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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施工协议书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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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消防防排烟工程施工协议书

消防工程施工协议书大纲

消防防排烟工程施工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工程进行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承诺将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1、工程项目2、范围及承包方式:消防防排烟系统工程乙方包人工自带设备机械工具进行安装(包括卸货、二次搬运)工作,以甲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与实际图纸有变动以现场 签证为主。结算单价按报镀锌板风管制作安装24元/㎡;柜式风机400元/台;园桶风机5#以上/台,5#及以下元/台;正压送风口、防火软接元/个;防火阀/个;铝合金类百叶、自垂、防雨百叶等风口18元/个计算。

3、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施工期间乙方每月前上报当月完成工程量,由甲方施工员审核确认,于下月10日按进度的80%支付,工程试验、调试经现场监理确认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5%,余5%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结清。

4、 物质供应:工程主材、辅材、耗材由甲方负责采购提供,乙方现场施工时若发现所购材料与实际用材不符合,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提前三天报送所有材料及用料计划,以便甲方采购。按照预算提供材料,乙方不得随意浪费材料。

5、双方责任:甲方责任:

①本协议签订后三天内提供壹套完整的施工图给乙方,供乙方熟悉图纸。

②负责协调乙方与其他相关施工单位的关系。

③负责生产、质量、安全、工期监管控制、管理。

乙方责任:①做好员工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服从现场

管理,工人在现场应戴好安全帽。在施工过程中,如造成人身安全事故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②乙方在施工中应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施工,做好防范措施,并接受安全员的管理和监督。同时必须遵守项目部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所产生罚款金额,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③乙方应接受监理人员、建设单位人员、现场施工人员的监督检查。

6、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要求为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建设工程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指派代表监督和检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7、违约责任:

①甲方未按协议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及材料进场而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②因乙方施工造成工程质量无法验收合格,返工所造成的材料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③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不得转包,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取消与乙方签订的协议。

8、开工及竣工:本工程配合总体工程的工期完成。因不可抗拒原因及其它甲方原因,不能在原定的竣工日之前完成,则乙方须以书面详细的报告提交甲方,甲方在核实后以书面批准工期的合理延长。

9、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书面协议。

10、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签字后生效,工程竣工结清余款后中止。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

代表:电话:

日期:

第二篇:消防施工安全协议书

建设(监理)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总承包方:x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xx施工改造及装饰工程的顺利完成,依据国家、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贯彻消防“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乙方须认真执行北京市消防条例和政府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84号令xx年)第四条规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甲、乙双方应共同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要组建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必须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3、乙方须在三日内到北京市消防局领取并如实填写《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审批表》、《北京市建筑工程现场消防安全审核备案表》,并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及现场治安措施方案一并报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

4、乙方对进驻施工现场人员须进行严格审查,并负全部责任,做好对施工人员的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教育,严格遵守甲方及长城饭店的各项安全规定。

5、乙方与各分包及班组应签订安全协议书,专业施工队应与每个进场的工人签订安全协议。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乙方应组成现场安全保卫组,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并张贴在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甲方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监督检查。

6、施工单位每天收工后,乙方须留有一定的保安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因乙方安全检查员不到位,经甲方查出,将对乙方进行人民币100元罚款。

7、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配备abc干粉灭火器及其它消防器材设施,乙方防火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器材使用的培训。长城饭店保卫部可协助,做到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违者甲方将对乙方负责人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8、施工前,乙方应对进场施工人员办理施工出入证,施工人员佩带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尤其对特殊工种应严格把关。

9、施工单位使用的电气焊设备须甲方及长城饭店专业人员检查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10、施工期间严格管理明火作业。动火前,由长城饭店现场消防管理人员办理“动火证”,长城饭店消防专职人员和乙方保安人员到现场查看后,方可动用明火。动火人必须先清理现场可燃物和易燃物并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设看火人,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水桶。严禁非焊工操作。违者甲方或长城饭店保卫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罚款或其它处理。

