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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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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精品多篇】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篇一

1 目的

实施精细化管理,规范物资采购管理,加强物资采购的监控和管理,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物资采购及时、物美价廉,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物资采购活动,不包括工程项目及其配套物资的采购。 3 职责

3.1 总经理职责

3.1.1负责批准公司采购管理文件。

3.1.2负责批准公司物资采购计划及报告。

3.1.3负责对物资采购各类手续的核批工作。

3.2分管物资供应的总经理助理职责

3.2.1负责协助总经理建立和完善公司的物资采购管理体系。

3.2.2负责全权代表总经理管理物资采购的全面工作。

3.2.3负责物资采购方面相关文件的审核。

3.3其他公司领导,负责分管部门物资需求计划的审批

3.4资产财务部

3.4.1负责采购物资所需资金的筹备。

3.4.2负责对采购物资计划、报告及入帐手续的核对和审定工作。

3.4.3负责依据审批后的结算原始凭证办理结算。

3.5其他部门

行政人事部、资产财务部、生产品质部、设备保障部、熟料部、水泥部、、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本部门物资需求计划的申报及报告上报,负责对本专业涉及的需求物资验收工作。

3.6物资供应部

3.6.1负责物资采购市场信息的收集,供应商的开发与评价管理工作。

3.6.2负责物资采购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3.6.3负责物资票据入账申报工作。

3.6.4负责物资采购用款计划的提报

3.6.5负责对采购的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并采取纠正措施。

3.6.6负责仓储管理及日常出入库管理。

4 物资管理程序

5 内容与要求

5.1物资采购管理方针 按照“质量第一”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物资采购活动坚持做到:择优比价、招标采购,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物资需求,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

5.2物资采购的基本原则

“五适原则”即“适时、适质、适价、适量、适地”。

5.3物资需求申报及物资采购计划

5.3.1物资需求部门在科学分析、工作需要的基础上,本着合理、节俭的原则,制作物资需求计划或上报需求报告,并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5.3.2物资需求部门将物资需求计划或报告报分管领导审核。

5.3.3需求计划申报前做好沟通,加强计划性,避免物资积压及重复采购。审核后的计划单送仓库,由人员与现存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核对,再由分管物资供应的领导审批。

5.3.4采购计划最后报总经

理核准后转物资供应部办理。

5.3.5时间要求:物资需求部门在每月25号前上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的次月需求采购计划至仓库,仓库在2个工作日内核对后转报到分管物资供应部的领导。

5.4物资采购

5.4.1采购物资分为三类:A类 固定资产;B类 原材料及辅助原材料;C类 低值易耗品及其他。

5.4.2物资采购时限:一般物资采购周期为3周内,进口及机械加工等材料视实际情况确定,急需物资需求采购计划在计划单上注明“急需”字样,经总经理审批后直接采购。

5.4.3公司各部门所需物资,原则上由物资供应部统一采购,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及物资供应部同意不得自行采购,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核销账目。

5.4.4采购方式确定的优先级别:招标、议标、比质比价、定品牌、定点。

5.4.5物资供应部进行询价、比质比价,采购物资至少提供三家供应商询价结果,特殊原因需进行说明,例如:独家生产、垄断经营等,填写《物资采购比质比价单》,准确注明各比质比价商家全称、联系电话及联系人。按照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服务,同等服务比付款的原则,决定供方的采购方式。比质比价采购适用于除招标、议标、定点采购方式外的所有采购行为。

5.4.6招标采购是指有三家以上拟合作方,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具备招标条件的物资采购,通过公司内、外招标机构确定供方的采购方式。

司专业人员参与共同确定采购。 5.4.7采购金额在1-10万元之间,或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上不具备招标条件的物资采购,通过公

5.4.8特殊情况急需采购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紧急办理,事后需求单位补办正常手续。

5.4.9零星市场采购尽量定点采购外,其他采购将严格遵守采购规定,按合同规定执行。

5.4.10对于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设备,价格低廉、采购品种多,数量少的零星物资采购可以实行定点供应商采购。 定点供应商的确认物资供应部提出书面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核确定。因市场发生变化,定点供应商提供的物资价格发生变化,由物资供应部重新进行比质比价,认定价格,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确定。

