687万元,地区可支配财力5688万元。

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0902万元,其中:

1、工资性支出3960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2570万元,人均公用经费0.7万元。

3、社会保障和抚恤支出269万元。

4、离休干部医药费129万元。

5、上级专项配套333万元。

6、其他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及上级专项支出3641万元。

全区刚性支出需求情况:最低刚性支出需求6530万元,占地区可支配财力5688万元的114.8,缺口842万元。

财政供养人口情况:全区财政供养人口3609人,其中:行政政法人员948人,其中公检法司人员313人,教育人员1169人。

我区行政政法共设职能机构55个,实有人数948人(其中离退休176人),占同级财政供养人口的26。

二、行政政法单位经费安排及支出管理情况

一直以来,我区以“从优待警”、“科技强警”为重点,本着优先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的原则,努力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及时足额到位。我区一般单位日常公用经费1300元/人,公务用车按车辆编制13000元/车。五大班子和公检法司部门日常公用经费高于一般单位,达到1500元/人,公务用车按车辆编制15000元/车。xx年我区用于行政政法经费支出1902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2,同比增长18.4,增幅明显高于收入增幅12.5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79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08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388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35。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1906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0,同比增长0.2。用于人员经费支出90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04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447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5。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2092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1,同比增长9.7,略高于收入增幅。用于人员经费支出97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21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03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5。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2750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3.5,同比增长11.4,明显高于收入增幅4.8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46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282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17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40。xx年行政政法经费支出3007万元,占同级财政支出的27.6,同比增长29,高于收入增幅16.5个百分点。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19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810万元,其中“人、车、会、话、招待”等方面支出533万元,占公用经费总支出的30。从xx年至xx年的情况看,特别是xx年以来,对于行政政法经费的投入呈明显增加趋势,而且经费增幅明显高于地方收入的增长幅度,最高增幅已超过收入增幅近17个百分点。充分体现出地方财政在财力增幅有限的情况下对行政政法支出的倾斜。此次重点调查的六个行政政法单位和两个乡镇在经费投入上也有明显增长。其中***从xx年至xx年公用经费平均增长9;***公用经费平均增长40;***公用经费平均增长35;***公用经费平均增长16;***公用经费平均增长22;***公用经费平均增长8。**镇和**乡近五年来在经费投入上也有所增长,平均达到4和12。

几年来,我区财政在努力保证行政政法机关经费的同时,也确保了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并尽财力可能为公检法司部门配备办公设备及各种必要的办案设施,提高了政法部门的装备水平。xx年还为公安局和检察院新建了办公楼,改善了办公条件,极大的调动了广大公安干警的积极性,为保障我区社会稳定,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三、行政政法单位负债情况

经过多年的发展,***经济有了长足的进步,与此同时,财政支持行政政法工作的力量也不断增强。但面对较大的资金需求,区财政还是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xx年至xx年末,行政政法单位累计负债1194万元,其中:

1、***累计欠款28.5万元,其中车辆维修10万元,工程款及管道维修6.5万元,其他欠款12万元。

2、***累计欠款20万元,其中车辆维修及燃油15万元,会议费3万元,其他2万元。

3、***车辆维修及燃油等累计欠款9.7万元。

4、***截止到xx年末共欠外债374万元。其中建办公楼工程款及房屋维修欠款143万元,车辆维修、燃油等其他支出累计欠款231万元。

5、***截止到xx年末累计欠款127.35万元。其中车辆购置及维修欠款14.35万元,新建办公楼欠工程及材料款50万元。其余欠款63万元。

我区涵盖五个乡镇(街),这次主要对***和***进行了重点调研。

***乡累计欠款41万元,其中人员工资29万元,公用经费9万元,其余欠款3万元。

***镇累计欠款110万元,其中建办公楼欠工程款50万元,车辆维修等其他欠款60万元。

四、我区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存在的几个问题

1、经济规模小,可支配财力少,满足不了事业发展需要

2、政策性及体制性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减收严重

一是分税制体制的实行,导致地方可支配财力增长缓慢。二是我区受电厂改制影响,财政减收严重。三是国家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以及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增点和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政策。直接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加剧了财政收支矛盾。

3、财政风险逐渐加大且明显显露,地方财政难以承担

由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的过程中,企业关停并转,债务无法偿还,转嫁到财政负担,加之农民基金会借款、世行贷款等政府债务行为财政化,以及财政为保证政府机关正常运转所借债务到期需要偿还。所欠债务8733万元,地方财政难以承担,加剧了财政风险。

五、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和管理的几点建议

1、思想高度重视,突出保障重点

按照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保障行政政法单位经费是财政预算优先考虑的主要内容,我们不能只停留在讲在会上、写在纸上、说在嘴上,而必须要牢记在大脑里、付诸于行动中、体现在成果上。

今后一个时期,我区行政政法经费保障重点应该体现在二个倾斜上:一是向重点单位倾斜,即财政要重点保障行政执法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二是向重点支出项目倾斜,要坚持“一是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首先保人员工资正常发放和行政政法单位正常运转需要,在此前提下,集中财力重点保障行政政法单位重点业务开支需要,提高装备水平,提高技术手段,进而提高行政政法单位的整体工作能力。2、强化行政政法支出管理,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

目前我区财力有限,在行政政法单位经费保障程度总体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加强管理意义更大。我们财政部门更应该勤俭节约,率先垂范,运用预算分配、财务监督检查等手段,督促行政政法单位求真务实,节约不必要的支出,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公款出差出国旅游等不正之风,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禁铺张浪费。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完善财务监督机制,强化支出监管,把工作重心从注重资金分配转向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管上来,做到财政资金延伸到哪里,我们的监管工作就要跟到哪里。