11、施工中必须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设专人负责,建立领用制度,妥为保管,严禁乱扔、乱放,本着当日用多少,取多少的原则,严禁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储存及交叉作业。

12、施工单位的工程用料,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物料进出饭店要有严格手续,主动接受保安人员的查验,施工现场所用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组织力量进行看管,如有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3、甲方认为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停工期间所造成损失及工程进度滞后,由乙方自己负责和承担。

14、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操作规程文明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自负。

15、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因不遵守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甲方将追究当事人和乙方负责人的责任,并由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重大事故应报有关部门处理。

16、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员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应照价赔偿。其赔偿物品与饭店现设备型号、功能一致;故意损坏者,除赔偿物品外,还要处以罚款。

17、施工中需改动消防报警设备及消防水系统时,应提前一天向长城饭店保卫部申报,不得擅自移动,违者对乙方施工单位处以200元罚款。

18、明确施工现场若干规定如下:

18.1全部工作人员应佩戴出入证(胸卡),无证者不得入场。

18.2进入现场应戴安全帽,无帽者不得入场,入场后不戴安全帽者罚人民币100元。

18.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甲、乙双方负责检查。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如发现某专业队施工现场地面有烟头,双方检查人员均有权对该专业队进行十至五十元的罚款。

18.4场地内严禁大小便,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

18.5现场严禁打闹、斗殴、喝酒,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18.6现场除管理人员外不得使用手机,违者罚人民币50元。

18.7施工单位所需要的临时电源、水,须经乙方工程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长城饭店保卫部备案;由乙方工程部电工指定配电盘,电源线须用双护套线接通使用;未经乙方许可私自拉临时线路,私接电源,甲方及长城饭店保卫部将对当事人进行100元的罚款,对施工负责人进行200元的罚款。如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18.8现场不得使用未准许使用的工具,如须使用火药枪(射钉枪)、高压枪、钉水栓,切割机等,乙方须提前一日申请,许可后方可使用。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18.9乙方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如须进行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应提前取得长城饭店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消防器材后方可进场规范作业,违者罚人民币3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10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0元并没收设备工具。

18.10施工现场废弃物乙方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并及时清走,违者将进行200元的处罚。

19、乙方在施工全过程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政策、法规与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预防为主,杜患未然。

20、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和相关的规定,在今后施工全过程,按照施工监理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对待甲方(监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对监理通知及会议纪要所提问题及时整改、消项,切实做到各项工作(含安全工作)的预控和过程控制。

21、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持一份。

甲方单位(签章): 乙方单位(签章):

xx年1月30日 xx年1月30日

第三篇:施工消防协议书

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国电影博物馆的消防安全,明确各自得责任,甲乙双方签订《消防安全协议》,共同遵守。

1、按“成品类”管理的原则甲方有对乙方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权力。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对严重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并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按施工违章处罚办法予以处罚,并提请消防机关对其按政府规定进行处理。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建立健全消防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措施报甲方备案。在现场要公示现场防火责任人,当消防责任人和现场防火责任人有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在展厅、影院、多功能厅等成品区域内施工时,须与有关单位协商,制定施工方案,并经馆方同意在物业安保部备案后方可施工。

4、施工中的特殊工种(电工、电焊工、气焊工)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动用明火施工必须经甲方安保审批并开具《动火证》,施工现场设专人看护火源。施工结束时必须将火种彻底熄灭后方可撤离现场。

5、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清楚易燃物品,并备有消防灭火器材和消防用水。施工中严禁使用消防用水。

6、消防器材必须放在明显易取的地方,每60平方米至少配一具灭火器,定期检查保证满足消防需要。

7、使用电器具必须做到一机一闸,线路绝缘良好。施工现场不得乱接电线,不得使用任何电加热器具。严禁非专业电工人员安装用电设备。工作完毕切断电源,彻底消除火险隐患后方可离人。

