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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管理制度(精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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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管理制度(精选10篇)

篇1:计算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安全保护条例》和《xx省信息条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中心要加强对计算机机房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本制度的贯彻落实,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计算机机房安全。

第二章 机房人员出入

第三条 进入机房必须换穿工作鞋,严禁直接着鞋进入。

第四条 非机房管理人员进入机房,必须经中心领导同意后,由指定人员陪同下方可入内,进入机房后,必须严格听从机房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操作机房内一切设备。

第五条 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机房。

第六条 严禁在机房会客。

第七条 严禁在机房留宿。

第三章 机房环境

第八条 机房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和适宜的温度、湿度。计算机、网络设备、配电设备、工作桌椅、地板及其他相关设备必须保持清洁。

第九条 机房内物品必须摆放整齐。严禁在机房内堆放杂物。严禁将茶杯、报纸、杂志等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机房。

第十条 机房内严禁存放复印纸、打印纸等易燃物品。

第十一条 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喝水、吃零食,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二条 机房内必须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聚众聊天。

第四章 机房物品

第十三条 机房内一切物品,未经机房管理人员的'同意,不得随意挪动、拆卸和带出机房。

第十四条 未经机房管理人员同意,外来物品严禁带入机房。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废弃数据和介质销毁制度。

第十六条 存放业务应用系统,业务数据及相关信息的任何介质,严禁外借,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中心领导批准。

第十七条 计算机网络及其附属设备,其他机房专用设备,必须由指定的管理人员或委托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安装、拆卸和操作,其他人不得随意安装、拆卸和操作。

第十八条 建立机房计算机网络及其附属设备、其他机房专用设备档案,内容包括厂牌、型号、设备编号、设备来源,安装记录和变动情况、启用日期、设备管理员、设备故障情况及检修记录、报废记录等。

第十九条 定期对机房所有设备进行检查核实,确保所有设备运行正常和不遗失。对机房内有故障的设备,需修理的,必须经中心领导同意后进行。现场维修时,须有管理人员在场监督。

第五章 机房系统运行

第二十条 机房设备的开关操作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说明进行。在关闭系统前,应查看是否有用户在使用,所有用户退出后才可关闭。

第二十一条 经批准,使用软盘、硬盘和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安装、设置、变更应用系统、数据和信息时,必须经检测无毒后进行。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软盘、硬盘和光盘等移动储存介质。如需使用外来软盘 、硬盘和光盘等移动储存介质,必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确认,没有病毒后方可使用、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二条 机房内设备及系统运行实行专人负责管理为主、值班人员监控为辅的制度。

第二十三条 开发系统和业务系统分离制。程序员只能在开发系统上工作。业务用机不得用于项目开发,不得含有源程序、开发工具、编译工具、链接工具等工具软件,不得使用与业务无关的任何存贮介质。

第二十四条 启用新的业务应用系统或变更现有的业务应用系统应附有安装或操作说明书(包括系统安装或变更步骤、参数和注意事项)。经中心报主管领导审定同意后,由系统管理人员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中心技术人员和开发人员现场监督。操作前,必须对原有系统和数据进行备份;操作后,必须填写日志记录。

第二十五条 业务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经中心领导审定同意后,由中心技术人员,开发人员或系统管理员进行检查,修改和维护,同时作好详细记录。

第二十六条 严禁在机房内任何计算机安装与业务无关的软件。

第二十七条 严禁带病毒的计算机在机房内连入局域网。

第二十八条 严禁擅自在机房内任何计算机上创建、修改、删除文件或目录。

第二十九条 严格按照数据备份要求完成数据和系统的备份工作,严禁在完成备份工作前擅自关机。

第六章 机房安全

第三十条 严禁各岗位工作人员越权操作,对重要的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应分级加设系统口令,以防机密信息的泄露。