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将各部门的非税收入(即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等)全部通过财政实行集中管理,任何部门不得“坐收”、“坐支”。强化预算外资金管理,注重抓票据管理,以票管理费,实行源头控制,防止预算外收入游离于财政专户之外。在工作中,凡需要保证的支出要千方百计保证,凡能够压缩的支出,竭尽全力压下来,把钱花在刀刃上,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3、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强化预算约束机制

实行部门预算是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应该本着“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财力”的原则,通盘考虑预算内、外资金,形成涵盖部门所有收支的细化的完整预算,以达到硬化预算的目的。要对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财政供养人员认真界定,并与编制部门认真核实单位编制,确定实有人数,对虚报和超编人员予以清理。要结合资产管理,积极实行政府采购,并按标准定额合理安排公用经费。对于有预算外资金的单位,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年初给予核定项目支出,保证预算外资金按时、准确上缴,这样在有些单位的收入中既包括了一般预算收入也包括了预算外资金收入,充分体现出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

4、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自身政治和业务素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高工作效率,以适应财政改革的要求。

【第10篇】关于加强县级政法委建设的调研报告

居强县级党委政法委自身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也是建设一支高素质政法队伍的现实需要。近年来,万源市委政法委创新思维、履职尽责,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认真做好“抓方向、抓统筹、抓监督、抓队伍、抓保障”五个方面的工作,不断提

高新形势下领导和统筹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应对复杂局势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能力,特别是在襄渝ⅱ线建设、达陕高速公路建设、华新水泥项目、罗文铁山坡等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中,解决了大批矛盾纠纷,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称赞,为万源在川陕渝结合部率先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坚持以抓认识为前提,牢牢把握正确方向

踞持以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维护公平正义、弘扬法治精神作为政法工作的重要任务,统一执法思想,把握正确方向,促进政法工作健康发展。一是议大事。市委常委会、政法委全委会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定期听取政法工作汇报,定期研究事关政法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及时发现并解决政法工作中的实际困难,统筹推进政法工作。二是树典型。坚持抓点促面、抓线带片,总结推广“一台警车、两个背篓、三个警察”的典型事迹,培育打造一大批获得省、市表彰的政法先进个人和基层政法单位,对年度综治、维稳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形成了比学赶超、良性互动的警风政风。三是重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百姓喜闻乐见且行之有效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自觉性、积极性,强力营造出“平安万源人人共建,万源平安人人共享”的大氛围。针对社会热点敏感问题,强化网上舆情监控,及时跟进解疑释惑,加强深度分析,发布权威信息,真正做到用正面的声音引领社会舆论。

二、坚持以抓统筹为重点,奋力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有效化解内部矛盾。直面社会治安压力增大、矛盾纠纷聚集叠加的严峻考验,突出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主线,以定纷止争为目标,坚持抓源头、抓苗头,综合运用法律、政治、经济、行政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办法,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良性互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力实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矛盾不上交”。二是突出抓好对敌斗争。坚持把打击防范敌对势力插手利用人民内部矛盾作为新时期对敌斗争的重点,时刻加强对国家安全工作、反邪教和反恐工作的领导,加强和改进情报信息和侦察控制工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和破坏活动,有效维护政治稳定。三是重点解决突出矛盾。按照“领导包案、以案定人、人随案走”的原则,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对跨区域、跨行业的重大纠纷,实行挂牌督办、包案处理、责任到人,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三、坚持以抓监督为突破,保障维护公平正义

全面强化党委政法委执法督查督办职能职责,认真抓好执法督查督办及执法巡视试点工作,深入研究解决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障促进执法和司法公正。一是高度关注民生。对涉及民生的涉法涉诉案件加强监督指导,坚持以“案结事了”为目的,保障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始终强调法治。加强对敏感性案件的统筹协调,明确办案原则,守住法律底线,抓好督促落实,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增强监督效能。定期组织案件评查,掌握了解执法情况,督办协调重大个案,牢固树立工作权威,有效理顺各种关系,着力解决认识不明确、工作不规范、基础肯薄弱的问题。四是创新监督方式。严格执行“四条禁令”、“约法三章”和“十不准”规定,积极探索与人大、政协、纪检联合监督方式,加大对执法司法贪腐问题的监督和查处力度,有效夯实执法基础,提高执法公信力。

四、坚持以抓队伍为核心,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面对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唯有大抓政法队伍建设,才能振奋精神、发挥优势、积极应对、善谋多干、大胆作为,才能为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一是以教育提升水平。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强化以公正、廉洁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建设,适时邀请专家、学者、领导作专题报告,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的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二是以演练提升能力。加强应急装备、应急队伍和应急机制建设,组建公安特警反恐处突专业队伍,有针对性开展“迎奥运&8226;保平安”、“喜迎建国六十周年”大型反恐处突演练,不断提升政法机关保障公共安全、化解不稳定隐患、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以文化增强活力。以在达州市政法文艺汇演中荣获桂冠的《情系八台山》为新起点,大力倡导文化育警,广泛开展篮球赛、演讲赛、大讨论、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努力打造和谐先进的警营文化。四是以研判争取主动。加强县、乡、村、组四级联动排查信息员队伍建设,拓宽信息收集渠道,整合涉稳信息资源,定期开展形势研判和动态跟踪管理,牢牢把握维稳工作主动权。

五、坚持以抓保障为关键,积极适应发展需求

一是强化机制保障。健全完善政法委员会会议制度、书记办公会议制度、议事制度、重要事项报告制度、执法制度和集中

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政法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形成了规范的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强化投入保障。将政法事业发展纳入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保障政法投入与经济增长水平相适应。市财政近5年来对政法工作投入近1900万元,平均年增幅达12.8%,政法工作信息化、现代化水平大为提高。三是强化组织保障。大力实施“1221”工程,强力推进“两所一庭”建设,全面加强乡镇综治、维稳、大调解阵地建设,建立健全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治安稳定的能力。在内部挖潜的同时,积极争取增加专项编制,充实、调整、增设政法委机关内设机构。

