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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调研报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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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调研报告多篇

【第1篇】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调研报告

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存在的几个问题

国家为了稳定和发展粮食生产,保护农民种粮利益,从XX年起在部分粮食主产省实行粮食最低价收购政策,最低价粮拍卖随之产生。经过几年的实践证明,最低价粮收购政策对稳定和促进粮食生产,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稳定粮食市场价格,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起了积极的作用。最低价粮拍卖为购粮客户提供了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但是,最低价粮收购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引起高度重视。

一、收购环节:收购质量难保证,收购费用较低。

托市收购(最低价收购)不同于一般的市场收购。托市收购是按照“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粮食销售”的原则执行。有收购主体资格的企业在收购时必须公开收购价格,公开质量标准,不得压级压价,满足农民售余粮的要求,同时又要坚持质量标准。但近年随着托市政策的连续出台,农民的质量意识也逐渐淡薄,特别是联合收割机推广使用后,田间初步整晒,除杂基本上简化,给粮食管理工作增加了压力,带来了难度。

为方便农民售粮,XX年湖南大面积增加了委托收储库点和延伸库点,以益阳市为例,XX年收购库点比上年增加60%。托市粮作为临时性国家储备粮,有收购资格主体的企业,为了获得一笔可以维系企业生存的管理费用,在收购季节都想最大限度掌握粮源,从而对收购市场形成竞争态势。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后,稻谷最低收购价价格底数是固定的(1400元/吨),由于托市企业都敞开收购,掌握了粮源的个体粮商生意火爆,待价而沽,企业在收购环节实际支付的收购费用高于核定的50元/吨,无利润可谈。

二、储存环节:正常损耗无补贴,保管费用较低。

最低收购价收购的粮食,粮权是国家的,托市收购企业无粮食经营权和所有权。企业托市收购赚的是国家50元/吨的收购费用和70元/吨的保管费用。粮食入库后由中储粮系统和农发行联合检查,质量、数量合格后才能验收入库。为争取微薄的保管费用补贴,企业自上至下都是高度重视库存管理工作,基本上都是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来履行存储合同,以确保储粮的数量真实、质量完好、储存安全。但是粮食在储存过程中的正常损耗如水分减量、保管自然损耗等,得不到额外补偿,全部由企业负担。

再者,临时存储的最低价粮由国家组织拍卖,承储企业难保管1年以上。由于保管费是按实际保管月份拨付的,剔除粮食保管过程中的正常损耗、人员工资后,国家给的保管费用已所剩无几了。

三、拍卖出库环节

最低价粮食的销售是由国家有关部门根据市场情况择机销售,实行公开拍卖,单位核算,盈利上缴中央财政,差价亏损由中央财政负担。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作为卖方,采取现场和网上同时竞价的方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竞价销售。在拍卖出库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1、货款回笼缓慢,承储企业利息包袱重。《最低收购价粮食竞价销售交易细则》中明确规定,承储库必须凭《出库单》无条件执行出库计划,且对出库费作了严格的界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各粮食承储企业在出库时,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质量、品种、数量交货。但由国家组织粮食拍卖后的贷款回笼十分缓慢,平均在3个月以后,给承贷企业(即托市收购企业)形成了较大的利息差,企业难以承受。

2、最低价粮竞价拍卖中没有完全反映市场价格。主要是部分非国有企业存在恶意抬价、操控竞拍价格行为,使竞拍成交价高于起拍价中拍。湖南省益阳市非国有粮食经营、加工企业非常活跃,其中兰溪粮食市场是全国著名的米市。据调查摸底,益阳市现有各类非国有粮食经营、加工企业304家,其中兰溪市场有141家,占全市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的46%。

XX年实行最低价粮拍卖以来,益阳市累计拍卖成交粮食数量38.34万吨,其中早籼稻34万吨,中晚籼稻4.34万吨。全市参加拍卖的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达60余家,其中兰溪个体户有近50家,占83%。拍卖成交的38.34万吨粮食,被兰溪个体户拍走的粮食有25万吨,占拍卖成交总量的65.2%。

