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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团队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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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志愿者团队管理规章制度

志愿者团队管理规章制度

志愿者团队管理规章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志愿者团队管理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辖区社区志愿者队伍的健康发展,全面推动社区志愿服务事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村社区志愿者协会是辖区社区志愿者的管理机构,负责建立健全社区志愿者管理与服务的规章制度,组织社区志愿者的开展志愿活动。

第三条 社区志愿者按照不计报酬、自愿参与的原则参加各项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并接受社区志愿者组织的统一管理。

第二章 管理和培训

第四条 社区志愿者组织负责其社区志愿者的管理和培训工作。机构负责建立社区志愿者的相关档案,努力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注重志愿服务理念、知识和有关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社区志愿者的综合素质。

第五条 社区志愿服务。

(一)社区志愿者组织应根据社区实际需求,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向社区志愿者提供社区志愿服务岗位。可以推荐社区志愿者到其他部门和机构提供志愿服务。

(二)社区志愿者完成一个志愿服务项目后,可向其所属的社区志愿者组织提出申请,并在其登记表中注明,继续参加同一或其他的.社区志愿服务项目。

第三章 附则

第六条 社区志愿者组织应认真落实和保障注册社区志愿者的有关权益,并给予社区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必要的条件和保障,以防止社区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的过程中遭受伤害。

第七条 社区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过程中对服务对象造成伤害的,社区志愿者组织应责成其公开道歉,消除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八条 社区志愿者组织应当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时间储备制度,社区志愿者在本人需要帮助时,优先得到社区志愿者组织和其他社区志愿者的服务。

第九条 新村社区志愿者组织负责全区社区志愿者的、规划、实施、指导和检查工作。街道、乡镇成立社区志愿者分会;社区居委会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站,安排专人负责社区志愿者管理工作。各级社区志愿者协会要自觉接受上级协会、分会的业务指导,协助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其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新村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2篇:志愿者团队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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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团队规章制度【篇1:志愿者管理制度】

志愿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工作组志愿者服务的管理,合理利用义务服务资源,规范和促进志愿服务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机构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志愿者基本条件

志愿者申请条件:凡年满16周岁,有爱心、耐心、责任心人士,自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承认工作组《章程》和与之配套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遵守本工作组组织纪律,履行加入工作组手续,均可成为本工作组志愿者;

二、志愿者申请流程

招募——报名表接收——面试——确定名单 → 宣誓、吸纳

三、志愿者培训:培训分为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两种

1、内部培训:志愿者加入后,由秘书组安排资深志愿者进行培训,并制定培训计划、实施培训、培训考核等 所在机构组根据实际情况且不得超过一个季度将安排至少两次常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志愿者基础培训,包括学习工作组文件、志愿者服务技巧、宣传技巧、常见病知识、失独情况等;新志愿者必须参加其中至少一次培训,培训签到及知识考核均纳入志愿者考评范围;

2、外部培训:由办公室联系/确定社工、社会学、新闻及心理专家等进行外部培训、讲座或组织参加省/市/区 “志愿者培训班”。不断提高志愿者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志愿者服务机构选择和参加服务的要求

根据工作服务性质,工作组分为不同小组。成为志愿者(含试用志愿者)可根据个人特长及意愿选择服务组别,志愿服务工作任务由失独机构组统一负责分配和考评,各组组长协助考评;

五、志愿者及小组管理

(一)志愿者管理

1、参与义务服务的志愿者应当遵守工作组《章程》以及与之

配备的规章制度,完成工作组安排的志愿服务工作,维护工作组的声誉和形象;

2、志愿者在提供义务志愿服务时,应当佩带统一的工作组标志胸牌; 3.志愿者因个人原因无故连续3个月不参加任何工作组志愿服务的或累计5次接受任务分配而无故不执行的将视作本人自行放弃志愿者资格。本人如需再参加的,需重新申请登记;

