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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论)(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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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我们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论)

我们党的重大理论创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专论)(精选多篇)

内容提要●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这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认识的深化和拓展,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新飞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既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又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可以从三个层面来吸收和借鉴古今中外关于社会和谐的有益成果:一是把和谐作为思维方式;二是把实现社会和谐作为一种治国方略;三是把和谐作为调整人际关系的规范。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高度重视总结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经验,高度重视借鉴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从而能够在理论上不断扩展新视野、作出新概括。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我们党的又一次重大理论创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认识的深化和拓展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内涵是十分丰富的。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认识,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最重要内容。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探索和认识,开始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上个世纪50年代中期,针对照搬苏联经验在实践中出现的弊端,毛泽东同志带领全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提出要探索适合我国特点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道路。1956年毛泽东同志发表《论十大关系》,从社会主义建设的全局与局部、局部与局部等关系上论述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1962年,毛泽东同志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建设,从我们全党来说,知识都非常不够。我们应当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积累经验,努力学习,在实践中间逐步地加深对它的认识,弄清楚它的规律。”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在后来的探索中发生了一些失误甚至是严重挫折。但总的看,这个时期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正确思想,丰富了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对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刻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断然抛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果断地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道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党形成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一系列新认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就是在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中首次提出并加以论述的。邓小平同志指出,现代化建设不能搞单打一,要注意各方面综合平衡和协调并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搞好,才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中所包含的富强、民主、文明的目标,就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认识的新成果。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深刻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们党肩负的新任务,全面论述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十二大关系,深刻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明确提出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丰富和发展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认识。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和奋斗目标,全面论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基本特征、重要原则和主要任务,以及需要进一步在理论和实践中探索的重大课题。我们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就是要求全党同志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更加自觉地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这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这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认识的深化和拓展,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新飞跃。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在卷帙浩繁的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论述未来社会的篇幅虽然不多,但是他们关于未来社会建设的思想内容非常丰富,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其要点可以概括如下:一是资本主义创造的文明成果虽然超过了以往一切社会,但由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而产生了各种问题和弊端,说明资本主义社会决不是一个和谐社会。只有用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和谐。二是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是社会真正实现和谐的“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三是社会主义社会实行生产资料社会占有,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生产,人的精神境界极大提高,社会和谐程度大大提高。列宁领导俄共和俄国人民取得了十月革命的胜利,在总结社会主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列宁认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科学而合理地支配社会的生产和分配,才能使所有劳动者过上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列宁还论述了社会主义制度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的建设热情;社会主义国家应当帮助农民,而且能够解决城乡对立;必须发扬民主,改革国家机关,反对官僚主义,加强社会管理和经济核算;等等。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无疑为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前进方向,然而他们不可能为我们提供全部现成的答案。因此,要靠我们在实践中继续不断探索,要靠我们密切结合中国国情加以回答。中国共产党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此做了积极探索并形成了一系列新思想、新概括,从而为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作出了重大贡献。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这是在我国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迎接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和我国经济社会生活出现“四个多样化”的大背景下提出的,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深刻阐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明确指出它关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概括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进一步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原则,这就是: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五个统筹”,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必须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使改革发展稳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六条重要原则高屋建瓴、求真务实,为我们在实践中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指明了方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既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又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对人类文明中关于社会和谐的有益成果的吸收和借鉴理论创新决不是割断历史,决不是离开人类文明成果的花样翻新。我们只有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勇气总结实践的新经验,吸收和借鉴人类文明的有益成果,才能实现理论创新。在古今中外的文明中都有关于和谐思想的宝贵成果。西方思想史上,古希腊哲学家很早就把“和谐”作为哲学的基本范畴;毕达哥拉斯学派有句名言:什么是最美的———和谐;柏拉图提出了“公正即和谐”的命题;亚里士多德认为,中等阶层对国家政权的稳定与社会和谐起着重要作用;黑格尔用矛盾、差异、对立、同一等范畴深化了对和谐的认识;等等。讲西方的和谐思想,不能不讲空想社会主义关于和谐社会的主张。1803年,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发表了《全世界和谐》一书,提出未来的理想社会制度是“和谐制度”。书中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合理、不和谐,指出它必将被“和谐制度”所代替。1824年,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在美国印第安纳州进行的共产主义试验,也以“新和谐”命名。1842年,德国空想社会主义者魏特林在《和谐与自由的保证》一书中,把社会主义社会称为“和谐与自由”的社会,并指出新社会的“和谐”是“全体和谐”。我国历史上也产生过许多关于社会和谐的思想。比如,孔子说过“和为贵”;墨子提出“兼相爱”;荀子提出“和则一,一则多力”;孟子提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太平天国运动的领袖洪秀全提出,要建立“务使天下共享”的社会;康有为在《大同书》中提出,要建立一个“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上述思想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千百年来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当然,在存在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的旧制度下,这些理想是根本无法实现的。尽管如此,清醒的马克思主义者仍然可以从中吸收和借鉴有益的成果,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可以从三个层面来吸收和借鉴古今中外关于社会和谐的有益成果。一是把和谐作为思维方式。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矛盾运动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二是把实现社会和谐作为一种治国方略。应该看到,和谐社会是一种社会状态,不是一种社会形态,它既可以体现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又可以体现在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发展阶段上。我们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长过程中不断提高我国社会和谐的程度,这是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出发点。不能简单地认为是由于我国现实社会出现了不和谐状态才提出这个重要任务的;恰恰相反,我们党正是把握了我国社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党所处的历史方位,把握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把握了最高社会理想与现阶段纲领的统一,才主动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战略任务的。三是把和谐作为调整人际关系的规范。这在我国传统文化中显得特别突出。比如,和而不同、和衷共济、家和万事兴、和气生财等,成为千百年来我国人民代代相传、广泛认同的格言或规范。我们党非常重视发挥道德规范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把诚信友爱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胡锦涛同志在部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重点做好的十个方面工作时,强调要把切实加强道德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并且指出: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积极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对于形成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极其重要的。综上所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作出的重大理论创新,是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在国内外新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必将有力地推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方面的创新,进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