【第11篇】县政法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政法队伍建设专题调研活动的安排,县委政法委围绕平安*县、法治*县建设,专门组织召开了县公、检、法、司分管负责人座谈会,抽调人员组成调研组,通过座谈走访、收集资料等多种方式,利用一个星期时间,对*县政法队伍建设现状进行了一次专题调查。通过调查座谈和综合分析,初步掌握了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加强全县政法队伍建设的建议和对策,撰写了《关于*县政法队伍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一文,供各级领导决策时参考。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政法部门包括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五个单位。全县现有在职政法干警688人,95以上干警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县公安局共有在职民警440人,编制473名,党员民警370人;硕士2人,大学本科139人,大专279人,高中(中专)20人;正科级8人,副科级37人,一般干部395人;内设10个科(股)室,8个直属单位,26个派出所。县法院共有干警104人,编制114人,党员干警80人,在读硕士2人,大学本科86人,专科15人,高中(中专)1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8人,副科级23人,一般干警72人;内设13个庭局科室,辖3个派出人民法庭。县检察院共有在职干警61人,编制70人,党员干警47人,大学本科41人,在读硕士2人,专科18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9人,副科级17人,一般干部34人;本院内设法13个处局科室。县司法局共有在职在岗人员57人,离岗退养人员工11人,编制77人,党员56人,大学本科18人,专科27人,高中(中专)12人;正科级2人,副科级9人,一般干部46人,内设7个科股室,指导管理14个镇司法所、15个法律服务所和2个律师事务所。县委政法委共有在职人员15人,编制12人,大学本科8人,专科7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5人,副科级5人,一般干部4人,内设四个科室。

二、主要成效

近几年来,我县政法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富民强县,跨越发展”目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线,大力加强政法队伍作风建设,认真履行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能,积极为全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广大政法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得到增强,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保障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促进了平安*县、法治*县建设,赢得了社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赞誉。县公安局连续十一年被市公安局评为警风建设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被省公安厅评为优秀公安局,被公安部授予XX-XX年度全国优秀公安局荣誉称号。县检察院XX年被省授予“XX-XX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XX-XX年度均被市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院”,XX年被省检察院授予“先进检察院”。县司法局在XX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中排名第三位,在全县万人评议60个执法机关活动中排名第6位,在XX年度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中获二等奖。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1、抓班子,带队伍。近几年来,全县政法各部门狠抓班子建设,不断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加强班子思想建设。全县政法各部门领导班子能够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认真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xxxx”武装头脑,着力在理论联系指导实践上下功夫。县公安局新一届党委围绕“政治坚定、开拓创新、团结协调、廉政勤政”的班子目标,班子成员带头讲学习、讲政治、讲奉献,面向全体民警喊响“自我看齐”的口号。县检察院班子成员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班子决策水平和驾驶全局能力得到不断提高。二是加强班子作风建设。县政法各部门坚持和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县检察院健全党组议事规则、检察长办公会制度,凡重大问题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县司法局党组班子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民主决策,重大事项实行集体研究决策,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做到对单位政务、财务定期公开。三是加强班子廉政建设。县政法各部门班子成员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严格制定了关于领导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决策和领导行为。县公安局党委制定并严格执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一般双查考核制度》等,按照治警先治长的原则,全面强化班子廉政勤政建设。

2、抓队伍,树形象。一是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县政法各部门始终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先后组织开展了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立党为公、执法为民”主题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主题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主题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政治思想教育。县司法局认真抓好局机关干部、基层司法所干警和公证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三支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每周三政治学习、周四业务学习计划,实行月考核、季讲评,定期不定期对机关作风情况进行抽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二是深化教育培训,

增强业务能力。近几年来,政法各部门鼓励干警接受更多层次的学历教育,更新知识结构,实现科技强警。现公、检、法、司有6人参加硕士研究生学习,XX年有5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资格考试,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总人数的95以上,队伍文化结构不断得到优化。同时,狠抓岗位练兵,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县公安局制定出台了《民警素质教育培训规划》,把培养业务尖兵、行业能手列入规划项目,形成制度,落到实处,开展了创建“学习型”公安机关、争当学习型民警活动,聘请公安院校专家、教授定期为民警上课。县检察院开展了法律文书制作点评和比赛、汇报案件评比、多媒体操作培训等业务技能竞赛活动。三是坚持从严治警,健全长效机制。县法院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加强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该制度涵盖了人事、组织、教育培训、纪律、监督、目标考核、八小时外管理等各个方面,实行了打卡考核制度,加强了检查督促,对制度落实情况定期进行督促通报,把队伍管理纳入岗位目标考核体系,逐步形成了长效管理机制。县检察院抓住“管理立规章、管理动真格、管理定责任、管理出效益”四个环节,建立了一套近60项的较科学、适合本院特点的规章制度。县公安局强化管警措施,以行为规范、工作规范、装备规范等“三大规范”为主要内容,在基层所队推进《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范》、《公安派出所一日制度》,全面落实“首接、首问、首办”责任制,在全局推开公安部30项便民措施、省厅23条贯彻意见及服务经济建设20项承诺。同时政法各部门还完善了内外监督机制,进一步推行了警务、检务、审判公开。县公安局全面推行警务公开,在全县26个派出所及窗口单位普遍设立了警务公开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县法院聘请了18名人民陪审员,并不定期地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法庭,县检察院聘请了9名人民监督员,定期通过简报信息的方式向有关部门报送,全方位接受监督,这些措施使政法部门增强了执法工作透明度,以公开促进了公正。