4.新志愿者(实习志愿者或服务不满1年的)必须每季度参加至少一次的常规知识培训,老志愿者应定时参加工作组制定的培训计划以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

5.志愿者应积极配合工作组服务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志愿服务任务; 6.不做损害工作组和他人的事;不歧视失独家庭;不故意刁难或推延志愿服务任务;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工作组、家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料信息;不得利用“志愿者”之名做非工作组安排的有偿服务和违反工作组制度之事;不得以权谋私;

(二)小组管理

1、各小组每月月底应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本月工作和计划次月工作。 2、每月开一次例行工作组会议(前一个月26日至次月5日之间),总结上月工作及策划下月工作计划; 3.各组长全年出席工作组例行会议次数不满9次或连续3次因个人原因无故不参加的将取消组长资格;

六、志愿者档案管理

志愿者参加工作后,由秘书组统一对其编号,登记《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并将个人资料纳入志愿者档案管理;《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由机构组统一印发,内容包括:日期、服务地点、服务机构、服务时间等;志愿者每次服务后本人填写《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并交机构社工签名,记录卡每季度末由各小组组长收齐交到机构组进行统计存档;每年12月4日将根据《志愿者工作服务记录卡》统计结果对外公布各志愿者全年志愿服务的次数、时长和内容;如有志愿者对自己的服务统计有疑问的应在20日前向机构组提出并查核,20日之后如无统计异议的将视作本人已确定;

七、志愿者表彰

1.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工作组《章程》以及配备的规章制度下,积极参加工作组志愿服务且在志愿服务中无重大差错,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者授予“一星志愿者”,累计200小时的授予“二星志愿者”,如此类推,累计满500小时的授予“五星志愿者”,累计满800小时的授予“终身志愿者”。

2.志愿者表彰的主要依据为《志愿者服务记录卡》和服务对象的评价及推荐; 3.工作组每年集中表彰一次星级志愿者和优秀支援单位;

4.工作组将向省社协推荐优秀个人志愿者、优秀支援单位参加相关表彰;

5.工作组将根据物资状况制定合理的“星级志愿者”奖励制度;具体奖励机制将在每年11月15日- 11月25日之间公布;

八、工作督导

实行三级循环督导机制。具体实行方法是: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组织一个三人抽样督导组。每个季度对志愿者的志愿任务服务人群人群进行30%抽样寻访;工作组设立巡查员在每个季度对志愿者的机构干预人群进行50%抽样寻访;督导员要在每月对志愿者的机构服务人群人群进行100%抽样寻访的三级督导制度,这样可以对志愿者在干预中出现的问题和不如人意的地方可以及时协商解决,可以在短时间内将问题和缺点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样可以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组各项任务。我们每个服务小组至少2人以上,干预使用专业表格进行记录,如实记录现场服务的具体内容和出现的问题,作为日后改进总结的依据,记录由另一名志愿者核查。

【篇2: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定名为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隶属

于院团委,接受校团委老师的领导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不为物质报酬,自愿为社

会公益事业和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和帮助的学生组成的自发性

学校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致力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倡导“奉献、

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

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四条 本协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接受上级领导的指导。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 关心社会弱势群体,使更多的弱势群体树立起生活的自信心。

第六条 规划、组织义工参加志愿者活动,推动校园义工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第七条 开展与各学院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组织会员间的有关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八条 本协会实行注册会员制,会员资料档案实行保密管理制度。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需具备下列条件: 1、为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 2、承认本协会章程。

3、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第十条 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登记表。

2、经本协会管理人员审查通过。

3、青年志愿者协会发给会员统一制作的工作证。

第十一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根据本协会的决议精神,依法开展活动的权利; 3、有对本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进行监督的权利; 4、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2、参加本协会活动,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3、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4、任何一名协会成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义务感。自觉维护