第二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党的重大理论创新

文章标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党的重大理论创新

内容提要

●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这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认识的深化和拓展,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

识的新飞跃。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既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又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可以从三个层面来吸收和借鉴古今中外关于社会和谐的有益成果:一是把和谐作为思维方式;二是把实现社会和谐作为一种治国方略;三是把和谐作为调整人际关系的规范。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高度重视总结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经验,高度重视借鉴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从而能够在理论上不断扩展新视野、作出新概括。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我们党的又一次重大理论创新。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认识的深化和拓展

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内涵是十分丰富的。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认识,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最重要内容。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探索和认识,开始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上个世纪50年代中期,针对照搬苏联经验在实践中出现的弊端,毛泽东同志带领全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提出要探索适合我国特点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具体道路。1956年毛泽东同志发表《论十大关系》,从社会主义建设的全局与局部、局部与局部等关系上论述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1962年,毛泽东同志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建设,从我们全党来说,知识都非常不够。我们应当在今后一段时间内,积累经验,努力学习,在实践中间逐步地加深对它的认识,弄清楚它的规律。”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在后来的探索中发生了一些失误甚至是严重挫折。但总的看,这个时期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正确思想,丰富了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对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刻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断然抛弃“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果断地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实行改革开放,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道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党形成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一系列新认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就是在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决议》中首次提出并加以论述的。邓小平同志指出,现代化建设不能搞单打一,要注意各方面综合平衡和协调并进。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搞好,才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中所包含的富强、民主、文明的目标,就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认识的新成果。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变化,深刻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们党肩负的新任务,全面论述了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十二大关系,深刻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明确提出要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丰富和发展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认识。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和奋斗目标,全面论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基本特征、重要原则和主要任务,以及需要进一步在理论和实践中探索的重大课题。我们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任务,就是要求全党同志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更加自觉地加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使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这表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这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认识的深化和拓展,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新飞跃。

