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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论原文及翻译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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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国论原文及翻译精品多篇

创作背景 篇一

文学赏析

《六国论》一开始,首先提出了六国破灭的原因。劈头四句话“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苏洵就斩钉截铁地给六国之所以灭亡定下结论。苏洵认为:六国之所以灭亡,不在于它们的武器不锐利,也不在于它们仗打得不好,而是在于他们一味地拿土地作为贿赂,向秦国乞求和平。“赂秦”就是贿赂秦国。这实际上是削弱自己力量,助长敌人的侵略野心,促使自己走向毁灭。所以作者接着申述说:“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然而事实上又并不是所有六国都向秦国奉献土地,而那些没有“赂秦”的国家也破灭了的原因是何,或曰:“六国互丧,率赂秦耶?”苏洵故意这样设问,然后又作了回答:“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因此,归根结底,“赂秦”是莫大的致命伤。以上这些就是通篇的基本论点,突出强调六国破灭“弊在赂秦”,这是从六国方面来说的。

接着苏洵再从“赂秦”的两个方面来论述这种做法的后果。苏洵指出:秦国由于接受贿赂所得到的土地,比秦国打胜仗所得到的土地要多出百倍,其他各国由于送贿赂而丧失的土地,比它们打败仗丧失的土地也要多出百倍。那末,秦国所最欢迎而对其他国家所最不利的,当然就不在于作战了。这里的“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是侧重照应开头四句中的“非兵不利,战不善”,是从另一个角度补充和阐发了“弊在赂秦”的论点。

在接下来的两段文章里,作者又分别就“赂秦”的国家和不“赂秦”的国家,论述了它们各自灭亡的具体原因。

第二段先论述“赂秦”的国家灭亡的原因,“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是说这些国家的前辈创业的很难;“子孙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今日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是说这些国家的后代只顾眼前的暂时利益,轻易地把前辈辛勤创有的国土随便割让给秦国;“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是说秦国并不因为得到奉献的土地而停止进攻。这就是第一段结尾所说的“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越向敌人屈服退让,就越增加敌人的气焰,敌人越得到好处,就越要加紧侵略。所谓“奉之弥繁,侵之愈急”。秦国的侵略欲望根本没有止境,这是秦国侵略者不可改变的本质。诸侯各国奉献土地一味妥协,只能激起它的更大的侵略野心。这里,不需要通过作战,就已经判别胜负了,至于诸侯各国的因之而破灭,那更是极其自然的事情。作者为了把“奉之弥繁,侵之愈急”的道理讲得更为明白清楚,苏洵引用了古人的一个譬喻:“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薪”就是木柴,这个譬喻非常准确地、形象地表明了赂秦的严重危害和根本的错误。这一段是进一步发挥第一段的“赂秦而力亏”一句,具体指的是韩国、魏国和楚国。这三个国家都紧靠秦国,当时秦国在军事战略上采取“远交近攻”,也就是结交远方的国家,进攻邻近的国家的方针,因此它们直接受到秦国的威胁和侵略,并且首先以地“赂秦”,结果最早被秦国消灭。

第三段是论述不“赂秦”的国家为什么会灭亡。齐国距离秦国最远,虽然不用向秦国奉献土地,但是齐国仍旧不敢得罪秦国,对其他国家遭受秦国侵略,采取袖手旁观的态度,等五国相继败亡,它自己也成了秦国吞并的对象。燕国、赵国“能守其士,义不赂秦”,敢于同秦国武力相抗,所以像燕国那样小的国家尽管最后也失败了,但是比韩、魏、楚等国家要破灭得稍晚一些;赵国在与秦国的五次战争当中还取得了三次胜利,以后又不断给秦国以回击.可惜燕国太子丹派遣荆轲西刺秦王,企图通过个人谋杀来解救危难;赵国不信任自己的部将,中了秦国的反间计,杀掉了抗秦的重要支柱李牧,于是导致加速→←了自己的破灭。齐国不能援助其他五国,团结抗秦,燕国赵国不能坚持斗争,又处在秦国把各国“革灭殆尽”的时刻,因而得到和韩国,魏国和楚国同样的结局。这段论述主要是进一步发挥第一段“不赂者以赂者丧”一句的意思。这一段的末了,苏洵总结六国的破灭,从反面推进一层,指出六国避免破灭的道路。“三国各爱其地”是指韩国、魏国和楚国不要拿国土去向秦国乞求“一夕安寝”,“齐人勿附于秦”是指齐国要附随秦国而不去援助其他国家,“刺客不行”,是指燕国不要对秦国采用个人谋杀手段;“良将犹在”,是指赵国不要相信秦国的流言蜚语而杀掉自己的将领。这样,恐怕就会出现另一种局面,未见得秦国必胜而六国必败。文章在这里笔锋一转,反跌得精神饱满,把六国破灭“弊在赂秦”的道理说得更加透彻,更加具有说服力量。

