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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栏目: 实用文精选 / 发布于: / 人气:1.73W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新版多篇

企业员工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一

1、公司的工作时间:每周六个工作日,上午上班时间为9:00-12.00点,下午上班时间为13.30-17:30点,中午休息一个半小时(含就餐时间)。特殊岗位的工作时间可根据工作性质调整,需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行政专员执行。

2、未按规定时间上班的,迟到或早退在5分钟以内,每次扣款5元;超过5分钟小于15分钟每次扣款10块;超过15分钟小于30分钟每次扣款20块;超过30分钟小于一小时每次扣款30块。

3、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 未经批准,不上班的;

● 迟到和早退时间超过1小时以上,未请假的;

● 不打卡而没有书面说明情况的;

● 旷工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

4、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由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它公众假期,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期间为带薪假日。

5、员工请假的最小时间单位为1小时,累计8小时按一个工作日计算,当月累计不足8小时的,每小时按照日工资的1/8计算考勤。

第三章 请假

1、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带薪年假等。所有假期均须填写《假期申请表》,完成审批程序后,交人事行政专员备案。

2、请婚假、年假、产假、陪产假,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交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再送总经理审批;最后报人事行政专员备案。

3、请病假、丧假、事假,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可以在休假发生的当天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向直属上级请假,事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交人事行政专员备案。

4、病假

● 病假在一个工作日以内的,无需开病假证明;

● 一个工作日以上的,应有医院的病历复印件,住院须有《住院通知单》和病历复印件,并将此证明附在请假单后;

● 请长病假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者,公司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5、事假

● 一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由主管部门审批;1个工作日以上,3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部门主管同意后由人事行政专员审批。3个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主管部门、人事行政专员同意后报公司经理审批。审批后的请假申请交人事行政专员备案。(此条同样适用于婚假、产假、丧假的审批);

● 若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同上后在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否则公司将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6、婚假

● 婚假一般为3个工作日,在岗二年以上的职工婚假增加到7个工作日。

● 婚假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按请假审批权限,逐级上报,最后报人事行政专员备案。

● 婚假只能在结婚日后3个月内休完,试用期及到岗一年以内的员工不享受婚假。

● 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岳父母)死亡,可获得3个工作日丧假。家住市外或省外适当给予路途时间。

7、年假

● 员工自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每年可享受3个工作日带薪假;满第三年的,每年可以享受7个工作日的带薪假。

● 休假前必须安排好个人工作,以保证工作正常进行为前提。

● 员工带薪年假须在次年内休完,不得累计,且两年年假不能连休,年假和其他带薪假也不能连休。

● 员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动冲抵年假。事、病假冲抵年假不作扣款处理,冲抵完后,再按所请事假天数扣款。

● 员工休、事、病假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当年不享受年假;当年已享受年假的,应将已享受部分从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8、产假及陪产假

第4章 监督和管理

1、公司全员上下班必须打卡。由人事行政专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

2、员工因公、私事不能按时上下班打卡的,应当事先向其直属主管请假,事后向考勤人员补交请假说明。

3、严禁托人、代人登记考勤。

4、考勤统计的日期为当月1日至当月最后1日。

第5章 扣款

1、病假处理方式:

● 病假为无薪假期,一天病假按一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 病假可用年假冲抵,最低冲抵单位为0.5个工作日。

2、事假处理方式

● 事假为无薪假期,一天事假按一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 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 事假可以用年假冲抵,最低冲抵单位为0.5个工作日;

3、旷工处理方式

● 旷工期间扣除按本人旷工期的工资三倍及其他补贴。

● 连续旷工三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五个工作日或五个工作日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

4、未打卡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则视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实到时间以迟到、早退、旷工计算。迟到、早退扣出当月勤工奖。

5、凡发现托人代人打卡的情况,对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给予通报批评,并分别罚款100元;如委托人属迟到、早退、旷工的,还应按相应条款另行扣款。

6、员工休婚假、丧假、年假、产假及陪产假期间,工资待遇视同于正常出勤,但不享受其他补贴。

公司考勤制度 篇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督促员工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好习惯,保证 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 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签到(打卡):

1、因公出差人员。

2、因故请假的人员。

3、临时事务,事后以文字形式说明事由经主管签字核准,将书面文件 交予行政部存档、备查(注:必须当天或次日补上书面说明)。

第四条 上下班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具体公 休时间以公司排班为准,(注:下属机构工作时间以当地为准)。