本协会的名誉和利益。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努力工作,不求

回报,服务同学。

5、参加协会固定卫生打扫,维护卫生区卫生。

第十三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工作证,如三次无故不参

加任何一次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四条 会员利用本协会名义组织活动,须报青年志愿者协会批准。

未经管理团队批准备,会员不得擅自组织活动或对外宣传

及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五条 会员如有违反校纪校规和本协会章程或有损本协会声誉的

行为,由本协会管理团队决定撤销其会员资格。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管理团队成员由全体会员推举产生,任期两年。 第十七条 本协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组织部、秘书处、宣传

部、外联部服务部,各部长一名组成协会管理团队,负责

日常工作。各部门明确本部门的工作,并各科室有权制定

自己的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 协会秘书处负责考核各分会活动及成员行为,做到认真公

平。

第十九条 宣传部:负责协会宣传工作,每次活动都应认真作好宣传,

积极配合组织外联的活动

第二十条 外联部:负责对外联系,为协会的活动和发展联系赞助, 并代表协会以外的个人或组织交往:联谊其他兄弟协会及

其他部门开展一些联谊活动。

第二十一条 组织部:根据本协会的特色,策划出相应的活动,包括

活动的申请、经费的预算、活动的开展、活动的结束。

第二十二条 秘书处:整理协会内部的各种资料:笔录理事会会议内

容:管理协会财务状况:与策划部一起策划协会活动。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经费全部收入将用于开展公益活动,协会经费由

秘书处专人专职管理,财务公开,定期向会员及捐助者

公布账目。任何活动一周前,活动负责人都将活动经费

预算交会长审核,经同意后,持预算到财务部支出经费,

活动完后,将收据、发票余额全数交回财务部负责人;

财务部必须做好每一笔财务收支帐目的记载、保存和整

理相关的发票和收据,并且每月进行一次财务审核,结

帐当日收支余额交会长过目。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解散时,必须经协会管理团

队讨论决定,并向团委提出申请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青年志愿者协会。

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细则

一、会议制度

1.为了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高开会效率,促进青年志愿者协会

(以下简称青协)工作的展开,特制订本会议制度。 2.青协例会每周周二进行一次,

会议时间:各学院分会例会的时间定于每周二晚上七点半在第一教学楼1502准时开始(每两周一回) 院青协内部会议定于晚上八点开始,会员必须准时报到,否则即为迟到或旷会。

3.会议由青协会长主持,副会长和各个部门及成员参加,秘书处成

员作会议记录,会议内容包括分管部门部长简单总结上周工作,并上报下周工作计划。会议记录由秘书处存档。

4、每次例会各部派一代表汇报本部一周的工作。

二、会议纪律

1.青协成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请应在开会前一小时以

电话或当面告知青协请假管理员,不允许以短信的方式(考核科成员请假由副会长负责,组织、秘书、宣传、外联四个部门请假由副会长负责)。

2.与会人员如确实有事须向管理人员请假,不可无故缺席,如故

意缺席或迟到将按照青协请假制度进行相应处置。

3.青协各部门部长及成员,无故不参加青协例会三次以上者,将

取消青协成员资格。

4.各种会议严格实行考核制度,与会员应提前进入会场,并在例

会前签到,不可替签,如有替签者归为缺席者。

【篇3:志愿者管理制度】

锦城义工管理条例

为了秉承“心系锦城,关爱他人,和谐社会”的原则,加强锦城义工服务队的管理、规范和促进义工服务活动,增强锦城义工服务队的纪律,实现义工服务工作的经常化,推动义工服务工作的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一、概念定义: (二)职责权限:

锦城义工组织在锦城社区两委指导下开展义工服务,实行队长负责制,各队员密切配合、分工协作。队长下设副队长、文宣专员、义工。所有职务均自义工内选举产生,职务人员除肩负职务职责外,同时肩负义工职责。

队长职责:

