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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计划(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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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县司法局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计划

县司法局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计划(精选多篇)

县司法局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县域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等省市县各级文件精神,突出管理职能,优化服务职能,提升保障职能,积极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职能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抓点带面,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深刻认识加强县域司法行政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不断深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职能不断拓展和强化,地位和影响力日益提升。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势下,司法局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凸显出来,工作任务也愈加繁重。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局紧紧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把如何做大做强县域司法行政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积极作为、科学务实,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积极构建新型司法行政工作体系,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新局面。一是实现司法行政机关职权配置科学合理。强化司法行政综合执法、管理、服务、保障职能;使司法所的组织结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逐步达到规范化要求,形成权责一致、上下协调、执行有力、运转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通过进一步建章立制,保证司法行政工作各个方面、各个岗位、各个环节制度机制配套完备,各项业务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标准明确、流程明晰,使基层各项职能有序整合、各种资源有效利用。三是突出重心,打造亮点。进一步突出工作亮点,打造**司法行政工作品牌。将今年确定为“大调解机制建设提升年”和“社区矫正规范年”,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争创一流的工作激情,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的同时,立足实际、突出特色,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科学规范的体制机制,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增添新的活力和动力。

二、强化措施,全面落实做大做强县域司法行政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突出管理职能,建立社会化的特殊人群管控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全面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工作。健全完善从接收到解除矫正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执法标准、执法程序、执法行为,开展了“社区矫正规范年”活动。召开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和各镇(办)社区矫正人员移交大会,按照“衔接好 监管好 引导好”的工作思路,以“见人见档”为标准完成矫正人员交接。配齐配强了专兼职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对社区矫正队伍进行专业培训,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帮贫扶困工作。不断探索创新监管形式,丰富监管手段和教育内容,提高矫正科技含量,确保矫正质量和效果。截止目前,我县684名社区矫正人员,其中缓刑人员**名,假释人员91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10名已全面完成接收,对全县矫正人员,我们严格监管,建立了完整的个人档案,实现了管理到位,跟踪教育矫正到位的目标。并完成非监禁刑判前社会调查83起。

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大力推进“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关口前移,完善服刑在教人员信息资料库,对安帮对象建立无缝衔接管控机制,落实对“三无”人员等重点帮教对象的必接必送和有效安置措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服务、困难救助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制定曙光基地建设规划和标准,建立健全现有曙光基地的接收、管教各项制度和措施,力争建成集管、教、助于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帮助他们安全顺利地融入社会。目前,全县共有“两劳”回归人员762人,其中刑满释放678人,解除劳教**人,所有帮教对象都签定了《帮教安置工作责任状》和《帮教安置协议书》,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优化服务职能,建立多层次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打造法律援助民心工程。注重宣传,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深入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先争优”活动,树立法律援助良好形象,争创群众满意口碑。4月,大众日报社与山东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在基层”活动在我县开启,以此为契机,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法律援助在基层”宣传活动,并在**镇等镇举办了法律援助专项宣传和现场接案活动,将法律援助送到基层,送到农村,印制专门服务手册、联系卡一万份,分发到各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法律援助联络员手中,并组织工作人员对发放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确保宣传工作到位。深入开展了“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民生工程,不断降低援助门槛,扩大覆盖面,将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做好民生工作硬抓手,努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促进了社会和谐。今年以来,共办理援助案件数量**件,

接收法律咨询电话800余人次,接待群众来访咨询350余人次,避免纠纷7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900余万元,使更多困难群众获得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加强对法律工作者的指导和管理。加强法律工作者队伍参与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能力。围绕全县经济发展,不断优化法律服务资源,大力拓展业务领域,依托政府法律顾问团,开展专项服务活动

,为重点企业、重大工程建设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健全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化解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服务形式和载体,积极组织开展公益服务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今年以来,法律服务工作者共解答法律咨询**余人次,代理诉讼案件680件,非诉讼案件**件,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5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