3、发挥职能,维护稳定。政法各部门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最重要发展环境和投资环境,作为招商引资最具吸引力的竞争优势,树立“抓发展是硬指标,抓稳定是硬任务”的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促进法治*县、平安*县建设,为*县经济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今年初,我县被省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县”,9个镇被市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镇”。今年我县还全面启动了“法治江苏合格县”创建活动。县公安局充分发挥维护稳定主力军作用,敲响公安职能奋进鼓,唱好平安稳定重头戏,坚持严打不放松,加大构建治安防控力度,全力遏制重大犯罪,XX年八类案件破案率达95.2,杀人案件破案率达到93.3,刑事案件破案率位居徐州市第一名。县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认真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一批社会影响极大的案件得到查办,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不断加强批捕公诉工作,重点打击暴力犯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力度,全面开展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监管监督等,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县法院牢固树立审判工作为法院第一要务的理念,今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51件,结案1351件,结案率达88,各项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指标均有较大提高。县司法局巩固完善“大普法”、“大调解”体系,努力提升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水平,各项业务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

三、存在问题

1、队伍素质还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是执法思想不正。少数干警宗旨意识淡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公仆意识差,特权思想较重,有的部门对有经济利益的案件争着办,以罚款代管,使办案单位处于一种创收经济效益的状态,损害了部门良好的形象,影响了经济发展环境。二是工作作风不佳。少数干警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裁判不公,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搞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执法不公、不廉,违反程序执法,办案办事环节多、工作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的问题。三是办案质量不高。部分干警满足于已有的知识水平和办案能力,不思进取,特别是有的办案人员不认真判断案件事实,不认真研究法律规定,主观臆断,往往出现适用法律错误或与法律规定相悖的处理结果。据群众反映有的审判人员对当事人态度冷漠、粗暴,不允许当事人辨解,甚至与当事人当庭吵架;有的干警靠打、逼、吓、暴力取证和询问及口供,有的干警在八小时之外对“五条禁令”的贯彻时紧时松,有的干警扣押当事人财产物品不认真登记,个别严重的私自留用。

2、警力人员严重不足。县公安局警力严重不足,目前我县共有在职民警44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万分之3.76,远远低于全市万分之7.59的平均水平。警力不足,直接影响维护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导致基层民警身体素质普遍下降。县检察院现有在职检察官35人,因人员少,干警长期超负荷工作,特别是业务部门人员短缺,工作任务繁重,经常加班加点。县司法局也存在队伍结构失衡,人员缺编严重的问题,基层司法所人员大部分是从乡镇其他岗位上转进人员,业务知识十分生疏,专业人才少,人员年龄老化,45岁以上即将离岗退养人员较多,中层骨干人员少,人员青黄不接。县法院由于近几年来案件数量的上升,办案任务的增加,审判队伍的力量和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队伍的执法理念还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亟需加强人员,增加审判力量。

3、经费保障不完全到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犯罪也呈视智能化、集团化,与犯罪分子作斗争也往往呈现出智能化的较量,政法部门经费保障显的尤为重要。就我县而言,政法部门的经费保障普遍不足,政法装备与政法工作的实际需求仍有很大缺口,工作运转困难。县公安局尤其是刑警、治安以至基层派出所作为一线实战单位,侦查破案昼夜工作,服务群众全天侯,通信、水电、车修等经费远远超出其他行政机关,办公经费缺口较大,全局120名事业民警工资仍由公安局自筹发放,一直未列入财政预算。县检察院经费保障不完善,物质装备较差,技侦大楼筹建资金缺口大,各项基础设施不完备。由于县财政困难,县司法局也存在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不到位,基层普法、办公经费难落实,部分基层司法所人员特岗津贴无保障等问题,目前基层司法所运转较为困难。县政法委由于平安*县、法治*县建设任务繁重,办公开支较大,办公装备条件较差,经费保障困难。

4、政法队伍流动机制不畅。政法队伍体制上进口不活,出口不畅,存在进人难、留住人才难的问题。《法官法》、《检察官法》对法律本科学历硬性规定和国家司法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提高,在提高队伍素质和能力的同时,司法体制带来一定影响,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存在通过招录考试,招进人员但留不住人才现象,县检察院招录13人,已有3人调离,法院招录8人,已有4人调离,县司法局招录4人,现已全部调离。主要原因是法、检、司招录门槛高,进入必须是法律本科生,且还需通过司法资格考试才能具备法官、检察官条件,另外*县经济基础差、财政困难、福利待遇难兑现,留不住人才。另外,由于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职数、职级职数有限,人员得到提拔机会少,政法各部门横向交流和流动机制不健全,干部竞争上岗、轮岗、轮训、交流制度未有效落实,影响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未能激发队伍活力。

5、内部监督力度还不够。县政法各部门都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普遍制定了相应的规定、纪律、制度、办法等,但在个具体落实上,却缺乏广度和深度,没有起到干警之间相互监督,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的作用。使得目前我县政法机关内部启动监督程序力度不大,特别是错案责任追究工作不尽人意。表现在政法机关内部拉不开情面,怕得罪人,处罚力度经常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对办理错案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往往只停留在批评、警告或罚款上,缺少严厉措施起不到警示作用,会对队伍建设带来负面影响。

四、强化队伍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针对我县政法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当前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方面,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干警政治素质。要以“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大思想政治教育力度,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占领政法干警的思想阵地,在广大政法干警中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主题活动,教育广大干警知荣辱,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断提高干警严肃公正执法的自觉性。在组织学习教育中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更新内容,改进教育方法,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用正确的理论指导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教育干警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接受人民监督,努力提高政法队伍的社会公信度,树立自身良好形象,使全体政法干警都牢固树立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自觉地坚持为民执法、公正执法,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

2、从优待警,加强对政法部门的保障力度。县财政要逐步增加对政法机关的经费投入。一是要保证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照“从优待警”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工资资金的管理,想方设法筹集资金,优先保证政法部门编制内人员基本工资和各项特岗津贴及时发放,让干警解除后顾之忧,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二是要加大对办案经费的保障力度。办案是执法机关一项基本职能,要逐步增加对政法部门办案经费的投入,对大要案经费要实行专项报批、专项安排。避免出现让办案人员垫支办案经费的现象。三是要大力支持政法部门业务建设。通讯、交通工具和基础设施是政法部门履行职能必需的物质条件,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办案的效率和质量。要安排资金逐步改善政法部门的装备条件。要结合实际情况,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提高政法部门的装备水平。四是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要加大对基层所的办公经费的支持,配齐配强必备的交通工具、通讯办公设备,解决部分所无住房办公的问题。同时,多调配一些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的干警深入一线,促进工作开展;从多角度关心一线基层所,解决干警的后顾之忧,保证干警全身心投入工作。