文章的第四段是作者就以上的论述发表感慨。第四段的头几句是一种设想,为六国筹划怎样对付秦国。第三段末尾的设想,是仅仅就六国改变它们各自的方针路线来立论,所以只说胜负存亡“或未易量”,没有加以肯定。则进一步指出必须发愤图强,敢于斗争,并且团结一致,联合抗秦。秦国即使想要吞并六国,那恐怕也是咽不下喉咙里去的,可惜六国没有这样做。六国在敌人强大的威势面前屈服了,不敢斗争或者不能坚持斗争,最后全部破灭。这是一个惨痛的历史教训,也是后代当国者应该吸取的历史经验。苏洵最后说:“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不要在强大敌人的威力面前被吓倒。

文章的第五段是作者继续发表意犹未尽的感慨,不同于第四段,第四段的感慨针对的是历史,第五段的感慨针对的是现实。整篇《六国论》,应该说到前一段的就结束了。苏洵决不是为评论历史而评论历史,苏洵的文章的全部锋芒几乎无不处处对准现实。是想以古代社会治乱、国家兴衰的历史经验教训作为处理当前国家的重大问题的借鉴。文章只写到前一段,显然是不够的,必须有这一段从古代历史引渡到现实政治,才见出它的主题深刻意义。这一段完全说的是北宋王朝的对外政策:北宋王朝与六国诸侯的情况已经不一样了。六国诸侯只是占有局部地区,力量有限,而北宋王朝则占有全国主要地区,力量远远超过六国诸侯。六国诸侯如果敢于同秦国斗争,还可以取得胜利,那么,北宋王朝同样敢于斗争,当然不成问题地更可以取得胜利。但是北宋王朝却“以天下之大”向辽政权和西夏政权屈服,一味妥协退让,不敢进行斗争,这就连六国也不如了。不用说,它最终也必然会得到六国破灭一样的后果。这—段文章只有六句,作者用笔相当精练,内容高度概括,而且在议论中包含着极大的感情分量。话说得十分含蓄婉转,同时问题又揭示得十分明确尖锐。从全文的布局来看,也收结得沉着有力。

战国当时的国与国之间的外交关系本来很纷繁复杂,但是苏洵只就对秦国的态度上,从六个国家当中区别出两个类型,“赂秦”和“不赂秦”;三种情况:第一种是韩国、魏国和楚国“以地赂秦”,第二种是齐国附随秦国,第三种是燕国和赵国“用武而不终”。三种情况中的第一种属于“赂秦”一类,第二种和第三种属于不“赂秦”一类。苏洵首先把力量集中在“赂秦”问题上,为六国的破灭立论。因为这才是六国破灭的根本要害,不仅“赂秦”的韩、魏、楚三国因此丧亡,不仅幻想保持互不侵犯局面的齐国因此不能保全,而且,即使能够跟秦国较量一下的燕国、赵国也因此失败。写文章就应该扣紧中心问题去发挥。重点摆对了,又要把它同别的部分联结起来,看出它们的相互关系。所以作者集中论述了“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以后,进而又论述“不赂者以赂者丧”的道理。当然,态度、分寸是不同的。苏洵对赂秦的韩、魏、楚三国是根本否定,对依附秦国的齐国是严肃批判,而对“用武而不终”的燕、赵两国是深切惋惜。这样,文章就显得分外有条理,有层次,畅达透辟,严密完整,使别人对自己的论点无可怀疑、无可驳斥。

高一语文文言文《六国论》原文 篇二

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

或曰:“六国互丧,率赂秦耶?”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故曰‘弊在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则秦国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弃。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草,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

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何哉?与嬴而不助五国也。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洎牧以谗诛,邯郸为郡,惜其用武而不终也。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向使三国各爱其他,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

呜呼!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悲夫!有如此之势,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趋于亡。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

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秦,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苟以天下之大,下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国下矣。