深化完善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实施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和加强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要求,深入实施“法网”工程建设。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完善了“一村一顾问”制度、法律顾问与调解中心联动联调联防机制和重大情况报告等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普法宣传员、人民调解员、党委政府决策参谋员、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员的作用,鼓励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参与社会民生和文化建设,不断推进“法网”工程向纵深发展,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谐平安邹平作出积极贡献。截止目前,全县**个行政村法律顾问覆盖率为100%,各企业法律顾问覆盖率为87%,行政事业单位法律顾问覆盖率为92%。今年以来,各级法律顾问共解答法律咨询2935余人次,代理诉讼案件1841件,非诉讼案件1276件,参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起,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为群众维权,为政府维稳的职能作用。

做大做强公证业务。全面加强公证公信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零错证、零投诉、零上访”活动,细化流程,确保办案质量。广泛宣传公证工作,印发公证宣传手册、宣传画等材料3000余份,整合内部资源,将公证宣传融入到司法行政工作的方方面面(比如公证法律援助、公证普法宣传等),进一步扩大公证工作的影响力。积极开拓适应我县发展特点的新特优公证业务,在稳步发展民事公证业务的基础上,提升金融、经济类公证比重,提高各类金融风险防范能力.截至目前,共办理各类公证850余件,业务收费达45万余元,同比均增长20%以上。

(三)提升保障职能,营造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强化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强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普法为民,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推动科学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和“法治六创”活动,突出抓好对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创新法治文化载体,创建了普法网站,并运用手机短信、腾讯微博等新兴媒介普法,在县主要街道的大型普法依法治理宣传走廊也正式亮相,不断培育全体公民法治信仰。今年以来,共悬挂过街横幅600余条,张贴宣传标语1200余条,解答法律咨询2千余人次,印发宣传材料2万余份,并编印《三进三服务法律法规实务读本》6000余册。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面推进大调解机制建设工作。根据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要求,以《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实施“人网”工程建设,开展“大调解机制建设提升年”活动。加强县、镇(办)两级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强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预警等工作机制,广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牢牢把握调解工作的主动权,坚持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同时按照“统一受理、归口管理,分级处理,限期办结”的工作流程,逐步形成了“服务中心受理,多个窗口服务,多条渠道运转,多种形式调处”的工作格局。在全县司法行政暨大调解机制建设推进年工作会议上,对2014年以来涌现出来的全县优秀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进行了表彰奖励。加强管理,健全完善了专兼职人民调解员评聘制度,一季度一评,一年一聘,时刻保持调解队伍活力,新聘任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解除聘用4人。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起,2520起已调处完毕,避免群体性事件3起。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不断开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一是着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基于新进的各镇(办)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主要是从其他工作岗位调入的,对整个司法所业务工作并不熟悉,体制理顺以来,我们多次对各镇(办)司法所工作人员采取专项业务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进行集中培训,先后从山东司法警官学院聘请专家教授,从济南市司法局聘请全省优秀人民调解员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授课,着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截止目前,共开展各类培训达30余次。

二是扎实开展各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思想保障,结合开展“创先争优”和“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新变化、新气象。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扎实组织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专项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司法行政队伍,切实做到公正廉洁执法,文明高效执业,无私奉献,服务基层,真心为民。

三、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当前,经济体制不断变革,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增多,矛盾纠纷的多样性、复杂性和突发性特征日趋明显,这给司法行政机关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压上了重担子;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犯罪劳教数量持续上升,构成日趋复杂,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不断增多,给司法行政机关特殊人员管理工作增加了巨大压力;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权利意识、公民意识明显增强,对社会法制化管理期望值更高,给司法行政机关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任务艰巨,给司法行政机关做好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提出了新任务。

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我们的思想观念、体制机制、能力素质等方面还有许多不适应、不到位的地方,特别是局机关和各司法所人员不足及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充分等问题进一步凸显。

四、继往开来,全面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关键之年,是“六五”普法的第三年,也是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的攻坚之年,做好**年工作意义重大。**年**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统领,全力服务富裕安康文明幸福新邹平建设,强化“三个中心”,突出三个重点: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县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突出大调解机制建设重点;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建立加强**县社区矫正中心,突出社区矫正工作和安帮工作重点;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强化**县法律为民服务中心,强化法律服务职能。落实四项保障:加强“法网”工程建设,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保障基层法律诉求合理表达;加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法治邹平建设步伐,保障法治社会建设再掀新高潮;加强司法所规划化建设,保障基层基础建设开创新局面;加强司法行政干警队伍管理,开展公正廉洁执法,保障队伍建设实现新跨越。