有人反映,兰溪片区141家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他们三四个一伙,五六个一群结成了许多个经济利益共同体,在粮食竞价交易过程中互相抬价,抢夺粮源,致使成交价高于起拍价20元/吨以上,有的甚至高于起拍价90元/吨。同等条件下,益阳的粮食成交价要高出其他市(州)成交价30元/吨以上。由于成交价过高,粮食销售无利润可图,他们就想方设法找承储企业的岔子,使众多真正想拍卖粮食的大中型龙头加工企业“有苦难言”。

几点建议:

1、加强对最低收购价粮食的质量管理,明确损耗补偿标准

一是参照储备粮管理,推行最低收购价粮食的收购及代储资格认定工作。对不具备清粮设备、通风设备及保管条件的企业不认定其收购及代储资格,从源头上把关。

二是尽快制定相应的最低收购价粮食质量管理办法,健全制度,做到依法依规加强最低价粮食的质量管理。

三是建议在执行预案中明确最低收购价粮正常损耗标准和补偿办法,在粮食拍卖后给企业一次补偿到位。

2、建立和完善最低收购价粮多渠道销售机制

除现行集中统一拍卖,网上竞价拍卖销售方式外,建议国家开辟更多最低收购价粮畅通的销售渠道,并强化最低收购价粮销售措施。一是规定销区省储备粮的轮换等政策性用粮从产区最低价粮中调进。二是把储备轮换与最低价粮销售有机衔接起来,让适量的最低价粮转化为储备粮,以保持市场粮价不暴涨暴跌,在较为合理的价位上运行。

3、建立和完善最低价粮竞价交易协调机制

对有争议,有纠纷的交易及时进行协商处理,维护有序交易秩序。对那些恶意抬价,扰乱粮食市场的不法行为给予严厉打击。

粮食反腐倡廉建设调查报告

【第2篇】夏粮小麦托市收购的成功调研报告

市今年夏粮收购严格执行国家小麦收购“托市”政策,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注重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种粮利益,通过粮食系统广大职工的共同努力,形成了上下合力、齐心协力、群策群力的喜人局势,托市收购进展顺利,实现了双赢。

一、夏粮小麦托市收购的主要成效

从6月1日开秤至9月底结束,四个月时间,取得了夏粮收购“三个之最”:一是收购数量创历史之最。四个月共收购小麦9.4万吨,其中托市收购5.4万吨、储备1.3万吨、自营2.7万吨;仓储保管7.255万吨,达到了满负荷存放;参与收购经营人员160人,奋战120天,收购9.4万吨、销售5.1万吨,经营量达14.5万吨,人均906吨,人均每天7.5吨。二是收储质量创历史之最。小麦品质、质量都在中等以上,据送中储粮邳州库检测,小麦指标:容重760以上、水份12.5、杂质小于1、不完全粒6以下;仓储设施全面检修,达到了“四防”要求,借助托市收购,对全市购销企业仓储设施:仓房、场地、排水系统逐一过堂,防鼠板、防虫帘、防雀网、消防器材全面配置,实现仓储标准化。三是效益创历史之最。农民种一亩小麦产量在800斤左右,高的达1000斤,全市小麦产量达15万吨,农民余粮由粮食系统收购9.4万吨,占60%以上,出售的价格比去年每百斤提高4-5元,因价格因素亩均小麦要比去年增收40元左右;收购企业,托市收购 5.4万吨,收购费用补贴50元/吨,保管费年80元/吨,企业可盈利 702万元。托市收购,真正实现了农民增产增收,收购企业购销两旺。

二、夏粮托市收购的关键举措

夏粮收购应该说是阶段性的突击战,对粮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来说是一场考验,政策性强、收购时间长、工作质量要求高、工作量大,通过实践,我们的购销工作经受住了考验,收储能力再次得到检阅,取得了辉煌的业绩。着重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收购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各项工作全面到位。落实有力措施是关键,在收购工作中做到“三措并举、三线包干、三查结合”,从而保障了收购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三措并举,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从讲政治、争效益、强责任的高度来统一收购人员的思想,思想上充分认识,工作上及早准备,打有把握之仗。发挥粮食收购主阵地、主渠道作用,认识到粮食收购是粮食工作的基础,做好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托市收购工作,关系到粮食价格的稳定,关系到农民增收,关系到粮食供应安全保障,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和稳定;发挥仓容、场地优势,敞开收购,最大限度地掌握小麦粮源;发挥检测优势,以质论价,以优良的质量赢得市场,积极保护农民和收购企业的切身利益。与购销企业负责人签订了责任书,既要保证收购数量,同时更要重视小麦品质。

