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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事业单位自查报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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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事业单位自查报告多篇

2023事业单位自查报告篇1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监察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关于开展萍乡市20xx年清理整治“吃空饷”工作的通知》(萍人社字〔20xx〕xx2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治“吃空饷”工作的通知》(芦办字〔20xx〕53号)文件精神,我局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整个清理工作严密把关,不漏任一环节,顺利完成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学习动员和宣传教育

我局及时组织召开党员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认真学习全县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有关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文件精神,积极宣传动员,采取适当渠道和方式,给每位干部职工讲清政策,做到人人皆知,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学性和主动性,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了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李忠生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林建华、胡胜梅、文物管理局局长龙成前、文化馆馆长潘英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自查清理工作由一把手负责牵头,副组长安排,办公室组织实施。局属各单位、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做好工作的协调配合。

三、严格把关,排查清理对象

办公室按照清理对象,对照编制大,每位干部职工的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严格把关,存在漏洞和有问题的环节,严肃清查,做到不遗留任何角落。依照“五查三对照”,即查每个人的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职工反映对照。

四、扎实开展自查,确保工作实效

通过这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大力开展,我局按照清理要求和任务分工认真清查,全局(含文化馆、图书馆)无一“吃空饷”人员,无一违规人员。

2023事业单位自查报告篇2

为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整个清理工作严密把关,不漏任何一个环节,顺利完成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治理、清理、清查工作不走过场。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做以总结报告。

一、开展学习动员和宣传教育

我局及时组织召开党员会议和全体干部会议,认真学习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文件精神,积极宣传动员,采取适当渠道和方式,给每位干部讲清政策,做到人人皆知,使全体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全局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为确保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了由任军锋同志为组长,谢勇同志为副组长,张明、张铁宁、高洪强为成员的关于信访局“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自查清理工作由一把手负责牵头,副组长安排,办公室组织实施。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做好工作的协调配合。

三、严格把关,排查清理对象

办公室按照清理对象,对照人员编制册,每位干部的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严格把关,对于存在的漏洞和有问题的环节,严肃清查,做到不遗留任何角落。依照“五查三对照”,即查每个人的身份、查调入调出关系、查工资底册、查手续、查在岗情况;身份证与本人档案照片对照,工资审批手续与工资底册对照,在岗情况与干部反映对照。

四、扎实开展自查,确保工作实效

通过这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大力开展,我局按照清理要求和任务分工认真清查,无一“吃空饷”人员,无一违规人员,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实施。顺利推动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2023事业单位自查报告篇3

根据咸安政办[20xx]110号《关于印发咸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响”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自20xx年元月开始,在全局开展“吃空饷”问题清理自查工作。对此,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对照清理对象的六种具体情况,逐一进行了认真核查,有效地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结果,截止今年20xx年12月底,我局机关及下属11个事业单位共有在编人员99人(其中机关编制人数20人,现有人数26人,事业单位未定编,现有人员73人),离退休人员53人。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纪律等管理规范,不存在“吃空饷”的有关问题。现就我局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清理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我局迅速成立了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局的清理整治工作,将清理责任落实到相关人员和局属各有关单位,形成合力,保证了清理工作有序开展。咸安区农业局“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勇(局长),副组长:陈峰(派驻纪检组长)、毛崇全(党组成员)、陈艳(党组成员),成员:徐丹、刘小平、张静、胡可。监督电话:8322767。

二、排查摸底,自查自纠。

一是精心部署。接到《关于印发咸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后,局长王勇同志当即作出批示,分管领导、纪检组长、财务、人事等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具体安排,明确了各自的工作重点和任务,并提出要按照全区规定的程序要求,扎扎实实搞好全局的专项治理工作。二是专门安排。局长专门组织安排布置此项工作,要求局直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把治理工作与当前工作相结合,做到两不误,两手硬,并对工作不力的人员,在全局通报批评。三是严格核查程序。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对照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严格排查“吃空饷”人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四是认真自查,不走过场。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照“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六项内容逐一进行了自查,并如实填写自查情况表格,确保清理整治工作不落于形式。

三、公开公示,接受监督。

按照这次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规定程序,我局在对照六种清理对象逐一认真核对,并在局黑板报上予以张贴,专门公示了自查结果,设立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广大干部职工的监督。截止目前,没有收到群众对该项问题的任何投诉和反映。

四、建章立制,防患未然。

我局以“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我局现有的考勤制度、财务制度、职工绩效考评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11项规章制度,对人员的编制、档案的管理、人事手续办理方面严格监管,建立了一系列防“吃空饷”的长效机制。

2023事业单位自查报告篇4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市办发〔20xx〕3号)要求,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局机关情况

我局于20xx年由原延安市外贸局、招商局、商贸办合并组建而成。组建后,核定编制21人,局机关实有人员75人,其中:在职干部22人、提前离岗8人,离休干部7人,退休干部35人。局后勤所在职干部5人、工勤人员3人。提前离岗1人,退休3人,企业安置人员6名。

二、局属事业单位情况

我局系统现有市商务稽查支队、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市饮食服务职业工种技能鉴定所3个事业单位。3个事业单位中,县级建制单位1个,科级建制单位2个。经编办核定人员编制数27名,实有工作人员27名。20xx年2月经编委会员研究,同意撤销市财贸干部学校(延市编发〔20xx〕17号)。截止目前机构虽然撤销但人员仍保持原状,未做调整。

