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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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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固定资产的闲置和流失,有效利用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规定,并结合我委固定资产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第三条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十一类

:(一)土地类

(二)房屋建筑类。

(三)通用机械设备类。

(四)专用机械设备类。

(五)交通运输设备类。

(六)电器设备类。

(七)电子产品及通讯设备类。

(八)仪器仪表及量具衡器类。

(九)文化体育设备类。

(十)图书类。

(十一)家具用具及其他类。

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责分工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预算、核算和处置等项工作,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分类账、明细账,按固定资产的类别、部门进行核算。

单位后勤部门(行政、设备等有关部门下同)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清查盘点、保管、维修、处置等项工作。根据财务部门设置的固定资产分类账,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根据后勤部门设置的固定资产卡片,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和保管,负责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二章 固定资产的预算管理

第五条 固定资产的预算管理是单位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年度固定资产购置及处置预算应随单位财务收支预算一并编制。

第六条 固定资产购置及处置预算的编制,应由使用部门提出需求,经过财务部门、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并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后,纳入单位预算。

第七条 固定资产购置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施政府采购。

第三章 固定资产增加的管理

第八条 固定资产的增加包括:购置、自行建造、原有固定资产的扩建和改建、接受捐赠、抵债、无偿调入等。

预算内的固定资产购置或自行建造、原有固定资产的扩建和改建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送财务部门与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审核,方可实施购置或建造。如因特殊需要添置计划外的固定资产,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按财务开支审批制度执行。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采购,要货比三家,择优采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办理采购。

第十条 固定资产的验收:由经办人、审批人在购置固定资产的发票上签字,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办理验收、入库手续,验收人在发票和入库单上签字。

凡验收合格后的固定资产,将发票及入库单交到财务部门,财务部门登记固定资产账。

第十一条 固定资产价值的确定

(一) 购置的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建造即可使用的,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交纳的有关税费等,作为固定资产的价值。购置的固定资产需要安装、建造的,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运输费、交纳的有关税费、安装费、建造费等,作为固定资产的价值。

(二)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价值。

(三) 扩建和改建的固定资产,按原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扩建和改建而发生的费用,作为扩建和改建后的固定资产价值。

(四)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所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税费,作为捐赠的固定资产的价值。如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捐赠的固定资产价值。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应按账面净值作为捐赠的固定资产的价值。

(五)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作为盘盈的固定资产的'价值。

(六) 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账面净值加上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等相关税费,作为调入的固定资产的价值。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保管

固定资产领取使用后,按照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登记卡片,明确固定资产的使用人员和存放地点,使用人员是固定资产保管的责任人,负责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和完整。

贵重的、精密程度较高的固定资产应指定专人保管。

第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维护和保养

为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单位的房屋建筑物、交通运输设备、录音录像、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等固定资产应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防止因各种人为的和自然的因素而遭受损失。

第十四条 固定资产折旧和修购基金的计提 使用中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几条计提折旧和修购基金。

(一) 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也不计提修购基金。

( 二) 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10%计提修购基金。

(三) 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业务的单位,应对用于开展经营业务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计提折旧的方法,可根据单位的业务特点和需要确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第五章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管理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是验证单位账面上各项固定资产的真实存在、使用情况和存放地点,以及是否存在账外资产的必要手段。

第十六条 单位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组织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方式

(一) 不定期盘点:根据单位工作或特殊任务的需要,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单项或全面的清查盘点。

(二) 定期盘点:每年的10月至11月,即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前,应对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共同对清查盘点的结果进行核实。

第十八条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程序和方法

(一)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准备工作

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在清查盘点前对固定资产的总账、明细账、卡片进行核对,作到账账、账卡相符。同时准备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时所需要的盘点表。

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对清查盘点的时间作出具体的规定,并提前告知,取得全体职工的配合与协作。

(二)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方法:采用实地盘点法。

(三) 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的程序:

1、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应设置盘点人、协点人。盘点人由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指派人员担任,负责盘点和记录工作。协点人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指派人员担任,协助盘点人共同完成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2、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后,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共同根据固定资产盘点表,与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逐项核对,对盘盈、盘亏、毁损、闲置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查明原因后撰写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情况报告,提出处置意见。

中小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二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图书、文物和陈列品、其他固定资产七类。

(一)、采购制度

1、采购物品必须有购物申请单,并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采购的物品一定要与购物申请单内容相同。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三人的签名。

3、凡列入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完备后方能采购。

(二)、验收入库制度

1、财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入库。验收入库时所购物品、购物申请单、购物发票三者缺一不可,并登记账册。会计入账联应及时交财务入账。教育局调拨的财产凭基建科财产调拨单入帐。

2、入库时要区分物品性质,危险品、易腐蚀物品、易爆物品,区别对待,妥善保管。

3、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总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制度