三线包干,牢固树立竞争意识。对收购企业,按照总量稳定控制,分线、分片、分组包干的原则,层层落实购销任务,由分管局长、分工科室具体组织收购工作的推进。包干到收购库点,明确任务,做好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收购企业早收购、快收购,多收粮、收好粮,妥善处理好收购期间的矛盾和问题,保证托市收购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三查结合,牢固树立质量意识。采取检查、抽查、督查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力量深入到库点,对收购政策的落实、收购价格、小麦品质、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在托市收购点,要求收购工作人员实行佩证上岗,挂牌服务,并聘请1-2名行风监督员,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通过一系列的约束机制来巩固提高收购质量。

(二)销、购两个积极性得到提高,收购工作形势喜人。

一是农民售粮积极性高。由于严格执行了国家托市收购政策,组织、宣传、服务工作到位,坚持服务农民增收,实行敞开收购,理性收购,诚信收购,有序收购,对农民自愿出售的余粮,依质论价,不拒收、不限收、不停收,不打“白条”,公开验质、公平作价、公正计量,农民一手卖粮一手拿钱,切实解决了农民种田丰收后的粮食销售市场风险问题。

二是购销企业收粮积极性高。国家对粮食购销经营实行免税和银行贷款支持政策,极大地刺激了粮食购销企业收购的积极性。各库点在思想上、物质上、资金上、服务上提前到位,先后投入近200万元,对 27个收购库点的仓库屋面、地坪、场地整理维修;新添吸粮机、输送机、地磅、电子磅等,使农民卖粮既快捷又省力。及早与农发行对接,超前申请贷款,共贷款7668万元,确保了收购资金及时足额供应。

(三)粮食部门的形象得到提升,主渠道作用充分凸显。

在托市收购工作中,粮食部门管理人员一直冲在收购一线,对验粮、检质、司磅、结算、保管等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哪里需要就出现在哪里,没有上下班,没有星期天,没有节假日,在各个收购库点做好指导、服务、协调、监督、管理工作,没有发生一起坑农、伤农事件。充分发挥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流通地位,重塑粮食人新形象,以优良素质、企业信誉赢得市场,其它个体粮商和民营粮食企业无法比拟,其潜在的资源优势发展成为保持主渠道地位的强势,为粮食购销企业生存探明了发展方向。

(四)收购服务超前谋划,着眼细致周到。

收购服务工作立足更周到细致,提供方便。从收购机械投入、人员安排、茶水供应、现金发放、收购时间安排等项考虑力求全面周到,只要群众有要求,我们都做到有求必应。每个收购点都向售粮农民公示政策、价格、等级样品、标准,让农民卖“明白粮”、“放心粮”;在入库高峰期,早开秤、晚息磅,对卖粮大户还设置了休息室,充分满足农民卖粮要求。

(五)农民经纪人积极入市,搞活了粮食流通。

全市参与夏粮收购的经营者为100多家,粮食经纪人 300余人,在夏粮收购中充分利用各自优势,积极入市参与收购。粮食经纪人走村串户收购粮食,极大地方便了农民售粮,摆脱了粮食收购企业孤军作战的困扰,扩张了粮源总量。

三、夏粮托市收购的几点启示

xx市夏粮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实行,取得了明显的托市效果,可以说农民得到了实惠,收购企业增强了经营能力,拓展了经营渠道,造血功能得到加强。在托市收购上至少有三点有益启示:一是准确把握了托市政策机遇,执行有力。粮食系统从上到下,认真学习了国家托市收购政策,做到思想、行动上高度一致,基础工作打得牢,服务“三农”意识强;二是体现了粮食系统上下齐心协力,措施有力。各个收购库点,从物质上做好充分准备,从严整治库房、环境,集中精力、人力、物力打好这场硬仗,为农民售粮服务;三是工作定位高、要求严,管理有力。坚决执行国家托市收购政策,坚持做到收购数量不能少、收储质量不能坏,树立大局意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通过今年夏粮托市收购工作的成功实践,给我们今后从事粮食经济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

