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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防队班组建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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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防队班组建设管理制度

通防队班组建设管理制度

二零二二年

班组建设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积极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严格落实《甘肃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促进矿井安全生产要求,进一步夯实我队班组安全管理基础,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促进全队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管理制度。

二、通防队班组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队长

副组长:支部书记

成 员:副队长及各技术员

三、通防队班组建设的目的

加强班组安全生产建设,旨在真正使我队安全管理的重心下移到班组,落实班组安全责任,充分调动全队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安全责任感和荣誉感,实现班组规范化管理和标准化建设,从而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矿安全生产。

四、通防队班组建设的指导原则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树立科学发展观理念作为班组安全生产建设的重要措施,倡导先进的班组安全文化,健全和完善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班组安全教育和现场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大力促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全队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五、通防队班组建设主要内容

(一)班组管理

1.班组管理:班组的组建应本着便于生产指挥和管理的原则,按安全、生产任务、工种、工序、班次、合理划分。

(1)基础工作:

以班组岗位人员岗位责任制为基础,认真落实人员的各项职责。

各班组根据工作性质建立健全设备运行管理、工程质量管理、班组核算、会议记录、政治业务学习笔记等管理台帐;

紧密结合“三大规程”,落实对施工操作工艺流程,技术标准做到应知应会。

(2)班组长职责:

班组长与全体班组成员签订班组安全责任承包书。同时,建立《班组安全管理手册》,内容涵盖了班组安全管理目标、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安全生产“五同时记录”、隐患排查、整改记录、安全点检表和紧急救援知识及应急电话等。坚持开展每天班前“一分钟”安全测试活动,利用这种简洁、直接的方式提高员工的基本安全素养,注重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把安全隐患降到最小。

坚持原则,责任感强,勇于负责,作风民主,办事公道,正确行使班组长的权利,具备管理和组织能力,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带领职工完成班组各项工作任务,安全质量标准化责任意识强,技术精,适应现代化矿井管理要求,以身作则,善于团结,关心同志,充分发挥好班组合力。

(3)班组体制:

①以班组长、党团和工会小组长为核心的班组体制健全,积极发挥各自作用;

②班组长经各级培训考核合格。

③各特殊工种人员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4)劳动组织管理:

①合理安排劳动力,充分利用工时,按定额组织生产,不断提高劳动效率。

②严格工作实绩考核,奖勤罚懒,激励先进。

③加强班组劳动组织纪律管理,班组成员严格执行矿各项规章制度,出勤率达95%以上。

④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二)安全生产管理

1.“生产”管理:

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提出年度奋斗目标,安排好月旬计划和日班计划,做到均衡生产;针对生产中的难点,开展攻关活动。

2.安全管理:

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作业纪律,严格执行作业标准、操作规程,搞好自控、互控、联控,保证安全生产。

②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组织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做到个人无违章、设备无缺陷、班组无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③牌板、警示标志齐全醒目、做到文明生产。

④认真开好班前会,坚持每班安全宣誓、上下井列队和班组长跟班制度。

⑤按时参加学习安全学习,做到时间,人员到位。

⑥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⑦维护使用好各种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设备。

⑧职工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穿戴整齐;发现“一通三防”隐患能立即整改汇报。

⑨合理组织生产,生产稳定均衡,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任务。

⑩积极开展QC活动,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改善作业环境,提高劳动效率;开展小改小革和合理化建议,创新先进操作法;按要求组织参加各种岗位技能培训和业务学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竞赛。

3.现场管理:

实行定置管理,生产现场做到环境整洁、纪律严明、设备完好、物流有序、信息准确、生产均衡,实现文明生产。

(三)成本管理

1.成本核算:

积极开展节能降耗,成本不超队规定指标,定期进行班组核算,严格控制生产成本,班组核算要做到任务明确,分工合理考核严格奖罚及时,定期。

2.质量管理:

工程质量达到矿要求,当月班评估达标率100%,无任何质量事故。增强质量意识,搞好工序质量控制,严格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不断提高质量。

3.设备及通风设施管理:

严格设备、工具、材料等管理制度,搞好养护维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制度,定期检修设备,设备完好率达100%,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操作无误。