第五条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当月考勤截止日期为每月底; 每日出勤规定打卡两次,正常打卡时间要求为早08:30 前(上班前) 和晚17:00后(下班后);(下属分支机构以当地为准)

第六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刷卡或签字登记,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 人代替打卡(代签字),如有违反,代打卡人(代签字人)和被代打卡 人 (被代签字人)均给予罚款100元,如再次违反者予以违纪处罚并 罚款200元,第三次出现此违纪行为公司将考虑给予除名;

第七条 未打卡者必须要有真实合理的解释并在未打卡登记表上登记(有直接主 管签字核实)。

1)忘打卡者:将从当月的工资中扣除罚金10元/次;若因工作关系忘 记打卡,需直接主管签字的书面证明,当天没有签字确认(后补的)需 提供当天的工作证明及上级领导签字确认的说明单,否则均按缺勤处理,

2)打卡机不识别:须及时在未打卡登记表上登记,并找本部门上级领 导或者其他人证明在未打卡登记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不做扣罚处理; 若当时没有签字确认(后补的)也将扣除罚金10元/次,并需提供当天 的工作证明;

第八条 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的员工必须填写外出登记单后,经直接主管签字核 实后上报行政部,方能离开,不办理者,均按缺勤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 经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并报行政部备查;

第九条 统计人员伪造、涂改现象者当日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 员工出勤情况每月底由行政部统计并交财务部一份,作为核发工资和 绩效考核的依据。

第十一条 全年出勤率累计低于97%或事假超期者,不予考虑当年调资。

第十二条 员工旷工半天扣发当日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两日工资,连续旷工3天 或全年累计旷工7天者应予解除劳动合同。

请、休假管理制度

员工请、休假,不如实反映情况,虚构请假理由,开虚假医疗诊断证明, 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条 请假程序:

1) 员工休假需事先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批假人必须保证部门工作不受影响下批假),并到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休假结束后应立即到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

2) 请假人必须将工作交接清楚方可休假。

3) 请假有效程序为:请假人向逐级领导提交书面的《请假单》,经最终审批权限人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附:《请假单》

第二条 批假权限

普通员工

部门主管请假,需总经理审批后按批准意见执行,并到行政部备案。

第三条 请假要求与相应的规定

1) 员工请假无论时间长短及假类形式,除急诊病假及突发事件(必须在当日10点之前本人或家人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外,一律需按照请假提前时间要求事先提交书面的请假单,否则按旷工论处,病假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每年累计病假不得超过12天;事假每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3天,每年累计请假不得超过12天;超过者公司予以劝退。

2) 员工假满后应及时至行政部销假,确有突发事件导致假满仍不能及时上班者须及时报知批准人,可按事假处理。逾期不归又无报告者按

旷工处理;

第四条 病假

1) 员工因病请假属病假。病假应及时告之本部门负责人。凡请病假者必须出具北京市三级以上医院 (私立医院无效)的病假证明,无病假证

明者按事假处理;

2) 员工病假经核实确属严重需住院,连续7天,按公司病假管理制度执行,连续病假达到十天者,公司可考虑为该病假员工所在岗位聘用其它人员,并协商辞职、辞退事宜。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连续住院治疗或休养,不能继续工作的,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可享受规定的医疗期,医疗期间,只发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额的生活费,公司给予北京市最低社保补助,医疗期满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公司可以予以辞退;

病事假扣罚标准如下:

1--3天扣除当日标准工资20%,绩效保底、补助全部扣除(住房、社 保除外)。

4--7天扣除当日标准工资50%,绩效保底、补助全部扣除(住房、社 保除 外);

7天(不含7天)以上扣除当日工资,绩效、补助全部扣除(住房、社保除外);

3) 未按以上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 事假

1) 员工因私请假属事假,并应依据批假权限及请假时间进行请假和审批;

2) 若遇突发事件,不能履行请假手续,应及时通过电话请假并获批准,并于返岗后当日内填写请假单,部门负责人核实确属实情后,准予补假;返岗当日内报行政部备案;

3) 事假以小时为申请单位,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

4) 试用期员工请病、事假,试用时间顺延,累计达5天者,按自动离职

处理;

5) 月累计事假三天以内,扣除请假天数乘以日工资,月累计事假超过三天以上,公司予以劝退;