5.4.11执行集团、管理区及公司相关管理标准,严格执行合同审批流程,合同条款在守法的基础上反应双方真实意愿,维护企业利益。

5.4.11对于因种种原因未能按计划采购的,物资供应部必须第一时间向分管物资供应的领导、物资需求部门负责人汇报、沟通。

5.5到货验收

5.5.1规范采购物资质量验证入库行为,保障生产,规范操作,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

5.5.2生产品质部、设备保障部、熟料部、水泥部、安全环保办等使用单位负责对相应物资的验收工作,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办公用品、计算机及其耗材等材料的验收工作。

5.5.3验收工作的主要内容:专业人员主要负责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和品质的验收,仓库主要负责确认供应商、清点数量的验收,同时确认到货物资与比质比价单上注明品牌和产地是否一致,并通知验收结果、退回不良物资或仲裁后退回不良物资。

5.5.4验收人在确认供应渠道无误的基础上,检查有无证明质量合格的凭证,如有应在凭据上注明到货日期,仓库作为验收单附件保管,作为验收依据。

仓库保管员根据验收单结论,验收通过,对货物的数量进行确认,填制入库单,并填制台账。

5.5.5验收不通过,采购部门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如无异议,作退货处理。对于验收不合格,但可以降级使用的物资,由验收部门提出意见,办理完降级使用手续后,经所在公司经理同意后方可入库。

5.5.6对于不合格品的处理,要建立不合格品处理记录,连续两次出现类似情况,取消其供方资格。

5.5.7仓库必须做好详细的物品发放记录,并保持物品规格型号、接受与发放数量等数据相一致,使用部门对重大物资做好使用记录。

5.6入库及出库

5.6.1仓库保管人员要确实做到账账相符、帐物相符,对仓库物资严格按仓库储存规定存放,切实做好五防(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工作。每月需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填制库存物资明细表。

5.6.2发票入库:采购人员收到发票,经核实信息无误后,转仓库保管员,保管员根据计划、到货及验收情况,办理入库手续填制入库单,经相关专业人员验收确认,经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核,报财

务确认,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转财务办理入帐手续。

5.6.3使用需求部门必须依据本部门每月提报的需求计划领用采购物品,做到及时准确,严禁浪费。

5.6.4物资发放:物资使用部门必须依据本部门提报的需求计划填制物资出库单,经本部门确认,单品≥20000元由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后,到仓库领取使用。

5.6.5仓保管必须认真核对《物资领用单》所填制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无误后方可发放。 物资使用部门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坚持节约成本严禁浪费的原则,仓库保管员整理出库单,转财务进行账务处理。

5.6.6属于交旧领新物资,须将旧物资上交后方可领用新物资。

5.6.7零星低值易耗物资与办公用品可采用小批量出库,做好使用记录。

5.7 需求计划识别及归口管理

5.8结算管理

5.8.1规范物资采购结算行为,加强资金管理,对物资采购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与监督,确保结算过程的严密性与严肃性。

5.8.2采购计划或报告、验收单、合同、发票等必要票证齐全。

5.8.3发票或发票跟单附件所载采购物料数量要与采购计划或报告、验收单、合同数量相符。

5.8.4资产财务部负责对票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合理合法性、凭证与凭证之间是否相符进行审核,并依据正确的有效凭证做挂账处理,对不合理的无效凭证予以退回。

5.8.5经办人的填写一般按照“业务谁负责谁填写、谁借款谁填写”的原则。

5.8.6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的填写必须为本人签字,单位负责人出差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负责人章,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签字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5.8.7资产财务部经理依据采购合同执行请款办理审批付款。

5.8.8资产财务部材料会计依据审批的付款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5.8.9资产财务部签发的银行票据除需要背书转让外,未经资产财务部许可,不得私自转换被汇款

务确认,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转财务办理入帐手续。

5.6.3使用需求部门必须依据本部门每月提报的需求计划领用采购物品,做到及时准确,严禁浪费。

5.6.4物资发放:物资使用部门必须依据本部门提报的需求计划填制物资出库单,经本部门确认,单品≥20000元由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后,到仓库领取使用。

5.6.5仓保管必须认真核对《物资领用单》所填制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无误后方可发放。 物资使用部门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坚持节约成本严禁浪费的原则,仓库保管员整理出库单,转财务进行账务处理。