译文: 篇三

兵:兵器

善:好。

弊在赂秦:弊病在于贿赂秦国。赂,贿赂。这里指向秦割地求和。

道:原因

或曰:有人说。这是设问。下句的“曰”是对该设问的回答。

率:都,皆。

盖:承接上文,表示原因,有“因为”的`意思。

完:保全。

以攻取:用攻战(的办法)而夺取。

小:形容词作名词,小的地方。

其实:它的实际数目。

所大欲:所最想要的(东西),大,最。

厥先祖父:泛指他们的先人祖辈,指列国的先公先王。厥,其。先,对去世的尊长的敬称。祖父,祖辈与父辈。

暴(pù)霜露:暴露在霜露之中。意思是冒着霜露。和下文的斩荆棘,已有尺寸之地,都是形容创业的艰苦。

视:对待

举以予人:拿它(土地)来送给别人。实际是举之以予人,省略了之,代土地。

然则:既然这样,那么。

厌:同“餍”,满足。

奉之弥繁,侵之愈急:(诸侯)送给秦的土地越多,(秦国)侵略诸侯也越厉害。奉,奉送。弥、愈,都是“更加” 的意思。繁,多。

判:决定。

至于:以至于。

颠覆:灭亡。

理固宜然:(按照)道理本来就应该这样。

“以地事秦······火不灭”:语见《史记·魏世家》和《战国策·魏策》。事,侍奉。

此言得之:这话对了。得之,得其理。之,指上面说的道理。

终:最后。

继:跟着。

迁灭:灭亡。古代灭人国家,同时迁其国宝、重器,故说“迁灭”。

与嬴:亲附秦国。与,亲附。嬴,秦王族的姓,此借指秦国。

既:连词,既然

免:幸免。

始有远略:起初有长远的谋略,这句中的“始”与下文“至丹”的“至”,“洎牧”的“洎”,“用武而不终”的“不终”,互相呼应。

义:名词作动词,坚持正义。

斯:这。

始:才。

速:招致。

再:两次。

却:使······退却。

洎(jì):及,等到。

以:因为

谗:小人的坏话。

邯郸为郡:秦灭赵之后,把赵国改为秦国的邯郸郡。邯郸,赵国的都城。

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燕赵两国正处在秦国把其他国家快要消灭干净的时候。 革,改变,除去。殆,几乎,将要。

智力:智谋和力量(国力)。

向使:以前假如。

胜负之数,存亡之理:胜负存亡的命运。数,天数。理,理数。皆指命运。

当(tǎng):同“倘”,如果。

易量:容易判断。

以:用。

礼:礼待。名作动。

食之不得下咽也 :指寝食不安,内心惶恐。下,向下。名作动。咽,吞咽。

势:优势。

而:却。

积威:积久而成的威势。

劫:胁迫,劫持。

日:每天,一天天,名作状。下文“月”同。

于:比。

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治理国家的人不要被积久的威势胁迫啊!

可以:可以凭借。

苟:如果。

下:自取下策。一本无“下”。

从:跟随。

故事:旧事,先例。

下:指在六国之后。

国论 篇四

苏轼(宋)

春秋之末,至于战国,诸侯卿相,皆争养士自谋。其谋夫说客、谈天雕龙、坚白同异之流,下至击剑扛鼎,鸡鸣狗盗之徒,莫不宾礼。靡衣玉食,以馆于上者,不可胜数。越王勾践有君子六千人,魏无忌、齐田文、赵胜、黄歇、吕不韦皆有客三千人,而田文招致任侠奸人六万家于薛,齐稷下谈者亦千人,魏文侯、燕昭王、太子丹,皆致客无数,下至秦、汉之间,张耳、陈余号多士,宾客厮养皆天下俊杰,而田横亦有士五百人。其略见于传记者如此。度其余当倍官吏而半农夫也。此皆役人以自养者,民何以支而国何以堪乎?

苏子曰:此先王之所不能免也。国之有奸,犹鸟兽之有鸷猛,昆虫之有毒螫也。区处条别,使各安其处,则有之矣;锄而尽去之,则无是道也。吾考之世变,知六国之所以久存,而秦之所以速亡者,盖出于此,不可不察也。

夫智、勇、辩、力,此四者皆天民之秀杰也,类不能恶衣食以养人,皆役人以自养也。故先王分天下之富贵与此四者共之。此四者不失职,则民靖矣。四者虽异,先王因俗设法,使出于一:三代以上出于学,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虽不尽然,取其多者论之。六国之君虐用其民,不减始皇二世,然当是时百姓无一叛者;以凡民之秀杰者,多以客养之,不失职也。其力耕以奉上,皆椎鲁无能为者,虽欲怨叛,而莫为之先,此其所以少安而不即亡也。

始皇初欲逐客,用李斯之言而止;既并天下,则以客为无用。于是任法而不任人,谓民可以恃法而治,谓吏不必才,取能守吾法而已。故堕名城,杀豪杰,民之秀异者散而归田亩,向之食于四公子、吕不韦之徒者,皆安归哉?不知其槁项黄馘以老死于布褐乎?亦将辍耕太息以俟时也?秦之乱虽成于二世,然使始皇知畏此四人者,使不失职,秦之亡不至若是其速也。纵百万虎狼于山林而饥渴之,不知其将噬人。世以始皇为智,吾不信也。

楚汉之祸,生民尽矣,豪杰宜无几;而代相陈g过赵从车千乘,萧、曹为政,莫之禁也。至文、景、武之世,法令至密,然吴濞、淮南、梁王、魏其、武安之流,皆争致宾客。岂惩秦之祸,以谓爵禄不能尽縻天下士,故少宽之,使得或出于此也邪?

若夫先王之政则不然,曰:“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呜呼,此其秦汉之所及也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