6) 未按以上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处(一天当旷工三天,连续三天者,公司予以辞退);

企业员工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条 目的为创建公司高效工作团队,奖励先进,促进落后,规范员工行为与调动员工工作 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处罚原则一、二、三、四、五、处罚有依据的原则:处罚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 处罚及时的原则:为及时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处罚机制发挥应有的 处罚标准严格的原则: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 处罚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处罚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处罚结 处罚公正的原则:防止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 述及工作目标等。

作用,处罚必须及时。

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

果必须公开。

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第三条 处罚项目设置一、本公司员工处罚分为下列五类: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降级(薪酬调整为相应标准) ; 5、终止劳动合同,扣除押金及当月工资。

二、三、累计处罚:2 次警告视为 1 次记过,2 次记过视为 1 次大过,2 次大过公 功过相抵:凡处分期间有立功表现的员工,公司将依照功过相抵的原则 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酌情予以撤销处分的处理。

一次嘉奖抵一次警告,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一次记 大功抵一次记大过。

第四条 处罚细则一、有下情节之一(不仅限于以下情节) ,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 警告,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1. 不按规定穿戴工装、工牌、安全帽及其他劳保用品者,每次罚款 50 元/人; 2. 上班无故迟到一小时之内者,每次罚款 50 元/人(超过一小时不足四小时按 旷工半天处理, 超过四小时不足八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具体处理办法参照最新 《考勤管理规定》; ) 3. 随地吐痰、践踏草坪、乱丢垃圾或杂物者,每次罚款 50 元/人; 4. 上班时间从事与本工作无关事情者,吃零食、听音乐、玩手机、上网、玩游

戏等每次罚款 50 元/人, 睡觉、打牌等每次罚款 200 元/人, 其他情况视情节而定; 5. 下班离开办公室不关电脑、灯棍、空调、饮水机或其它电器者,每次罚款 50 元/人(部门内公共用品未关闭者,每次罚款 100 元/部门) ; 6. 在厂区内骑车、不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者,每次罚款 50 元/人; 7. 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等电器者,每次罚款 50 元/人; 8. 私自翻看他人文件或使用他人电脑,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 100 元/人; 9. 品行不端、缺乏礼貌、辱骂他人者,每次罚款 100 元/人; 10. 出入厂不配合门卫检查,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 100 元/人; 11. 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或其他集体活动者,每次罚款 100 元/人; 12.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 100 元/人; 13. 在本人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 100 元/人; 14. 初次私自带外来人员进入办公或生产区域,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 100 元/ 人; 15.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车间现场安全、卫 生等相关规定,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 100 元/人; 16. 在禁烟场所吸烟、扔烟头者,每次罚款 200 元/人;凡在生产区发现烟头, 按每个 100 元由班组缴纳罚款; 17. 休班或公务外出,因交接不慎影响工作,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 200 元/人; 18. 无故拖延或不交工作总结工作计划等上级领导规定按时上交的文件资料者, 每次扣绩效考核 15 分/人; 19. 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 100 元/人; 20. 偷窃公司或他人财物,情节轻微者,给予 100 元以上罚款; 21. 其他违犯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轻微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仅限于以下情节) ,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 以记过,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1. 对直接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申告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 者,每次罚款 200 元/人; 2. 因疏忽或工作马虎,致使公司财产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 和负面影响者,除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外,每次罚款 200 元/人; 3. 未经生产部经理许可擅带外人进入生产厂区参观或私自带外人滞留办公室, 情节轻微者,每次罚款 200 元/人; 4.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者,每次罚款 200 元/人; 5. 在工作场所内无论任何原因怂恿吵架或吵架者, 当事人每次罚款 200 元/人; 6.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者,每次罚款 200 元/人; 7. 不服从领导合理工作安排、顶撞领导者,每次罚款 200 元/人;