5.6.6属于交旧领新物资,须将旧物资上交后方可领用新物资。

5.6.7零星低值易耗物资与办公用品可采用小批量出库,做好使用记录。

5.7 需求计划识别及归口管理

5.8结算管理

5.8.1规范物资采购结算行为,加强资金管理,对物资采购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与监督,确保结算过程的严密性与严肃性。

5.8.2采购计划或报告、验收单、合同、发票等必要票证齐全。

5.8.3发票或发票跟单附件所载采购物料数量要与采购计划或报告、验收单、合同数量相符。

5.8.4资产财务部负责对票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合理合法性、凭证与凭证之间是否相符进行审核,并依据正确的有效凭证做挂账处理,对不合理的无效凭证予以退回。

5.8.5经办人的填写一般按照“业务谁负责谁填写、谁借款谁填写”的原则。

5.8.6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的填写必须为本人签字,单位负责人出差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负责人章,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签字不得涂改,否则视为无效。

5.8.7资产财务部经理依据采购合同执行请款办理审批付款。

5.8.8资产财务部材料会计依据审批的付款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5.8.9资产财务部签发的银行票据除需要背书转让外,未经资产财务部许可,不得私自转换被汇款

单位,以免造成混乱。 5.8.10任何个人不得私自留存银行票据而延期支付,否则责任自负。

5.8.11固定资产根据计划填写支出报销单结算,并由财务建立固定资产档案。

5.8.12未经总经理批准自行采购的,一律不予结算。

5.9 供方管理 、开发和评价

5.9.1对于合同采购或招标采购的物资,物资供应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到供方进行调查(规模、性质、核准的经营范围、业绩、信誉度、有无恶意毁约、欠款史等),填写《供方基本情况调查表》。查看供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的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等,并索取复印件备案。

5.9.2 资信调查与评价,实行定期与随机相结合的原则,在年度定期调查与评价的基础上,根据公司业务拓展的实际需要,进行即时调查与评价。对资信调查情况进行整理、汇总、归纳、分析,进而对供方作出评价。

5.9.3对大批量和重要的物资,物资供应部要对已正式供货的供方进行质量跟踪,应建立供方档案。

5.9.4物资供应部每年一次定期组织对上述供方进行评审,对不能满足供货能力 、质量下降的供方,应要求其限期改进和纠正,无明显改进的供方,取消合格供方资格,停止进货,重新选择合格的供方。

6 检查与考核

6.1公司物资采购工作由公司总经理、分管物资供应的总经理助理、行政人事部及相关部门进行监督与检查。

6.2物资供应部对采购流程、市场行情、比质比价、采购合同、供方管理、仓储管理等工作全面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6.3 违反物资采购各项管理流程的采购,公司财务部不予结算,公司并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和50~5000元扣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调离岗位或解聘等处分。

6.4因工作不负责任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除经济处罚外,同时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送交司法机关。

7记录

《物资需求采购计划表》

《比质比价单》

《验收单》

《外购入库单》

《领料单》

《供方基本情况调查表》

《供方评分表》

《供方档案目录》

《市场物资价格调查记录》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篇二

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加强对采购的监督管理,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是公司采购重要物资、一般物资、辅助物资以及其他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所需物资过程中的决策、质量检验和价格监督等行为的基本规范。

二、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分类

1、月度物资需求计划即月采购计划;

2、临时物资需求计划即物资采购计划单。

三、采购工作应遵循的原则与方式

(一)采购原则:

1、执行询仪价原则。物资采购要货比三家,择中选优,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供方评定原则;

3、职责分离原则,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检查验收;

4、一致性规定,采购的物品必须与采购单所列要求的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

5、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原则。

(二)采购方式:

1、招标采购;2、固定厂商、长期报价采购;3、即时询价采购。

(三)付款方式:

1、预付部分款项;2、货到凭发票报销付款;3、货到后分期付款;4、货到延期付款;5、以上方式的结合。

四、采购计划请购和实施

(一)提出与确认:料库依据公司生产计划和物资消耗定额,根据库存情况核定采购数量,编制月份采购计划。经部门主管、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传递到供应部,物资采购请购审批程序完成。零星物资(生产、技术等急需材料、配件、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物资采购计划单,由部门领导审核,经料库审查确认,主管副总审批后交供应部实施。设备采购由技术部配合。

