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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方案(通用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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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方案(通用多篇)

人才培养方案 篇一

为提高临床卫生技术水平,努力造就一批医学创新团队,提升我院医学科技总体水平,加强我院临床医疗、科研和管理的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并不断提高我院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现对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规划:

一、医院人才资源现状。

现有在职职工1323人。其中高级职称281人,中级职称466人,博士12人,硕士290人。在国家、省、市学会担任委员以上职务的30多人,&&&&&等一批中青年专家在省、市学会担任主要学术带头人,10余人获“##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称号。

二、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从我院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和完善各项人才政策,建立一套良好的人才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和发挥我院年轻骨干人才的作用。坚持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培养与引进并重,稳定队伍,提高素质,改善结构,优化环境。培养和造就一支与我院医疗卫生需求相适应,用得上、留得住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二)工作目标:①扩大人才队伍结构的预期目标:五年内全院临床医师人员本科学历占 %,硕士研究生学历占 %。五年内培养和引进学科带头人 人。②调整和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的预期目标:人才在各学科间分布更趋合理。人才的专业、年龄结构和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的比例更趋合理。③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预期目标:

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同时,使人才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有更大提高。使高层次人才与学科带头人的竞争力达到更高水平。

三、战略人才培养计划

战略人才培养体系由“雏鹰计划”、“飞鹰计划”、“精鹰计划”和

“雄鹰计划”四个部分组成。由这四个部分共同构成医院战略人才库。

“雏鹰计划”:该计划旨在通过对有上进心、乐于学习、积极进取的新入职大学生的培养,使其逐步成长为部门技术骨干、业务骨干。 “飞鹰计划”:该计划旨在通过对医院现有的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有进一步培养潜质的普通职工进行培养,使其逐步成长为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精鹰计划”:该计划旨在通过对医院有进一步培养潜质的中层干部进行培养,使其逐步成长为医院能够独当一面的人才,为更高一级的岗位储备人才。

“雄鹰计划”:该计划旨在通过对现有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领军人物的培养,使其逐步成长为全面的人才,为医院今后的战略布局作好准备。

通过上述四个计划,逐步将培养对象培养成为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医院后备人才。关键岗位主要指医院根据当前或根据未来发展所需要的一些重要中级和高级岗位。后备人才主要是指医院为应对未来发展变化而储备的一些可替代医院某些中、高级岗位的具有培养潜质的人才。

四、加强教育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卫生队伍。

(一)加强学历教育:坚持院校培养的主渠道,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中青年医护人员到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科研院所攻读硕士、博士学位。通过广泛的学习与学术交流,获得更多的骨科卫生前沿新信息、新技术、新思路。

(二)深入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积极支持医疗、护理、医技专业人员参加各种在职培训的学习,有计划分期选派人员外出参观学习,建设继续医学教育考核制度和继续医学教育档案,健全和完善继续医学教育证书制度和学分登记制度。

(三)切实抓好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规范化培训:①继续做好年轻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一是要强化基础理论的培训,主要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定的课程设置。二是采取院外培训和院内轮转相结合的办法,强化基本技能的训练。三是要重视基本知识的培训,重点了解和掌握医院的各项医疗制度、基本医疗流程。②继续加强医技科室人才的培养。加强理论学习,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技能,积极开展新技术,同时提高本专业的检查、检验水平,为临床诊断提供可靠的依据。③重视和加强护理人员的培养。护理人员的培养突出“三基”和操作训练,强化无菌操作和与医生的配合意识,同时及时掌握护理工作的新方法,把基础护理、临床护理、生活护理提高一个新水平,为患者创造良好的治疗和生活条件。

五、坚持重点专科为龙头,加强学科带头人建设。

(一)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院校的合作与往来,搭建人才培养的广

阔平台。通过技术交流、合作研究等多种形式,带动我院各专科的发展。针对性引进发达地区的先进技术、聘请合作医院教授为重点专科的专家,带领、指导和组织科室人员进行讲学和技术指导。

(二)加速对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的培养。各科室制定符合医院实际的培养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措施。加强后备人才的实践锻炼,有计划地选送他们到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培训和进修,积极鼓励和支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三)通过政策倾斜,完善高层次人才奖励机制。对引进的高层次学科带头人,给予科研课题及配套经费、落实保障性住房、家属及子女工作上学等问题。建立人才培养基金,每年从收入中拨 %用于人才培养工作。

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拓宽人才培养渠道。

(一)按照“培养、引进、聘用”三个环节,实施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工程,努力营造有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和环境,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卫生人才队伍。坚持培养与引进并重。结合医院发展实际,通过两到三年时间,在打造一批重点、优势、特色专科的同时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培养出一批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积极拓宽人才培养渠道。