8、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消防安全规定。禁止在馆内燃烧任何物品,馆内严禁吸烟,严禁在室内进行涮锡作业。

9、车辆、施工工具和材料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不得压盖消防井盖和遮蔽消防设施。

10、如果乙方违反本协议中任何条款,无条件接受甲方处罚。

(详见《中国电影博物馆施工违章处罚办法》有关条款)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报博物馆物业管理部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消防施工安全协议书

消防施工安全协议书

建设方:北京未来付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深圳市中深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本次装饰工程的顺利完成,依据国家、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

1、贯彻消防“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乙方须认真执行北京市消防条例和政府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84号令)第四条规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甲、乙双方应共同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要组建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三日内,必须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核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许可证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3、乙方须在三日内到北京市消防局领取并如实填写《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审批表》、《北京市建筑工程现场消防安全审核备案表》,并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及现场治安措施方案一并报市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

4、乙方对进驻施工现场人员须进行严格审查,并负全部责任,做好对施工人员的法律、法规、及消防安全教育,严格遵守甲方及望京soho的各项安全规定。

5、乙方与各分包及班组应签订安全协议书,专业施工队应与每个进场的工人签订安全协议。施工现场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乙方应组成现场安全保卫组,制定施工现场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并张贴在施工现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甲方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监督检查。

6、施工单位每天收工后,乙方负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7、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配备abc干粉灭火器及其它消防器材设施,乙方防火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和器材使用的培训。望京soho保卫部可协助,做到未经安全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违者甲方将对乙方负责人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8、施工前,乙方应对进场施工人员办理施工出入证,施工人员佩带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尤其对特殊工种应严格把关。

9、施工单位使用的电气焊设备须甲方及望京soho专业人员检查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10、施工期间严格管理明火作业。动火前,由望京soho现场消防管理人员办理“动火证”,望京soho消防专职人员和乙方保安人员到现场查看后,方可动用明火。动火人必须先清理现场可燃物和易燃物并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设看火人,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水桶。严禁非焊工操作。违者甲方或望京soho保卫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进行罚款或其它处理。

11、施工中必须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设专人负责,建立领用制度,妥为保管,严禁乱扔、乱放,本着当日用多少,取多少的原则,严禁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储存及交叉作业。

12、施工单位的工程用料,须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物料进出饭店要有严格手续,主动接受保安人员的查验,施工现场所用材料、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组织力量进行看管,如有丢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3、甲方认为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有权责令停工整改,停工期间所造成损失及工程进度滞后,由乙方自己负责和承担。

14、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按操作规程文明进行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伤害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自负。

15、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因不遵守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甲方将追究当事人和乙方负责人的责任,并由乙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重大事故应报有关部门处理。

16、施工中,乙方施工人员损坏消防设施、设备,应照价赔偿。其赔偿物品与饭店现设备型号、功能一致;故意损坏者,除赔偿物品外,还要处以罚款。

17、施工中需改动消防报警设备及消防水系统时,应提前一天向望京soho保卫部申报,不得擅自移动,违者对乙方施工单位处以200元罚款。

18、明确施工现场若干规定如下:

18.1全部工作人员应佩戴出入证(胸卡),无证者不得入场。

18.2进入现场应戴安全帽,无帽者不得入场,入场后不戴安全帽者罚人民币100元。

18.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甲、乙双方负责检查。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

人民币300元。

18.4场地内严禁大小便,违者第一次罚人民币100元,第二次罚人民币300元,第三次罚人民币500元并逐出场。

18.5现场严禁打闹、斗殴、喝酒,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18.6施工现场废弃物乙方应按指定地点存放并及时清走,违者将进行200元的处罚。 18.7施工单位所需要的临时电源、水,须经乙方工程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报望京soho保卫部备案;未经乙方许可私自拉临时线路,私接电源,甲方及望京soho保卫部将对当事人进行100元的罚款,对施工负责人进行200元的罚款。