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在卷帙浩繁的著作中,马克思、恩格斯论述未来社会的篇幅虽然不多,但是他们关于未来社会建设的思想内容非常丰富,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其要点可以概括如下:一是资本主义创造的文明成果虽然超过了以

往一切社会,但由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而产生了各种问题和弊端,说明资本主义社会决不是一个和谐社会。只有用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和谐。二是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是社会真正实现和谐的“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三是社会主义社会实行生产资料社会占有,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生产,人的精神境界极大提高,社会和谐程度大大提高。列宁领导俄共和俄国人

民取得了十月革命的胜利,在总结社会主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列宁认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科学而合理地支配社会的生产和分配,才能使所有劳动者过上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列宁还论述了社会主义制度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人民群众的建设热情;社会主义国家应当帮助农民,而且能够解决城乡对立;必须发扬民主,改革国家机关,反对官僚主义,加强社会管理和经济核算;等等。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理论,无疑为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前进方向,然而他们不可能为我们提供全部现成的答案。因此,要靠我们在实践中继续不断探索,要靠我们密切结合中国国情加以回答。中国共产党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此做了积极探索并形成了一系列新思想、新概括,从而为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作出了重大贡献。

党的十六大特别是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这是在我国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迎接经济全球化的挑战和我国经济社会生活出现“四个多样化”的大背景下提出的,适应了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的客观要求,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深刻阐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明确指出它关系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系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关系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概括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即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进一步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原则,这就是: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五个统筹”,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必须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使改革发展稳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六条重要原则高屋建瓴、求真务实,为我们在实践中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指明了方向。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既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又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对人类文明中关于社会和谐的有益成果的吸收和借鉴

理论创新决不是割断历史,决不是离开人类文明成果的花样翻新。我们只有以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勇气总结实践的新经验,吸收和借鉴人类文明的有益成果,才能实现理论创新。

在古今中外的文明中都有关于和谐思想的宝贵成果。西方思想史上,古希腊哲学家很早就把“和谐”作为哲学的基本范畴;毕达哥拉斯学派有句名言:什么是最美的——和谐;柏拉图提出了“公正即和谐”的命题;亚里士多德认为,中等阶层对国家政权的稳定与社会和谐起着重要作用;黑格尔用矛盾、差异、对立、同一等范畴深化了对和谐的认识;等等。讲西方的和谐思想,不能不讲空想社会主义关于和谐社会的主张。1803年,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傅立叶发表了《全世界和谐》一书,提出未来的理想社会制度是“和谐制度”。书中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合理、不和谐,指出它必将被“和谐制度”所代替。1824年,英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欧文在美国印第安纳州进行的共产主义试验,也以“新和谐”命名。1842年,德国空想社会主义者魏特林在《和谐与自由的保证》一书中,把社会主义社会称为“和谐与自由”的社会,并指出新社会的“和谐”是“全体和谐”。我国历史上也产生过许多关于社会和谐的思想。比如,孔子说过“和为贵”;墨子提出“兼相爱”;荀子提出“和则一,一则多力”;孟子提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太平天国运动的领袖洪秀全提出,要建立“务使天下共享”的社会;康有为在《大同书》中提出,要建立一个“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上述思想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千百年来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当然,在存在阶级压迫和阶级剥削的旧制度下,这些理想是根本无法实现的。尽管如此,清醒的马克思主义者仍然可以从中吸收和借鉴有益的成果,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可以从三个层面来吸收和借鉴古今中外关于社会和谐的有益成果。一是把和谐作为思维方式。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矛盾运动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二是把实现社会和谐作为一种治国方略。应该看到,和谐社会是一种社会状态,不是一种社会形态,它既可以体现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又可以体现在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发展阶段上。我们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长过程中不断提高我国社会和谐的程度,这是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出发点。不能简单地认为是由于我国现实社会出现了不和谐状态才提出这个重要任务的;恰恰相反,我们党正是把握了我国社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党所处的历史方位,把握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把握了最高社会理想与现阶段纲领的统一,才主动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战略任务的。三是把和谐作为调整人际关系的规范。这在我国传统文化中显得特别突出。比如,和而不同、和衷共济、家和万事兴、和气生财等,成为千百年来我国人民代代相传、广泛认同的格言或规范。我们党非常重视发挥道德规范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把诚信友爱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胡锦涛同志在部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重点做好的十个方面工作时,强调要把切实加强道德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并且指出: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积极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广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对于形成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极其重要的。