(一)继续深入推进大调解机制建设,建立广覆盖的大调解机制建设推进机制,营造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深入推进人网工程建设。一是加强网络建设。深入实施《人民调解法》,大力推进县、镇两级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继续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将县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和镇调解组织建设作为推进全县大调解机制建设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和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推动矛盾纠纷多发行业、领域新型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快在土地征用拆迁、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三是深入推进“三调联动”“多调对接”。加强与公检法和信访、卫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多元化纠纷化解体系,形成科学化防范、常态化排查、法治化调解、信息化运作的能动调解机制。四是强化中心职能,充分发挥基层调委会作用。强化县域矛盾纠纷接待受理、分流指派化解、督办指导和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直接调处。强化县级调解中心辐射、管理功能,并履行好对镇调解中心、行业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效能。充分发挥基层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做到进村入户,积极履职,对可能引发纠纷的情况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发生的矛盾纠纷案件要做到敢于处理,勇于担当,充分发挥镇调委会的作用;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案件档案管理工作,对于口头调解的要有接待记录和谈话记录,对于形成调解协议的要形成卷宗。五是着力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工作。扎实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分析报告制度,认真研究把握矛盾纠纷发生发展的特点规律,坚持调防结合、归类化解,促进调解工作规范化、精细化、高效化。

(二)突出管理,建立社会化的特殊人群管控机制,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进一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全面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工作。一是成立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小组办公室职能,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职责,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在全县成立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实施统一管理,统一备案,加强社区矫正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从接收到解除矫正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执法标准、执法程序、执法行为,进一步配齐配强专兼职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对社区矫正队伍进行专业培训,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贫扶困、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工作。三是创新思路,提高矫正效果。不断探索创新监管形式,丰富监管手段和教育内容,提高矫正科技含量,确保矫正质量和效果。完善社区矫正人员危险性评估体系,实现信息化管理,启动社区矫正人员手机定位监管试点工作,尽快在全县范围内完成手机定位监管,使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实现社区矫正特殊人群管控零托管。建立健全经费全额保障和动态增长机制。严格执行非监禁刑判前社会调查制度和禁止令有关规定。

加大安置帮教工作力度。大力推进“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一体化”工程,关口前移,完善服刑在教人员信息资料库,对安帮对象建立无缝衔接管控机制,落实对“三无”人员等重点帮教对象的必接必送和有效安置措施。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服务、困难救助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制定曙光基地建设规划和标准,建立集管、教、助于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帮助他们安全顺利地融入社会。使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到95%,已衔接人员的帮教率、安置率分别达到100%、95%,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

(三)优化服务,建立多层次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整合司法行政资源,优化职能配置,加强系统内的优化组合,实现调解、公证、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有机联动,凝心聚力,成立邹平县法律为民服务中心,实现各项服务职能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依托中心平台,切实做好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切实提高司法行政综合服务职能和意识,提高中心影响力,更好的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一是打造法律援助民心工程。注重宣传,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让群众知晓法律援助制度和如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树立法律援助良好形象,争创群众满意口碑。集中工会、妇联、残联等7个部门,16个镇(办)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居)法律援助联络员的优势资源,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注重案件质量,确保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的规范化。二是加强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围绕全县经济发展,不断优化法律服务资源,大力拓展业务领域,依托政府法律顾问团,开展专项服务活动,为重点企业、重大工程建设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健全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化解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服务形式和载体,积极组织开展公益服务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三是做大做强公证业务。积极开拓适应我县发展特点的新特优公证业务,在稳步发展民事公证业务的基础上,提升金融、经济类公证比重,提高各类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全面加强公证公信力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零错证、零投诉、零上访”活动,细化流程,确保办案质量。

(四)强化保障,筑牢基础,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不断开创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深入实施“法网”工程建设。鼓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经济开发建设,参与社会民生和文化建设,创新载体,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普法宣传员、人民调解员、党委政府决策参谋员、矛盾纠纷信息预警员的作用,鼓励律师积极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和人民调解工作,为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作出积极贡献。深化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和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强化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强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普法为民,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推动科学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法律六进”和“法治六创”活动,突出抓好对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创新法治文化载体,丰富法律宣传形式,推进法治阵地创新建设,深化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培育全体公民法治信仰。