3、从严治警,加大政法队伍内外监督管理力度。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加大政法队伍的管理监督力度。首先,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健全纪检、监察、执法督查等内部监督机构,充实监督力量。按照责任到人、相互制约、领导把关的要求,在立案、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和行政执法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其次,要加强外部监督管理。主动接受党的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进一步完善向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的报告制度。继续聘任一批社会各界政治思想好、素质高的人士任廉政建设监督员,加强对政法干警的监督。大力推行警务、检务、审判和政务公开制度,完善警风评议、院风评议、行风评议制。深化警务、检务、审判、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保公平。不断增强政法工作的透明度,使群众对办事程序一目了然。三是要大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把纪律作风整顿作为一项制度,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要经常开展警示教育,让干警深刻领会“严是爱,宽是害”的道理,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行为上严于律己。要把德治与法治相结合,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干警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对容易出现腐败的执法部门和执法环节,要加大查处力度,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认真核查群众举报的政法干警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和腐化堕落等违法违纪案件,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切实解决少数干警办案效率低下,态度简单粗暴,随便吃请受礼,侵犯群众利益等问题,树立政法干警公正、文明、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4、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政法部门要营造好学上进的良好学风,不断增强学政治、学法律、学业务、学文化、学科技的自觉性。要在继续开展学历教育的同时,加大岗位培训力度,努力办好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班,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完善专业结构。在培训内容上,按照“要精”和“实用”的原则,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特点,在内容安排上各有侧重,以提高培训效果,促进干警向知识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着力提高政法干警的业务素质。加强干警的学历教育,开展岗位业务培训,努力培养高新术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使广大干警在实践中不断增长才干,成为有知识,懂业务,胜任本职工作的内行。通过培训,力争在短期内,培养造就一批精通政法业务、懂得使用现代科技手段的高素质人才,从而推动政法部门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为经济建设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政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县委、县政府要把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政法部门和干警依法履行职责,千方百计为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着力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用足用好现有编制,对公安局33名空余编制,建议通过接收部队转业干部和公开招警尽快补齐,对法院10名、检察院9名和司法局9名空余编制,建议通过公务员招考尽快补齐,将全县800名保安队伍工资纳入县、镇财政预算,保证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建立健全政法部门人员横向交流制度,健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人员轮岗、轮训机制,激发队伍活力,调动广大干警积极性,要认真落实政法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逐步改善政法队伍的通讯装备、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条件。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决维护政法干警的合法权益,及时研究解决政法队伍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落实“从优待警”的政策措施,保护和调动一线干警的积极性,逐步改善政法干警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使政法部门各项工作得到及时、正常、有序地运转。

【第12篇】政法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政法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1

政法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政法事业发展进步的重要力量源泉,是政法干警共同的精神家园。加强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核心价值观为主导的政法文化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政法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必将对政法队伍的长远建设,政法干警能力的提升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一、现状及特点

从我区实际情况看,近年来,政法文化建设已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政法机关初步确立了政法文化理念,各项管理制度日臻完善,政法机关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政法机关对文化建设的认识在加深。政法机关在发展中已经充分认识到,政法文化是政法机关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它不仅是培养政法机关精神的需要,也是塑造政法机关形象的需要,更是提高政法机关整体素质的需要。因此,政法机关都从自身实际出发,确立了“用文化凝魂、靠学习聚力”的理念,如公安局开展了定期组织干警集中培训活动,检察院面向全国开展了楹联征集活动,法院开展了读书活动,司法局开展了“读经典写心得”主题活动等,都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

(二)政法文化建设的投入在增加。政法机关都能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加大文化建设的投入,建设各具特色的机关文化,如:公安局经常性地开展篮球比赛、岗位练兵大比武等文化活动;检察院在每年的“七·一”、“十·一” 之前都组织乒乓球比赛、篮球赛、书画展、演讲比赛、演唱会等形式的文体活动;法院和司法局在楼道内悬挂了经典的格言警句,营造了深厚的文化氛围。文化建设的投入,极大的丰富了干警文化生活,有效增强了干警的团队意识和拼搏精神,机关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三)政法干警的整体素质在提高。政法文化建设的核心在于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政法机关开展文化建设都能与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对干警整体素质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如政法委每年牵头搞一次主题教育,2010年出台了“强素质 树形象”集中教育活动实施意见,20xx年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鼓励干警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素质。通过政法文化建设,政法干警冷横硬推、耍特权现象明显减少,执法办案水平显著提高。

(四)政法机关的群众工作水平在提升。政法机关在贯彻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联系群众工作,如:法院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检察院为所包村居解决“出行难”、“吃水难”问题,为困难户捐款捐物1万余元。除此之外,政法机关在干警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组织参与“扶贫助学”、“慈心一日捐”、“抗震救灾”等社会公益活动,政法机关的社会形象得到很大提升。

我区政法文化建设取得的成效,对政法机关健康发展以及提高政法机关公信力、维护社会稳定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是从整体上看,全区政法文化建设还缺乏整体规划,文化建设思路还不够系统,文化建设目标尚不够明确。

二、下步打算

通过实施政法文化建设,凝心聚力,求真务实,创新发展,着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 政法机关,使干警素质得到全面提升。要加强政法文化建设,主要做到四个“围绕”。