综上所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作出的重大理论创新,是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是在国内外新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必将有力地推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方面的创新,进而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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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构建和谐社会——中国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创新

构建和谐社会——中国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创新

【摘要】:构建和谐社会,已成为当今我国社会的时代最强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拓展,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也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新发展。

【关键词】:和谐社会构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创新

进入21世纪,我国社会主义事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以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总结国际国内社会主义实践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当今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所形成的历史条件,而创造性地发展科学社会主义一项重大理论成果。

构建和谐社会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时代内涵,包含着强烈的科学社会主义的世界意识,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中国的实践与创新。我党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进行了艰巨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确定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 马克思曾经把共产主义定义为“人和自然界之间、人与人之间矛盾的真正解决”,恩格斯把共产主义称为“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和谐社会的最高境界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可见,“社会和谐”是科学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社会和谐”的理念和目标,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是社会文明发展的更高境界和奋斗目标。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未来理想社会是社会生产力高度发达和人的精神生活高度发展的社会,是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是人与人和谐相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科学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复归与坚持,又是对科学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发展,从而具有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的重大创新。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的教条思想,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传统社会主义对待科学社会主义的教条主义思维模式的突破。无论是前苏联和东欧的传统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以及中国改革开放前的传统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都犯有严重的教条主义错误,即把马克思、恩格斯经典著作中所

描述的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构想,作为了现实社会主义实践中不可动摇的原则去贯彻,特别是忽视了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都是从生产力比较落后的非资本主义国家转变而来的,这样一个客观的现实条件和基础。以邓小平、江泽民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不断通过总结国内外社会主义实践中教条主义错误的教训,开始了以经济、政治和文化三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

以胡锦涛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国际国内历史条件的变化和中国新历史征程客观需要,适时提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进一步突破了传统社会主义理论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教条主义思维模式,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从而真正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具进的理论品质。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目标。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目标定位,由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拓展为三个文明与社会和谐的“四位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战略布局,也成为三个文明建设与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战略布局。与此相对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党的基本路线的奋斗目标就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这是我们党在理论和实践上艰辛探索、不懈奋斗所形成的重大成果。

二、深化了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和社会建设规律的认识。

在卷帙浩繁的马克思主义著作中,虽然马克思恩格斯论述未来社会的篇幅不多,但是他们关于未来社会的理论在马克思主义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他们这方面的思想内容是非常丰富的,其主要点可以概括如下:一是人类千百年来追求的和谐社会理想,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制度下才能真正实现。二是资本主义创造的文明成果虽然超过了以往一切社会,但是由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而产生的各种问题和弊端,说明了资本主义决不是一个真正的和谐社会。只有用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和谐。三是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是未来社会实现真正社会和谐的“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四是由于社会主义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财富不断增加,实行生产资料社会占有,有计划地组织社会生产,阶级对立和阶级差别消失,人的精神境界极大提高,那时,国家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社会和谐程度大大提高。列宁指出,社会主义社会本身也是一个多级的发展过程。“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对抗将会消失,矛盾仍将存在。”列宁认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科学而合理地支配社会的生产和分配,才能使所有劳动者过上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等等。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无疑为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前进方向。但是,不可能为我们提供全部现成的答案。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的制定和颁布,标志着我们已经站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构建?我们党提出了三个指导性