一要不断加强粮食系统职工队伍建设。在“三提高”上下功夫,提高职工文明素质,培养更多的粮食工作者;提高民主法制水平,完善制度建设;提高业务能力,加强技能培训。从而造就一批能打硬仗的粮食经营队伍。

二要不断弘扬粮食系统创业正气。在全系统宣传“三个树立”,树立创业典型,在粮食系统职工中全面大调查,挖掘自主创业典型,号召勤劳致富,大力宣传身边的致富典型,使广大职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何庄粮站原站长陈宝平,养殖奶牛,年获利28万元;树立行业典型,在现有岗位上通过技能比武,营造争先创优的各类典型;树立学习典型,创建学习型机关,以闻名全国的xx“爱心邮路”品牌为目标,学习他们积极奉献社会。

三要不断树立大粮食理念。自觉服从、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大局,进一步提升粮食系统的整体形象,构建和谐粮食,为促进全市粮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争作贡献。

【第3篇】秋粮生产收购情况调研报告

一、秋粮生产形势

二、商品量及收购量

三、市场价格及走势

四、收购准备情况

一是备好仓容。我市今年中晚籼稻预计收购量48.1万吨,到9月底可腾出有效空仓容50.5万吨。目前正在做好好腾仓并库、空仓消毒工作。为了挖掘仓容潜力,我们按照科学储粮技术规范要求,对部分仓库进行了维修,增加了通风设施,做到了上不漏,下不潮,能机械通风,确保收进来的粮食能保管好。

二是落实资金。我市今年秋粮收购资金预计需要10个亿,为了落实收购资金,市、县粮食局都加强了与发行的沟通协调,帮助企业解决收购资金需求,确保不因收购资金问题影响正常收购。

三是培训人员。今年中晚籼稻启动最低收购价预案已无可能,按照省局前期开会吹风,可能要进行随行就市收购。为了适应新的收购形势需要,市、县局都召开了专题会议,对收购工作进行了部署,对收购人员进行了培训。

四是搞好收购。

1、理清收购思路。全市将按照“购得进、销得出、不亏损、有效益”的原则,引导和组织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采取委托收购、联合收购、帮助销区代收代储等方式,解决收购资金不足、收购仓容不足、粮食销路不畅等问题,做好秋粮收购。同时要求企业防止盲目跟风抬价抢购,努力保持市场粮价基本稳定。

2、创优收购服务。结合当前市场出现的新情况,尽量方便农民售粮。一是针对当前的市场行情,实行收购任务到人,绩效挂钩,调动积极性,方便农户售粮。二是实行坐站收购与预约收购相结合,不但要坚持早开门,晚关门,中午不休息,随到随收,还要与当地种粮大户、粮食经济人联系,随时登门预约收购。三是既要坚持质量标准,又灵活操作,对质量合格的稻谷可以直接接收入库,对一些质量不合格的一是动员群众自己整晒,二是自己通过整晒后再二次入库。

3、形成收购合力。积极引导和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收购。引导和鼓励各类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入市收购,搞活粮食流通。

4、维护收购秩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市场准入制度,坚决打击无证非法收购、欺行霸市、短斤缺两、压级压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收购环境。

五、问题及建议

1、我市长丰县由于体制不顺等种种原因,在农发行开贷困难,恳请省局从上面多呼吁,请农发行能予以先行开贷。

2、从我市空仓容情况来看,预计收购量48.1万吨,到9月底有效空仓容50.5万吨,表面上看空仓容大于收购量,但仓容分布不平衡,有的地方仓容宽松,有的地方偏紧,有的地方还必须要靠打露天堆来解决。因此,恳请省局要从上面为我们呼吁尽快解决露天堆费用,以确保秋粮稻谷收购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4篇】粮食收购价格市场调研报告

构建粮食最低收购价机制实际上是国家对粮食生产进行干预和指导的一项重大政策。当粮食市场价格低于干预价格(最低收购价,也称保护价)时,由政府组织(委托粮食收购企业)按最低收购价格进行收购,以稳定粮食价格,保护农民利益。粮食市场最低收购价政策是未来我国加强和支持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要使这项政策有效发挥对粮食生产的激励、指导作用,关键在于政府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粮食市场最低收购价标准。本文利用黑龙江省有关粮食生产数据,根据机会成本理论,对稻谷最低价格标准进行理论分析。

