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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工商职能 多种措施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栏目: 工商质监公文写作范文 / 发布于: / 人气:1.11W
立足工商职能 多种措施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四川省工商机关立足工商职能 多种措施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农业生产资料市场能否健康有序发展,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是一项民生工程。近年来,四川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工作部署,立足工商职能,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促进了农资市场秩序的进一步好转。
一、严格市场主体准入,守住农资商品质量安全源头关
一是严格执行市场主体准入制度,从源头牢牢把住农资商品质量安全关。通过落实“五严格”(即:严格掌握前置审批,严格核定登记事项,严格履行登记程序,严格执行登记时限,严格落实登记审核责任制),坚决把不具备登记条件的农资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拒之于市场大门之外。
二是各地工商机关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换验照等机会,认真清理整顿了政企不分和乱挂靠、乱挂钩的农资经营企业,对省内的近4万余户农资商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全面建立了经济户口,详细记录了经营者姓名、经营地址、经营范围和信用状况,提高了动态监管水平。部分市、州工商局建立了详细的农资经营企业信息库,开辟农资企业信息网,发挥信息发布、查询、警示、监管的作用,服务农民群众。
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农资市场健康发展
一是严格台帐制度的落实,推行农资商品准入退出备案制度。要求农资经营户购进农资商品时,供货方需提供生产单位的主要资格证明文件和农资商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凡不具备上述条件的,不得上市销售,并由工商部门实行上市农资商品准入退出备案登记。同时,督促落实农资经营者建立健全“两帐两票一卡一书”制度,实现农资商品可追溯式管理。
二是完善企业信用监管制度,打造诚信经营氛围。各地根据市场主体资格、商业信用、合同履约率、守法程度、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信息指标的综合情况,对农资经营者以ABCD四级信用标准进行划分,并根据其信用级别进行分类动态监管。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创建农资诚信企业,培育知名农资商标,规范农资广告行为,鼓励优质农资占领市场,压缩假劣农资市场空间,促进农资市场健康发展。
三、突出专项整治重点,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
全省工商系统在农忙时段,加强了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城郊结合部、农村经营网点等重点区域,以及肥料、农药、种子、农机具等重点农资商品的专项整治检查。
一是清理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出租证照等行为。严查制作、发布虚假农资广告和商标侵权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农资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防止虚假广告通过大众传媒向农村传播。同时严厉打击以委托加工、授权使用、监制等名义加工生产“傍名牌”农资商品的行为。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提升监管执法合力。加强与农业、畜牧、质监等涉农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情况通报,执法协作等多项合作机制,对检查发现的无管辖权的案件及时通报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对重大的、专业性较强的问题,实施部门联动,共同派人参与处理。
三是加大农资质量监测,完善信息预警监测体系。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农资质量监测计划,提高抽查密度,并将农资商品质量监测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发布消费警示,防止不合格农资商品流入农村。对农资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和暴露的监管薄弱点,各地工商部门加强了对不合格率高的农资商品的重点监管和重点整治,以进一步提高农资质量安全。
在2011年开展的农资市场整治行动中,全省工商系统共检查各类农资生产经营户25788户次,整顿农资经营市场4046个次,取缔无照经营124户,立案查处各类农资案件453件,案值405.11万元,罚没款208.86万元。通过整顿,进一步规范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和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健全消费维权网络,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一是建立健全“12315”投诉举报监督防范网络。全省基本建成了以市、州局12315指挥中心、县12315投诉中心、乡镇消委分会、村社维权站为依托的红盾维权四级网络。各市县级局、基层所实现计算机网络连接,普遍开通了市、县(区)“集中受理、分级处理、快速反应”的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今年以来,全省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受理农资投诉案156件、处理率均达到100%,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69.56万元。
二是突出村级维权站建设,加大农村维权力度。全省大部分市、州工商局把“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延伸到各行政村,全省共设立村级农资消费者举报申诉联络站5724个,聘请了农资商品义务监督员和联络员12043名,解决了农民举报申诉难的实际问题,农民不出村就能投诉举报,实现乡乡有联络,处处可申诉。
三是注重宣传舆论造势,努力增强维权意识。农忙时节,各地积极组织有关人员把工商法规送下乡,深入到农村、院坝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印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以及《常用农资真伪鉴别办法》和《禁用农药》等宣传资料;利用图片、资料、实物和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让农民群众掌握假劣农资的识别方法,宣传红盾打假护农有关政策,鼓励全社会参与打假,共同维护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