第三十一条 涉密计算机、服务器及系统的管理员口令其长度必须超过八位,并且包含有字符和数字,口令每月至少更换一次。

第三十二条 涉及密码的文件必须妥善保存。不得随意公布。

第三十三条 机房列为本单位重点防火部门,机房值班人员要熟悉机房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及使用方法,并定期检查或更换。

第三十四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机房,因工作需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用后必须置于安全状态,妥善保存。

第三十五条 机房用电量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在机房内使用电炉,取暖炉等非计算机设备。

第三十六条 机房内使用电烙铁要严格控制,必须使用时,应按规定操作,有专人看守,确保安全。

第三十七条 定期对机房供电系统及照明器具进行检查,防止因线路、开关老化损坏而短路造成火灾。

第三十八条 机房值班人员要熟悉设备电源和照明用电以及其他电气设备总开关的位置,掌握切断电源的方法和步骤。发现火情,沉着应对、果断处置,先切断电源及通风系统,采取有效措施灭火,同时将情况报告中心领导。

第三十九条 机房内除指定互联网接入设备外,严禁其他任何设备及任何方式接入互联网,对联接互联网的设备需设置防火墙。

第四十条 机房内允许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及其他设备,访问互联网时,必须物理中断与局域网和广域网的联接,以防内部数据信息泄露和受到恶意攻击。

第七章 机房值班执勤

第四十一条 建立机房值班执勤制度,指定机房管理员。

第四十二条 机房管理员必须认真,详细填写值班记录表,必须保持机房整洁。

第四十三条 机房管理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有权监督和处理。

第四十四条 每周一定期对机房进行清扫,保证整个机房的整洁。

第四十五条 每月最后一周对机房内计算机及其他设备进行除尘和检查。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对违反本制度并造成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监督管理负责人的责任。

第四十七条 信息中心指定的机房值班管理员,设备管理员为直接负责人。中心领导为监督管理负责人。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篇2: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采用计算机对企业进行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的途径。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推广应用计算机管理,对增加工厂经济效益将起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计算机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条 归口管理单位:

1、微型以上档次的计算机管理单位为企业管理科。

2、过程控制的计算机(主要指单板机)管理为总师办。

(以下内容不包括实时控制用单板机)

第三条 管理员职责:

1、负责计算机运用的长远规划。

2、根据资金的安排,负责机器及外设、备件的计划、采购。

3、负责软件的开发规划制定,组织开发成果鉴定。

4、与教育部门使用,组织计算机技术培训。

5、对分散使用的计算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第四条 硬件使用:

1、各单位使用计算机,需提出上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机型、外设使用。

2、上机申请分为:单次上机、每月定时上机、每日定时上机三类。

3、软件开发,上机时间较多的单位,可以申请配置机器。

第五条 软件管理:

1、各单位需开发的应用软件,应向企管科提出申请。

2、应用软件的开发分为自力开发、协作开发、委托开发三类。

3、企管科负责与外单位在有偿或对等的基础上进行软件交流。

(三)软件开发任务书的编制与审批

第六条 编制依据:

1、厂部对软件开发的总体及项目的要求;

2、各单位要求开发的项目;

3、设备及软件开发人员的能力。

第七条 任务书内容:

1、软件名称;

2、软件应能达到的技术性能;

3、软件的操作环境;

4、更高层次软件对开发软件的要求;

5、工作进度计划;

6、设计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协作单位情况;

7、经费预算。

第八条 任务书的审批:

设计任务书编制完成后,由企管科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审议,认定可行后,由企管科科长批准。

(四)软件鉴定

第九条 鉴定的基本要求:

软件全部开发完成后,需经三个月到一年的实践运行(视软件复杂程序),才能申请鉴定。

第十条 鉴定资料:

软件鉴定前,必须向鉴定小级提供下述资料(其中3―7项资料各二份)。

1、设计任务书;

2、软件实现的功能;

3、使用机型,对外存外设的要求,软件支撑环境;

4、软件设计的流程图;

5、源程序清单;

6、数据库结构;

7、标准化室审议报告;

