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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总结及2021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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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总结及2021工作要点

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总结及2021工作要点

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检验的关键之年,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压力持续加大。面对严峻形势,耀州分局在市局党组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筹兼顾、综合施策、铁腕执法、攻坚克难,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环境安全有效保障,生态环境监管水平显著提升。2021年,我们将继续保持定力,坚定信心,矢志不渝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协同推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一、2020年空气质量指标情况

2020年,耀州区收获优良天数289天,同比增加36天;PM2.5平均浓度45ug/m3,同比改善10%,9项指标均大幅改善,1-11月空气质量改善幅度位居关中第九。1-11月份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同比下降0.28%,氨氮同比下降9%,总磷同比下降37.9%,考核断面水质改善明显。减排指标全面完成,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二、着力夯实责任主体,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

建立了党建工作月调度、月研究、月部署工作机制。一是主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签订《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书》《党员干部承诺书》,建立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夯实责任主体,逐级传导压力。定期同支委成员开展谈心谈话、提醒,严格监督班子成员、党员干部遵守党纪、政纪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各项规定,以上率下带动党支部成员各负其责抓党建。二是狠抓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严格履行“三会一课”制度。全年累计召开支委会18次,党员大会20次,党小组会22次,党课5次;按照“成熟一个,吸收一个”的原则,发展预备党员3名,积极分子4名;三是以赵正永、李志强“以案促改”为契机,开展违规收受礼金、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党旗领航 守初心担使命”“冲在一线战疫情”等系列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展、前往照金、泾阳县安吴青年训练班纪念馆接受革命教育,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

三、着力抓好党旗领航,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帮扶工作队用心用情驻村,帮扶干部定期入户走访,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全年累计开展走访活动80余次,走访贫困户576余户人次;为包抓的庙湾镇三政村和聂河村协调解决了亮化工程、道路维修、环境卫生整治、河道清理、疫情防控等大事实事7件;开展了“春节”“夏收”“七一”“八星励志”等慰问活动,累计投入帮扶资金33.8万元。

四、着力推动污染治理,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一)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区委、区政府重视程度空前提高,多部门联合开展执法检查,纠正主城区300余家餐饮门店改用清洁燃料,查处涉VOC污染“散乱污”企业3家,6台燃煤锅炉完成拆除,6台超标燃气锅炉完成低氮治理改造。开展预警微站巡查检查80余次,9个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38家重点涉气企业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在线监测设备安装验收联网。建立月调度、日报告、一小时预警机制,科学应对4次重污染天气、5次大风扬尘和污染传输过程。开展孙塬地区热点网格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及孙塬地区及210国道沿线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促进孙塬地区乃至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乡村面貌和生态文明建设提质升级,圆满完成市级下达的优良天数和PM2.5改善目标。

(二)碧水保卫战提质增效。一是密切关注水量、水质变化情况,常态化徒步巡查河道,书面交办有关部门和镇办污水直排、管网堵塞、破损等问题117个。二是建立水源保护定期巡查监管机制,环境执法人员每周至少2次对水源地上游环境进行巡查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和阻止。三是督促照金污水处理厂、陈家山和下石节煤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监管,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加强在线设施运营维护,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四是督促各镇办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人员对对全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辖区内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摸底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五是制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实施了漆河河道沿线孙塬镇孝雷村和董家河镇党家河村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工作已建设完成;申报了漆沮河环境整治项目、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

(三)青山、净土保卫战扎实开展。开展2020年“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陕西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绿盾2019”剩余16处人类活动点位涉及问题申请销号。持续推进“绿染耀州”,完成矿山修复254亩,完成重点区域绿化5.2万亩。朱鹮野外繁育数量突破100只,照金镇芋圆村、庙湾镇玉门村等5个村庄获得国家森林乡村称号。开展“清废”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漆沮两河沿线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和有关企业的固体废物非法堆放贮存、倾倒填埋、处置等情况进行逐步排查,立案处罚涉固危废、医废类案件1起。继续配合省信息采集组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辖区6家重点行业企业信息采集工作。农药化肥使用增长率控制在1%以内。

