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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活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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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活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调研报告
        深入开展“四百活动”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将乐县“四百活动”调研报告
 
2009年以来,我县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全县乡(镇)村(社区)开展“进百家门、知百家事、帮百家忙、交百家友”活动(以下简称“四百活动”,全面推进我县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切实帮助群众、帮助基层解决问题,使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与群众建立感情、结交朋友,进一步畅通民意、凝聚合力,达到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目的。
作为2010年县委重点调研课题,县纪委抽调骨干力量成立课题调研组,由县纪委常委、宣教室主任陈光斌任组长,县纪委党风室黄珊珊任组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调研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入户采访、现场察看等方式,实地调研了“四百活动”开展的情况。同时通过询访县“四百活动”督查小组有关人员、查阅相关文件等方式,了解了全县各乡镇开展“四百活动”情况,对如何进一步完善“四百活动”的长效机制进行了初步思考和探究。
一、开展“四百活动”的现实意义
(一)、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要求,我县积极探索,组织各级领导干部直接进村入户、深入基层,与群众进行面对面、人对人的交流和沟通,充分了解社情民意,掌握工作主动权,引导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切实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具体地、深入地落实到工作中去,落实到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的思想和行动中去,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
(二)、转变作风、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方面。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的作风问题,关系到党群干群的和谐,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我县在活动前期的摸排工作中清醒的认识到广大干部队伍中还有不同程度地存在作风问题,有些还比较突出。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党的执政能力的提高,影响了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影响了群众利益的维护,如不尽快加以解决,将严重影响党员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影响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乡镇中:一是存在“走读化”问题。个别乡镇领导干部不安心基层,人在乡镇心在城,朝出夕归、车接车送,留住乡镇的甚少,常借开会、联系工作之机提前回家。个别村干部长期住在乡镇甚至城区,与群众关系疏远。二是存在“机关化”问题。个别乡镇领导干部面对具体工作或复杂问题仍然惯于用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具体指导、面对面地解决问题少;惯于高高在上、发号施令,遇到问题才进村、没有问题不进村,即使进村却不入户,进村不调研,走马观花,与群众缺乏沟通、缺少联系。三是存在“慵懒散”问题。有的乡镇领导干部不思进取,安于现状,抱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理,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开拓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效率底下,成效不明显。四是存在“人情关”难过问题。个别村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制度执行不到位,村务公开透明度低;有的村干部碍于面子,办事不够民主,甚至有将权力商品化的趋势。
机关中:一是大局意识不强。有的部门只对“自己”负责、只对“部门”负责,不为发展负责,不为群众负责;遇到牵涉多方的具体工作,合意则干、不合意则拖,各取所需、各行其是。二是敬业精神缺乏。有的机关干部个人主义严重,对工作挑肥拣瘦、拈轻怕重,甚至向组织讨价还价;有的领导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该抓的不抓,该管的不管;有的贪图安逸、求稳怕险,看似坚持原则实则消极懈怠,缺乏攻坚破难、拼搏进取的精神。三是服务意识有待提高。有的机关干部对基层、对群众缺乏真情,高高在上,脱离群众,害怕触及困难和矛盾,不愿深入基层下到一线,不愿深入调查研究,不愿帮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对工作推诿扯皮,拖拖拉拉,应付了事,仍然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这些问题虽然只是个别现象,但其消极影响和后果不可低估。开展“四百活动”,就是要彻底改变这些作风,就是要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围绕稳定第一责任,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把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作为不懈的追求,让广大基层干部担负起为基础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责任,在党群干群之间搭起沟通的桥梁。
(三)、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重要保证。
我县作为农业大县,基础在农村、潜力在农村,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具备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只有各个乡镇、各个村都选准路子,才能积极应用好各项政策,认真把握好各种机遇,把机遇的潜在优势转化为加快发展的现实优势。