大力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努力做大做强县域司法行政工作,筑牢司法所基层阵地,实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补充司法所人员。要结合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职责,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协调各级党委政府,增加工作人员,满足全面履行职能的需要。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统一司法所标识,规范所务管理,规范档案管理,公开工作职责,加强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司法所队伍的执法服务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力争实现各司法所业务工作效能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的要求,把司法所建设成人民满意的窗口单位。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能。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开展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思想保障,结合开展“创先争优”和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新变化、新气象。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的科学化水平。做好司法行政干部技能培训工作,扎实组织开展好各项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司法行政队伍,切实做到公正廉洁执法,文明高效执业,无私奉献,服务基层,真心为民。

新的一年,全县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队伍一定继续保持勇往直前、力争上游的工作态度和干劲,团结奋进,开拓进取,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裕安康文明幸福新邹平做出更大贡献!

**年**月**日

第二篇:“司法局基层科年终总结及下一年思路”司法工作计划

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今年以来,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平安江北”创建为契机,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1-11月份,全区一般民间纠纷排查1255起,已调处成功1211起,成功率96.5%,重大疑难纠纷排查38起,成功调处38起,调处成功率100%,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30起,成功调处16起,其余的都落实了预防。2014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来,我区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司法局[2014]11号文件关于《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法对司法所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内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详尽规定。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区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地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统一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职责等上墙内容。目前已有4个司法所基本达到《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我们通过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加强业务学习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别组织司法所长,司法所内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宁海,鄞州区进行学习。在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三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区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群体性上访。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主动参与、指导。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四加大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力度。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预警方案。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今年调处了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几万元的重大纠纷。慈城镇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了专项调处,成功率达100%。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流情况,研讨复杂疑难问题。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请区法院民事庭的同志进行了解析和指导。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三、扎扎实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和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及时印发了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向区人大汇报了2014-2014年的帮教安置工作情况。并对127号令的落实开展了调研。统一设计印刷了安置帮教谈话登记本,并与区政法委、公安分局等部门协调统一了台帐。今年区、街道、镇共落实安置帮教经费15万,到05年10月底,全区共建有安置基地8个,今年1-11月份,我区共接收归正人员46名,重新违法犯罪2名。目前,全区共有473名归正人员,已落实帮教473名,安置435名,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2%。重新犯罪5个,管理犯罪率1%。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此人员地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二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工作。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要求,各司法所结合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在重要节庆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开展定期排查工作,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归正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分类管理。今年4月份对2014年归正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对象特别是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列为重点帮教对象,进行重点帮教。三针对新情况及时调研。针对2014年,我区部分辖区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有所提高,我局组织撰写了《积极探索努力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工作》的调研文章,在总结过去的经验的基础上,从安置方法、帮教方法、管理方法和综合治理四个方面论述了如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为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意义。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一是开展走访帮教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特困归正人员开展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局领导带领基层科同志下辖区走访了10户特困归正人员家庭,发给救济金3000元。各街道、慈城镇也组织了相应的走访帮教活动,共走访107户,发放救济金61840元。庄桥街道拨出专项资金3000元,用于走访帮教活动。使归正人员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二是开展“大墙内”帮教活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浙江少管所,对江北籍罪犯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同时提出了要求他们正确把握自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明年基层工作思路基层工作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中心,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抓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工作要点:

一、司法所工作

1、加大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大排查调处力度。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特别要加强国庆、“两会”等重大节庆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把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作为排查调处的重点。进一步健全预警性信息报送网络建设,确保预警性信息的畅通。继续抓好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例会制度、分析研究和探讨解决辖区内发生的一些疑难纠纷。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妥善处理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职能作用。二、人民调解工作

1、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工作网络。指导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发挥街道、镇调委会作用,提高涉法纠纷、群访纠纷和群体纠纷的调解实效。

2、加强调解干部的业务培训。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组织调解主任的培训工作。上半年局里举办一期全区调委会主任业务培训,继续组织好调解干部旁听民事案件审理。各司法所组织以会代训、以案析法、现场观摩等方式抓好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