8、用户意见书。

第十一条 鉴定小组的组成与鉴定程序:

1、鉴定小组成员由厂长、企这科、计划科、财务科、总师办、标准化室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厂长担任组长;

2、鉴定的议程:

(1)软件设计者对软件的介绍;

(2)宣读标准化审查报告;

(3)用户代表发言

(4)操作示范;

(5)讨论鉴定结果及提出进一步修改的建议;

(6)通过鉴定报告,鉴定小组成员并签字。

第十二条 鉴定后的工作:

1、整理资料、存档;

2、将鉴定会的意见反馈到各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 软件的维护与完善。

1、软件开发人员对开发的软件要经常维护和不断完善,并对软件操作者和后续开发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2、完善的软件,年底应向计算机管理人员提供修改的程序清单。

(五)操作证管理

第十四条 操作证由企业管理科统一归口管理,每年审核一次。

篇3:计算机管理制度

第一条、出入管理

(一)机房钥匙由专人保管,不能随意转借,丢失要及时声明。

(二)机房工作人员早进入、晚离开时检查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检查空调运行是否正常;离开时察看灯、门、窗、锁是否关好,关闭不需要打开的设备。

(三)非工作人员、外单位来访人员或其他人员进入机房,需事先征得主管领导同意,并保证至少一名机房工作人员在场。

(四)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中心机房无人时必须锁门。

(五)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能擅离岗位。

第二条、安全管理

(一)机房工作人员随时监控中心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正确规程进行操作,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

(二)完善网络安全机制,定时升级病毒库,及时做好防“黑”、防病毒工作。

(三)非机房工作人员一律不准擅自操作本机房任何设备。

(四)机房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密码管理规定,对操作密码定期更改,任何密码不得外泄。

)机房工作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中心各种信息资料与数据。

(六)中心机房内严禁吸烟、喝水、饮食、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保持机房安静。

(七)定期对机房内设置的消防器材、设备、不间断电源进行检查及维护,以保证其有效性。

(八)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机房及周边地区严禁烟火,不能明火作业。

第三条、操作管理

(一)机房工作人员应密切监视中心设备运行状况,确保安全、高效运行。

(二)严格做好各种数据、文件的备份工作。所有重要图片、文档和中心服务器数据库要定期进行备份,由专人保管。

(三)机房工作人员未经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在中心机房设备上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配置,严禁在机房设备上安装无关的软件。

(四)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每日对机房环境进行清洁,以保持机房整洁;定期进行一次大清扫,对机器设备吸尘清洁。

(六)部门负责人应定期与不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并作为人员考核之依据。

篇4:计算机管理制度

关于计算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程是为了使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使用、管理、信息安全、资源共享有所遵循,规范公司上网操作流程,提高网络系统安全性,提高办公效率而制定。

第二条 相关定义:

周边或外部设备:泛指计算机及其网络基本配置外之附属设备如光驱、软驱、复印机、打印机、扫描仪、MODEM、UPS、电源、传真机等;

向外发送的数据:包括对外刻录的光盘,因工作需要向外发送的电子文件及通过其它途径传递的资料;

有效数据:指工作所需的各种文档,不包括音乐、影视、生活图片或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文件。

第二章 硬件管理

第三条 公司的所有计算机硬件及相关的周边及外部设备的采购、使用、报废等须经信息部审核同意;若有未经信息部审核的信

息化设备的使用,信息部没有义务为其提供任何类型的服务支持。

第四条 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及应用公司的计算机,信息部对公司 1

内的所有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进行编号并登记注册,其中包含每台机的型号、使用部门、使用人、用途等。任何人未经信息部充许,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配置。

第五条 公司计算机设备的资产管理权分属各个使用部门所有。公司员工不得滥用计算机设备,使用者有义务对自己所使用的计算机设备的资产负责;对计算机硬件设备的损坏、丢失、被盗等情况,必须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以及信息部。