通过“四百活动”,帮助说挂乡(镇)村(社区)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方向、制定发展目标、强化发展措施,对于农村、社区乃至全县经济发展意义重大。
(四)、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水平的重要载体。
当前,一些长期在机关工作的领导干部,尤其是那些“三门”年轻干部,接触农村工作和农民群众的机会少,没有经过艰苦环境的考验和基层群众工作的锻炼,政治思想上缺乏艰苦奋斗精神,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强。开展“四百活动”,就是为了引导各级领导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更加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听实话、摸实情、出实招、办实事,真正把参加活动的过程作为听取意见、了解情况、指导工作的过程,作为解决问题、狠抓落实、促进发展的过程。并把参加活动的收获转化为转变作风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实际行动。
二、推进“四百活动”的具体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在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努力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确保“四百活动”顺利开展。
(二)、建立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例会制度。乡镇、村两级坚持召开“四百活动”月例会,及时收集、梳理群众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专题研究,专项部署,确定解决问题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办理事项,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完成。二是建立落实回访制度。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能解决的要尽快给予节约,一时难以解决的,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引导工作,并及时进行回访,向群众答复,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是建立检查考评制度。实行半年检查、民主测评、督促检查、全年总评制度,将“四百活动”开展情况列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落实活动措施
挂乡(镇)的县领导每月需参加一次所挂乡(镇)党政班子工作会议,对所挂乡(镇)班子建设、工作运行情况、主要问题等做到心中有数,切实加强对所挂乡(镇)的工作指导。要带头走出机关,每月进村(社区)至少要2次以上,每次走访群众若干户,与所挂乡(镇)共同研究工作、推动发展、排查调处社会矛盾纠纷。
挂村(社区)关单位领导干部每月进村(社区)至少3次以上,确保年内走访完所有住户,协助村社区干部、挂村工作队、驻村干部解决具体问题。
乡(镇)、县直派出乡镇基层所站全体工作人员常在村社区里、常在户里,熟悉村社区情民情,为群众办实事好事,认真化解不安定、不和谐因素。
挂村工作队、驻村干部扎根农村(社区),做到掌握情况心中有数、解决问题有序有效。
除法定节假日外,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所属乡镇派出机构,周一至周五全员上岗、正常上班、留住乡镇,在乡镇墟日遇双休日也全员上班、正常上班、留住乡镇,其他双休日有一名党政主要领导带班,并留足必要的力量正常上班、留住乡镇。
(四)、加强监督检查
由“四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纪检、监察、效能等部门,通过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实地抽查、视频督查、电话督查等多种形式对乡镇领导干部在岗情况、各级领导干部走访服务群众情况、记录“四百活动民情日记”情况和抓好月例会工作落实情况等进行抽查。事后对督查情况给予书面通报,被督查的外出办事人员对外出事由作出说明并经乡镇主要领导证明,不在岗人员责令作出检查,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和县纪委党风室。
在此基础上,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督查,抽调4名农村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科级领导干部组成实地督查组,对各乡镇“四百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同时辅之以不定期问卷形式的民意测评,强化社会公众监督,防止“四百活动”流于形式走过场。
三、实施“四百活动”取得的实效
(一)、干部作风明显转变
各级领导干部通过“四百活动”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实现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干部到群众家里去的多了,群众找到乡镇办事的少了;干部往村里、户里走的多了,往城里跑的少了;干部留住乡里的多了,走读现象少了。活动开展以来,全县27名处级领导、108个挂村(社区)部门主要领导和工作队、各乡镇和县直派出乡镇基层所站全体工作人员,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均深入农村、社区,共组织进村社区18238人次,走访群众41795户,发放便民服务联系卡51270张,范围涉及全县所有135个行政村和5个社区。
(二)、基层基础更加夯实
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八个方面作用”,全面推行“六步工作法”,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坚持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三会一课”2007次。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抓好农村党员集中培训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完善民主议事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落实村务公开1365次,促进村务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三)、社会生活更加安定
活动期间,广大基层干部通过预约走访、错时走访、夜间走访等形式,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和群众诉求,按照“六定六包”等有关规定,解决好各类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原始状态,坚决防止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化解矛盾纠纷609起、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的安定稳定。
(四)、生产发展步伐加快