因本班造成设备故障影响下一班生产者,严格按照《通防队岗位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四)民主管理

1.民主管理:

班组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开展班组长及各类先进民主选举工作,民主讨论班组重大问题,每月召开一次班组民主生活会,积极参加各项民主评议,做好职工纠纷调解工作。

2.班务公开:

建立班务公开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合理,班组生产任务、职工出勤、绩效考核,奖金分配等定期公布。加强班组经济核算,开展“双增双节”活动,节约能源、原材料,努力降低消耗。

(五)思想政治工作

1.政治学习:

经常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及政策法规教育,重视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个人学习笔记齐全。考试及格率达100%,参加学习出勤率达100%,积极组织参加各类集体活动。

2.生活管理:

开展互助互救及送温暖活动,为职工排忧解难,及时掌握班组成员思想动态,开展家访谈心。

3.综合治理:

遵章守纪,职工无违章、无违纪、无“六害”。重视“感情投入”,开展谈心帮教、疏导思想情绪,反对邪教、开展教转化活动。

(六)班组考核、评比

按照《大水头矿通防队班组安全生产建设考核评分标准》规定,由队长、书记、技术队长、跟班队长、技术员、核算员共同完成。

全队每月对各班组安全生产建设开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班组进行绩效工资分配和班组长津贴发放的主要依据。队相关副队长结合自己业务对各班组安全生产建设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为对本月度目标考核项目之一。年底队将班组安全生产建设活动纳入矿创建文明矿竞赛活动的“五好”班组评选之中。

附:班组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

(1)班前会制度;

(2)班组长随班工作制度;

(3)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

(6)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7)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

(8)班组学习培训制度;

(9)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制度;

(10)交接班制度;

(11)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12)安全举报制度;

(13)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

(14)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15)技术管理制度;

一、班前会制度

1、班前会必须由行政队长或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2、所有参加班前会人员应按照矿要求穿戴整齐,不准吸烟,手机处于静音或关闭状态,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理取闹或扰乱班前会秩序。

3、班组长主持进行班前安全宣誓。

4、由行政队长或党支部书记点名和排查。

5、仔细听取行政队长或党支部书记对上班工作点评,及对本班次工作的安排。

6、根据行政队长或党支部书记的工作安排和上级指示要求,班长进行工作分配具体到人,讲清工作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注意事项等,做到定员、定量。

7、关键岗位,要特别强调操作要领、安全防范重点和安全措施,并指定负责人。

8、班前会要简明扼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且做好会议记录。

9、班前会时间要控制在20分钟之内完成。

二、班组长随班工作制度

1、班组长作为最基层生产组织实施中的管理人员,班长是当班安全生产组织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在统一管理的前提下,根据岗位重点,随班工作。

2、带班升入井要遵守秩序,排队升入井,做到井然有序,乘坐皮带人车按照矿规定执行,同时做好自主保安工作。

3、接班时,要首先了解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设备情况,敲帮问顶,检查支护、顶板、通风、瓦斯等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汇报值班室。

4、随班工作时,根据工作实质情况,必须跟重点、难点工作、关键岗位。

5、工作中,严格操作标准,督促指导,严格安全措施的实施。

6、当班工作中出现问题时,及时与跟班队长和班组成员协商处理,对不能现场处理问题必须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7、工作结束后,班组长必须对当班工作进行验收,包括工作标准、文明施工以及存在的安全隐患、遗留问题,同时进行本班人员分数的分配。

8、分数分配做到切合实际,使其达到“公平、公正、合理”原则。

9、工作过程中随时掌握班组人员的心理身体健康情况,对情绪不正常等情况人员及时谈心交流,弄清原因,消除隐患。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班组长是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第一责任人,需要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并承担一定的作业任务。

2、严格按照班前会分工和井下现场分工要求,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及《作业过程》、《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

3、对班组的各个岗位与作业点,做到循环走动管理,达到全面了解掌握生产作业现场情况。

4、仔细查看现场各作业点、岗位工、检修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杜绝“三违”现象。