3、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例会、登记、考评、统计、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市局确定的书面调解协议制作范围、内容和要求,规范制作调解协议,协议书一案一档,按规定备案。年内对街道、镇、村、社区调委会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进行一次抽查。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奖励机制,对人民调解员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三、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努力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继续抓好“三项”工程的落实。筹集使用好安置帮教专项经费,落实好安置优惠政策,创建安置基地。继续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活动,上半年对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积极开展对归正人员和矫正人员的帮教活动。狠抓安置帮教工作八项制度建设,实行对归正人员的分类管理,扎实抓好对重点归正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把重新违法犯罪率降低到最低限度。年内帮教率达到95%,安置率90%以上,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4%以内。认真贯彻《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区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作用,理顺关系,加强衔接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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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司法局基层科年终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思路

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平安江北”创建为契机,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1-11月份,全区一般民间纠纷排查1255起,已调处成功1211起,成功率96.5%,重大疑难纠纷排查38起,成功调处38起,调处成功率100%,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30起,成功调处16起,其余的都落实了预防。2014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今年来,我区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

(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司法局[2014]11号文件关于《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法对司法所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内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详尽规定。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区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地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统一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职责等上墙内容。目前已有4个司法所基本达到《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我们通过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加强业务学习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别组织司法所长,司法所内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宁海,鄞州区进行学习。在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区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群体性上访。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主动参与、指导。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加大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力度。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预警方案。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今年调处了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几万元的重大纠纷。慈城镇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了专项调处,成功率达100%。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流情况,研讨复杂疑难问题。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请区法院民事庭的同志进行了解析和指导。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

二、扎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

密切关注我区在城市化、工业化推进,利益格局深入调整和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坚持预防和调处并重,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一)因时制宜,狠抓热点问题。针对农村土地征用、城建规划、劳动和社会保障及节前突出的拖欠职工工资等引发的不安定因素等热点、难点问题,制定预案,加强对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力度。首先是组织学习了省、市关于春节和“两会”期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工作的通知精神,并召开了全区司法所长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下发了《关于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工作的通知》。同时,发挥基层各司法所人员身处一线的优势,调动其积极性。要求各司法所组织辖区调委会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其次各镇、街道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当作当前维护稳定的首要工作任务,分别召开村、社区居委会、企事业单位调解主任会议,将排查调处任务落实到基层。由于措施得力,元旦、春节和“两会”国庆期间没有发生影响大的群体性事件,并且民间纠纷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2%(去年春节和“两会”期间排查调处的矛盾为187件)。

(二)注重队伍建设,加强调研。年初,我区城区4个街道25个社区全部配备了专职调解干部。慈城镇新建了7个区域性调解组织和4个农村社区调委会。并对41个行政村调委会进行了整顿。针对我区新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这一新情况,我们及时组织调研,并

撰写了《如何发挥专职调解员的作用》的调研文章,从五个方面阐述了如何加强对专职调解员的聘用、培训、管理和监督,对今后在其他街道、镇推广此项工作具有指导意义。我们还组织开展了关于人民调解员经费落实地专项调研,力争出台一个更为合理,更为公平地报酬支付方式。另外,我们还配合区法院做好了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

(三)加强培训、提高技能。今年,我局组织了5批、5个街道和25个社区调委会主任参加旁听典型民事案件的庭审,让调解干部了解审理案件的程序和方法,正确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调解干部反映较好。由于城区社区与镇村调解干部的文化程度、调解水平存在差距,我们分批组织了城区调解干部和村调解干部培训班,在课程安排和内容深浅上作了精心准备,增强针对性,更好地提高他们的法律政策水平和道德水平、文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利用培训班也加强了对信访条例的宣传。白沙、文教、中马、孔浦街道、慈城镇也都举办了调解干部业务培训班。同时开展了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检查活动,制定了评分标准和表格,在自查地基础上,我们又组织司法所长一同进行抽查,对调解协议书说理不清、表达不充分,制作要件残缺等问题现场指明,提高了调解干部的业务素质,增强了调处矛盾纠纷的技能。