一是围绕政法文化建设,强化宗旨信念,增强队伍战斗力。建立符合工作实际、符合时代发展的政法文化,为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加强政法文化阵地建设,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政法文化陶冶情操、凝聚警心的重要作用,着力构建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的.政法文化环境。大力推进“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核心价值观建设,通过组织全体政法干警认真学习、讨论、实践,更加坚信坚定地理想信念才能指引我们战胜眼前的困难、应对复杂的局势。永远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真正触及到灵魂,达到升华精神的目的。

二是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执法工作,提高队伍服务水平。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忧患意识和风险意识,密切关注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和服务。政法机关既是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通过开展学习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升服务大局、服务民生的整体水平,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认真组织群众观点教育,把执法过程变成服务群众过程,坚持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回访等联系群众机制,既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又理顺群众情绪,引导群众依法依理表达诉求,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和谐警民关系就在眼前,把政法工作牢牢建立在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

三是围绕创先争优活动,坚持从严治警,打造政法铁队伍。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左右,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体现出党员先锋模范的带头作用,做到哪里有困难有危险、哪里群众最需要,哪里就有党员干警。同时,注意思想教育与严格管理相结合,坚持从严治警,以铁的决心执行纪律,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违法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该处分的坚决处分、该清除队伍的坚决清除,确保纪律得到有效执行。进一步强化监督,对重要警务活动实时监控,加大对所有的执法服务窗口和执法场所的执法执勤、纪律作风等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

四是围绕工作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建立管理新机制。按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在思想政治、作风建设、落实发展观、勤政廉政、党风党纪、服务群众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查摆剖析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通过查摆问题,力求在工作方法和工作措施上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努力实现政法干警思想理念更加端正、精神面貌明显好转、执法执勤更加规范、工作作风更加扎实,不断探索完善队伍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对加强全市政法文化建设的建议

要深入开展政法职业道德建设,坚持以政法文化涵养政法职业道德,以政法职业道德提升政法文化;要全面规范政法干警职业行为,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要扎实推进政法职业形象建设,开展政法职业礼仪培训和竞赛活动,努力培养政法干警符合职业要求的行为方式;要广泛开展各类政法文化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学、艺术和体育活动。

政法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一年来,我中心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和数名兼职工作人员。目前,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中心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组织开展了《条例》的学习宣传,并按照《条例》的体系框架,集中力量搜集、整理和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内容。

2、规范流程,加强督查。20xx年,我中心就已基本形成了综合科牵头、其他各办公室各司其职、分管领导审核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设立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定期梳理需公开的信息,及时发布,在此基础上,专门制定了相关发文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核制度,使信息公开更加规范,程序化。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考核内容,将这项工作与业务工作、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等紧密结合。

还专门组织开展了不定期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条例》的落实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全中心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3、完善基础,丰富形式。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中心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设置内容,以市信息公开平台为主渠道,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网上管理系统的管理和维护要求,对各职能科室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职责,通过系统、规范的工作,及时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文件、工作信息、通知公告、检测结果等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心到20xx年底前,举办多次政策宣传活动,并通过报纸杂志等媒体对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当前,医保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应公开的历史文件尚未全面清理,部门户网站的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对人社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有待加强。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3个方面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指导推动人社系统抓好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权力运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服务机构办事公开。

(二)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编制并公布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我部机构职能、各类行政办理事项办事指南、应公开的政策法规等,建立信息公开目录年度更新机制,努力实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三)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继续推进部门户网站优化工作,不断应用新技术提升网站建设水平,着力强化在线办事和在线互动功能,分期开通一批服务类和互动类栏目,发挥网站服务群众、联系群众方面的桥梁作用。

政法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报告3

就地方政府而言,行政政法部门是其主要组成部分,行政政法部门为社会生产公共产品的质量决定了地方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质量,而公共产品的优劣又取决于部门工作绩效的高低。从这一观点出发,按照公共财政要求,行政政法部门在生产公共产品过程中,一方面必须追求产品质量最优化,另一方面必须追求运行成本最低化。财政作为控制政府运行成本的职能部门,强化行政政法部门财政财务管理,控制行政政法部门运行成本,提高行政政法部门工作绩效是其工作的应有之义。下面,笔者结合汉川市行政政法财政财务管理实际,对提高行政政法工作绩效谈一些粗略看法。

一、行政政法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汉川市现有行政政法单位个,年实际支出总量万元,占财政经常性支出的。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五个不”上。

1、预算执行不严。由于市本级可用财力有限,预算安排较紧,年初预算下达的支出指标难以满足单位实际需求,每年的实际执行结果是:临时追加预算占正常经费预算的比例过高。汉川市某单位××年初经费预算万元,而实际支出万元,其中:追加临时预算次,追加经费万元。追加指标与实际支出的比例为:。

2、支出结构不当。随着国家增资政策的出台,个人部分支出逐年上升,这属于正常的政策性增支。但与此同时,单位公用经费也相应增加,其增幅甚至超过个人部分的政策性增支。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的比例关系不合理,公用部分支出比重过高,直接加大了财政支出压力,降低了行政工作效率。

3、支出项目不实。行政管理经费支出的目的是实现行政管理职能,为社会提供优质公共产品。有些行政单位将财政资金用在不是履行政府管理职能这个项目上,还有的按此项目申报资金却用在了彼项目上,无法实现财政资金的真正效益,体现行政工作效率。

4、开支标准不一。都是政府职能部门,同样是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在一些支出项目上,单位之间执行标准不统一。如个人津补贴和奖金发放,有的单位人平达元,有的单位元不到。职工福利费中的烤火费,有元、元、元、元、元等几个标准,这样势必诱发单位之间攀比心理,造成不正当竞争。

5、资金效益不高。与全国其他地方、其他部门一样,汉川市行政政法部门也一定程度地存在工作效率不高,机构臃肿,人浮于事,部门多事难办,人员多效率低的现象。有的单位设备更新了,工作效益却下降了,许多单位电脑网络设备年年投入,购置了全套先进办公设施,可每年的资料文印费却居高不下,甚至呈增长趋势,看不到资金投入应该带来的经济效益。