1、学校所有物品的账册登记工作由财产管理员负责。

2、财产管理员根据物品的。归类及时记账,分别登记账册或实验(专用室)账册。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种报表。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领导同意方可出借。

4、出借的物品须填写出借单,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

6、每学期结束时,财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7、人员调动一定要做好个人物品借用归还工作。

8、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9、赔偿办法由设备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六)、资产清查制度: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流程 篇三

一、目的

为了更好的利用固定资产,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监督,实行固定资产统一管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新疆佰盛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各部门。

三、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机器、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2、办公室固定资产主要指:桌椅、茶几、公文柜、保险柜、碎纸机、过塑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空调机、POS机、验钞机、吸尘器、消毒柜、冰箱、保鲜柜、货架、音响设备、无线/有线话筒、炉具、厨具、绞肉机等。

四、管理分工

公司的固定资产管理由财务部负责帐的管理,综合办负责物的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正常使用。

(一)财务部

1、财务部作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应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2、财务部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经总经理签字生效的各类表格,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3.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每年X月、X月对固定资产进行例行盘点,做到帐实相符,确保帐、物一致。

(二)综合办

1、综合办作为固定资产的主管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的固定资产明细帐,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及登记账,负责审批并办理购置、验收、调拨转移、报废、封存启用、清查盘点等事项。

4、负责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进行设备的清点,保证帐、物相符。 5.根据使用部门的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等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6、严肃管理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出售、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7、综合办经理: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物品抽台账管理,对申购的固定资产进行审核,并定期抽查行政专员的出入库表和台账表。 8.行政专员:负责固定资产台账的建立与更新;负责公共区域固定资产的定期盘点与维护保养工作;负责员工离职时固定资产的回收与清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验收、出入库登记、调拨、盘点、清理、报废等工作;负责维修计划与设备更新计划的拟定;

9、行政主管:负责物品的采购与验收工作;负责供应商的筛选工作;协助行政专员对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工作。

(三)使用部门

1、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

2.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综合办办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3.根据综合办的要求配合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做到帐、物两相符。

五、固定资产的管理要求

(一)固定资产的。申购及采购

1、各部门需购置固定资产,由部门内勤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综合办及总经理/董事会签字批准后,由综合办按库存情况安排行政主管进行采购。《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应详细填写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以及至少三家供货厂商报价,以备合理采购。

2、分公司需购置固定资产时,也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分公司部门经理、分公司分管板块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签字批准后交由总公司综合办经理安排行政主管进行采购。《申请表》应详细填写,以便采购。

(二)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

1、固定资产收到后,由综合办行政采购专员和行政专员进行验收。验收时仔细核对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金额、供货厂商等信息是否与预订相符,并在《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上填写实际采购金额后签字交行政专员;

2、行政专员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并填写无碳三联《固定资产入库清单》,白联综合办留存,黄联由使用部门留存,红联交财务部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更新《固定资产明细表》台账,落实使用责任人。

(三)固定资产费用报销

1、每月25日-30日对所购买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的费用报销,报销时须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

(四)固定资产的领用、登记及编码

1、由综合办行政专员填写固定资产填写《出库单》,使用部门签字确认后,办理出库手续。

2、行政专员对固定资产进行编码(入库时编码),并填写《固定资产卡片》,在实物上贴上《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编码是唯一的,不得重复使用和更改。

3、各部门设置专人负责部门内部固定资产的管理,根据卡片建立台账,遇部门人员异动时,其负责的固定资产与相应的固定资产卡片、台账做相应调整。

(五)固定资产的调拨

1、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

2、公司固定资产的内部调拨、转移,应填写《固定资产调拨转移单》,按审批流程签字后,交财务部门存一份,作为财产转移依据,进行账务处理,综合办存一份。

3、由调入、调出、综合办三方核对实物、编码、《固定资产卡片》和台账等,并在将《固定资产卡片》的内容、台账办理变更手续,做到卡随物移。

4、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各使用部门私自办理固定资产转移及处理的,一经发现,将追究使用部门及经办人的责任。

(六)固定资产的保养及维修

各部门一旦发生固定资产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报综合办,由综合办进行维修的协调与安排,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综合办报销。 2.在用固定资产需升级或增加功能时,由综合办负责办理。

(七)固定资产的报废

1、固定资产报废标准有五点:使用年限已到,虽经检修可达使用要求,但经济上不如更换新的设备;设备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国家和主管理部门规定要淘汰的设备;技术性能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设备;场地搬迁无法拆迁的设备。

2、凡符合报废标准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向综合办申请,经综合办仔细鉴定,确认符合报废条件后,按流程报财务部门、总经理或董事会同意后,办理报废。

3.处理后的固定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务部一起办理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和注销手续,更新台账;使用部门更新本部门固定资产的台账。