8、在本人工作时间内饮酒或醉酒上班者(因业务除外) ,每次罚款 300 元/人, 并按旷工处理; 9. 在本人工作时间内擅离岗位延误工作事宜或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者,除赔偿 公司损失外,每次罚款 300 元/人; 10.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等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车间现场安全、卫 生等规定, 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者, 除赔偿公司损失外, 每次罚款 300 元/人; 11. 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等,以致发生危害 者,除承担相应责任外,每次罚款 300 元/人; 12.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业务遭受重大损失者,除赔偿公司损失外,每次 罚款 500 元/人; 13. 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三、有下列情节之一(不仅限于以下情节) ,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予 以记大过,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1. 携带危险物品入场,不听制止者,每次罚款 500 元/人; 2. 遗失重要文件、证件、物件者,每次罚款 500 元/人; 3. 初次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者,每次罚款 500 元/人; 4.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每次罚款 500 元/人; 5. 泄露技术、经营秘密或私自对外提供会计报告者,每次视情况给予 500 元以 上罚款; 6. 擅离职守,致生产造成事故,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害者,除按市价赔偿外,每 次罚款 500 元/人; 7. 在工作场所内无论任何原因怂恿打架或打架者,除承担相应责任外,扣除当 事人当月基本工资; 8. 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四、有下列情节之一(不仅限于以下情节) ,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予 以降级,薪酬自动调整为相应标准: 1. 对于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有严重失职行为,使企业利益受重大损失,不宜继续 担任现任职务者; 2. 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3. 技术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4. 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不足以胜任者; 5. 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6. 其他不能胜任本职位工作者。

五、有下列情节之一(不仅限于以下情节) ,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事证者,不 经预告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订立劳动合同时使用伪造身份、学历证件或作虚伪意思表示,使本公司误信 而遭受损失者; 3. 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七日,或年度内无故旷工累计十五日者; 4. 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价值在人民币 500 元以上者; 5.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义受重大损害或伪造、变造、盗用公 司或部门印章、信件者; 6. 侵占公有财物、营私舞弊利用职务收受贿赂者; 7. 代人考勤或伪造出勤记录者或涂改、伪造、虚开发票虚报冒领者; 8.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造成公司损失者; 9. 在工作时间无端滋事,妨害生产秩序者; 10. 依据劳动合同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者; 11. 未经本公司书面同意, 在外兼职、从事相同业务或与本公司利益冲突工作者; 12. 动手打人、出手帮凶、打架时防卫过当造成对方身体伤残或使用武力或携带 凶器威胁、恫吓他人,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者; 13. 非法怠工、罢工或煽动他人怠工、罢工者; 14. 聚众结伙妨害工作、生活、生产秩序者; 15. 张贴、散发煽动性文字或图片,足以破坏员工与公司关系者; 16. 捏造、散播公司谣言者; 17. 工作、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或客户利益者; 18. 故意破坏产品质量或公司财务,情节重大者,应按市价双倍赔偿且立即解除 劳动合同; 19. 故意泄露技术上、营业上秘密致公司蒙受损失者,按相关法律规定论处后, 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0. 涂改、损坏公司重要文件,造成重大损失者; 21. 擅用公司名义,或盗用公司印信,或仿效主管领导笔迹牟取不正当利益者; 22. 在厂区、集体宿舍内赌博、嫖娼及有伤风俗者; 23. 有过偷盗等恶劣行为或进入本公司后依法被劳动教养、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者; 24. 顶撞领导、不服从领导合理工作安排一年内累计两次者; 25. 在工作场所吵架、打架或怂恿吵架、打架情节轻微,但一年内累计两次者, 除扣当月基本工资、担负全部责任外,终止当事人劳动合同; 26. 参加非法社会组织者; 27. 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或公司制度规定等情节重大者; 28. 凡受过公司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处分的员工,公司有权视情况与其解 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 责任追加

当事人直接领导负有监督责任,一人违规连带受罚,视情况扣其绩效考核 1-20 分;第六条 处罚执行及申诉一、处罚执行 1、申请处罚由提案人或相关部门填写《处罚申报单》 ,现场处罚开具《处罚通 知书》 。

2、《处罚申报单》由企管部根据上报资料审核,按相关责权审批后执行,其中 处罚结果由企管部在本月工资中予以执行; 《处罚通知书》由本人及相应领导签 字确认后,于 48 小时内将现金交至结算中心,把结算中心开具的缴款凭证交至 企管部,否则给予双倍处罚。

3、如当事人拒签,执行时强制由工资中双倍扣除。

4、个人处罚记录收入个人档案,作为本人考核依据。

二、处罚申诉 1、在处罚过程中,员工如认为受到不公平对待或对处罚结果感到不满意可向实 施处罚的直接上级或总经理进行申诉。

2、申诉流程:被处罚员工填写《申诉表》→将《申诉表》交予实施处罚部门的 直接上级或总经理→被处罚员工在一周内将《申诉表》交至实施处罚部门(一周 之后视为无效) 。

