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个人文档 个人总结 工作总结 述职报告 心得体会 演讲稿 讲话致辞 实用文 教学资源 企业文化 公文写作范文 小论文

调查方案【通用多篇】

栏目: 实用文精选 / 发布于: / 人气:1.6W

调查方案【通用多篇】

调查方案 篇一

为贯彻落实县人口计生委开展流动人口调查通知要求,掌握我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促进我镇流动人口工作水平的提高,决定于3月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摸底工作,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全镇流出人口和流入人口的清理摸底,掌握全镇流动人口底数和区域分布情况,为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员信息管理系统,全面规范我镇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开展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提供可靠依据。

二、调查对象和调查期限

(一)调查期限

本次调查时点为3月1日零时。即3月1日零时的流出人口和流入人口。

时间安排:

调查准备:1月15日前

入户核查摸底:1月16日2月28日

入户核查登记:3月1日-3月15日

数据比对录入阶段:3月16日-3月31日

(二)调查对象

1、流出人口调查对象

(1)户籍在本行政区域,但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现居住地为外省(区、市)的0岁以上人口。

(2)户籍在本行政区域,但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现居住地为本省其它县(区、市)的0岁以上人口。

(3)户籍在本行政区域,但离开户籍地30日以上,现居住地为本县(区、市)内其它乡(镇、街道)的已婚育龄妇女。

其中,同城区间人户分离人口除外;婚嫁人员除外;因出差、就医、旅游、探亲、访友、服军役、在中等以上专业学校就学等人口除外。

2、流入人口调查对象

(1)统计期未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30日以上,非本省(区、市)户籍的0岁以上人口。

(2)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30日以上,户籍为本省(区、市)其它县(市、区)的0岁以上人口。

(3)在本行政区域内居住30日以上,户籍为本县(市、区)内其它乡镇的已婚妇女。

其中,同城区间人户分离人口除外;婚嫁人员除外;因出差、

就医、旅游、探亲、访友、服军役、在中等以上专业学校就学等人口除外。

三、调查内容和调查方式

流出人口调查主要涉及流出人口、流入人口在“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内的流向、婚育信息等基本情况和流动信息。

对春节期间返乡的流出人口在核查摸底时应重点询问返乡前流入地详细地址和春节后流出意向目的地,待标准时点(3月1日零时)后再确认其正式流动信息。流出人口在核查期间未返乡的,核查应采取询问亲属、知情者和查看有关资料的方式。流入人口调查采取直接询问调查对象并查看有关证照资料的方式,在核查摸底时应重点询问其返回意向,待标准时点后再确认其正式流动信息。

核查摸底和正式入户核查前,从“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将本乡镇、街道的流动人口信息从数据库中分村居导出,然后入户调查时进行信息核对,对其中的新变动信息进行登记、错漏信息进行修改和补充,对新增流动人口按照“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档所需信息进行登记。

本次信息核查采取以房屋为基础,要做到乡(镇、街道)不漏村(居)、村(居)不漏组(责任小区)、组(责任小区)不漏户(房)、户(房)不漏人、人不漏项。

对挂户在人才交流中心或学校人员、有户无房人员、空挂户人员等特殊情况的流出人口,也应纳入清理核查。

四、调查数据处理

(一)调查数据录入

由镇计生办负责录入、变更“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流出人口和流入人口信息。

(二)调查数据比对

对“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与“安徽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进行比对,流出人口信息不一致的依据正确的一方进行相应调整,流入地与流出地信息不一致的,双方相互沟通后依据正确的一方进行相应调整。

(三)对挂户在人才交流中心或学校人员、有户元房人员、空挂户人员、口袋户人员等特殊情况的流出人口,要在“安徽省全员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中其户籍所在村、居建档,并在备注中说明具体情况。

五、组织实施

成立流动人口专项清理领导组,组长:王礼青,副组长:李灯冰,成员:计生办所全体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流动人口专项清理行动的联络协调、信息沟通等日常工作,并协助领导组进行流动人口专项清理行动的督促和检查,各村、居委会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专项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镇计划生育领导组将对本次清理摸底调查质量进行抽查,并将此次清理工作纳入人口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

调查方案 篇二

活动主题:宣传雾霾知识 凝聚抗霾共识

活动目的:目前雾霾已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人们的生活,改变目前现状刻不容缓,但很多人对雾霾还缺乏理性的认识。因此通过一次有组织的活动来传播雾霾相关知识,促进人们理性的对待雾霾、防治雾霾很有意义。本次活动通过在人流集中地地方散发传单和口罩,来提高人们对雾霾的认识,争取让大众对雾霾既不麻痹大意也不害怕过度,并进而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凝聚共识战胜雾霾。