4.凡停用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转移单》,将固定资产转入综合办,综合办行政专员填写《固定资产入库清单》将资产入库。

5.闲置设备和封存的固定资产启用,由主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转移单》,按表格要求逐级报公司领导同意后,将固定资产调拨给使用部门使用。

(八)固定资产的赔偿

1、凡遗失、损坏固定资产,根据情况,经领导批准按固定资产净值的10%-100%由当事人赔偿。

2、固定资产领用人员辞职或调动,应退回所领用的工具、仪器,对损坏、丢失的视其情况按原价的10%-100%赔偿。

(九)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1.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每季度清查一次,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2.固定资产的盘点每半年进行一次,由综合办和财务部门统一发出盘点通知,各部门配合进行。

3、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对有关固定资产进行全部或部分的临时清查;直接经管固定资产的人员调动工作;因机构、业务变动,办理财产交接;公司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进行的临时抽查。

4.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和任务,成立由综合办、财务部、使用部门参加的清查盘点小组,组长由综合办主管担任。

5.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以前,财务部门必须检查有关财产增减变动的凭证是否齐全,如有尚未入账的会计事项,应当及时入账,主动与固定资产主管部门、使用部门核对各项固定资产的收、付记录,做到清查前的账目相符。

6.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在清查以前,应当将公司所有固定资产进行整理,对尚未点验入库和应当调拨出库的固定资产,尽可能做好入库和出库手续,避免发生重点、漏点等差错。

7.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应当逐一点清实物,包括查明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报废和转让等情况是否正常等等。在清查盘点中发现毁损情况,应当查明毁损的程度、原因和责任以后,在《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清查表内加以注明,并提出处理建议。

8.财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与固定资产账簿记录进行核对。如发现盘存数与账存数不一致的时候,应该及时查明原因,由主管部门出具书面报告,并交财务备份。

9.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以后,根据清查盘点的结果填制《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经清查盘点小组审核无误签字以后,按流程报总经理审阅。《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表》应当由主管部门留存一份,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10.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短缺和溢余,经查明核实以后,经资产清查小组审核,报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审查核实后的清查表和审批意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做账务的调整,使账簿记录与实际盘存的资料一致。

(十)固定资产档案的保管

1、采购到货的固定资产其相关档案资料如使用说明书、保修单、安装盘采购合同等由综合办进行归档保管,使用部门需查阅、借阅按档案管理综合办办理。

六、解释权与生效日期

1.本制度由新疆佰盛康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办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篇四

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值较高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电脑及电脑软件、仪器仪表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设备、工具和器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吕,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用为国定资产。

2、公司使用的固定资产,任何人不得侵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必须严格按照管理分工,履行规定的审批权限和手续制度。

3、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综合管理部、各职能部门两级管理。

(1)公司综合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财务部配合综合管理部,并由财务总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措施,根据公司领导的。批复,决定固定资产购置、报废等事项。

(2)各职能部门负责归口管理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记录与管理。

4、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负主要责任。部门负责人以及资产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必须将固定资产点交清楚,由于工作失职,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5、公司建立固定资产责任人制度,在固定资产清册中明确各项固定资产的管理责任人。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维护'的原则,管理责任人由固定资产的直接使用人担任。

6、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各职能部门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每年年终,财务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清查盘点。通过清点发现的盘盈、盘亏和毁损,应查明原因,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以保证账、卡、物相符。

固定资产资产管理制度 篇五

为规范我校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年限。防止资产流失,确保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固定资产清查

学校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资产清查,一级资产管理员负责牵头成立资产清查小组。清查的方法可分为自查和复查两个阶段,即首先由资产清查小组提供《资产清查登记表》,组织二级资产管理员和使用人员进行自查,之后资产清查小组对照自查表和实物进行复查。自查和复查阶段的所有清查记录均需装订成册,存档保留。学校各使用部门、各处室清查盘点时间为:每年的暑假期间。

2、固定资产维护

学校保修期内的。固定资产,由供应商修理,保修范围外的固定资产,由总务处组织相关人员维修,或委托外单位修理。

3、固定资产内部转移。

固定资产在不同使用人、不同部门之间发生转移,须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填写《内部资产转移表》经过转移双方共同签字认可后,一级资产管理员才可办理内部资产转移手续。并将《内部资产转移表》存档。

4、固定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学校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确因技术落后、使用期满、损坏、已淘汰等设备,致使维修费用过高,无修复价值和使用效益低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报损。对还能在教学、科研中正常使用的,有修理价值的仪器设备,不得轻易报废,要做到物尽其用。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定 篇六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维护工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和全国总工会《工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工会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合理配备、规范管理、物尽其用”以及“固定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并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账、账卡、账实相符;明晰产权关系、申办相关的法律文书;合理配备并节约、有效地使用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条成立固定资产管理小组。成员由办公室、财务部、经审办等部门组成。财务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大额固定资产购置、闲置资产的调剂、固定资产报废的鉴定和审批等,应征求管理小组的意见。