(二)选择采购渠道,确定采购价格

供应部接到经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单》,先核对采购内容,查阅《物资供应商登记台帐》和其他有关资料后,根据采购物资的缓急程度,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批准的紧急特殊情况外,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询价(设备采购由技术部配合)。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进行整理后,采购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拟订议价方式及各种有利条件,和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向厂商议价。采购经办人员询价、议价以及对有关物资的质量、付款方式等内容洽谈完成后填写《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经供应部部长审核后,进行采购。必要时与供应商签定《购货合同》,按合同审批程序审批后再进行采购。做好采购质量记录。

五、质量验证与检验

质检中心负责对采购物资进行验证(设备采购由技术部配合),采购物资未经质量检验合格不得办理正式入库手续和结算手续,特殊情况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特例处理。所有特例处理的情况均须记录备案。各种生产用物资进厂后,由料库填写检验通知单,经质检中心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送至料库,由料库按其质量状况进行标识。不合格物资由料库报供应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不合格的物资要求全部退货,严禁进入生产过程。

六、物资验收入库结算程序

采购物资到厂后,料库提请质检中心对采购物资进行检验或验证。检验或验证合格后,填写各类《物资入库验收单》,签字后物资登记入库。采取预付款方式的采购物资,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填写《借款单》,经总经济师审核批准后办理预付款手续。采取除预付款方式之外的方式付款的采购物资,在采购物资到厂入库后,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物资入库验收单》,以及购货发票根据公司财务报销的有关规定经总经济师审核批准后办理报销付款手续。

七、规定要求

(一)物资需求(采购)信息传递规定:

1、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必须在《月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单》上将所需物资的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说明,特别是品种、规格、型号以及对采购物资的其它特殊要求填写具全。

2、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月度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上注明相关事项。

3、物资需求使用单位要及时掌握所需物资的市场信息情况,在《月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上将所需物资的市场信息情况列明。

4、物资需求使用单位需要对所需物资的规格或数量进行变更时,必须立即通知供应部,双方协商积极配合处理好有关事宜。

(二)物资采购规定:

1、物资采购部门必须按照“质量第一”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降低成本、保障生产经营”为目的,切实做好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供应部要严格遵守供货商评定规定,通过“同等条件,质优优选、价低优选、近处单位优选、老供货单位优选、直接生产单位优选、信誉好单位优选”的方式,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四个方面的内容,在“重质量、遵合同、守信用、看服务”的前提下,做好物资供应商的考察选择工作。对同类的重要物资和一般物资,应同时选择三家以上合格的供方,并保存合格供方的质量记录。

3、凡采购的大型设备、成套设备、大宗物资,必须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由随事成立的公司招标小组确定相关事项。

4、若因缺货等原因无法按需货日期完成物资采购,供应部应及时通知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双方积极协商处理好有关事宜。

(三)采购物资验收入库、出库规定:

1、采购物资到厂后,必须经质检中心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于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采购物资,料库通知供应部,由供应部与供货商进行协商,采取退货、换货或索赔措施。

3、各需求单位在物资验收合格后按单位使用情况填写领料单,经部门领导和主管副总批准后到料库办理领料出库手续。

(四)采购物资付款规定:

下列情况财务部应拒绝支付采购款项:

1、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规定的付款方式或付款金额不一致的款项。

2、质检中心未在《物资入库验收单》上签字的款项。

3、《物资入库验收单》中列出的采购物资的数量、品种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不符的款项。

4、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月度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上注明相关事项。

(五)采购纪律规定:

1、各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本着“节约、降本”的原则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对任何乱报计划、铺张浪费甚至违规违纪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物资采购经办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购成本的最低化、采购质量的最优化、采购效率的最快化。

3、采购人员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订购和盲目进货。

4、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任何人不得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对实际出现的回扣或酬金必须在三日之内上交。