5、要严格开工前的敲帮问顶制度,明确工程质量标准和责任人员。

6、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合理安排工作量,严格生产作业组织。

7、要正确使用设备、工具、材料等,杜绝材料浪费,提高设备使用率。

8、坚持安全生产,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对现场突发问题和发现不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要及时停机处理,防止隐患扩大。

9、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严格按照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级考核办法》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队部成立以队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队长、技术员、班组长、包机人、青岗员、群监员为主的隐患排查治理小组。

2、小组成员上班时,除听取上班工作汇报外,要对系统设备、设施、工作面情况、人员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对所管理的设备、工器具、爆炸物品做定期检查,保证设备,工器具完好。

4、各工种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5、煤矿所有人员发现不安全隐患都有责任向矿领导反应情况。

6、安全检查时,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必须安排现场整改,不能现场解决的要及时汇报值班人员做好记录。

7、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制订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按汇审制度并经讨论同意后并向职工进行贯彻后方可实施,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进行整改。

8、对所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地点、原因、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做好记录。

9、对安全隐患根据隐患发生地点、处理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及采取措施现场负责人,整改期限,复查情况进行建档管理。

10、青岗员和群监员,利用工作间隙随时对工作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工程质量、文明生产等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并汇报跟班队长,要求本班立即处理。

11、对任何人发现隐患不上报和拖延不整改者按矿上规定进行处罚。

五、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

一、事故报告

1、井下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包括瓦斯爆炸事故、透水事故、矿井火灾事故、煤尘爆炸事故、冒顶片帮事故、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等),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发现事故的第一人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值班矿长的指示向矿辅助救护队、矿长、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汇报,并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程度、所属单位等)于1小时内向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和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通知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立即到调度室,总指挥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及启动哪一级别应急预案。

2、矿调度室接到一般安全事故汇报后,按汇报程序立即将事故概况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值班矿长的指示向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等相关负责人汇报,并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所属单位)等。

一、事故处理程序

1.井下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后,受灾区域的人员根据事故性质应迅速向调度室报告事故灾害的范围、地点、性质。调度员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总指挥、当班值班矿领导、副总指挥及其成员,各成员接到电话后,在最短时间内到调度室接受总指挥的任务,各小组按职责任务做好本职工作,同时报告集团公司调度中心。如需要请集团公司救护大队派员参加抢险救灾。

2.总指挥在听取当班值班领导和调度员灾情汇报以及已经下达的命令后,继续组织撤人、停电、保证主通机、压风机、主井人车的正常运转。

3.通知矿灯房、井口检身考勤室、各队准确统计当班下井人数及其姓名,查清已考勤下井,因故在地面没入井人员,已升井人员及其姓名,以便分析灾区人员数量及分布。同时,参加抢险救灾入井人员只有持矿指挥中心签发的入井证方可下井(此项工作由主管安全的副矿长领导,安检室主任负责)。

4.救护大队接到通知后,由大队长迅速带领中队人员赶赴本矿抢险救灾。指挥员下达达命令后,迅速到矿调度室了解事故情况,领取任务,研究作战方案。待命的中队、小队做好下井准备及战前检查工作。救护队员的救灾行动,一是要保证自身安全,二是听从指挥员的统一指挥,杜绝盲目行动。

5.根据灾害情况,井下在1180井底候车室设救护基地,由具有救护知识的救护大队领导担任救护基地指挥,救护基地只起上传下达的作用,但遇有紧急状态必须及时处置时立即汇报地面指挥中心。对病重和骨折伤员进行急救处理后升井。

6.命令救护队进入灾区引导人员撤退,将伤员救到井下救护基地或其他安全地点进行现场急救后,送到地面。得知人员受困在灾区时,一方面设法与受阻人员联系,稳定情绪;一方面紧急报告地面指挥中心采取果断措施组织特别抢救。

7.总指挥组织指挥中心成员听取侦察情况汇报后,应命令矿总工程师组织人员结合灾情实际,尽快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并将人员明确分工,限定时间完成救灾准备工作,并派人调查核实。对总工程师提出的事故处理方案应经过慎重研究讨论,安全系数上留有余地,考虑到处理灾变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及其补救措施,充分预计不利因素,总指挥批准处理方案后,及时报告集团公司有关领导。