一、构建立粮食市场最低收购机制的必要性

工业化国家普遍建立了指导粮食生产的价格体系,包括目标价格和市场干预价格等。不同的国家及地区在不同的时期,政府出台指导粮食生产的价格目的是不同的。现阶段,我国构建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机制的主要目标是追求粮食产量的增加,通过保持粮食价格的稳定,保障农民种粮有适当的收入,保护农民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

我国人口众多,粮食是民生之本,必须建立粮食价格保护制度,保障粮食安全。20多年来,我国粮食生产呈现周期性波动,先后经历了1983-1984年增长,1985-1988年下降,1989-1991年增长,1992-1994年下降,1995-1996年增长,1997-2003年下降,2022年增长的7个波动期。粮食生产波动对全国粮食安全的影响日益显现,1997-2003年长达6年之久的粮食价格下降,引发粮食产量连年减产,造成了3个年度粮食产需缺口,引起了社会各界对粮食安全危机的高度关注和重新认识,作为获利能力弱的粮食产业未来在经济市场化的条件下,要实现稳定发展,必须由国家给予一个保护价格即最低收购价,以支持农民生产粮食,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为实施粮食保护价格政策提供了必要条件。一方面,我国从1978年开始对粮食流通体制进行改革,先后经历了“统购统销”、“合同定购”、“保价放量”等阶段,市场化取向日趋明显,市场机制在配置粮食生产资源和粮食价格形成中的作用不断加强;另一方面,国有粮食收购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和完善。在国家开放粮食收购市场的同时,建立国家及省级粮食储备制度。当粮食市场价格较低时,国家通过增加粮食储备手段,委托国家粮食购销企业以保护价格收购农民手中余粮,进行价格干预,达到稳定市场价格的政策效应。当市场价格高于保护价格时,让农民以市场价格销售余粮,给予农民增加收入。这项粮食收购政策已在我国粮食主产区实行了多年。

二、最低收购价激励粮食生产的机理分析

最低收购价格激励粮食生产实际上是供给定理、机会成本理论和边际效用理论的经济规律发挥作用的过程。

(1)供给定理:在假定其它因素不变的前提下,着重考察供给与价格之间的相关关系,可以看到这样一般规律:价格越高,生产者所愿意供给的数量就越多;价格越低,供给量则减少。这种现象被称之为供给定理。在现实中,较好的粮食价格对生产的激励作用是显著的。2003年下半年,江西晚谷达到78元/50公斤,到2022年3月份达到90元/50公斤,半年时间之内粮食价格上涨30%以上。同时,国家还制定了最低收购价格,早谷不低于70元/50公斤、晚谷不低于72元/50公斤。新一轮粮食价格上涨,极大激励了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2022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均为两位数增长,长幅是多年未见的。

(2)机会成本理论:机会成本是当代经济学里面的一个很重要的理论,一般是指面临多种选择时,选择其中的一种可能造成的损失。如农民既可以选择种粮,也可以选择经营其它项目(典型的是外出务工);当选择种粮后,可以获得种粮收入,但可能损失经营其它项目的收入。这其它项目经营收入是农民种粮的机会成本。

随着生产要素配置的市场化程度在我国城乡经济各行各业不断提高,曾经阻隔城乡劳动力流动的社会用工制度在市场化大潮中日益弱化,农民就业增收渠道、方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入城乡非农生产领域就业,尤其是外出务工成为农民增加收入的一种现实选择。在1997-2003年的农产品下跌期,农业收入普遍比外出务工相对低,农民深感到务农种粮不如在外务工的收入高。因此,有大批的农民不断外出务工,甚至有的举家外出,留守农村的人被形容为“3860”部队,即妇女、老人和小孩。留守农村劳动力从事着“满足生活用基本需要”的农业生产,缺少对农业精耕细作的积极性,一些耕地被撂荒,农业及粮食产量和商品率下降。省农调队一份调查报告反映:“2003年,一季度晚谷价格下跌至50元/50公斤,谷贱伤农,农民对粮食生产积极性下降。都昌县南峰镇周家村近30%的耕地和泰和县万合镇竹山村六分之一的耕地在春耕时被撂荒。”由此可见,农民从事粮食生产时,存在机会成本,而且机会成本越来越影响着今后农民从业的选择。农民从事粮食生产的机会成本多少成为今后政府制定粮食最低收购价标准的主要理论和重要依据。