原则和处理一系列重大关系的系统理论,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宝库。三个指导性原则是:第一,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到更加突出的地位,这样,我们就会更加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第二,必须把“共建中共享”和“共享中共建”,贯穿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始终。人人参与建设,人人分享建设成果,才能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公平正义,和谐相处。第三,在实际工作中要从“大社会”着眼,把构建和谐社会落实到全部工作之中,又要从“小社会”着手,视群众利益无小事。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使人民得到实惠,走共同富裕道路。

三、拓展了科学社会主义关于党的建设的理论。党的领导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而构建和谐社会的成效也是检验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的重要标准。这就要求我们党要加强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本领。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基层不牢,地动山摇”。充分发挥其凝聚人心、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作用,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以党内和谐带动社会和谐。要党风带民风。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在党的各级干部中要大力倡导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一是勤奋学习,学以致用;二是心系群众,服务人民;三是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四是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五是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六是发扬民主,团结共事:七是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八是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只有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才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借鉴并弘扬了人类文明中关于社会和谐的有益成果。理论创新决不是割断历史,也决不是离开人类文明成果的花样翻新。在古今中外的文明中都有关于和谐思想的宝贵成果。西方的和谐思想源远流长。古希腊哲学家很早就把“和谐”作为哲学的基本范畴。毕达哥拉斯学派有句名言:什么是最美的——和谐。赫拉克利特提出万物“既是和谐的,又不是和谐的。”著名哲学家柏拉图提出了“公正即和谐”的观点。亚里士多德认为,中等阶层会对国家政权的稳定与社会和谐起重要作用。黑格尔用矛盾、差异、对立、斗争等范畴深化了对和谐的认识,等等。

我国历史上也产生了众多关于社会和谐的思想。比如,孔子的“和为贵”;墨子的“兼相爱”、“爱无差”等理想社会方案;荀子的“和则一、一则多力”;孟子的“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康有为在《大同书》中提出要建立一个“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

今天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我们的党做到洋为中用,古为今用。一是把和谐作为思维方式。我们党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矛盾运动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就是在妥善处理各种矛盾中不断前进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加和谐因素的过程。因此,不在于当前我国社会有没有出现不和谐的因素,重要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够提供一种不断解决矛盾和化解冲突的机制。我们既要坦诚地承认社会矛盾,又要努力地为解决这些矛盾而奋斗。二是把实现社会和谐作为一种治国方略。应该看到,和谐社会是一种社会状态,不是一种社会形态。它既可以体现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又可以体现在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发展阶段上。我们要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长过程中不断提高我国社会和谐的程度,这是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出发点。不能简单化地认为由于我国现实社会出现了不和谐状态才提出这个重要任务的;恰恰相反,是我们党清醒地把握了我国社会所处的历史方位和党的历史方位,清醒地把握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清醒地把握了最高社会理想与现阶段纲领的统一,才能主动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战略任务。完成这个战略任务,既是我们的一个治国理想,又是一种治国方略、治国机制,同时又是一种治国结果。三是把和谐作为调整人际关系的规范。胡锦涛同志在部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重点做好十个方面的工作时,把切实加强道德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并且指出,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实现长治久安,很大程序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要积极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广泛开展基本道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这对于形成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极其重要的。综上所述,以上从三个方面论述了我们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次重大的理论创新。

【参考文献】:

1、林孟清,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哲学反思——兼论科学发展观到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的内在逻辑,马克思主义研究 2014年 第3期

2、王江红,和谐社会理论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新发展,湖湘论坛,2014年第二期

3、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

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0月11日

4、高放,李景治,蒲国良主编,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5、中央党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

我们党的一次重大理论创新,《人民日报》2014年6月6日第9版

6、倪志安,正确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创新的意义,《西南大学报》纪念改革

开放30年特刊,2014年12月30日

7、田培炎,和谐社会: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新贡献,人民论坛,2014年10月18日