活动时间:待定

活动地点:光谷广场

活动参与对象:武汉工程大学化工与制药学院研究生会及社会群众 活动所需材料和经费预算:

1、2百个口罩

2、至少五百份宣传册

3、桌子,签字横幅,签字笔,袖章或绶带,展台海报,中性笔,贴板包含花边装饰,贴纸片,院旗

注意事项:

1、活动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能否有足够大的声势,因此人数不应少于十个人,而且应该有绶带,标语等醒目的学院标识和活动标识。

2、宣传册的制作是活动的前期准备的核心,需要群策群力,力求做到科学性、艺术性、文学性和针对性。

活动组织:主办:武汉工程大学化工与制药学院

承办:化工与制药学院研究生会

调查方案 篇三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资助宣传工作,确保政策宣传全覆盖,深入了解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状况,掌握贷款毕业生尤其是欠息的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就业状况,完善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后管理机制,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利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对贷款学生进行家访和调研的通知》(x教贷【20xx】x号)精神和我校贷款学生的具体情况,决定在暑假期间组织学生参与国家助学贷款暨困难生家访社会实践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一)加强国家、省里及学校资助政策宣传,发挥政策传播与励志引领的作用;

(二)加强助学贷款贷后管理,促进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良性运转,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各项资助制度和资助体系;

(三)深入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生的家庭实际状况,进一步宣传我校资助政策;

(四)为广大在校生提供社会实践机会,增强忧患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加强感恩意识的培养和教育。

二、活动时间

20xx年7月——8月

三、活动内容

(一)宣传国家、省里及我校对学生的奖励和资助政策(如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自身的努力和国家的资助,实现大学梦,传递正能量;

(二)了解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目前的家庭经济状况,贷款毕业生情况(就业单位等)、联系方式(电话、手机、通讯地址、E-ail、QQ等)以及拟还款意向等;

(三)了解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对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建议和对我校资助工作的建议;

(四)宣传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新系统及新的还款付息方式;

(五)了解在校期间享受过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现状;

(六)收集受助学生家长对我校资助工作及学生教育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四、活动要求

(一)此次调查面向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至今未联系上的毕业生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二)各学院要结合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调查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活动方案于7月6日之前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各学院走访调查时须携带《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奖助政策简介》(附七)、《介绍信》(附三)和《关于贷款毕业生使用支付宝还息还本的相关说明》(附四);

(四)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学院做好调查记录和资料的整理,并于20xx年9月20日之前报送调查登记表(附一或附五)、统计表(附二或附六)、社会实践的有关记录材料(纸质、图片等)和调查情况报告。调查报告要包括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调研取得的效果、发现问题及工作建议等内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各学院活动方案及调查情况报告,核销部分费用;

(五)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努力提高调研效果,使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为加强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开展、做好认定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续管理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调查方案 篇四

一、调查目的:通过了解大学生个人理财情况,从而帮助其制定合理的个人理财方案。

二、调查对象:在校大学生

三、调查项目:个人信息情况调查

个人理财现状

个人理财认识

四、调查时间:20xx年x月

调查期限:30天

五、制定调查的组织实施计划

(一)调查机构:成立临时调查小组(10人左右)

(二)调查步骤:

1、制作调查问卷

2、分发调查问卷

3、回收调查问卷

4、分析总结

5、写调查报告

(三)人员及组织训练:

1、调查组员认真了解调查问卷的内容

2、人员分成5组,分别在学校各个人口密集场所发放调查问卷

3、调查小组成员及时回收调查问卷,并汇总后及时上交

六、调查方法:采访法(调查问卷)

调查问卷:

个人理财调查问卷

亲爱的朋友: 十分感谢您参加本次调查。这只是一些关于大学生对个人理财的态度。观念。看法和做法,不涉及您的个人隐私,调查结果用于纯学术研究性目的,谢谢合作。

个人信息情况调查 1、您的性别( )

A.男 B.女

2、您所在的城市类型( )

A.繁华大都市 B.大型城市 C.中型城市 D.中小型城市

3、您现在就读大学的哪一年级?( )

A.一年级 B.二年级 C.三年级 D.四年级

4您的专业方向是什么?()