5、采购人员必须树立服务意识,急生产经营所急,想生产经营所想,任何人不得无故积压或拖延采购及相关工作。

6、为掌握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商品信息,如价格行情等,采购人员必须经常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的能力,以保证及时、保质保量地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六)售后服务规定:对于采购物资供应部在签定购买合同时,要明确服务约定。采购物资在投用前需厂家进行现场指导的,由供应部负责联系。对于在使用过程中(保质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应部在规定时间内协调解决。

八、采购价格监督管理

企管部是行驶采购价格监督的职能部门,内设审计监督比价员,抽查供应部的采购质量记录。负责采购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审计;负责从各种渠道搜集各单位拟采购的各类物资的供货单位价格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并与各单位填报的《材料验收单》上的供货单位、价格等进行比较分析。凡由供应部提供的纳入清单的通用物资,原则上要明显低于市场零售价格,并做到对质量问题包退、包换,负责到底。使用单位如发现从料库领用的上述物资价格高于市场零售价格,应即向企管部报告,由企管部调查处理。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审计及针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

九、责任与奖惩

所有从事物资采购的人员都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关于物资采购管理的文件,认清自己的责任,团结协作,互相监督,共同把公司的物资采购工作做好。

对降低采购成本做出突出贡献的采购人员和其他人员、严格履行职责且成绩显著的质量、价格监督人员、举报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违法乱纪采购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人员将予以奖励。对违反本制度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帐外暗中收受回扣和收受贿赂的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与本制度规定不符者以本制度为准。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篇三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成立医院采购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院长、总务科、监察室、财务科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总务科科长、专职采购员、监察室和需要采购的部门1名人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科。

二、物资管理部门职责

采购涉及主管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和仓储部门。

1、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质量(有权确定采购物资的生产厂家,但不能指定供应商)、固定资产的调配和库存物资出库的审批。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主管部门是行政部;医疗设备的主管部门是设备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主管部门是护理部;药品的主管部门是药剂科。

2、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库存物资的出入库的汇总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总账、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报销审核,库存物资的监督和定期监盘。

3、采购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验收时的质量保证,审查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和卫生材料的“三证”,各主管部门负责“三证”资料的保管。

4、仓储部门负责库存物资的入库登记,日常库房管理,按照审批的出库单进行出库发放,月末汇总上报入库和出库汇总表。办公家具、设备、运输车辆、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仓储部门是行政总务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仓储部门是护理部—耗材库;药品的仓储部门是药剂科—药库。

三、采购原则与方式

1、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3、采购小组在采购物资时要凭院长审批的购物计划方可外出采购。在采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采购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四、采购方法:

1、药品耗材类、印刷品等一律实行招标定价,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

2、总务后勤类物资根据市场行情询价议价方式采购,常用的量大的后勤物资采取招标方式或者询价议价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按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3、20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招标采购,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股东会审批

4、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设备可采取招标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董事会审批。

5、2万元以下的设备及物资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院长审批。

五、采购程序

1、计划和立项:

(1)医院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或者使用部门主任、护士长拟定采购计划单,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后,交采购部按计划采购。原则上每月采购二次。

(2)药品耗材类由药剂科库房管理员根据各临床科室用药情况(包括品种及数量),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拟定采购计划单报药剂科主任签署意见,报经分管院长、院长分级审批同意后,交由采购部组织实施。

(3)突发事件的紧急采购或临时急需采购,由使用科室提出,经过分管院长征求院长同意后,及时交采购中心采购。

(5)特殊物资(体内植入物)的采购,由使用体内植入物的科室提前3天提供植入物的品种、规格、并认真填写植入物申请表。采购部在充分尊重临床科室的需求前提下,依据询价比价结果确定植入物的品种,使用科室应按设备科、院感科的规定对植入物进行严格验收、登记、交接等工作,以确保植入物的安全使用。

2、调研、论证、询价。

物资采购计划立项后,采购委员会负责组织采购部、使用科室、业务科室、审计人员进行市场调研、考察和询价,考察结束要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并如实向招标采购委员会汇报考察情况,必要时出示样品,提供讨论决策的依据。

3、招标、议标

医院大宗物资及设备通过调研和论证后,由采购委员会组织采购部进行招标、议标。招、议标结果应由所有参加招、议标人员签字方可生效。

六、验收和入库

1、严格执行出入库验收制度,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依据采购部下发的通知单共同负责验收。