8、宋赵来,从战略视角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羊城晚报》,2014年7月12日

第四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思考

把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十六届四中全(请继续关注)会精神的亮点之一。它标志着我们党在执政治国方略和认识上的深化,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执政理论的新贡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要求我们准确理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充分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深入探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途径。

一、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

和谐作为一种思想,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神的精髓。中华文化的和谐精神可以归纳为八个字:“和而不同、求同存异”。就是说,和谐不是指完全同一,而是指事物多样性的有机统一。中华传统文化的和谐精神对我们处理当代国际、国内事务具有重要的价值。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创造性地提出的一个新概念,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神与我们党治国理政追求的完美结合,其内涵十分丰富和深刻。 有些同志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包容了人与自然、社会内部、不同文明之间的关系。笔者对此有不同看法。“和谐”概念固然可以指称多种关系,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一个专用语,有其特定所指。理由是:(1)四中全会《决定》对党的“五种执政能力”的阐述是一个整体,其中在“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部分已经提到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内容,在“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部分也提到了“求同存异处理国际事务”的内容,因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容上不应与其他部分交叉、重复,而应有其相对独立的内容,即特指我国社会内部的社会关系。(2)四中全会《决定》在第七部分“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开宗明义地指出:“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这里讲的“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是对“和谐”社会特征的概括,都是针对我国人民讲的。因而,我理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应特指我国社会内部关系,其内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我们党从来都强调,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始终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我们党领导的各项改革的着眼点就是要从政策上促进、从制度上保证整个社会的创造活力。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激发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坚决破除各种障碍,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这说明,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富有创造活力的社会。

第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利益关系协调的社会。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成员之间出现了利益分化、利益矛盾突出的问题。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包括“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协调利益关系,《决定》指出首先要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其次,要建立健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和社会利益协调机制。依法及时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引导群众以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显然,利益关系协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第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稳定有序的社会。一个社会要和谐发展,必须有良好的秩序、稳定的机制作保障。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责任制。要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有效发挥司法机关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说明,稳定有序应当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涵。

第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成员和睦相处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成员之间的关系上,必然要求良好的人际关系环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是必要的,但竞争离

不开合作。竞争是提高效率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如果把竞争推向极端,就会造成人心的沦丧,道德的败坏。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环境。”这就标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具有的基本特征。

二、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

第一,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高度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任何一个政党执政,不仅要有经济基础、政治基础、阶级基础、群众基础,还要有社会基础。执政党的职能不仅要管理经济,而且还要管理社会。执政党管理社会的目标是实现社会的良性运行,使社会既充满活力又保持稳定有序的和谐状态。只有在社会良性运行的状态下,执政党才能正常领导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人民才能安居乐业,执政党的执政地位也才能巩固。

第二,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认识。改革开放不断地提出新的历史性课题,也不断地丰富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认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系统的价值越来越突出。相对于社会而言,经济、政治、文化只是其子系统。社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有其自身的运动规律和特点,既不能把它作为经济、政治、文化的简单相加,也不能仅仅看作这些子系统运动的外部条件。它本身就应当成为我们党执政的重要目标。正是基于这些认识的深化。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至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从经济、政治、文化三位一体,发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这一过程,反映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

第三,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标志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念和思路的创新。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我国社会的经济结构、人们的劳动方式、收入途径多样化了,出现了新的社会阶层,人们的利益要求、价值观念也不尽相同。和而不同,是社会事物和社会关系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也是人们处事行事应该遵循的准则,是人类各种文明协调发展的真谛。社会生活是五光十色的,应当允许多样性的存在,不能强求千篇一律。从自然和社会发展的历史看,多样性的存在还是有机体保持活力的源泉。但从社会稳定运行的要求看,又必须把多样性整合起来。多样化与整合是一对矛盾,所谓“和谐”就反映了这种对立统一关系。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目标,反映了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新认识,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理念和思路上做出的创新。