全县选派28名新农村建设助理员和76名挂村第一书记到乡镇、村蹲点,积极为群众提供技术、信息、就业等各项服务,使党的方针政策、法制教育、科学技术、先进文化、致富信息进村(社区)入户。以各类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平台,结合各村、各户实际,想政策、出实招、切实帮助各村理清发展思路,确定发展项目,寻找致富门路,提供帮扶资金6598万元,有效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五)、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各级领导针对走访过程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集中分析原因,研究处理措施,想方设法发动各方力量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共收集群众意见2573条,办理惠民实事项目662项,落实农村低保、残疾人、助学、大病扶助1832人,落实帮扶资金5686.4万元,人民群众切实得到实惠。
各乡镇根据乡情、村情,推出村民事务代理、舆情落实责任、“四走访工作制”、“空心村”整治、“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机制”等一系列富有特色的具体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涵。各挂村部门从自身特点和实际出发,结合各自的职能和业务特点,发挥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推行“四百活动”联络户,变“上访”为“下访”,方便群众办事,帮助群众发展生产。
“四百活动”的开展,获得了干部的认知、社会的认同、群众的欢迎,使干部作风得到极大转变,人民群众对干部满意度大大增加,干群关系更加紧密,实现了推动发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目的。
四、“四百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一)为民办实事能力需进一步增强
开展“四百”活动的目的就是为民办实事,拉近干群关系。随着活动的开展,群众对办实事的要求越来越高,而对于职权、财力较弱的乡镇党委、政府部门,要完全为百姓解决难题特别是大难题,处于力不从心的境地,这势必会影响群众对“四百”活动的意义认同,或许会产生排斥心理,影响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活动记录不够规范
通过询访县“四百”活动督查小组有关成员,了解到一些乡镇、村的活动记录仍然不够规范。一些乡镇“四百活动”例会记录没有做到专本专记,有的乡镇没有按月召开例会,会前没有梳理查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会上没有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会后也没有回访落实的记录,个别乡镇甚至以工作例会替代“四百活动”例会。一些干部入户次数少,在入户中也没有深入了解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存在抄袭雷同现象,或者草草记录,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没有落实回访,入户走访流于形式,个别乡镇干部出现时间未到民情记录先记录的造假现象。
(三)督导作用发挥不足
据县“四百”活动督查小组有关成员反映,少数乡镇“四百活动”督导组形同虚设,没有开展督促检查。有的督导组工作开展不够全面、不够深入,蜻蜓点水,存在走过场现象,对各村存在的问题也没有指出来,督查后也没有及时通报督查结果,也未督促相关的村和人员抓好整改落实,乡镇“四百活动”督导组未能有效发挥对干部进村入户和村级“四百活动”的监督指导作用。
五、建议及对策
(一)整合力量办大事
由于我们县的行政村的普遍存在财力拮据、技术力量缺乏、村干部办大事的经验不足的困难,在做大型的为民办实事项目,诸如:新建救灾安置房、桥、路、人饮水工程等,最好是全县成立一个对应的“专业队”,将全县的各行政村须要新建的桥、路、人饮水工程等较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统一全权负责建好,在由村民代表、纪检监察、专业技术人员等人员组成的督察部门的督办下办个移交手续,移交给行政村使用。这样,可以提高效率、节约成本,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二)强化基层组织建设
继续下派热心党的基层工作事业,能力强、觉悟高的优秀党员(最好是副科级以上身份)到村挂职第一书记(时间最好3年以上),带领其他村干部把帮助群众办好事实事作为重点,心中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经常到村民家中走一走、看一看、坐一坐,了解村民的作想、所愿、所求,热心为村民排忧解难,力所能及地为村民做好事、办实事,重点解决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不断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实行县直机关挂包帮扶行政村的做法,将所挂包的行政村作为本单位的下属部门进行“关爱”,时间至少3年以上,并且建立跟踪考核奖惩制度。
(三)建立长效的督查制度
通过建立完整的制度,强化乡镇“四百活动”督导组对村级和挂村部门单位开展“四百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对干部进村入户情况、民情日记记录情况、月例会落实情况、村民事务代理情况、信访调处和矛盾纠纷化解情况、督办件落实情况、为民办实事情况、基层组织建设情况、推动生产发展情况加强督促指导,及时通报督查结果,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抓好薄弱村的整改落实,确保“四百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进一步深化活动的开展
应实现全员全参与、百姓家全覆盖、百姓事全知道、村里工作全结合、意见建议全答复。要求政府全体工作人员到村到户,县直挂村部门工作队要达到县委《决定》规定的次数和户数要求;对在家群众要100%走访到位,外出群众要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沟通,让外出群众同样能够行使村民“五要”权利(村里的事村民要知道、要参与、要做主、要监督、要满意),对低保户、残疾户、二女户、上访户要勤走、勤帮、勤问,及时了解他们的困难和诉求,及时为他们排忧解难;通过进村入户,摸清各家各户具体情况,了解群众诉求动态,及时掌握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要将村里各项工作融入“四百活动”范围之内,与维护社会稳定、村民事务代理、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巩固农村基层组织、党员干部“争先创优”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创新载体,丰富“四百活动”内涵,持续提升“四百活动”实效;对群众的意见建议要全答复,及时告知群众事件办理情况,当场可以办结的当场答复,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从而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