8.人员自救。灾害事故发生后,事故地点附近的人员应尽量了解或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并迅速利用最近处的电话向调度室汇报,汇报时要将看到的异常现象、听到的异常响声、感觉到的异常冲击如实汇报。处于灾区威胁区域的人员应沉着冷静。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始状态或控制到最小范围。当受灾现场不具备条件抢救,应由在现场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中规定的撤退路线和当时的实际情况,选择距离最短、条件最好的路线佩带自救器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如无法撤退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就近地点快速建筑临时避难硐室,妥善避灾,切忌盲动,等待救护队的救援。

9.矿调度室备有大水头煤矿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避灾、通风、防灭火(灌浆、注氮)、监测监控、消防供水、瓦斯抽放、压风、供电、通迅等系统图,每月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一次。

六、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发生事故处理严格按照矿党发〔2014〕1号文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1、发生死亡两人及以上事故,完全按照集团公司及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当月发生死亡一人事故,当月取消安全奖;涉及事故责任人员按事故追查处理决定执行。

3、当月发生重伤一人事故,免去事故单位队长、支部书记和跟班副队长职务。还按照矿党发〔2014〕1号文相关条款给予处分。

4、队发生轻伤一人,取消当月安全奖,扣减安全结构工资总额的20%,依次累加;发生两人次按奖励标准对等处罚;队轻伤超过矿考核指标,取消全年安全奖励。

5、发生非伤亡事故 按照矿党发〔2014〕1号文相关条款给予处分。性质恶劣的将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具体由矿事故追查组追查处理。

七、安全检查与奖惩制度

1、由队行政、书记、分管队长、跟班队长和青岗员、群监员组成安全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各班组、岗位进行安全检查,但每天不得少于一次。

2、对查出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并负责落实。

3、奖惩办法严格按《通防队2014年班组安全目标责任书》中的办法执行。

八、学习制度

1、根据矿学习培训计划安排,按时参加队部每周一、五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技术学习,积极参加矿组织的其他培训学习。

2、每月有培训计划,按培训计划进行培训;培训计划要公布。每周一理论学习日全员参加、职工学习人数达职工总数95%以上;每周五业务学习日分工种培训,主管本工种队长和本工种职工全部参加;学习时人人有笔记;各单位支部书记要做好培训考勤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3、每月底组织各工种考试;出题要认真,考试题必须送到政工部审核;考试成绩要公布。

4、职工综合考评成绩必须与职工参加学习出勤、学习笔记和学习考试成绩一致。,以考促学,严格矿绩校工资与考试成绩挂钩的原则。

5、队长或支部书记负责组织落实参加学习人员,并将学习人员名单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备查。

6、矿组织班组长培训按期进行,班组长必须按矿规定参加培训和考试,并做好笔记。

7、学员学习期间遵守纪律,保持室内公共财产的安全及环境的清洁。室内严禁吸烟、乱扔纸屑。

8、在每周五专业培训时间,由主管队长和班组长根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确立主题、难题、新课题,有针对性的进行现场提问或相互探讨的方式进行。

9、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前要对岗位员工进行培训与学习。

10、对新进员工、复工人员、转岗人员都要进行上岗前再培训教育。

11、特殊工种人员由矿组织培训,熟练工由岗位人员现场培训。队长、书记、技术队长和授课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做到授前备课,理论联系实际,教学与现场观摩相结合。

12、邀请安检室、生产部、经营部相关人员进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提高职工安全防护能力。

九、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制度

1、紧密结合矿生产经营和职工队伍建设的实际,不断加强班组建设,为矿井安全生产建设奠定基础。

2、职工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分级分类的原则。职工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工作在矿统一规划和安排下,根据本队实际,分工种、分重点、分岗位组织实施。

2)坚持经常的原则。

3)突出重点的原则。

4)竞赛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积极组织职工参加矿每年开展的岗位练兵、 技能竞赛活动,积极配合矿有关部门选送职工参加技能培训及鉴定工作,按时完成培训任务。