二、原因分析

之所以产生上述问题,主要原因有四个方面。

1、预算约束软化。《预算法》是我国财政法规中的首要法律,从源头上控制行政支出就必须强化预算约束力。临时预算追加过多的原因一是行政单位对预算的权威性认识不够,把人大通过的预算当成一个参考数,认为需要就是预算,以本单位的实际支出需求作为要求财政供给的依据,淡化了执行预算的意识。二是财政部门受财力限制,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经费需要,使预算缺乏可行性。

2、机构改革虚化。近几年来,从上至下经常提精简机构,实行人事制度改革,可实际情况是务虚的多,务实的少,机构更名不减量,人员调整未分流,甚至越改越多,“三定方案”没有落到实处,定编数与单位实际人数、财政供养人数难以统一。有的地方将退二线年龄提前,让在岗人员占编,顺理成章地享受财政供给,而一大批提前离岗退养人员仍在家吃“财政饭”,这样一来,极大地增加了财政支出压力,加重了财政负担。

3、制度建设滞化。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是职能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市(县)级财政疲于应付日常工作和上级检查,没有过多的时间调查研究,制定制度,对个人部分的开支范围、标准、项目、接待费、会议费、小车费用等没有一个明确标准来界定,使行政单位支出无章可循,各执行各的制度,各按各的标准开支,造成单位之间苦乐不均。

4、跟踪管理弱化。一直以来,财政的职能作用没有能够充分发挥,只投不管,重投轻管的现象普遍存在。对行政单位财务收支的监督力度不够,致使支出项目错位,甚至寅吃卯粮。特别是在专项资金的管理上,没有实施跟踪问效,款子拨出去就完事了,没有调查是否用在申报项目上,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专项资金效益。

三、强化财政管理,提高行政政法工作绩效的措施选择

(一)绩效观点的提出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美国国会通过了《政府效绩与成果法案》,建立了以成果和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执行和评价机制,以期提高联邦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本世纪初,河北省通过预算改革,实行了部门预算、综合预算、标准定额预算、项目预算、零基预算,这些预算编制方法的改革,以及早编预算、细编预算,使预算的科学性有了很大提高,同时也简化了预算执行的程序,方便了预算执行的监督。汉川市在财政支出管理方面,也在研究各项基础规章制度,建立有效地监督管理机制,完善支出管理体制,扩大政府采购、财政直接支付的实施范围。这些制度的出台和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改革都将使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得到较大提高。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预算编制、执行直到决算时,都缺乏对行政公共成果的重视。一方面财政部门为了减少支出压力,与部门讨价还价,总想少给点;另一方面,部门在申请资金时狮子大开口,总想多要点,只是一味伸手要钱,对项目落实情况和实施后的公共产品产生的效果、具体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却不负责任。事实上,财政预算的最终目的是通过用纳税人的钱来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公共产品。所以,财政部门的动机不是应少花多少钱,而是公共产品能带来多少经济效益;各行政部门的动机也不是要来了多少钱,而是为社会做了多少事,创造了哪些社会效益。因此财政与部门的动机应该是一致的,而不是矛盾的。从目前情况看,这应统一的最终目标被忽视了,之所以造成这种结果,根源就在于管理制度不完善,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执行、监督机制和预算结果评价体系尚未建立。

(二)措施选择

1、建立预算结果评价体系。对行政单位而言,为建立以绩效和成果为导向的预算结果评价体系,应完善决算分析制度,在预算年度终了,各单位应拿出本单位施政绩效和成果报告。按照预算项目分别汇报预算执行情况和预期目标实现情况,并与年初预算进行对比,找差距、查原因、总结经验、提出建议。经过详尽的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以提高下年度政府行政的总体水平和效果。这样可避免表账繁杂、工作费时、效率不高的问题,消除部门之间的本位主义,促进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2、推进财政“四项”改革。一是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在实施零基预算、综合预算基础上,实行部门预算。以早编预算和细编预算为前提,将部门收支项目细化,在现有制度规定的总额范围内将支出预算打满打足,分类到项,确保预算执行的可行性,尽量减少预算追加和调整的频率,突出部门预算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二是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对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统一集中管理。三是深化政府采购。按照预算内外资金综合使用的要求,统一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规范采购行为,努力扩大政府采购的品种、范围、规模。四是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实行“收缴、罚缴、收支”三分离。

3、建立激励机制。赏功不惜爵、尊贤不吝财。要让单位明确其工作产生的绩效和相对带来的部门利益,使付出与收获能成正比。对预算执行好和资金使用效益高的单位可在设备投入和下年预算编制等方面予以倾斜,但必须注意不可浮滥,不能仅以货币奖励为主,可以考虑采取激励政策,从创执行财经纪律先进单位、单位人员晋职晋级、改善办公条件等方面进行奖励。营造优化财政资金效益、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的氛围。

4、建章健制。规章制度是单位执行的准绳。汉川市于××年月出台了个人部分奖金补助标准规定,从执行情况看,比没有制定统一标准之前有了很大进步,开支范围、项目和标准得到规范统一,控制了支出总量,净化了支出内容。但对有些支出项目,省级职能部门应制定统一的标准,以增强执行的权威性。要通过建章健制,使行政单位照章支出,并在年终作为考核资金效益的依据,为压缩公用支出规模,降低行政工作成本,提高行政公共成果水平奠定基础。

当前应重点研究推行职务消费货币化、福利待遇货币化、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的政策措施,并付诸实施。

5、提高理财意识。根据财政管理改革和经济发展的要求适时组织单位财务人员,特别是财务主管进行学习,提高理财意识。通过业务讲解,指导财务人员规范财务管理,进行财务分析,对资金效益的有关指标进行对比,探索优化公共产品水平的新办法,促进行政单位财务管理质量的稳步提高。

【第13篇】司法局政法队伍建设现状调研报告例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全面了解全县政法队伍现状,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根据上级要求,对我局政法队伍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司法局队伍现状