3、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罚决定的执行(受理复议部门要求暂停执行的除外) ,如 申诉结果改变或撤销了处罚决定,按执行回转方式办理。

企业员工考勤打卡管理制度 篇四

1、缩短工作时间。

主要针对特别繁重和过度紧张劳动,夜班工作,哺乳期的女职工。

2、计件工作时间。

按计件定额工作。

3、不定时工作时间。

主要为公司领导、外勤、部分值班人员、推销员、司机、装卸工 等,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

4、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

按标准工作日换算 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 遵照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

1、每周公休日 2 天。

2、法定节假日: (1) 元旦,放假 1 日; (2) 春节,放假 3 日; (3) 国际劳动节,放假 1 日; (4) 国庆节,放假 2 日;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如妇女节、青年节、建军节、少数民族节日等。

第四章 考勤范围 第六条 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 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 考勤办法 第八条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采用考勤机打卡制度。

未采用考勤机的,可填写员工考勤 表。

第九条 任何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或签到。

第十条 员工忘记打卡或签到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一条 考勤设置 种类: 1. 迟到。

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

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

无故缺勤。

4、请假。

可细分为几种假。

5、出差。

6、外勤。

全天在外办事。

7、调休。

第十二条 员工须出示各类与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

第六章 考勤统计及评价 第十三条 行政主管负责每月填写月度考勤统计表。

第十四条 公司通过打分法综合评价每个员工的出勤情况。

第十五条 考勤计分办法。

1、迟到。

迟到 10 分钟扣 2 分,迟到 10~30 分钟扣 5 分,迟到 30~60 分钟扣 10 分, 迟到 60 分钟以上扣 20 分。

2、早退。

早退 10 分钟扣 2 分,早退 10~30 分钟扣 5 分,早退 30~60 分钟扣 10 分, 早退 60 分钟以上扣 20 分。

3、旷工。

旷工一次扣 20 分。

4、请假超期。

一天扣 20 分。

以 100 分为基数扣除,考勤成绩分为五级: 优: 90 分以上;良: 80~90 分;中: 70~79 分;及格: 60~69 分;差: 60 分以 下。

第十六条 公司依据员工考勤成绩决定员工的考勤奖励、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颁行。

2、小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时间 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8:50 至 12:00,下午为 1:10 至 5:30。

每周六、周日 休息,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2、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

3、所有人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 字批准,不办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4、迟到一小时之内,8:55—9:00 到公司的算迟到,以 1 元/分钟处罚(主管翻倍) , 上班时间开始后 5 分钟至 30 分钟内到者,按迟到论处;30 分钟至 1 小时到班者按旷工 1 小时论处;超过 1 小时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提前 15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旷工 1 小时论, 超过 15 分钟提前下班者按旷工半日论。

5、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 办私事处理。

6、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 3 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 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二、事假管理方法 1、事假应在前一日下午 5 时前申请,经主管查实认可并核准后方为有效,一次不得超 过 5 天。

2、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 14 天,超时为旷工。

3、事后申请视为旷工,但遇偶发事故

公司考勤制度 篇五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3条 基本定义

迟到:按规定上班时间没进入工作岗位打卡签到,视为迟到。迟到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计算。

早退:按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提前30分钟(含30分钟)以上离岗的按旷工半天计算。

旷工: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私自休假者;各种假期愈期不归,又无续假手续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视为旷工。

第4条 处罚标准

迟到、早退:每发生一次罚款10元,月内累计超过五次者,扣罚本人当月5%工资,超过十次(含十次)者,扣罚本人当月10%工资。

旷工:旷工半天者,罚款50元,并扣除半天固定工资;旷工一天者,罚款100元,并扣除一天固定工资;累计旷工二天者,罚款200元,并扣除两天固定工资;累计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二章 考勤规定

第5条 上班时间规定

后勤部 冬天: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8:00

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周日休息,休息日及工作时间原则上按规定执行,如变动、特殊情况以公司通知为准。

工作日内需每天四次打卡:

冬天:

A.上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上午7:00至

8:00点,下班打卡时间段为中午12:00至12:30。

B.下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时间为晚上17:30至18:30。

夏天:

C.上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上午7:00至8:00,下班打卡时间段为上午11:30至中午12:30。

D.下午上下班必须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时间段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时间段为下午18:00至晚上19:00。