18.8现场不得使用未准许使用的工具,如须使用火药枪(射钉枪)、高压枪、钉水栓,切割机等,乙方须提前一日申请,许可后方可使用。违者罚人民币100元。

18.9乙方特殊工种需持证上岗,如须进行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应提前取得望京soho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消防器材后方可进场规范作业,违者罚人民币300元。

19、乙方在施工全过程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相关政策、法规与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坚持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真正做到预防为主,杜患未然。

20、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和相关的规定,在今后施工全过程,按照施工监理程序开展工作,认真对待甲方(监理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对监理通知及会议纪要所提问题及时整改、消项,切实做到各项工作(含安全工作)的预控和过程控制。

21、此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单位(签章):乙方单位(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消防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商(以下简称甲方):凤城城北物流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城北物流5#楼室内消防水系统安装

2、工程地点:凤城市凤山路1368号

第二条:工程范围

5#楼室内图纸设计标示的消防水系统,包人工费。按图纸设计范围增减的工程量,经设计和甲方代表现场签证后,乙方负责施工。

第三条:工程承包方式

室内消防系统安装工程大包人工费。

第四条:施工工期

按甲方通知乙方人员进场之日起计算日历工期60天。竣工日期:本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全部验收合格证为准。

第五条: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

1、工程造价:暂定捌万伍千元人民币(85 .000元)。以审定总价款为准。

2、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工程计量表核定按期拨款。材料进场审核合格,按材料总价款支付。

3、质保金按工程总价款5%。

第六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及消防部门消防施工验收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

2、甲方所进场的各种原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实验、化验报告单,使用说明,检测检验报告和设备验收标准,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合格材料、设备乙方有权拒收。

3、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标准》gb50300-2014,《自动喷水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1996,《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gb50231-1998,《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工艺标准》j512-2014,及其他的国家和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验收。

4、乙方交工前做48小时的试运行实验。

第七条: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有关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

2、甲方主材料进现场,通知乙方 进工地开始工作。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消防条例等,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甲方负责材料的运输。

第八条:所有材料由乙方提供材料单,甲方负责采购。

第九条:质量保修

1、本工程的消防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量保修一年。

2、在质量保修期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

3、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派专员负责该项目保修工作,每月定期与甲方沟通达到两次。以书面材料为准。同时,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保证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电话,拖延推诿,甲方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所产生的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加收10%的劳务费。

4、保修金支付办法:

4.1,质量保修金在规定的质保期满后,如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无息付给乙方。

4.2,在免费质量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第2条规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并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和质量责任,同时甲方加收维修费用10%劳务费。上述费用在乙方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后,乙方负责补足质保金。

4.3,出现质量问题后,甲方是否与乙方指定的联系人取得联系及联系时间以甲方记录为准,维修项目费用以甲方、实际施工方的人工费双方签字发票单据为准。

4.4,乙方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按照甲方规定时间、材料、(甲方供)工艺进行维修,对同一问题重复维修两次以上者(含两次),甲方有权视乙方为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关而自行解决,费用由质保金扣除。

第十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供材料和为乙方协调施工用水、用电。

2、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明。

3、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质保服务措施等相关文件和资料。

4、乙方负责消防工程的施工、安装、竣工验收、质保服务提交消防验收报告、档案材料,与甲方指定设计单位沟通等工作。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6、乙方提出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予以赔偿。

7、乙方必须遵守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发现异常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

8、乙方对消防给水管道等隐蔽工程安装、调试、验收等分阶段做好质量记录。消防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供有关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开通报告,并做好记录。切实履行交接手续,主动做好工程后

期看护保养工作。

9、工程竣工移交甲方前,乙方妥善保护好设备及现场工程,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索赔

1、工程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造价的2‰违约金。

2、乙方因施工质量原因,导致本工程在使用期间出现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消防主管部门的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消防验收。

4、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七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