A.哲学 B.经济学 C.法学 D.管理学 E.工学 F.理学 G.医学 H.农学 I.教育 J.文学 K.历史 L.艺术 M.其他

5、您每个月所需生活费的来源(多选)是( )

A.父母提供 B.勤工助学 C.奖学金 D.课余做兼职 E.其他

6、您每个月的生活费用大概是多少( )

A 。500元以下 B. 500到750元 C. 750到1000元 D.1000元以上

个人理财现状

7、您在一个月的生活费中,食品方面(包括零食饮料)的支出大概是 ( )

A. 300元以下 B.300-450元 C.450-600元 D.600元以上

8、您每月生活费是否有结余( )

A.有 B.月光族 C经常入不支出

9、如果有,有多少?( )

A.200元以下 B.200-400元 C.400-600元 D.600元以上

10、您会怎样处理?( )

A.存起来 B. 丰富精神生活 C.改善物质生活 D.进行投资活动

11、您是否有投资个人理财产品?( )

A.是 B.否

(如果是,请回答一下12-13题)

12、请您选择您过去或现在投资个人理财产品的种类:( )

A.存款 B.商业保险 C.银行个人理财产品 D.股票 E.其他

13、您投资个人理财产品的年平均收益属于以下哪一项?

A.20xx元以下 B.20xx-5000元 C.5001-10000元 D.10000元以上

个人理财认识

14、您认为您自己的理财能力如何?( )

A.花钱没计划 B.一般 C.较强理财能力

15、您现在认为理财的首要目标是? ( )

A.盈利 B.保值 C.合理花钱 D.其他

16、您认为个人财务管理能力对自己在适应未来社会工作中的作用如何 ( )

A.无所谓 B.作用不大 C.作用很大 D.生活必需技能

17、您对个人财务管理方面知识的了解程度如何? ( )

A 。十分了解 B 。知道个大概 C 。不太清楚 D.完全没概念

18、是否希望有一个针对大学生理财方案( )

A 。迫不及待 B.需要 C.一般 D.不需要

19、请您谈一下对个人理财的理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调查方案 篇五

为规范全县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工作,做好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衔接,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41号)及所附《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对象及职责

不动产权籍调查由麻江县国土资源局承担,具体工作由麻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实施。

二、利用已有各类调查成果,避免重复调查

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应当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申请登记时,应利用已有房屋、土地调查测绘成果,不再进行权籍调查,直接办理登记手续。

(一)土地、房屋权利人名称或者姓名变更的。

(二)土地、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注销的。

(四)土地、房屋权利人身份证明信息变更的。

(五)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为出资人的。

(六)土地、房屋用途变更的。

(七)土地、房屋共有性质变更的。

(八)房屋性质变更的。

(九)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十)空地及在建工程转移的。

(十一)成套住宅、商品房项目等,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销售给业主的,以及已购房屋再次转移的。

(十二)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等连房带地按项目整体转移的。

(十三)城镇私有房屋所有权转移的(但未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院落内房屋所有权全部登记在一个权利人名下且一次性整体转移的除外)。

(十四)企事业单位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整体转移的。

(十五)一般抵押权或最高额抵押权设定、变更、转移、注销的。

(十六)地役权设立、变更、转移、注销的。

(十七)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不动产买卖或抵押、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等需要办理预告登记的。

(十八)申请更正不动产登记内容的。

十九)申请异议登记设立、注销的。

(二十)申请补发、更换不动产权利证书的。

(二十一)查封登记(含轮候查封)、注销查封登记(含轮候查封)的。

三、开展权籍调查,保证权籍调查成果真实准确

(一)申请。权籍调查由不动产权利人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麻江县不动产权籍调查申请书》(附件1),并提供相关不动产的权属来源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权籍调查时应收的权属来源证明文件原则上比照该类不动产申请登记时所列要求提交。

(二)收件和受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县政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接收当事人提出的权籍调查申请。受理人员应当对照申请书中载明的不动产类型、范围、对象、种类、数量等,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房屋、土地、林木等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文件,保证提交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文件齐全且与申请调查内容一致,并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收件并向申请人出具《不动产权籍调查收件单》(附件2)。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4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不动产权籍调查补正材料告知书》(附件3),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属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不予受理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当自收件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不动产权籍调查不予受理通知单》(附件4),并说明相应的理由。

(三)内业资料收集整理。权籍调查申请受理后,权籍调查人员应当调取已有房屋土地调查、测绘和各类登记资料成果,并收集拟调查不动产是否存在查封、冻结、抵押等限制性信息。