(二)建立规章制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人才培养方针。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的合作,签订人才合作框架协议及医疗合作项目,定期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教授来院指导,定期选拔院内年轻骨干赴合作单位进修学习,鼓励职工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

提高全院各类人员的整体专业技术水平。

(三)以高端人才引进为重点,形成引进人才带动本地人才、本地人才争做高端人才的氛围。按照高标准培养人才、高层次引进人才、高效能使用人才的标准。积极引进高能力人才。

(四)以优势项目为载体,形成优势项目带动人才引进培养,人才引进培养与项目发展齐头并进的态势。积极选拔后备人才,以在职攻读高学位、到国内外顶尖医院进修等形式重点培养,形成合理的人才梯次配备结构,促进科室实力进一步提升;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的学科建设项目,以项目为平台,引进培养科研型人才、高层次人才及紧缺的专业人才。迅速建立起一支优秀创新人才的科研团队,引领带动医疗工作的快速发展,形成项目建设与人才培养的有效对接,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七、加强附属医院建设,不断提高临床科研、教学队伍水平。

借助高校成熟的教学经验和强大的科研实力,提高医院的层次,促进医院从以医疗为主体向医、教、研同步发展的教学型医院转变,以河南大学为依托,实现跨地区、跨部门教学、科研和医疗资源的优化组合,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医疗教学模式,不断更新及提高医护人员医学理论知识和技能,使医院拥有更大的市场竞争人才、技术优势从而大幅提高医院科研教学质量。

八、加强医院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保持医院科学发展。

多管齐下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尝试建立医院管理人才培训基地,邀请管理专家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到国内

人才培养方案 篇二

医院“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和培养实施办法 为加强我院人才的培养,建设医院临床教育、科研和管理队伍的后备人才库,促进队伍的建设,现设立医院“人才培养计划”,以促进医院的发展。“人才培养计划”的选拔、培养和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重点加强各重点专科、领先专科、新兴专科等的建设,由本人申报或科室推荐申报,医务科组织专家评议和审定。“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工作每年举行一次,每批选拔名额为20名,并就其中优秀者(5名)推荐参加医院“优秀青年医生”的评审。

一、选拔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及工作责任感,能积极承担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任务,具有奉献精神。

2、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满1年以上,具有本科毕业学历毕业工作满3年,具有大专学历毕业工作满4年,具有中专毕业学历毕业工作满5年的在职临床工作人员。

3、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全面的业务能力。

4、善于团结协作,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5、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选拔程序

1。本人申请、科室推荐,填写《医院人才培养计划推荐表》。

2。“人才培养计划”的选拔采用申报者自荐由医务科组织有关专家及主管科室对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工作目标的科学性,实施方案的

可行性、经费预算的合理性等进行评议,然后由“人才培养计划”评议小组审定批准,报院务、党委会通过。

3。入选 “人才培养计划”者在院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医务科公布 “人才培养计划”正式名单。

三、资助经费

1、入选“人才培养计划”者培养期为两年,最高资助额为1万元人民币,并以第一年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经费资助的依据。

2、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培养人才而开展有关培训、国内、外学术交流和国内进修等,采取“实报实销制”。

四、组织管理

1、医务科成立“人才培养计划”选拔、培养和实施评议小组,形成以医务科为操作机构,其它职能处室参与和协调的综合考评体系,全面负责“人才培养计划”的选拔、培养和考核等管理工作。

2、“人才培养计划”所在科室应为“入选者”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鼓励“入选者”多出成果,出好成果。

3、医务科将为“入选者”配备导师,落实培养计划。特设“育才奖”,对期末考核优异的“入围者”的导师和所在科室的人员予以表彰。

4.医务科和科室对“入选者”既要全面关心,又要严格要求,对他们各个阶段的思想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定期跟踪检查。

(1)医务科对“入选者”的培养模式:第一年以专科轮转为主,第二年结合本人、导师和科室的三方需求采取“个体化“的培养。

(2)“入选者”定期(至少半年一次)在医务科或科室组织工作汇报

或学术讲座,并将书面材料上报医务科备案,作为考核成绩评定依据。

(3)“人才培养计划”评议小组对“入选者”的工作实施目标管理。科室及导师应辅助入选的培养对象制定具体的培养计划并对计划的落实予以一定的监督,在年度考核时对照既定目标,依据原订考核目标标准,测评“入围者”的工作实绩。

(3)顺利完成项目计划的“入选者”,将在培养期末获“医院青年骨干”证书。

(4)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未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者;违反院纪院规和职业道德,弄虚作假者;触犯法律法规者;调离本单位者,医务科将撤消“入围者”资格,终止资助。