三、自查情况

我局对清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吃空饷”人员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兼局长崔延强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张钊铭、副局长王恒伟任副组长,局党办、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按照清理的范围、对象、清理方法的要求,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自查,上榜公示在编在岗人员,没有接到相关息。

我局坚持以群众路线教育为契机,坚持开展机关作风整顿,规范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考勤制度,对在职在岗干部职工因病、参加学习等情况均召开局务会研究确定,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局属各事业单位因编制少,任务重,平时有事请假都必须按规定办理。因此,我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没有“吃空饷”人员。

2023事业单位自查报告篇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xx〕7号)和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单位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自查自纠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国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中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重点。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

(二)专项治理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xx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xx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二、单位自查自纠的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xx年6月10日)。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安排部署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截至20xx年6月25日)。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下属单位于6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报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自查自纠的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单位成立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做好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对加强信息沟通,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三)落实举报制度。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四、自查自纠的结果

(一)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深入自查自纠,我单位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二)自单位成立以来,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从制度上保障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严谨性和有效性。

(三)单位监管使用的票据由财务室统一管理,各类票据均由财务室统一到财政部门购领和销毁,按照有关的票据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薄;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票据保管、领用和核销工作,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四)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通过自查、自纠、回顾,我单位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没有小金库。

2023事业单位自查报告篇6

我局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刘维章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世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彭丽华任副组长的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由财务股和屠宰办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全省“小金库”专项治理电视电话工作会议后,我局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保靖县纪委、保靖县监察局关于转发湖南省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以及有关会议精神,局党组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思想上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大家,对照“七种”表现形式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制定工作方案,落实措施制度

我局按照专项清理要求,制定了《县商务局治理“小金库”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治理时间、内容、方法、措施和举报制度,明确了责任人员,确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既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又保证了此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湖南省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要求,重点围绕“清理内容”中的八大项指标开展清查活动,对各类帐户、帐据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清查。

1、我局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设帐外帐和小金库的行为,但有时因工作的特殊性存在从财政帐户取款后存经办人帐户的情况。

3、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

4、清查结果在局务会商上进行了通报。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

虽然我局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财经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财务管理工作水平有更大提高,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2023事业单位自查报告篇7

十堰艺校系全国重点中等职业(艺术类)学校,现在在编在岗教职工55人,现将我校聘用制度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核定的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

根据市编办十机编[20xx]23号、十编办发[20xx]10号、十编办发[20xx]37号、十编办发[20xx]2号文件精神,我校为正县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为65个,配正、副校长(含书记)4名,其中,单位领导正职2名,副职2名。内设机构15个,中层领导职数20个。

二、岗位设置情况

本单位共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65个,其中:管理岗位12个,占总量18%;专业技术岗位48个,占总量74%。工勤技能岗位5个,占总量8%,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74%。

三、推行聘用制度情况

1、基本情况

管理岗位中单位领导岗位4个,其中五级职员2个,六级职员2个。内设部门领导岗位6个,其中七级职员4个,八级职员2个,不具有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2个,即九级职员2个。

专业技术岗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0个,占岗位比例的20%;中级岗位21个,占岗位比例的45%;初级岗位17个,占岗位比例的35%。工勤技能岗位5个。

2、主要做法

首先我校成立了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将工作进行了明确的分工和安排,召开了全体教职员工参加的岗位设置工作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会议和局文体系统专题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全面动员,并确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开展和相关材料的报送,以确保岗位设置工作顺利完成。

其次制定了实施方案及聘用岗位的标准。组织人员对现有岗位设置情况清理统计,并根据事业单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出更为科学、合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聘用岗位的标准。

最后每位教职工根据自已的工龄、职称年限以及工作能力,对照岗位每个等级的要求和标准,填报相应的聘用级别,由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并公示。

3、基本经验

(1)公开、透明。将岗位设置文件精神、政策宣传到位。组织教职工利用周例会时间学习各项规章、条例;细致、耐心的做好解惑答疑,使教职工充分认识岗位设置的重要性和长远意义。

(2)公平、合理。在岗位设置方案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及人员结构情况,制定了相关的岗位聘用标准,使教职工对自已的岗位有更清晰的认识和了解,从差距中找原因,确定今后的目标,形成良好的竞争意识。

(3)科学、民主。我校在制定方案上,征求各方建议,形成一致意见后,经领导小组讨论并通过。详细、周密的条例使教职工们都能找到适合自已的岗位等级。经个人审报,领导小组审批公示后,在没有任何疑义的情况下完成上报工作。

四、完善聘用制度、加强聘后管理的建议

1、建立低职高聘、高职低聘的钢性机制。

2、建立能上能下、因才使用的制度,让有才无职称或低职的人才发挥作用。

3、目前随着教师队伍的年轻化,出现教师有职称却没有职数无法聘用的情况,能否在职数上进行一定的弹性操作,更大程度的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2023事业单位自查报告篇8

按照《学优市区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牧纪58号),区交通局认真开展了治理“小金库”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了由局长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财务科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治理工作。

二、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小金库”专项治理后,我局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学优区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大家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要求大家,对照“七种”表现形式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落实举报制度,加强工作监督

我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建立了举报登记和工作保密制度。由财务科长具体负责,确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既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又保证了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四、认真开展自查,实施长效监督

1、我局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2、我局财务科严格按照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无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以及以个人名义私存公款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各类票据均管理规范,并建立相应的备查薄。

4、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5、清查结果在局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在公开栏予以公示。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我们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虽然我局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