(一)机构设置:县司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下设六个职能股室,包括办公室、法规教育股、律师管理股、基层工作股、财务室、政工股,按照规定设立纪检组和党支部。下属三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公证处、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和法律援助中心。

(二)干部构成:司法局共有在职乡科级正职干部2名、乡科级副职干部7名。

(三)人员结构:司法局在编人员中30岁以下31人,31至40岁22人,41至50岁22人,50岁以上11人,队伍呈年轻化状态,中青年干部成为中流砥柱。干部队伍文化程度较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人,占总数2.3%;本科学历46人,占总数54.5%;专科及以下学历37人,占总数43.2%。司法局人员民族全部为汉族,女性干部为21人。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放在政法干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一是加强班子思想建设。司法局高度重视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采取定期组织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班子成员的政治观念和大局意识显著增强。二是加强班子作风建设。领导班子的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到一支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近年来,司法局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工作中始终把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同时,注重发挥班子成员的率先垂范作用,以此来激发广大政法干警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三是加强班子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在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同时,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多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坚持加强司法局队伍管理工作。近年来司法局司法行政队伍呈现年轻化和多元化的特点,多元化表现在人才素质和选拔方式上,分别通过省2022年、2022年政法干警试点班招录和2022年省公务员公开招录的方式录用人员,充实司法行政队伍,更新了干部队伍血液。在多种选拔任用方式中,众多年轻人脱颖而出,加入司法行政干警队伍,使司法局司法行政干警呈现日益年轻化、多元化的特点。

(三)坚持把加强干警教育培训作为推动政法队伍发展的不竭动力。为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的需要,我局坚定不移地走强素质之路,大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政法干警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进一步提升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坚持狠抓思想、作风、廉政建设,始终把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放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作风整顿。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素质。把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主线,同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良好的司法行政职业道德结合起来,不断创新教育载体,健全长效机制,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司法局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有力地保障了各项业务工作,促进了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但也要看到,与经济社会、法治进步的发展水平相比,我们在思想观念、工作方式、体制机制等方面都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地方。经过梳理,当前我局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干警队伍存在的问题。目前,司法局局机关共有在职人员30余人,肩负着六个职能科室以及三个下属事业单位重要职责,任务多、压力大,不能完全满足日常工作要求,尤其业务科室由于近年业务量增大,人员力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人员学历、素质有待提高,全局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占总人数53.5%,特别是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才较少,高学历人才匮乏;专业人才短缺,通过司法考试人员共7人,仅占全局人数8.3%,后备力量明显不足。

(二)教育培训的载体上形式过于陈旧。目前只着眼在思想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纪律作风整顿、简单培训、学历提升等活动上。思路不宽,眼光不远,致使队伍建设只围绕工作来开展,而不能用队伍建设的成果来指导工作的创新开展。同时,就基层政法部门而言,由于警力紧张,基层民警工作相当繁重,很难抽出专门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培训。教育培训专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在购置教学仪器、设备、教材,以及培训师资等方面存在欠缺。

(三)工作创新意识不够,存在因循守旧、求稳怕变的观念障碍。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而创新是各项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因此,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但在个别干警身上,改革创新精神不足,开拓进取意识不强,争先创优劲头不够,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工作中循规蹈矩,按部就班,求稳怕变,不求创新,导致工作机制落后,工作没有亮点,长期打不开局面,妨碍了司法工作深入发展。

四、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征求到的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博同志高度重视,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把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全面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并在局机关、14个乡镇司法所及各党支部征求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共15条,经归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要在广大干警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从思想上解决好“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增强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自觉抵御“四风”等腐朽思想的侵蚀,做到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努力提高政法队伍的社会公信度。

(二)切实加强组织建设,造就高素质政法人才队伍。深化领导班子建设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前提条件,是提升政法队伍执行力的基础。在科、处之间形成讲团结、顾大局,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工作作风,形成整体合力,作出表率。

(三)切实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队伍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一要严把入口关,从源头上提升干警文化层次,进一步研究深化司法队伍管理机制改革的措施。二要开展岗位练兵,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和胜任本职能力和执法水平。三要加大学历教育,努力培养高素质执法人才。鼓励干警参加各种形式的在职学历教育,不断提高司法干警的整体素质。

(四)坚持从严治警,建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新机制。从工作实际出发,不断完善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督察经常化,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处理。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不定期地组织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及时了解和掌握队伍的动态。

(五)坚持从优待警,努力解决干警实际问题,不断激发干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满足广大干警的合理需要,切实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一要充分利用各种机会积极向县有关领导汇报,取得有关部门支持。二要进一步加大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妥善解决干部职工各项福利待遇问题。三要深入群众调查了解,充分掌握干警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为干警排忧解难,激发广大干警为司法行政事业奉献的激情和斗志。

五、下一步加强和改进队伍建设的思路、办法及工作对策

通过调研,我们进一步认识到队伍建设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只有紧密结合我局实际,以业务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为方向,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才能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一)司法局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思路,坚持从班子自身抓起,一是定期安排集中学习,把中心组理论学习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作为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理论素养,提升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重要事项报告等相关制度,把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实干、廉洁的坚强集体。三是提高团结协作能力,积极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增进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谅解,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

(二)着重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县司法行局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中国梦、道德讲堂等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坚持人性化管理,进一步激发司法行政队伍的活力。一是在政治上关心。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定期进行思想交流,摸清队伍成员的思想脉搏,对干警思想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二是在工作中激励。注重用典型引路,以先进示范,通过学习典型、培养典型、弘扬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励每一名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三是在生活上体贴。领导班子经常过问干警生活中的冷暖,对生活困难的干警给予尽可能的帮助,使全体人员切身体会到大家庭的温暖。

(四)抓教育立机制,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围绕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按照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加强教育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核心,深入开展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上级各项管理制度,对照自查,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