三、扎扎实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和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及时印发了宁波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向区人大汇报了2014-2014年的帮教安置工作情况。并对127号令的落实开展了调研。统一设计印刷了安置帮教谈话登记本,并与区政法委、公安分局等部门协调统一了台帐。今年区、街道、镇共落实安置帮教经费15万,到05年10月底,全区共建有安置基地8个,今年1-11月份,我区共接收归正人员46名,重新违法犯罪2名。目前,全区共有473名归正人员,已落实帮教473名,安置435名,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92%。重新犯罪5个,管理犯罪率1%。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此人员地重新违法犯罪,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二)深入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工作。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工作要求,各司法所结合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在重要节庆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开展定期排查工作,在排查的基础上,对归正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分类管理。今年4月份对2014年归正人员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对排查出的对象特别是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列为重点帮教对象,进行重点帮教。

(三)针对新情况及时调研。针对2014年,我区部分辖区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有所提高,我局组织撰写了《积极探索努力做好归正人员帮教工作》的调研文章,在总结过去的经验的基础上,从安置方法、帮教方法、管理方法和综合治理四个方面论述了如何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为今后的工作起到指导意义。

(四)组织形式多样的帮教活动。一是开展走访帮教活动。在元旦、春节期间对重点帮教对象和特困归正人员开展走访帮教送温暖活动,局领导带领基层科同志下辖区走访了10户特困归正人员家庭,发给救济金3000元。各街道、慈城镇也组织了相应的走访帮教活动,共走访107户,发放救济金61840元。庄桥街道拨出专项资金3000元,用于走访帮教活动。使归正人员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二是开展“大墙内”帮教活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帮教组,赴浙江少管所,对江北籍罪犯开展帮教活动。向服刑人员传达家乡政府和人民的问候,同时提出了要求他们正确把握自己,积极改造,争取早日出狱的希望。促进了服刑人员的改造,并为归正人员安置工作提前做好准备。

明年基层工作思路

基层工作总体思路: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中心,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抓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工作要点:

一、司法所工作

1、加大重大疑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大排查调处力度。坚持每月一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特别要加强国庆、“两会”等重大节庆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把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等作为排查调处的重点。进一步健全预警性信息报送网络建设,确保预警性信息的畅通。继续抓好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例会制度、分析研究和探讨解决辖区内发生的一些疑难纠纷。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妥善处理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职能作用。

2、进一步强化和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依照《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抓好司法所硬件和软件建设,推进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年内争取司法所全部达标,1-2家达到省“示范司法所”标准。加大考核力度,从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建设、档案规范管理建设等方面入手,对司法所实行工作目标考核。积极参与“综治中心”建设,更好地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利用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综治中心”中的独特优势,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促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二、人民调解工作

1、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发展区域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

工作网络。指导民营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发挥街道、镇调委会作用,提高涉法纠纷、群访纠纷和群体纠纷的调解实效。

2、加强调解干部的业务培训。按照司法部《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组织调解主任的培训工作。上半年局里举办一期全区调委会主任业务培训,继续组织好调解干部旁听民事案件审理。各司法所组织以会代训、以案析法、现场观摩等方式抓好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

3、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委员会、学习、例会、登记、考评、统计、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严格按照市局确定的书面调解协议制作范围、内容和要求,规范制作调解协议,协议书一案一档,按规定备案。年内对街道、镇、村、社区调委会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进行一次抽查。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奖励机制,对人民调解员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三、安置帮教工作

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的要求,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努力形成规范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继续抓好“三项”工程的落实。筹集使用好安置帮教专项经费,落实好安置优惠政策,创建安置基地。继续开展对归正人员的排查活动,上半年对归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作用,积极开展对归正人员和矫正人员的帮教活动。狠抓安置帮教工作八项制度建设,实行对归正人员的分类管理,扎实抓好对重点归正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把重新违法犯罪率降低到最低限度。年内帮教率达到95%,安置率90%以上,年度重新犯罪率控制在4%以内。认真贯彻《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宁波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区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作用,理顺关系,加强衔接与协调。

第四篇:司法局基层科年终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思路

司法局基层科年终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我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平安江北”创建为契机,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我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

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1-11月份,全区一般民间纠纷排查1255起,已调处成功1211起,成功率96.5,重大疑难纠纷排查38起,成功调处38起,调处成功率100,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30起,成功调处16起,其余的都落实了预防。2014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今年来,我区在推进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并以此为契机,有力的促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发展。