三、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生活的深刻变化,意味着作为社会管理者不能再用固定不变和千篇一律的模式去管理千差万别与千变万化的社会、组织与个人。因此,从途径上分析,构建和谐社会必然对社会管理者提出创新体制的要求。

第一,管理组织创新。管理组织是社会管理的主体。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基层党组织的作用,还要发挥好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的合力。在我国,一些新型社会组织应运而生,如社区组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民间团体等。这些组织各自联系着一部分社会成员,可以作为党和政府的补充发挥重要的社会管理作用。其中社区组织在提供公益性服务,填补政府“空白”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从我国社区组织发展的现状看,社区组织还不够完善,社区功能还局限于提供社会服务和组织文化娱乐活动等简单的方面。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都应重视社区建设,加强社区组织在社会管理方面的功能,真正使社区成为整个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环节。

第二,管理政策法规创新。社会管理是通过一定的政策法规来进行的。适应我国社会生活的巨大变化,社会管理的政策法规也应发生相应的变革。社会管理政策法规创新首先要遵循“以

人为本”的原则,有利于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其次,社会管理政策法规创新要遵循“动态平衡”的原则。所谓社会和谐,其实质是要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矛盾。要在努力寻找最适度的社会发展机制与动力源泉的同时,探求最佳的社会稳定机制与社会团结机制,谋求发展机制与稳定机制之间的动态平衡与良性互动,使社会既充满活力、生机勃勃,又和谐安定、秩序井然。

第三,管理方式和手段的创新。在社会管理方式上,要改变简单的以物质福利为主的方式,转变为以精神心理为主的社会管理方式。通过各种社会宣传教育方式,引导社会成员自己管理自己。在社会管理手段上,要逐渐改变行政为主的手段,转变为经济的、法律的、文化约束为主的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管理要遵循市场运行规律,创新管理手段。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不断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强化法律在解决社会争端方面的作用。文化约束成本低,持久性强,是重要的社会管理手段,要充分发挥文化塑造人的作用

第五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思考

一、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

和谐作为一种思想,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神的精髓。中华文化的和谐精神可以归纳为八个字:“和而不同、求同存异”。就是说,和谐不是指完全同一,而是指事物多样性的有机统一。中华传统文化的和谐精神对我们处理当代国际、国内事务具有重要的价值。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

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创造性地提出的一个新概念,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神与我们党治国理政追求的完美结合,其内涵十分丰富和深刻。有些同志认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包容了人与自然、社会内部、不同文明之间的关系。笔者对此有不同看法。“和谐”概念固然可以指称多种关系,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一个专用语,有其特定所指。理由是:(*)四中全会《决定》对党的“五种执政能力”的阐述是一个整体,其中在“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部分已经提到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内容,在“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部分也提到了“求同存异处理国际事务”的内容,因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容上不应与其他部分交叉、重复,而应有其相对独立的内容,即特指我国社会内部的社会关系。(*)四中全会《决定》在第七部分“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开宗明义地指出:“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是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这里讲的“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是对“和谐”社会特征的概括,都是针对我国人民讲的。因而,我理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涵应特指我国社会内部关系,其内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我们党从来都强调,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始终是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我们党领导的各项改革的着眼点就是要从政策上促进、从制度上保证整个社会的创造活力。四中全会《决定》强调:要“激发各行各业人们的创造活力,坚决破除各种障碍,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这说明,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富有创造活力的社会。

第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利益关系协调的社会。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成员之间出现了利益分化、利益矛盾突出的问题。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任务,包括“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协调利益关系,《决定》指出首先要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其次,要建立健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和社会利益协调机制。依法及时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引导群众以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显然,利益关系协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第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稳定有序的社会。一个社会要和谐发展,必须有良好的秩序、稳定的机制作保障。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责任制。要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有效发挥司法机关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说明,稳定有序应当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涵。