(3)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边际效用也称边际贡献,指在一定时间内消费者增加一个单位的商品或劳务消费所得到新增加的效用。随着消费量的不断增加,消费者在逐次增加1个单位消费品的时候,带来的单位效用是逐渐递减的(虽然带来的总效用仍然是增加的),称之为边际效用递减。粮食最低收购价激励效应就存在着边际递减规律。当粮食最购价提升到一个水平后,再次提升一个单位的价格所激励新增加的粮食面积数量会减少。引发粮食最收购价激励效应递减的原因在于:一是产品比价效应的影响。粮食价格过度提高,使粮食生产利润增加,一般来说其它农产品及部分工业产品价格会有相应的上涨,这就是比价效应。比价效应使农民从事外出务工工资收入增加,粮食生产机会成本提高,价格激励效应减弱;二是农业自然条件的限制。农业生产与工业生产不同,受自然条件影响限制较大。像耕地数量多少、水旱地结构决定了一个地区农作物种植基本规模和结构。价格对增加粮食种植面积的激励不是无限的;三是现行农业用地制度的影响。目前我国农业生产大部分是一家一户制的小农生产方式,耕地的流动性差。一些农户虽然自己不愿意更多地投入农业生产,但也不愿意转让耕地,使一些耕作意愿强的农户得不到更多的耕地,扩大种植面积,价格激励效应在这种小生产方式下必然会受到阻碍。

三、水稻种植面积与机会成本及稻谷价格之间的关系模型

现在,我们就是在上述经济理论的指导下,建立一个数学模型来反映粮食价格、种植面积、机会成本之间的关系,用于政府制定一个合理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标准。

(1)变量选定。a.粮食价格:当年农民出售粮食的实际价格;b.种植面积:粮食种植面积变化和每亩粮食投入变化都能反映价格对粮食生产的激励效应。但粮食种植面积较直观,故选择粮食种植面积指标;c.粮食生产机会成本:上年农民务工每个工日的收入与当年从事粮食生产每个劳动工日收入之比。系数大于1,就说明,农民从事粮食生产的机会成本大,农民从事务工收入大于从事粮食生产收入;反之,农民粮食生产机会小。由于统计调查资料的限制性,农民务工收入统计准确性低,统存在计不全的现象,故以城镇在职职工工资统计指标来替代。

(2)历史数据。选用1990-2022年历史数据。在这15年期间,江西省粮食生产经历了多个增长、下降周期,是市场经济对各行各业发生着深刻影响时期,对本文研究具有代表性。

(3)资料来源。粮食种植面积和城镇在职职工工资数据来源于省统计年鉴;农民从事粮食生产每个劳动工日收入数据来源于《江西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资料汇编》。

(4)定性分析。经过对相关数据的整理可以看出,全省水稻种植面积增减与机会成本变化的主要关系:

一是机会成本系数提高,水稻种植面积就下降。这是水稻面积增减变化与水稻生产机会成本系数变化之间的基本趋势。农民在年初安排种植粮食计划时,一般是以上年的机会成本系数增减变化为参考依据,增加或是减少本年水稻种植面积。如,1991年水稻生产机会成本系数比1990年提高了0.04个百分点,1992年农民种植水稻面积比1991年减种164千公顷。1993年水稻生产机会成本系数比1992年下降0.11个百分点,1994年农民种植水稻面积增加74千公顷。农民这种经济行为在2022年表现更为明显。1993年下半年粮食价格开始上涨,使水稻生产机会成本系数比2002年下降了0.23个百分点,2022年农民增种水稻344.43千公顷面积。(个别年份出现差异)