(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我区司法所行政工作整体水平,充分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市司法局[2014]11号文件关于《宁波市新一轮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江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办法对司法所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内部管理、考核方式等都作了详尽规定。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力争用三年时间,使全区司法所全面达到新一轮规范化建设标准的要求。并加强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地指导力度,就司法所建设,制度上墙等内容多次走访,统一制订司法所管理制度、司法所职责等上墙内容。目前已有4个司法所基本达到《新一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标准。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我们通过继续开展“人民满意的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并加强业务学习和相互交流,今年,分别组织司法所长,司法所内勤外出考察。先后到宁海,鄞州区进行学习。在组织人民调解干部培训班的同时,要求各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参加。通过多种形式的培训交流,提高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发挥职能、促进和谐发展。今年,指导司法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新要求,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生动活泼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区司法所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为基层政府提司法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防止群体性上访。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期间主动参与、指导。基层司法所通过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为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加大重大疑难纠纷调处力度。以排查为先导,狠抓重点纠纷的调处。按照市局的要求各司法所都制定了辖区内不安定因素的预警方案。坚持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制度,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慈城镇、庄桥、洪塘街道今年调处了多起赔偿金额达十几万元的重大纠纷。慈城镇司法所对去年遗留的重大疑难纠纷进行了专项调处,成功率达100。坚持每季度一次的司法所长排调联席会议制度,分析交流情况,研讨复杂疑难问题。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请区法院民事庭的同志进行了解析和指导。对近期的主要矛盾纠纷进行了分析预防,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水平。

第五篇:工作总结和下一年计划

工作总结及下一个学年计划

张扬2014年9月10日

我是一名刚走进教育领域的人,我面对外国人做口译时,心里一点也不紧张、很自如,但当我第一次面对这些孩子的时候,心里还是有一定的压力的。他们喜欢我的讲课吗?

其实我是很适合做老师这份工作的,因为我很想把我所学的知识传授给他们,但是在我辅导学生时候,谁知我太性急了,反而适得其反。于是我找了树人中学和扬州中学的资深教师请教教学方面的一些问题,更加主要的是我在教学方面得到了王校长和严校长的指导,王校长和严校长对我的指导对我来说是醍醐灌顶,他们把他们在多年在教学岗位所积累的宝贵经验毫无保留地传授给我。我在暑期期间教授了一名王同学(新高一学生),由于该学生英语基础比较好,我在教学时,一边讲授书本上的知识,同时也结合2014年英语高考试题,给那个同学进行讲解,力图使学生能够学到比在学校课堂上学习得更加多的知识,在模块一的讲解过程中,我给该同学讲解了定语从句、非谓语动词和情态动词,并且结合历年高考试题,给同学系统讲解了高考对这三个语法点的考试要求, 并且带着该同学做(推荐打开本站:)了涉及这些语法点的高考试题。在教学过程中,我也根据我以前在口译行业的经验,给该同学讲解了一些中国人在运用英语时的一些错误,并且在课堂上尽量用英语讲课,提高学生的口语能力。暑期我还教了两名同学,分别是刘同学和张同学,虽然我大学学习的是英语,通过了专业八级,并且拿到了教育部的二级笔译证书,我急于想把每堂课讲的充实,对

得起家长付出的信任,我在讲课时忽略了每个学生的个体差异,导致讲课没有幽默感,教学有点倾向于填鸭式,这是我该反省的。暑期我还带了一个新初三的班级,在此期间,我认真备课,结合2014年江苏省各个省市的中考试卷,给同学们进行课程讲解,同样,我在教学过程中急于想教授知识点,忽略了教学的幽默感和互动性,与此同时,我应该在教学时应该用英语教学(辅之以汉语教学),这样可以在第一节课就能吸引住学生。对于以上的教学实践,我总结出以下几点:

1.要熟悉教材。2.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辅导。3.在第一堂课要吸引住学生。4.要了解到学生的需要。5.注意教学中的互动。6.在这些基础上,才能谈到提高学生的成绩。

在平时,我也不断提高和充实自己,比如在扬州教育局网站上看名师大讲堂,看双金麟等老师怎么讲授高考考点,同时我也在学习教育心理学,力争掌握学生的心理。

在今后的岁月里,我要力争做一个合格的补习班老师,能够同时带6名一对一学生,并且在寒假中争取带上一个大班。我要继续向严校长和范老师学习,遇到教学问题要向他们请教,成为孩子们喜欢、家长们信任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