第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社会成员和睦相处的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成员之间的关系上,必然要求良好的人际关系环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是必要的,但竞争离不开合作。竞争是提高效率的手段,而不是目的。如果把竞争推向极端,就会造成人心的沦丧,道德的败坏。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环境。”这就标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具有的基本特征。

二、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

第一,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十六届四中全会从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的高度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任何一个政党执政,不仅要有经济基础、政治基础、阶级基础、群众基础,还要有社会基础。执政党的职能不仅要管理经济,而且还要管理社会。执政党管理社会的目标是实现社会的良性运行,使社会既充满活力又保持稳定有序的和谐状态。只有在社会良性运行的状态下,执政党才能正常领导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人民才能安居乐业,执政党的执政地位也才能巩固。

第二,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认识。改革开放不断地提出新的历史性课题,也不断

地丰富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认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社会作为一个整体系统的价值越来越突出。相对于社会而言,经济、政治、文化只是其子系统。社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有其自身的运动规律和特点,既不能把它作为经济、政治、文化的简单相加,也不能仅仅看作这些子系统运动的外部条件。它本身就应当成为我们党执政的重要

目标。正是基于这些认识的深化。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至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从经济、政治、文化三位一体,发展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位一体。这一过程,反映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

第三,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标志着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理念和思路的创新。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我国社会的经济结构、人们的劳动方式、收入途径多样化了,出现了新的社会阶层,人们的利益要求、价值观念也不尽相同。和而不同,是社会事物和社会关系发展的一条重要规律,也是人们处事行事应该遵循的准则,是人类各种文明协调发展的真谛。社会生活是五光十色的,应当允许多样性的存在,不能强求千篇一律。从自然和社会发展的历史看,多样性的存在还是有机体保持活力的源泉。但从社会稳定运行的要求看,又必须把多样性整合起来。多样化与整合是一对矛盾,所谓“和谐”就反映了这种对立统一关系。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目标,反映了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新认识,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理念和思路上做出的创新。

三、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现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生活的深刻变化,意味着作为社会管理者不能再用固定不变和千篇一律的模式去管理千差万别与千变万化的社会、组织与个人。因此,从途径上分析,构建和谐社会必然对社会管理者提出创新体制的要求。

第一,管理组织创新。管理组织是社会管理的主体。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基层党组织的作用,还要发挥好城乡基层自治组织、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的合力。在我国,一些新型社会组织应运而生,如社区组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民间团体等。这些组织各自联系着一部分社会成员,可以作为党和政府的补充发挥重要的社会管理作用。其中社区组织在提供公益性服务,填补政府“空白”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从我国社区组织发展的现状看,社区组织还不够完善,社区功能还局限于提供社会服务和组织文化娱乐活动等简单的方面。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都应重视社区建设,加强社区组织在社会管理方面的功能,真正使社区成为整个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环节。

第二,管理政策法规创新。社会管理是通过一定的政策法规来进行的。适应我国社会生活的巨大变化,社会管理的政策法规也应发生相应的变革。社会管理政策法规创新首先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有利于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其次,社会管理政策法规创新要遵循“动态平衡”的原则。所谓社会和谐,其实质是要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矛盾。要在努力寻找最适度的社会发展机制与动力源泉的同时,探求最佳的社会稳定机制与社会团结机制,谋求发展机制与稳定机制之间的动态平衡与良性互动,使社会既充满活力、生机勃勃,又和谐安定、秩序井然。

第三,管理方式和手段的创新。在社会管理方式上,要改变简单的以物质福利为主的方式,转变为以精神心理为主的社会管理方式。通过各种社会宣传教育方式,引导社会成员自己管理自己。在社会管理手段上,要逐渐改变行政为主的手段,转变为经济的、法律的、文化约束为主的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管理要遵循市场运行规律,创新管理手段。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不断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强化法律在解决社会争端方面的作用。文化约束成本低,持久性强,是重要的社会管理手段,要充分发挥文化塑造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