第六条 笔记本电脑等移动设备的用户要妥善保管,若发生任何相关设备的损坏或丢失,应该负责所有的相关费用;并且根据实际情况有义务负责部分或者全部的维修、重置等产生的费用。

第七条 公司计算机设备的故障原因的确定由信息部负责,如果公司员工在使用信息化设备中出现硬件故障,请填写《鑫升集团信息化设备维修及耗材申请单》注明机器编号及故障现象,或所需耗材型号等相关信息,并通知信息部人员确定故障原因以及维修。

第八条 计算机设备经信息部维修人员确定需外发维修的,由信息部负责开单外发,维修好后由信息部确认,使用部门从信息部领取维修回的设备。所有相关维修费用、耗费用,记入相关部门名下。

第九条 为了不影响工作,信息部对所有硬件损件的计算机、网络设备及周边或外部设备进行维修时对使用部门或使用人提供备

用机.(在公司配有备用机时)非信息部人员不得自行拆装、修理计算机硬件设备。

第三章 软件管理

第十条 公司计算机软件的使用、采购、相关技术培训等须由信息部审核同意;若有未经信息部审核的软件应用,信息部不提供相关的一切服务支持。

第十一条 公司计算机及其相关应用系统的使用者必须是经过上级主管和部门授权认可的公司人员。严禁非公司员工使用公司的计算机及计算机相关所有资源内容:未经上级领导或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得从其他人的计算机和相关的应用系统内获取非公用的相关数据信息。

第十二条 公司内计算机软件统一由信息部管理、安装,计算机使用者不得私自改动、删除或安装任何软件。当出现计算机软件故障损坏,应及时通知信息部更新并作记录。

第十三条 公司计算机用户不得改动所使用的计算机系统的相关软件设置(尤其:计算机名字、工P地址、浏览器的相关配置等);如果工作需要对计算机的软件设置需要进行一系列改动必须向信息部书面申请。

第十四条 对于公司的生产管理系统及其他网络应用系统用户,请 3

在用完系统后及时退出系统。

第十五条 不要在公司的计算机系统上安装非系统白带的与工作无关应用程序,此类程序会占用大量的系统资源,降低计算机系统的运行速度,降低用户的工作效率。

第十六条 严禁在公司的计算机系统上安装或玩计算机游戏,公司信息部人员会不定期检查公司计算机,如发现有游戏则由使用者负责。同时追究部门主管的责任

第四章 网络安全与病毒防护

第十七条 公司所有计算机使用者应开设自己的计算机系统登陆账号,该账号密码,必须使用非空、非账号本身之外的密码形式,密码不得以任何的书面形式的纪录或表示。公司E RP系统使用者的账号、登陆密码必须是非账号本身之外的密码形式,如需更改ERP账号密码顺与信息部门人员联系更改。

第十八条 所有计算机系统的各类账号(包括ERP系统)由信息部统一管理,信息部应对此做一专门档案,严格执行管理过程。

第十九条 公司的相应的生产管理系统用户要严格保密自己的账号密码:严禁用户通过任何方式的表示方法向他人泄露有关计算机账号的所有信息(包括账号ID、密码、账号属性、相关说明等)。

第二十条 所有公司员工必须接受相应的计算机安全教育,清楚公司有关的计算机管理条例,接受公司信息部对其计算机做的相关安全管理设置和操作。

第二十一条,所有敏感的数据或者机密数据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加密处理;并通过一定的物理安全措施进行备份保密存储。

第二十二条 每台计算机都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如发现病毒应及时通知信息部,以防止病毒蔓延殃及网络上其他的计算机用户;信息部要确保用户计算机上的防病毒软件的正常运行和及时的病毒代码的更新工作正常进行,严禁使用未安装杀毒软件的计算机系统。

第二十三条 所有移动数据存储介质(包括软盘、Z I P磁盘、U盘、移动硬盘等)在使用前,必须对其进行一次计算机病毒的查杀。

第二十四条 重视数据备份,各计算机用户请及时对自己的数据进行备份,最好能每周对自己的数据进行一次软盘(或者优盘)备份和一次硬盘备份。严禁将重要数据、文档存放在系统盘(如C盘)、系统桌面。