二是机会成本系数小于1,有利于稳定水稻种植面积。1990-2022年的15年间共有11年水稻生产机会成本系数小于1,即农民种植水稻每工日收入高于职工日工资收入水平,年平均水稻种植面积为3041.13千公顷;水稻生产机会成本系数大于1的有4年,即农民从事水稻生产平均每个工日收入低于职工日工资水平,年平均水稻种植面积为2778.07千公顷。

四、对最低收购价标准的几点认识

从上述分析和建立的关系模型中,我们对粮食最低收购价标准有以下几点认识:

(1)最低收购价合理标准具有相对性。由①、②关系组中的变量构成可以看出,确定一个合理的市场最低收购价标准,首先与当时政府对水稻生产总量(或种植播种面积)的预期目标有关。换句话说,政府希望全省水稻总产量或种植面积要达到多少,是制定一个合理最低收购价标准的重要因素。预期目标提高,最低收购价标准当然相应要提高;其次是与水稻生产科学技术进步有关密切关系,科技的运用推广使水稻单产提高,能够提高水稻收益,降低水稻生产机会成本系数,提高农民生产积极性;再次是与当时社会物价总水平(主要是农资价格、农村服务价格)、城镇职工工资水平或农民外出务工收入密切相关。由此可见,科学合理的最低收购价标准是相对的。不同时期,有不同的粮食最低收购价标准;不同地区(主要是不同省份),粮食生产水平不同,粮食生产目标不同,最低收购价标准就不同。

(2)最低收购价政策的激励效应有限性。相对于农民外出务工或城镇职工收入增长空间及增长速度来说,粮食市场最低收购价格不断提高的空间十分有限,提高速度更慢,在农民外出务工收入或城镇职工收入不断快速增长的情况下,稳定粮食生产机会成本系数,稳定粮食生产面积,不能过度依赖提高最低收购价标准,必须通过提高粮食单产水平、稳定农资价格,加大对粮食的补贴,以及改革现行小规模的生产方式,实行粮食生产规模化种植经营,提高收益水平等综合手段来实现。

(3)最低收购价是农民对粮食生产收入预期的重要依据。正因为如此,国家制定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宜在下一个新的粮食生产季度之前出台,告诉农民确定的最低收购标准,让农民对新一个粮食生产季度的收入心中有数,作为好新的粮食种植计划安排,使最低收购价政策发挥应有的指导作用。

五、对黑龙江省现行稻谷最低收购价标准的实证分析

根据有关资料研究,黑龙江省粮食总播种面积年均需要维持在3400千公顷以上,其中水稻面积要维持3000千公顷的基本要求。2022年,黑龙江省制定的早稻最低收购价为70元/50公斤,晚稻最低收购价尚未制定,估计维持2022年的72元/50公斤水平。这个最低收购价标准的激励效应如何?

据黑龙江省农产品价格成本调查队分析,2022年,由于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使种粮生产成本提高。据初步匡算,与2022年相比,物质费用提高10%;由于免征农业税每亩税金降低40元。按每亩早籼稻产量380公斤、每50公斤70元,晚籼稻400公斤、每50公斤72元测算,每亩水稻产值约为1108元,加上每亩副产品价格60元,合计每亩水稻总产值1168元;减去每亩水稻物质约为450元,加上政府良种补贴和粮食直补每亩30元,合计每亩收益可为748元;每亩早晚两季用工25个工日。农民种植水稻每个工日收入为29.92元,比2022年减少1.58元,降5%,机会成本系数为1.07,比2022年提高0.15个百分点。由此分析,现行的最低收购价标准在合理范围内。但水稻生产机会成本系数的提高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增加了农民调减种植面积的可能性。根据省农调队调查, 2022年一季度,黑龙江稻谷价格总水平在70元/50公斤之上运行,维持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一季度末农民外出务工的人数同比去年减少3.28%。但二季度以来,稻谷价格呈现下跌之势,二季度末农民外出务工人数同比去年减0.18%,呈回升态势。7月份以来早稻谷跌破70元/50公斤的保护价格,预计三季度外出务工人数将继续增加。如果稻谷价格再向下行,跌破65元/50公斤,农民生产粮食的机会成本系数提高至1.2以上,就会对粮食生产稳定产生较大的影响。今后要保持粮食种植面积的稳定,需要政府继续加大支农力度,提高最低收购价标准和补贴水平,降低农资价格,提高科学种植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