第五条办公室是工会本级固定资产管理的主管部门,要指定专(兼)职人员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实施日常管理,对所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负责。

财务部门负责研究并起草制定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实施财务会计监督。

经审办依据有关制度负责对固定资产管理进行审计。

第六条各部门使用固定资产实行领用制度。要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领用、保管、清点和维护等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使用固定资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管。

第七条符合下列标准的列为固定资产:

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八条固定资产分为六类: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和其它固定资产。

(一)一般设备:指办公和事务用的通用性设备、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家具等。通用性设备: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刻录机、扫描仪、摄像机、照相机、电风扇、空调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其它;交通工具:小轿车、其它车辆;通讯工具:固定电话、手提电话、其它;家俱: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保险柜、电脑桌、电脑椅、茶几、沙发、其它。

(二)文物及陈列品:包括字画、纪念品、装饰品、展品、藏品等。

(三)其它固定资产:指未能包括在上述各项内的固定资产。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购置与更新必须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年度预算编制时,各部门要将购置预算统一报办公室,办公室依据《港北区总工会固定资产配置细则》及《港北区总工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细则》,提出意见,纳入办公室年度预算草案,报财务部门审核后,编入年度预算,按预算编报程序经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购置由办公室统一办理。

(一)预算内固定资产购置:由购买部门提出报告,经财务部门审核,报领导同意后,由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

(二)预算外固定资产购置:由购买部门提出报告,经财务部门审核,报领导同意后,报主要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十一条办公室固定资产购置工作须依据一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凡属政府采购项目之内的,办公室应采取政府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之内的,应遵守竞争性原则办理采购。

第十二条购入固定资产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固定资产入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办公室留用备案;第二联为办公室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记账联;第三联交财务部门作为固定资产价值核算的原始凭证。

第十三条严禁各部门以任何形式与理由用会议、活动经费等夹带购买固定资产。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审核报销固定资产账时,应对《固定资产入库单》和发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规范性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报账及资金支付事宜。

第十五条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须填写《固定资产出库单》。《固定资产出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为办公室留用备案;第二联为办公室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记账联;第三联为使用部门留存联。

第十六条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实因工作需要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应先将固定资产交回办公室,由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党组讨论后由办公室负责办理。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资产时,应认真勘验。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足额上缴财务部门入账。

第十七条大型活动等临时机构使用的固定资产实行借用制度。其预算、购置与日常维护,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办公室要根据党组会议的决定和大型活动临时机构提供的固定资产需求清单配齐固定资产并办理相关手续,活动结束后及时收回。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增加主要是包括购置、盘盈、受赠、无偿拨入、建造、扩建等。接受捐赠、无偿划入或盘盈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依据固定资产交接单或固定资产盘盈报告等凭证办理增加固定资产的相关手续。价值的核算,有凭证的按凭证价格入账,无凭证的按重置价入账。建造、扩建的固定资产按国家的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减少主要指超过国家规定使用年限、技术进步淘汰、无法修复不能使用、国家法规强制报废等正常报废以及盘亏、调出与转让、出租出借、损失等。

正常报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按制度提出处理意见,使用部门根据批复办理注销手续。办公室收回报废固定资产,原使用部门应保持固定资产的完整性,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拆换零配件,特殊情况下丢失的零配件必须有相关证明和说明。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必须全部上交财务部门。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将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私存、私分或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是指在日常工作或业务活动中对所需及占用的工会固定资产不间断的管理及核算。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采购、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登记入账、内部调剂、对账、报表等。办公室对固定资产要建立严格的一物一卡制度,《固定资产卡片》设定要合理、规范、科学。录入时要连续、系统、准确、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动态变化。

第二十二条办公室对固定资产实物的管理和价值核算管理,每月要进行一次对账,《固定资产月对账表》要有签字并备案保存。

第二十三条办公室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盘点发生的盘盈、盘亏,要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明细表》并附报告。报告要对盘点的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分析原因,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四条因部门的调整、人员岗位的变动,固定资产需要进行调配时,应由办公室根据党组会议有关机构和人事调整的决议,统一进行内部调剂。

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因工作变动,调离时,办公室应督促其归还的固定资产,经确认后,再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六条对库存的固定资产,办公室要按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说明和存放要求进行保管和维护,库存固定资产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领用或调换。

第二十七条工作人员有义务维护工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因责任心不强、严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章制度,造成固定资产严重损失的,由办公室就损失的基本情况、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后,报单位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八条工会固定资产按原值入账,不计提折旧,但要设置专门的辅助账记录各项固定资产的原值、购入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应计提折旧(一般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净值等,为正确掌握固定资产状况提供依据。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