门 店:冬天 一门店7:00—21:00 其它门店7:30-20:30

工作时间以倒班为准,实行上下午倒班制。工作日内实行每天两次打卡: 注:如特殊情况未按以上规定时间打卡,可按实际到岗时间打卡,后可经领导批准后申请补卡。

第6条 打卡规定

A.公司所有员工实行打卡上班,上下班必须按第5条规定打卡。

B.每天上班后由专人打开安装有OA考勤系统的电脑,找到考勤打卡界面,进行打卡上岗。

C.如因临时原因无法准时到达公司,须与规定上班时间之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D.因公外出或因其他公务等,上班或下班未打卡者,必须于上班后或次日下班前由各主管领导核准并说明理由补卡。

E.忘记打卡的员工, 需要其直接上级核实,情况属实的,后将漏掉打卡的时间经经理同意后给予补签。

F.公司领导及部门经理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G.总经理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分管部门。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总经理办公室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第7条 处罚标准

A.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每发现一次扣罚双方当事人10元。

B.员工要自觉爱护考勤卡,要保持卡面清洁,如有损坏或丢失,及时到办公室办理补卡手续,并交纳补卡费10元。

C.员工辞职(调离)时要将考勤卡交回公司,办理相应的手续,如有损坏或丢失,将给予10元的经济处罚。

D.部门主管对补卡审核不严格或包庇,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E.门店不遵守营业时间早关门、晚开门,每发现一次扣罚门店负责人20元。

第8条 考勤统计时间

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月初1-2号由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有员工的考勤进行审核。审核后考勤提交财务部作为制作工资的依据。

请假管理制度

第三章 各种假期规定

第9条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

病假:员工因病休假,需持有医院出具的医院诊断(三天以上),基层人员有事打电话请假、方可休息。因急诊,不能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应用电话向有权限批假者请假,并在24小时内持急诊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事假:员工确因有事需休假,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须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特殊情况来不及提前请假时,应用电话向有权限批假者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工伤:凡在工作中因发生事故而受到的伤害,经由所在部门写出事故报告并附医疗鉴定,经劳动部门认定方可确认为工伤。

丧假:只限员工直系亲属死亡时。

婚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结婚登记手续者,给予带薪婚假。

产假:为了保护怀孕女员工的身心健康,可享受3个月的假期。

第10条 相关规定

病假:员工休病假时,应提前提出请假申请,假期结束附(旗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如需续假应提前申请,病假每发生一人次(天)扣款30元。如超出请假天数,未办理请假手续,视为旷工,处罚标准按旷工处罚标准执行。

事假:员工请事假时,每发生一人次(天)扣款50元。

工伤:经行政管理中心鉴定后确认属于工伤的,福利待遇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含配偶父母)、按请假手续办理申请,可给予3个工作日丧假(不含旅途时间),丧假期间享受100%基本工资,超出假期按事假进行计算。

婚假:婚假须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可享受10天带薪婚假,一次连续休完。超出的假期按事假进行计算。

产假: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女员工享有90天产假,产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女职工产假结束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给予授乳假,一日两次,上下午各一次,每次1个小时。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享有3个工作日带薪假期。

第11条 请假方式

员工及部门主管请假,全部采用OA系统进行请假申请,按照审批流程审批批准后方可休假,具体情况参照《请假流程》。

附:《请假流程》

请假流程

公司所有员工全部用OA系统进行电脑请假,员工首先登陆OA系统,进入系统内在左边有功能导航、内部分设几大块,在个人办公内分设请假申请,选择请假申请后选择添加申请。请假流程共分四步:

提出请假申请——提交门店店长、主任、副店长、主管审批——零售管理科科长审批——经理审批

具体请假方法:

第一步:请假申请添加,申请时选择请假类型、请假时间起止,申请理由内写明请假理由,填写完成后进行保存。选中请假申请后提交请假申请。请假申请将会自动进入下一审批流程。

第二步:门店店长、主任、主管要随时登录自己的OA系统,系统会提示是否有需要审批的内容,如有打开我的审批,查询审批内容如同意或不同意在审核那选择自己的审核意见。如审核意见同意审批的申请将会自动进入下一审批流程。

第三部:零售管理科科长要随时登录自己的OA系统,具体审核程序同第二步一样。

第四步:经理对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批。

所部流程的审批意见最终会反馈到请假申请人,在我的申请内查看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