7、对“入围者”中有能力开展科研者,选择进展良好或者位列学科前沿的课题作为院级课题立项追加科研经费。

人才培养方案 篇三

一、我国高等院校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现状及其成因分析

(一)学术界对法务会计的学科属性争议较大

法务会计作为为法律服务的会计,融会计学、审计学、法学、证据学、侦查学、鉴定学等多学科理论和方法于一身,属于边缘性学科,其学科属性在法律界和会计界存在很大争议。在我国,法学界较早介入法务会计研究,并已举办了两届法务会计专题研究会。他们认为,司法会计包含法务会计,司法会计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司法会计活动是一种诉讼活动;会计界吸收国外观点认为,法务会计包含司法会计,司法会计是会计的一个分支(李若山、盖地等),司法会计活动实质是会计在司法活动中的应用。激烈的门户之争成为制约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的瓶颈。

(二)法务会计专业未被官方认可,教育模式散乱,开设院校少

根据我国现行教育管理体制的要求,高等院校各层次学历教育的专业设置由国家教育部认可,并列入专业目录,法务会计属新生事物,未被正式列入国民教育专业目录,尚处于高校自由开展时期。近来,笔者通过文献搜索、上网搜集等方法得出如下结论:目前我国已有一批致力于法务会计教学的政法院校、综合性大学和财经类院校在本科或硕士研究生教育中开展了法务会计教育,博士研究生教育仍属空白,开设方式基本可以分为以下七种类型:

1、在法学专业本科教育中开设法务会计课程。如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均将司法会计课程设为本科生教育的必修课。

2、在会计学专业或财务管理专业本科教育中设立“法务(司法)会计专业或方向”。如云南财经大学、云南财贸学院在会计学专业中增设司法会计专业方向,云南财大将其改为法务会计方向;渤海大学开始在财务管理专业下设法务会计方向;9月,河北职业技术学院试办了首届会计学法务会计专业。

3、在法学专业本科教育中开设“司法(法务)会计方向”教育。如西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渤海大学等。

4、在法学专业开设法务会计专业硕士学历教育。如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从起招收法务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

5、在法学专业或会计学专业开设法务会计方向的硕士研究生教育。如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管理学院、首都经贸大学会计学院、吉林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复旦大学、渤海大学等。

6、在会计专业硕士中开设法务会计专业教育。复旦大学在招收的首批mpacc(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学员中,在全国高校首次开设了“舞弊审计与法务会计”专业,中国人民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也在mpacc中相继开设了法务会计专业。

7、开展法务会计职业培训。如中国政法大学已开展面向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会计师、审计师、内部审计人员、各类商务调查事务所从业人员、在校的会计与财务管理专业方向的大学生与研究生的法务会计培训。

(三)课程设置五花八门,尚未形成科学、系统、完善的法务会计学科知识体系

由于学科属性未定、专业非正规化,导致法务会计教学理念、教学思路和课程设置的不统一。笔者通过上网搜查,得到了部分院校法务会计方向教学计划信息,表1列示了较具有代表性的云南财经大学、渤海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务会计课程设置情况。

仔细阅读表中资料可以发现,虽然上述三所院校法务会计所属专业有别,课程名称各异,但开设的法务会计课程仍呈现如下共同点:1.涉及学科领域广,几乎涉及到了会计学、审计学、法学三大领域,并主要以会计学课程和法学课程为主,可以体现出法务会计人才知识结构应具有的特点。2.课程门数繁多,学生很难通过本科段或短期培训予以领会和掌握,应用水平值得怀疑。3.法务会计课程几乎是会计学和法学课程的叠加,是一个集会计学、审计学和法学课程的大集合,没有实现交叉学科知识间的整合,更没有实现交叉学科间知识的融合,到头来,可能会导致既没有培养出合格的会计师,也没有培养出合格的律师,更不可能培养出合格的法务会计师的结果。这也正是法务会计学科属性未定、专业设置不规范等因素的突出表现。

(四)合格的专业教师匮乏

合格的教师是培养人才的关键。目前,在开设法务会计课程或专业教育的院校中,承担法务会计教学任务的教师或是会计专业教师,或是法学专业教师,既精通会计学、审计学理论,又精通证据学和法学理论与实务的跨学科复合型教师基本没有。