2、耗材类由库房管理员、护理部、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负责验收(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进口批文、检验报告、外观质量、数量、单价、总价等),合格后方可入库。

3、一次性卫生材料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务必检查合格证、消毒日期、出厂日期、有效日期,并有院感办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入库。

4、药品由药库管理员、药剂科主任、药品会计共同验收。注意药品数量、质量、价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5、仪器设备由设备科、使用科室、财务科依据采购合同要求共同验收,5万元以上设备原则上由分管院长组织验收(进口设备邀请商检局)。

6、所有物资的验收,均应详细记录验收结果并有全体验收人员签名。

七、物资的报销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采购人员、证明人、验收人、采购部主任签字,报分管院长审核,最后由院长审批报销。缺一手续财务科不得付款。分期付款的按招标采购合同付款比例,依据发票审批手续进行分批付款。

八、常规物资采购时限

各物资库管人员应在每月的4-5日和20-25日集中报送采购需求计划表,采购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交仓库验收入库。

九、采购监督

医院监事会是医院的监督监视机构,负责对采购计划、价格、物资入库、物资使用的审查和稽核,同时负责市场询价义务。对在采购中出现明显违反采购制度、价格虚高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有提出纠正和处罚的权利。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工作,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东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局机关、各直属单位所有物资的采购均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物资采购,是指局机关、各直属单位用财政性及自有资金,通过购买、租赁等方式,获取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 物资采购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遵循竞争、择优、效益的原则。

第二章 物资采购的组织

第四条 局机关成立物资采购工作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人事监察科和各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各直属单位要相应成立物资采购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物资采购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物资采购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采购计划的审定,组织实施采购事项。

第三章 物资采购程序

第六条 物资使用部门应在每年的9月份前,向本单位物资管理部门(如办公室、综合科等),提出次年的物资采购计划,由单位物资管理部门汇总初审后,报物资采购工作小组审定。

物资采购计划应当包括采购项目的性质、用途、数量、技术规格等内容。

第七条 物资采购计划经物资采购工作小组审定后,由财务部门列入下一年度的财政(单位)预算计划。

第八条 物资采购工作小组依据预算批复,负责组织实施物资采购,物资使用部门参与采购本部门采购项目的全过程。

第九条 办公室负责物资采购合同的签订,由物资采购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后交财务部门办理付款事项。

第十条 物资由办公室及使用部门派员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办公室登记入库管理,财务部门登记入帐。

第四章 物资采购方式

第十一条 物资采购的形式主要有: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协议供货采购、分散采购。其中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及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是物资采购的主要方式。

第十二条 货物、服务、建设工程、其他工程(主要指修缮、装修等)类项目单项或同类批量价值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实行集中采购;15万元以上(含15万元)至50万元以下的(不含协议供货项目),实行部门集中采购;15万元以下的(不含协议供货项目),实行分散采购。

200万元以下的摄影摄像器材、空气调节设备、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速印机、投影机、各类应用软件、办公自动化软件、纸张、印刷、服务器;10台以下汽车;50万元以下的工程造价咨询等采购项目,实行协议供货。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一)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十五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十六条 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第十七条 具体的物资采购方式以市采购办审定的为准。

第五章 物资采购监督

第十八条 物资采购必须严格执行采购工作程序,做到“集体领导、公平竞争、择优选购”。

十九条 对物资采购过程中出现的幕后交易、暗箱操作、虚假招标、投标人相互串通的欺诈行为和行贿受贿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的具体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四)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第二十一条 人事监察科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采购的有关政策及局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负责监督物资采购工作。

第六章 物资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认真做好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设置专职或兼职物资管理员,明确领导职责和岗位责任,建立健全物资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报废、转让、调拨、出租、出借必须报局计划财务科审核,经局领导批准后报相关部门审批。

第二十四条 财务部门负责物资的统一核算工作,根据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转移、调拨等资料,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使用会计科目,编制记帐凭证,并及时登记明细帐,定期填报规定的有关报表。

第二十五条 物资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物资的领用和发放;

(二)负责物资的登记、记帐,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三)负责物资的检查和管理,防止资产流失,保证物资安全、完整和效益;

(四)负责办理物资的报废、转让、调拨等有关手续;

(五)对物资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配合财务部门的清产核资工作。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