1、在锦城社区两委的指导下建立、健全义工服务的规章、制度; 2、严格遵守国家法规,按照管理条例安排义工服务活动开展,统筹管理全队事务;

3、做好义工、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特指提供资源支持的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的交流,定期、不定期召开工作例会; 4、做好工作报告总结,定期向队员及社区两委报告服务开展情况; 5、负责为义工服务提供必要保障; 6、做好义工队员管理工作;

副队长职责:

1、全面协助队长开展工作,负责全队日常事务,向队长汇报活动实施情况;

2、负责义工的招募、培训、指导、监督;

3、负责组织义工开展义工服务活动,并提供义工表彰建议; 4、积极与队员沟通交流,确保队员积极性与参与性; 5、负责服务的实施与效果反馈,确保活动的有效性; 6、按活动方案对实施后的活动进行总结、分享; 7、负责服务对象及信息的收集反馈;

文宣专员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并保管义工与服务对象及义工活动的档案;

2、负责服务活动的文案策划、宣传、义工召集,并向副队长反馈; 3、做好每次活动实施过程的文字及图片(摄像、拍照、录音)记录工作;

4、负责每次会议、服务活动的通知、签到,做好考勤及会议记录; 4、做好每次活动实施后的总结报告,并交由队(副队)长审核。 5、负责每次服务活动后的档案整理归档保存; 6、队长、副队长交办的其他事务;

义工职责:

1、真诚、积极参与义工服务活动;

2、收集义工服务活动实施过程中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向组织反馈; 3、与服务对象真诚、和善交流,向身边人传递正能量;

4、积极主动地走向社会,向有需要的人群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四、认证条件:

1、言行文明、思想上进,有爱心有恒心有责任心,善于向身边人传递正能量;

2、热心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自愿从事无偿义务服务;

3、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和工作能力;(青少年义工不受此限) 4、认证前从事无偿义务服务达20小时以上;

五、认证流程:

1、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一寸免冠蓝底彩照到锦城社区四楼办公室,填写认证申请书进行登记; 2、由义工组织对认证义工进行培训2小时以上,考核合格后即成为正式认证义工;

3、认证义工加入自愿,退出自由,退出时应向所在义工组织提交书申请,交回义工服务证、积分卡、队服等物资; 4、义工组织对认证义工资料进行妥善保存;

六、行为准则:

以下行为准则由义工组织及个人共同遵守:

1、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服从义工队统一任务安排,维护义工组织的形象;

2、不得向服务对象收取报酬或者借钱、借物、谋取其他利益; 3、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接受任何个人或团队的捐赠; 4、组织开展义工服务时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

5、未经安排,不得以义工的名义召集或参与违反义工服务原则的活动;

6、严守保密原则,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泄漏与义工、服务对象有关的任何资

料,不得代替签署任何文件;

7、不可对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妄加评论,更不得随意提供任何有关医疗和药

物的建议;

8、不可向服务对象进行宗教传播、谣言散布、负面消息传递;

9、未经组织同意,不得携带非认证义工进入特许场合或进行服务; 10、义工如需暂停、终止义工服务的,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并办理退出手

续;

11、义工须遵守承诺,按报名时间和要求准时参与活动,因故不能按时服务

应提前告假以便安排其他人员代替;

12、义工无正当理由1年内累计服务不足48小时的,视为自动退出;

13、义工如有违反上述纪律的,组织可以批评、警告、劝退、开除,违法乱

纪者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14、义工服务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并通知组织负 责人;

七、服务实施:

(一)服务对象:

1、由义工组织根据社区活动需要安排义工服务;

2、由义工组织根据收集到的社会需求信息合理安排义工服务;

3、由需要义工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向义工组织提出服务申请(须提交的申请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义工服务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单位证明、申请原因证明等),经组织审核通过后予以安排义工服务;

4、其他经各组织审批通过的义工服务;

(二)服务流程:

1、全体义工至少每季度集中组织学习一次,全年不少于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