相关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资料和数据存于其他不动产行业主管部门或档案部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也可以根据情况向县林业、农业、规划、档案等相关部门提出协助请求,从相关部门查询获取有关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文件及数据成果。

(四)权属调查。权籍调查人员应当结合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文件,现场勘察核实不动产权属状况。

对不动产权属来源资料合法,界址明确,经实地核实界址无变化的宗地,不再重新组织指界,可直接利用已有资料成果填写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来源资料中的界址不明确,或界址已经发生变化的,应当组织本宗地和相邻宗地权利人进行指界;无土地权属来源资料的,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经核实为合法拥有或使用的土地,可根据双方协商、实际利用状况及地方习惯指界。

指界过程中涉及违约缺席指界的,按照《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xx)中关于违约缺席指界的有关规定办理,其工作时间不计入权属调查工作期限。指界过程中发现存在土地权属争议问题的,权籍调查工作终止,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当及时将有关权属争议情况及争议处理的法定程序书面告知申请人。

权籍调查人员应当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和指界情况,结合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资料,绘制宗地草图,编制宗地代码及不动产单元代码,填写《地籍调查表》以及该类不动产权利所对应的相关调查表。

权属调查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但利用已有资料成果不再重新指界的,权属调查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不动产测量。权属调查完成后,未涉及原有不动产测量成果变化且符合测量技术标准的,直接引用已有不动产测量成果形成宗地图、房产分户图,不再重新进行测量。权籍调查人员应当利用已有不动产测量成果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表格。

不动产未开展过测量,或不动产发生变化需要进行重新测量的,申请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开展相关不动产测量。从事不动产测量的测绘单位,应当符合测绘的有关要求,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

不动产测量工作原则上应当由1家测绘单位承担完成。测绘单位接受申请人委托开展不动产测量工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委托人签订不动产测绘合同或协议。

测绘单位应当依据国土资源部《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20xx〕41号)有关规定,按照测绘合同的约定开展不动产测量工作,形成不动产测量报告、界址点成果表、宗地图、房产分户图及相应的矢量数据成果。相关报告成果的内容及要素应当齐全完整,符合有关行业测量技术标准的要求,满足直接导入不动产权籍空间数据库的入库标准。不动产数据成果应当提交1980年国家大地坐标系格式。测绘工作完成后,测绘单位应当将有关测绘成果提交给委托人。

(六)成果审查及入库。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量完成后,办理部门应当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的有关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对形成的权籍调查成果资料及测量成果数据进行审查,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表》(附件5)。审查合格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确认单》(附件6)。

引用已有调查成果不再对不动产重新测量的,权属调查完成后,直接进行成果审查。

审查合格的权籍调查数据成果,方可导入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形成临时数据图层。不动产登记完成后,正式更新权籍调查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成果审查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核实了解测绘情况的,测绘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协助做好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入库工作。

(七)成果归档。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结束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当对权籍调查成果进行整理、立卷、组卷、编目和归档。

四、相关要求

(一)《不动产权籍调查收件单》《不动产权籍调查补正材料告知书》《不动产权籍调查不予受理通知单》和《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确认单》按一式两份出具,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留档备查。

上述文件原则上应告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到场领取的,应在《送达证明》(附件7)上签收;当事人不到场领取的,可通过邮寄、留置、公告等方式送达,办理人员应当在《送达证明》上记载送达的有关情况。

(二)不动产测量成果中涉及房产测绘的,原则上在提交审查前还应当先经过房产实测成果审核。具体要求按照县住建局相关规定执行。

(三)权籍调查工作中发现原有宗地测绘、房产测量等成果不准确或确有错误的,应当在权籍调查相关表格调查记事栏中如实记载,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申请人。

(四)权籍调查时涉及2个以上权利人共有共用宗地,需要计算各自土地面积时,除各自独有(独用)面积按照有关要求测量计算外,共用部分可采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由共有土地权利人协商确定共有方式。共同共有土地的,不单独显示分摊土地面积,仅显示共同共有土地的总面积并标明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土地的,分摊土地面积按照各自约定的份额分摊计算。

(五)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共有部分调查表的有关内容,应当结合通过房产实测成果审核的有关房产数据填写。

(六)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全县统一启用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表格图例样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工作程序及要求开展权籍调查工作,形成相应的调查成果资料。本方案印发前,已按原有地籍调查、房产测量等程序进行的有关调查、测绘工作,仍按原有工作程序及要求形成调查、测绘成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的要求补充完善相应的不动产单元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