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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环保督察反馈黄标车淘汰推进不力问题整改完成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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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关于环保督察反馈黄标车淘汰推进不力问题整改完成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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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宣威市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黄标车淘汰推进不力问题整改完成工作总结报告

曲靖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现将宣威市关于2017年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关于对关于黄标车淘汰推进不力的问题”整改完成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及整改措施描述

问题描述:全市黄标车淘汰推进不力,办法不多。根据《曲靖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曲政发〔2014〕74号)要求,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行政区域内的黄标车。而根据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提供资料,2017年1月1日至11月27日期间,曲靖市虽已完成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5564辆,但仍剩余黄标车20643辆。

整改措施:落实《宣威市淘汰黄标车资金补贴办法》,加强宣传,引导车主注销“黄标车”。将黄标车纳入环保检验监管系统,严禁黄标车上线检测。将黄标车纳入机动车检验监管系统进行自动核查比对,严禁对黄标车核发检验合格标志。严格黄标车登记管理,严禁黄标车办理区域内转出、转入、转移登记。加大路面执法和非现场执法力度,设置黄标车限行、禁行区域。2018年底前,全面淘汰全市所有注册运行的黄标车。

二、整改情况

宣威市辖区符合淘汰标准的黄标车有3066辆,治理淘汰任务重,时间紧。为把握有利时机,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黄标车淘汰治理任务,宣威市人民政府结合省、市两级黄标车治理工作方案,及时下发和出台了《宣威市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和《宣威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办法》。宣威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人民政府市长周云峰任组长,杨枝梁副市长任副组长,由公安、环保、财政、交通、质量技术监督、住建、工业信息化委员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统筹开展全市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治理责任,宣威市人民政府与各乡镇(街道)与各治理责任单位工作负责人,层层签订治理工作责任状,把黄标淘汰治理工作作为生态环境工程、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和政治任务来抓,确保有序推进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数据

宣威市共有“黄标车”3066辆。截止至2019年2月,报废注销2119辆(报废补贴车辆2032辆、87辆未补贴包括政府车辆及机动车所有人没有在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手续)车主申请灭失注销、询问笔录注销834辆,移出黄标车113辆(其中达到强制报废标准2辆,被盗抢/查封数21辆,无法认定进口车27辆,非载货专项作业车12辆,复核为非黄标车51辆)。

宣威市黄标车提前报废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有序进行,全市已有1594辆“黄标车”所有人,领取到提前报废补贴资金,累计核发补贴资金:一仟柒仟陆佰零玖元(小写:17609000),于2019年7月份资金以补贴到位。

(二)宣威黄标车治理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健全制度,强化配合协调。一是宣威市人民政府市委领导高度重视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治理工作,亲自督促、催办黄标车治理进度;二是市黄标车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加强治理工作组织部署,群策群力研究治理措施,不同治理责任部门间密切协同配合,并建立了一套联系、协调和治理工作机制;三是公安、环保、工信等职能部门以及报废回收企业联合办公,设立专门的治理淘汰工作场所,设立专门的业务受理、咨询窗口,各成员单位加强合作,相互协调配合,完善制度保障措施,紧密配合落实治理责任。四是时时监控工作动态,监督问效落实治理责任。每天分析汇总全市治理工作数据,每周研判分析各乡镇、治理责任主体的工作成效,定期发布工作动态,通报工作进度,及时分享工作信息、经验。

2、积极动员、广泛宣传。一是各乡(镇),都组织召开了“黄标车”淘汰治理动员工作会议,统筹部署淘汰治理工作,乡镇领导与村、社干部逐级签订治理责任书,层层压实治理责任。二是各乡镇(街道)积极发动机关、各站(所)和村委会力量联合开展“黄标车”治理工作,同时乡(镇)公安交警中队积极发动农村兼职协管员、交通安全信息联络员、劝导员、治保员等力量深度配合开展“黄标车”排查治理工作,基本形成统一协调,齐抓共管的治理工作格局;三是各乡(镇)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持续加强 “黄标车”治理淘汰政策,补贴办法标准,限行公告等内容宣传,积极提高治理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四是坚持针对“黄标车”车主、驾驶人、所有人、使用人和利害关系人,开展精准定向的宣传和引导,书面向当事人告知淘汰政策、补贴标准,鼓励、引导当事人主动报废淘汰车辆;五是对积极自愿报废“黄标车”的单位或个人,结合个人环保义务、社会污染治理、社会环境效益、补贴利益效应、淘汰车辆监管和运行使用环境等方面进行重点宣传,放大社会影响、增强示范作用。