4、竞赛由队统一组织,职工积极参与,由技术副队长命题、阅卷,公布。并纳入职工培训工作中,进行考核。

5、竞赛采用自愿报名的形式,层层选拔,优中选优。

6、对在竞赛活动中获前三名的职工。进行不同形式的奖励,充分调动职工参与的积极性。优先推荐参加矿组织开展的各种竞赛活动。

十、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进入工作地点,对所有设备运行情况及文明生产状况做全面检查,认真查阅运行日志,询问当班人员设备的运行情况。交接双方必须在工作面现场交接班。

2、交班者应认真填写各种记录或台帐,做好卫生工作,主动向接班者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否则发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担。

3、交接内容主要包括设备、材料、工具、器材、配件等。

4、交接双方必须在工作面进行现场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正式交接班。

5、接班者在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由交班者处理,如接班者愿意接受处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后继续处理,一时处理不好的应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作详细说明并报告队值班人员。

6、在开、停机和处理事故以及重大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应主动离开现场,如交班者邀请接班人员帮助处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愿意下可以协助交班者处理。

7、下面情况不得进行交接班:

1)饮酒后的接班人员;

2)事故处理或正在进行的重要操作之中;

3)接班人尚未到齐之前。

4)非当班人员操作工交待情况可不接班。

8、交接班应做到:

十交:交任务、交安全、交指示、交操作情况、交质量、交记录资料、交仪器设备、交工具、交存在问题、交措施。

五不交:操作不稳不交、记录不全不交、难整改的问题未整改不交、卫生不好不交、工具不全不交。

五清: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

两交接:现场交接、实物交接。

9、接班者因故未按时到岗,交班者不得擅离岗位,应及时向队值班人员汇报,经同意后并做好善后处理,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10、交接班的内容一律以所填写的交班记录和现场交接清楚为准,凡遗留应交待的事项,由交班者负责;凡没有结清听明的事项,由接班者负责,双方都未履行交接手续的内容,双方都应负责。

11、为明确职责,交接班时,双方应履行交接手续,在按规定的项目逐项交接清楚后,交接人员先在交接班记录薄上签名,然后接班人依次签名,从此时起,工作区域由接班人员负责。交班者应在双方签字后发出接班令方可统一离开岗位。

十一、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1、各班组都必须服从队部统一管理,认真执行和落实好各项安全文明生产任务。

2、各班组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安全问题,应及时向跟班队长和队值班人员汇报并进行处理。

3、各班组所需材料、设备、备品备件等必须提前向材料员申请、报计划。

4、正常生产条件下,搞好本区域内的文明生产干净清洁。

5、设备检修后,现场必须清洁干净,不得有油泥、棉纱或更换后的配件、工具遗失现象。

6、每班做好工作面及后巷洒水降尘工作,减少粉尘产生。

7、材料设备用多少领多少,对工作面使用完毕后的工具、材料要归类码放整齐,并挂牌管理。

十二、安全举报制度

结合本队实际,对存在以下问题时,职工有权向上级管理部门举报:

1、无《规程》《措施》擅自开工作业的。

2、作业范围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还强制职工作业的。

3、干部违章指挥的,员工有“三违”行为的;。

4、隐瞒事故的。

5、未遂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汇报、追查和统计的;

6、不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而违章生产的;

7、由于设备存在重大缺陷或工作场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有效治理继续生产的;

8、未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而上岗作业的;

9 、对举报人员打击报复的;

10、举报方式可采取直接向本矿安全检查室或主管安全矿长进行当面口头举报、通过电话进行举报或用书信或电话直接向煤业公司安全监察局举报。

11、举报时必须实事求是,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举报电话、信件必须真名实姓。其它需要举报的内容。

12、受理举报的部门或者机构对举报内容经调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一定经济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

13、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因为职工行使检举权而对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对存在打击报复单位和部门的领导经调查属实,将给予严肃的行政处分。

十三、员工安全权益维护制度

1、矿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向职工提供劳动和工作条件或按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致使工作场所和工作环境不发生瓦斯、煤尘、顶板、水灾、火灾、机械外伤、触电、坠落等事故隐患。