第二十五条 同一台计算机若有多个用户使用,各计算机用户请把自己的文件存放到自己的子目录下,自己操作自己的子目录,尽量不要改动他人的子目录。

第二十六条 公司网络里的各种数据及报表应严格控制在公司。

篇5:计算机管理制度

为加强计算机(包括笔记本电脑,以下同)及其网络的保密管理,确保计算机及其网络处理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和国家保密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涉密计算机登记备案制度。各部门应根据实际用途和所处理信息的密级,将计算机分为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对涉密计算机实行统一编号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专机专用,并在计算机显示器的左上方贴上相应的密级标识。

二、涉密计算机必须与国际互联网或其他非涉密网络物理隔离。

三、涉密计算机要设置开机密码和屏幕保护密码,密码长度不少于十个字符。

四、加强涉密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建立涉密存储介质的使用登记制度。凡储存了涉密信息的软盘、U盘、光盘、可移动硬盘等,应按所存储信息的密级,实行统一编号,明确专人负责,每年底交由校办公室集中保存于铁质文件柜中。

五、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修时,需告知校保密办,并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存等安全保密措施。安全保密人员和涉密计算机系统维修人员必须同在维修现场,并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六、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计算机等设备,必须经校保密办和本处室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七、涉密计算机的报废由校保密办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八、处理涉密信息的数字复印机和多功能一体机的维修、外送修理和报废参照本规定之第五条、第六条和第七条执行。

九、加强对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工作人员的保密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保密知识的教育,提高保密意识,定期组织检查。

十、任何人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必须做到“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严禁通过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工具软件传递涉密信息。

十一、安徽省委党校网站的信息发布和审核工作,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安徽省委党校网站信息发布管理暂行规定》。

十二、本规定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6:计算机管理制度

计算机房是学生进行计算机学习的场所,为了更好地保证学生的正常使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必须按照教师指定的序号就座,不得擅自更换座位。

2、学生和教师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的系统设置,不得擅自设置、更改密码。

3、不得拆装、破坏计算机硬件设备,如有类似情况发生,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予以赔偿,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未经管理教师同意,不得擅自携带软盘、光盘等存储设备进入计算机室,如有需要经管理教师同意后,将移动设备杀毒后方可使用。

5、不得在计算机室中正常教学秩序,如打闹、喧哗等,如有发现取消肇事者上机资格。

6、未经管理教师同意,不得擅自携带包、袋等物品进入计算机室。确实需要携带的,经管理教师同意后统一放置。

7、不得携带饮料、零食等食品进入计算机室,更不得在室内食用。如有发现取消上机资格。

8、不得乱扔杂物,应保持计算机室的环境卫生。

9、上网学习必须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10、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篇7:计算机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系学校贵重财产和精密设备,由专人负责,为确保软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转,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全校设立计算机财产总帐,设备调入调出应有明确记载,并定期清点,帐物相符。

三、计算机软件、硬件及其相关物品概不外借,确系工作需要的,须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四、确保学校课程资源的安全,任何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出校外。

五、非本校人员未经计算机管理人员批准不得使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经学校批准,安排外来人员参观时,须有学校指定人员陪同。

六、实施科学管理,确保每一台计算机都有负责人,提高计算机的利用率。

七、对计算机及其外设应当定期检查,定期保养,保证计算机运行安全可靠。

八、定期进行防病毒、查毒工作,做好重要数据备份工作。

九、禁止安装与工作内容无关的软件,不得利用学校网络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严禁利用本校计算机系统上网发布、浏览、下载、传送反动、色情及暴力的信息。

十、妥善保管软硬件设备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十一、采购计算机软硬件1000元以内,需填报申请报告,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购买。专项采购及金额较大的维修,应报学校领导逐级批准,依区财政局认可的方式定点采购。