二、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应当明确的事项

(一)明确界定法务会计的本质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本质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决定事物性质、面貌和发展的根本属性,事物的本质是隐蔽的,是通过现象来表达的,不能用简单的直观去认识,必须透过现象掌握本质。我国学者对法务会计的界定呈多元化态势,有运用型学科、会计行为、会计职业、交叉学科等多种观点,总体上呈“层林”状态。笔者认为:法务会计应是接受委托的法务会计师,为帮助委托人解决在经济生活中遇到的法律事件,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会计资料为凭据,以会计理论、审计理论和证据学理论为基础,以会计方法、审计方法和司法鉴定方法为手段,持客观、公正的立场,对涉事会计资料进行调查、取证、论证,并发表专家性意见或提供诉讼支持的一种法律性会计专业技术服务活动,旨在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执法公正、公平提供专业证据,发表专家证词和证言,或进行法庭辩论。

(二)理性认识法务会计的学科属性

法务会计工作可以被看作是将会计语言记录的会计事实翻译成法律语言表述的案件事实,既能够提供诉讼支持服务,也能够提供会计调查服务,或是专家咨询服务,其服务具有法律服务性、法律事项性、调查取证性、价值量化性、报告排他性等特点,是一个会计技术和法律技术并重的服务项目,这正是人们将法务会计列入交叉学科的根本原因。鉴于此,将法务会计界定为双重属性的学科,分别在会计学科和法学学科下设法务会计专业,将有助于专业人才的培养。

(三)理清法务会计与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关系

法务会计应经济活动中发生的法律事件而产生,本质属于具有法律性质的会计专业技术服务活动,法务会计信息表现为表达专家意见和鉴定结论的书面报告,无疑使得其工作性质与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律师的调查、取证与法庭辩护联系在一起,但是,法务会计并不是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简单相加,而是二者的完全融合。因为从大量的会计信息中查找会计法律事实,不具备律师资格的注册会计师是不能胜任的,而证实舞弊、虚假陈述等过错行为是否存在,确认过错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并计量损失额,又是不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律师难以完成的。因此,可以理解为:法务会计师是具有律师资格的注册会计师,或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律师。

(四)科学定位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

目标是行为的导向,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是成功的关键。法务会计作为一门新型的复合型边缘学科,需要综合素质的人才。美国会计学家贝洛各尼曾这样描述法务会计人,他说一名称职的法务会计人的构成应是1/3的商人、1/3的调查人员和1/3的会计人员。这种描述实际上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因而,借鉴国外经验,综合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笔者认为,我国法务会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应具有层次性和递进性。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教育应重点培养应用型复合人才,为实战领域输送人才;博士研究生教育应重点培养研究型复合人才,为教学、科研领域输送人才。

三、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方案设计

(一)尽快批办法务会计专业,大力推广法务会计学历教育

在明确了法务会计学科属性的基础上,为推动法务会计人才培养,教育部应当尽快批准设立法务会计专业。具体方案设计如下:

1、本科学历教育阶段,分别在会计学和法学两大学科下设置独立的法务会计专业,涉及全日制本科和双学位、继续教育和自学考试三种形式。

2、硕士研究生学历教育阶段,分别在会计学和法学两大学科下增设法务会计专业,涉及全日制和同等学历教育两种形式,招收对象必须是会计学专业、审计学专业和法学专业的本科生,高校会计、审计和法律专业教师,以及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会计师和律师。

3、开创法务会计本硕连读制。具体方案为:吸收大学本科二年级成绩优秀,并对法务会计感兴趣的会计学、审计学和法学专业学生,实行六年制的法务会计专业本硕连读制度。

4、积极鼓励在法务会计硕士教育有成功经验的院校,开展法务会计专业博士教育,填补我国法务会计专业博士教育的空白。

(二)构建科学的法务会计学科知识体系

在设计法务会计课程体系时,应当避免会计课程和法学课程的简单叠加,坚持会计学、审计学和法学专业基础理论课程为先导,会、法知识融合课程为主流,按照学历教育层次层层递进的原则进行,可以将专业课分为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两大课程组群,具体设计方案见表2。

(三)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开展法务会计双向职业培训

职业培养是专业人才速成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职业法务会计师还是凤毛麟角,接受法务会计委托的人群主要是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他们往往因为知识和技能的单一性而深感力不从心,迫切需要充电,他们的实战经验和感受会对高等学历教育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因而,应当鼓励已有一定法务会计教学经验的院校积极开展面向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在校大学生和硕士研究会的法务会计职业双向培训。即采取高校专业教师和参与培训的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同时授课的培训方式,一方面通过高校专业教师授课,丰富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理论知识;另一方面,通过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对亲身经历的典型案例的介绍和解剖,使专业教师及在校学生感受实战现场和获取临战经验,这是法务会计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的重要通道,更是培养高水平法务会计教师和法务会计师的有效途径。目前,中国政法大学开展的法务会计职业培训已形成一定规模,其经验很值得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