3、深度梳理,精准排查。一是公安交警对全市3066 辆黄标车开展深度梳理,治理任务数据按乡(镇)、村委会、社区、村组进行逐级分类、细化,并按治理责任下发、抄送到各治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二是精准排查,全面摸排查清治理淘汰车辆现实状况、车辆状态、运行使用情况、车辆权属、所有权人联系方式、报废意愿等基础性工作数据;三是分类施策,按照“先易后难、先公车后私车、先攻坚重点车辆后治理一般车辆”的工作思路,坚持“一车一对策”的方法,加强宣传、引导,应用多种治理手段,加快淘汰治理工作进度。

4、加强配合、提升服务。一是“上门”开展治理服务。以“黄标车”车主、所有人为直接宣传、引导对向,主动上门告知当事人报废途径、联系方式、注销流程、法定凭证,并积极介绍补贴办法、标准,主动告知补贴申请流程,资金发放等政策和事项;二是充分发挥公安交警治理淘汰工作主力军的作用,帮助各治理成员单位提升治理、服务能力。公安交警以治理任务为导向开展治理能力教育、培训,要求全体民警、职工、辅警对“黄标车”治理工作做到“一懂、一会、三清”(懂政策、会业务、清楚辖区治理任务基数、清楚治理车辆状态、清楚辖区每日治理工作进度),同时要求各部门、各基层交中队帮助其他治理单位成员、责任人学习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增强治理、服务能力;三是公安交警主动担当作为,对黄标车治理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具体责任到每一个人,全警动员参与黄标车治理。宣威交警以党小组,党员先锋队的形式包保治理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黄标车,以组队攻坚形式包保治理2005年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以任务分解,定向治理的形式,强化落实治理责任。四是服务窗口前移,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黄标车”注销登记窗口前移到各乡镇交警中队,实施补贴申请资料预审核和申请资料内部传递制度,尽量简化办理流程,提高服务效率;五是强化与报废企业的联系和协调,积极鼓励报废回收企业上门与“黄标车”所有人进行面商,提高自主报废、协商回收车辆的治理比例,鼓励、督促报废回收企业加大人力、设备、运力投入,提高回收、销毁率,同时加强监销、注销环节的警、企配合,消除监销环节车辆容易造成业务积压的制约因素。

5、严格监管,强化执法。一是加强源头监管,治理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严把“黄标车”登记、检验关,自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面禁止受理“黄标车”转入、转出、转移等业务;二是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公告,加强对“黄标车”禁行区域查缉,严格依法对违法“黄标车”进行处罚;三是强化布控监管,依托公安缉查布控系统,对全市未报废的 “黄标车”进行布控监管,时时掌握辖区“黄标车”运行状况;四是加强路面管控,公安、交通、运政等部门加强联合检查和执法,采取综合性监管措施,“黄标车”形成严密的监管态势,压缩其生存和运行空间。五是公安交警专门成立了一支20人的黄标车追查治理工作组,该工作组先后深入省内、外各地,追查、治理了30余辆黄标车,成为治理“骨头黄标车”的尖刀力量。

6、充分发挥公安交警主力军作业,交警大队民警、辅警中队长分别挂10辆、3辆、辅警挂2辆的目标任务。一是对逾期未完成黄标车工作任务的民警、职工,报请宣威市公安局按有关规定给予问责或宣威市公安局干部召回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回管理。二是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黄标车工作任务的辅警给予全局通报批评和问责处理,对不开展工作的人员给予辞退。

七、存在问题,在黄标车清理过程中,由于资金补贴,车辆查找过程中,困难较多,前期推进缓慢,工作不够到位,但全体人员客克服一切困难,圆满完成黄标车清理工作。

三、验收情况及结论

经核实,符合验收要求。

四、下步工作打算

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把关扎实推进尾气不达标的国三柴油货车淘汰工作。

宣威市黄标车治理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