(四)优服务与严执法有机结合。一是扎实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疫情就是命令”,全局上下迅速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役,对重点医疗机构派员开展35天驻点监管,排查各级医疗机构70家次,排查各类工矿企业420家次,做好35家复工企业的疫情防控指导工作。向各镇(街道)和厂矿企业印发疫情防控宣传资料近1万余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宣传工作。二是全面强化污染源监管。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38起,决定处罚金额386.2026万元,依法征收排污权有偿使用费225.9177万元。开展煤炭经营企业评星定级专项提升,对12家煤炭经营企业治污设施建设和污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4轮执法督查。被省厅评定为“陕西省2020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县级集体”,宋惠玲同志被评为“表现突出个人”。三是监管执法实现“五个一”,即完成全市唯一生态损害赔偿案例、完成全市首例按日计罚案件、成功办理全市首例跨域污染行政处罚案件、第一次因在疫情期间能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免予行政处罚、第一次与司法联动查处跨域违法倾倒案件。

五、存在问题

(一)综合协调机构的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牵头抓总、协调推动生态环保工作的合力仍有欠缺,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还未得到全面贯彻落实,部门、镇办、企业的生态环保责任担当仍有差距。

(二)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仍是短板。今年秋冬季第一阶段指标未完成,虽有气象条件、复工复产的因素存在,但归根结底是安排仍不够早、措施仍不够硬、贯彻仍不够实。

(三)水环境质量仍不能稳定达标。虽然全年水质改善明显,但由于前期欠账较多,1-11月份考核断面氨氮超标0.33倍,仍为劣Ⅴ类。

六、2021年工作要点

(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进生态环保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领导力,持续发挥区铁腕治霾工作组办公室、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区水污染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定期调度、督察督办及考核奖惩机制,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进一步厘清各部门、各镇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履行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监管责任,督促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

(二)纵深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完善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清单,编制完成辖区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坚持精准治污与补齐短板相统一,聚焦扬尘、粉尘、烟尘、挥发性有机物等重点污染物治理,消灭“一线三区域”污染顽疾,充分发挥网格化平台、乡镇空气自动监测站、工业企业在线监测点作用,定期开展大气污染因子的溯源解析和综合分析,对症施策,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系统化、规范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三)保持水污染治理高压态势。以漆沮河沿线为重点,全力排查河道隐患,确保河道无污水直排、无污泥淤积、无杂质漂浮,对漆沮河沿线雨污混流排污口因地制宜进行改造,力争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以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排查饮用水源安全隐患,加强饮用水源上游企业环境监管,加快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规范化建设。以农村污水治理为重点,争取资金,补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覆盖不全、标准不高、运行不正常短板,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以工业企业及医疗废水治理为重点。取缔重污染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结合排污许可制度,推动工业企业废水治理规范达标。

(四)环境安全管理更加规范高效。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巩固“清废”成果。会同农业农村部门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禁养区环境治理。配合省、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及修复工作。继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加大对大香山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频次,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监察执法。配合市局完成陕西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绿盾2019”剩余16处人类活动点位涉及问题销号工作。

(五)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一是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人事机构,争取全面加强一线执法力量。调整结构,优化队伍,对各中队长实行轮岗制,适当调整区域、整合资源。进一步统一思想,灵通信息,形成合力,切实提高协同作战能力;二是与城管执法、交警、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业务对接,不断创新执法思维与模式,执法检查与服务指导并重,在违法建设项目、散煤治理等领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统筹协调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三是坚持“全方位追赶、整体性超越”思路,紧扣重点工作主线,全面加强执法管理水平。 巩固执法大练兵成果,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执法活动,寓服务于执法过程。

(六)完成市局和耀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