2、根据国家劳动卫生法规有关规定,生产场所粉尘、瓦斯浓度、有毒有害气体不得超标,危害职工身体健康,或有其他可能导致职业病发生的情况。

3、重视对员工法律知识、维权教育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

4、对新工人的培训,要仔细介绍安全常识,使其熟悉工作性质与工作环境,了解工作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及各种事件的处理原则与步骤,签订好师带徒合同。

5、加强现场管理,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工作环境。劳动安全设施完好,安全知识培训工作到位,对不符合要求的,立即整改。

6、积极建言献策,通过职代会、队务公开等形式,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7、工会组织加强群众安全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管理六大体系”之一群众安全工作的优势,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8 、开展“反三违、查隐患、堵漏洞”活动,对现场出现的各类安全隐患,积极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9、教育职工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十项权利”,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告。

十四、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1、安全绩效考核制度严格按照《大水头煤矿通防队岗位绩效管理办法》执行。

2、岗位绩效考核办法以班组为单位,由班组长考核职工,跟班副队长考核班组长及班组,队长书记考核副队长、技术员、核算员、材料员,层层负责,层层考核,做到每天考核登记,公布,月末向经营部上报当月考核结果,并在本单位职工绩效考核年度台帐上登记。

3、岗位绩效考核内容分队管理人员、队辅、职工三部分,实行独立核算,即队管理人员、队辅、职工分别为独立体,进行内部考核。队管理人员、队辅分别考核计件超额部分,职工考核除年功工资、班餐、夜班津贴、出勤补助、技术岗位津贴、井下津贴以外的所有工资。

4、岗位绩效考核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保持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立足促进工作业绩的完成及工作质量的提高,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修订考核细则。

5、岗位绩效考核办法依据矿各项管理规定制订,所有在册职工必须严格贯彻落实执行。考核过程中,如遇与矿管理制度不符,按照矿管理制度执行,其他方面,严格按照办法实施。

6、员工每月的工资由绩效考核工资和二次分配工资组成,绩效考核工资由每月的绩效考核分数乘以分值,分数由各班班长进行分配,月底小结。

7、享受二次分配人员只能是除队干、队辅以外的其他职工,且总出勤在20天以上才有资格享受,①出勤在20、21天的享受一半,出勤在22天及以上享受全额。②二次分配享受的工数只能是井下工数,地面、学习、护理等工数均不享受。

8、各班组的考核得分必须由班长根据当班人员的工作表现、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分数分配必须做到公平合理、及时正确,必须在次日上班之前分配到个人。

9、在一般情况下,班长按平均分数的1.3~1.5倍分取,班组内的骨干按平均分数的1.0~1.3倍分取。表现不好,或生产组织中贡献小的按平均分数的0.8~1倍分取。

10、出勤10个班以下的人员按矿规定每旷工一天扣30分,每月扣分在350分以上的,工资有可能会出现负数,队可根据出勤几天的工作表现,适当给予生活费;5个班以下不计分,出勤在5~10班按所挣分数的30%——50%计算;如遇请事、病、婚、丧、护理假等特殊原因除外。

11、综合班、大班分数由当班跟班队长按照计分标准进行给分。队长、书记进行审核。

12、打钻班由主管副队长按实际工作量计分,由队长、书记进行审核。

13、其它班组分数为核定分数,由跟班队长根据个人当班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队长、书记进行审核。

14、全队所有人员必须有考核分数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不得出现缺考或漏考现象。

15、所有当班人员得分为班长所分分数,当日工资为分数乘以分值,队干、队辅除当日所得分数外,再加月底综合考核分数(包括质量标准化、检查、“三违”、任务材料承担的连带奖罚分数)。

十五、技术管理制度

1、各种技术方案、规程和安全措施由技术人员制定,并经矿长、副矿长、副总等批准。需要上级审批时,要按规定进行上报。

2、制定各种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3、制定各种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符合煤矿实际,并保证在安全可行的基础上选择经济、合理的方案。

4、安全技术措施经批准后,必须组织各工种及工人进行学习。

5、安全技术措施在实施时,必须责成专人负责。

6、需要更改或增减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时,必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