十二、完整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报废需经专职人员鉴定、确认后,逐级审批后方可报废。

十三、使用人员如发现计算机系统运行异常,应及时与计算机管理人员联系,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拆开计算机调换设备配件。

十四、外请人员对计算机及外设进行维修时,学校应有人自始至终地陪同。

十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增强安全意识,应协同有关人员定期检查各种用电设备和门窗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电、防雷,防水工作。网络中心安装专业安防系统,晚上设专人值班。

篇8:公司计算机管理制度

1、公司计算机网络由专业人员负责维护和管理。

2、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计算机及网络设施负有保管责任。

3、笔记本电脑及附属设备要妥善保管好,如有遗失,由使用者本人负责。

4、不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无权调换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

5、电脑及网络设备,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注意防尘、防潮、防火。

6、对于关键的电脑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断电继电保护电源。

7、所有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并定期升级。

8、计算机需安装软件时,经有关领导同意后由专业人员负责安装。

9、严格控制使用外来软盘、光盘,不允许私自安装游戏软件。

10、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向计算机网络拷入软件或文档。

11、与外界交换数据时,必须在使用前通过杀毒软件检查后方可使用。

12、操作人员应正确使用计算机网络,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操作者承担相应责任。

13、电脑或网络出现故障后不得私自打开机箱进行拆卸,应及时向主管报告。

14、公司计算机网络为工作需要而配置,不得用于私人聊天、游戏、影视、音乐等非工作用途。

15、操作人员应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杀毒,发现病毒应当即清除,清除无效,要及时上报。

16、工作人员对保密文件资料不得提供共享,不得把软件或光盘随意外借,不得为外单位人员拷贝软件。

17、未经总经理同意,外来人员不得随意使用本单位的电脑及网络设备。

18、未经本机操作人员同意,公司工作人员不得使用他人的计算机。

19、下班时,按程序退出系统,关闭计算机电源。

20、定期做好文件备份,对动态计算机信息做到及时备份。

21、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将信息载体带出公司。

22、妥善保管计算机驱动程序,更换计算机时主动移交所有程序光盘,拷贝信息资料。

篇9:公司计算机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采用计算机对企业 进行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的途径。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推 广应用计算机管理,对增加工厂经济效益将起积极的促进作用。

篇10:公司计算机管理制度

1、归口管理单位:

(1)微型以上档次的计算机管理单位为企业管理科。

(2)过程控制的计算机(主要指单板机)管理为总工办。

(以下内容不包括实时控制用单板机)

2、管理员职责:

(1)负责计算机运用的长远规划。

(2)根据资金的安排,()负责机器及外设、备件的.计划、采购。

(3)负责软件的开发规划制定,组织开发成果鉴定。

(4)与教育部门使用,组织计算机技术培训。

(5)对分散使用的计算机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3、硬件使用:?

(1)各单位使用计算机,需提出上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机型、外设使用。

(2)上机申请分为:单次上机、每月定时上机、每日定时上机三类。

(3)软件开发,上机时间较多的单位,可以申请配置机器。

4、软件管理:

(1)各单位需开发的应用软件,应向企管科提出申请。

(2)应用软件的开发分为自力开发、协作开发、委托开发三类。

(3)企管科负责与外单位在有偿或对等的基础上进行软件交流。

第三条 软件开发任务书的编制与审批?

1、编制依据:?

(1)厂部对软件开发的总体及项目的要求;

(2)各单位要求开发的项目;

(3)设备及软件开发人员的能力。

2、任务书内容:?

(1)软件名称;

(2)软件应能达到的技术性能;

(3)软件的操作环境;

(4)更高层次软件对开发软件的要求;

(5)源程序清单;

(6)设计组织机构、人员安排、协作单位情况;

(7)经费预算。

3、任务书的审批:?

设计任务书编制完成后,由企管科组织有关科室进行审议,认定可行后,由企管科科长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